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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请材料提出审核意见(行政审批办公室李晓强1个工作日)
业务咨询电话:
4997540
内部监督电话:
4836304
外部监督电话: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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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意见结果向主管副局长汇报,由主管副局长审批(副局长 单向东)
对申请材料提出审核意见(行政审批办公室李晓强1个工作日)
业务咨询电话:
4997540
内部监督电话:
4836304
外部监督电话: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章
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齐
申请材料不符合审批条件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通知申请人到市教育局窗口,教育局窗口发放办学许可证
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受理(行政审批办公室 李晓强 一个工作日)
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行政审批办公室李晓强3个工作日)
申请人按要求向教育局窗口申报民办学校材料:1、办学申请书 2、学校资产来源及资金数额的验资报告 3、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4、学校章程 5、学校主要人员的资格证明6、办学场地及教学设备 7、可行性分析报告
1铁岭市教育局民办学校审批流程图
市教育窗口会同相关科室人员对学校实地进行考察,并当场反馈意见(民教办 夏文丽)
2铁岭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第三章第十一条;《教师资格条例》第三章第十三条;《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一章第五条;《关于印发<辽宁省认定教师资格试行办法>的通知》(辽教发[2003]89号)
铁岭市教育局审批发 证
将认定结果上报到教育部备案
(2天)
将学科组评选结果提交评委会表决
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齐
组建评委会和学科专家组。按照评审条件进行审核并组织考试答辩
(5天)
通通过铁岭教育信息网发布报名通知及要 求
市教育局人事科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制定铁岭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实施方案
责 任 人:
张 敬 礼
申报材料:1、学历证书;2、身份证;3、普通话等级证书;4、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5、思想品德鉴定表;6、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报市教育局领导班子审定
市教育局人事科在铁岭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申报材料(4月
1日-4月10日)
市教育局人事科审查申报材料及网上报名信息(10个工作
日)
负责人
邢 民
业务咨询电话:
4997560
内部监督电话:
4836304
外部监督电话:
3铁岭市教育局民办学校年检工作流程图
1、学校全年工作总结2、学校办学条件3、教育教学材料4、德育教育5、财务工作6、卫生安全工作
下发年检通知文件
学校根据年检文件对所查内容进行自查
会同专家组对受检学校进行评估
对受检学校的检查意见现场进行反馈
不合格民办学校限期整改
合格学校换发办学许可证
对年检不合格学校进行复检
对民办学校年检结果进行媒体公示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条
业务咨询电话:
4997540
内部监督电话:
4836304
外部监督电话:
4(1)-(3)铁岭市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流程图
建立
学籍
学生填写学籍表附照片
按班级学号编制学籍号
教育局基教科审批
负责人:李帅
教育局基教科
注册备案
负责人:史淑寰
学校
审核
学校
审核
学校
审核
教育局基教科审批
负责人:李帅
转学
退学
休学
休学
个人
申请
实施依据
1、《辽宁省全日制高级中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辽教委字[1997]33号);2、《铁岭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办法》(铁教办发[2002]40号);3、《铁岭市市直初中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铁市教办发[2002]64号)
持复学申请表及医院康复证明提交申请
教育局存档记入学籍库
负责人:史淑寰
工作日:一天
持医院证明向学校申请
学籍
变动
业务咨询电话:
4997533
内部监督电话:
4836304
外部监督电话:
4(4)铁岭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工作流程图
业务咨询电话:
4997529
内部监督电话:
4836304
外部监督电话:
实施依据
《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辽教发【2002】76号)
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申
请人补齐
晚于正常时间入学的学生由学校填报《铁岭市职业高级中学补报学籍审批表》及其它建籍材料
学籍建档封存。责任人:王辉(1个工作日)
审查结果向科长汇报,完成学籍验印工作。
责任人:
王辉(1个工作日)
对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责任人:
王辉(1个工作日)
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受理登记。
责任人:
王辉(1个工作日)
申报人按要求申报学籍验印材料:1、铁岭市职业高级中学新生名册(统一发放)2、《铁岭市职业高级中学学生学籍表》《铁岭市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学生学籍表》(统一发放)3、一张一寸彩照(粘好)
5(1)(2)铁岭市中学学生毕业证验印流程图
市教育局基教科接受申请受理审查
责任人:史淑寰
负责人:李 帅
(1个工作日)
经确认符合受理条件报省教育厅审批
责 任人:
史 淑 寰
上报主
管局长
负责人:
李 帅
学校对毕业生进行初步审核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验印盖章
责任人:
史淑寰
学校
提出
申请
高 中
初 中
学校下发
毕业证书
市教育局基教育科接受申请受理审查
责任人:史淑寰
负责人:李 帅
(1个工作日)
实施依据
1、《辽宁省全日制高级中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辽教委字[1997]33号)
2、《铁岭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办法》(铁教办发[2002]40号)
3、《铁岭市市直初学籍管理规定(试行)》(铁市教办发[2002]64号)
上报主
管局长
负责人:
李 帅
学校对毕业生进行初步审核
经确认符合条件,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验印盖章
责任人:史淑寰
负责人:李 帅
业务咨询电话:
4997533
内部监督电话:
4836304
外部监督电话:
5(3)铁岭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验印流程图
业务咨询电话:
4997529
内部监督电话:
4836304
外部监督电话:
实施依据
《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辽教发【2002】76号)
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
人补齐
通知申请人到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领取毕业证书
会同办公室对职业高级证书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完成验
印工作。责任人:王 辉(2个工作日)
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毕业证书验印相关材料上报省厅,进行验印。
责任人:王 辉
(1个工作日)
申请人按要求申报毕业证验印材料:1、铁岭市职业高级中学毕业证书验印申请书(铁岭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验印申请书)(统一发放)2、毕业生登记表(统一发放)3、职业高级中学毕业证书、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毕业证书4、一张一寸彩照(粘好)
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受理登记。
责任人:
王 辉
(1个工作日)
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责任人:王 辉
(2个工作日)
6中考
成绩
公布
划定模
拟录取
分数线
负责人:
李 帅
按 计
划 指
标 录
取 公
费 生
铁岭市高级中学录取
铁岭市第二高级中学
铁岭市第四高级中学
录 取
市教育局基教科下发录取通知书
负责人:李帅
按 计
划 指
标 录
取 择
校 生
划定模拟录取
分数线
负责人:李帅
归
档
实施依据
1、《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中小学招生及初中生毕业升学考试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09]34号);2、《2009年铁岭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铁市教发[2009]38号);3、《铁岭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及铁岭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意见》(铁市教发[2009]39号)
铁岭市直高中招生录取流程图
业务咨询电话:
4997533
内部监督电话:
4836304
外部监督电话:
7(1)(2) 幼儿园定级审批流程图
向达到标准的幼儿园发放批准文件、牌匾,更换幼儿园级别证书,登记备案(5个工作日)
语幼科 : 刘忠满
市教育局语幼科会同市教师进修学院业务人员进行实地考核,并提出审批意见(5个工作日)
责任人:
郭红艳 刘忠满 王敏
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齐
申请人向市教育局语幼科提出申请和相关资料,并填写《铁岭市示范性幼儿园审批表》
报送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事宜(1
个工作日)
考核意见形成书面材料向主管领导汇报
教育局语幼科
受理
责任人:
刘忠满
申请材料不符合审批条件的不予受理,并
说明理由
业务咨询电话:
4997537
内部监督电话:
4836304
外部监督电话:
申报材料:
1、拟办幼儿园(所)的申请报告和规划;2、举办者的资格证明;3、拟任幼儿园(所)的负责人和拟聘教师、工作人员的资格证明;4、拟办幼儿园(所)的场地证明;5、拟办幼儿园(所)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6、卫生、消防合格意见;
实施依据:
1、依据《辽宁省幼儿园(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教发[2007]68号)第十二条。2、依据《铁岭市幼儿园定级标准细则》定级标准:总计100分。一级幼儿园90分以上;市级示范幼儿园95分以上
8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审批流程图
申请单位向市教育局语幼科提出申请和相关资料,并填写《铁岭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审批表》
向达到标准的单位发放批准文件、牌匾,并登记备案(5个工作日)
语幼科 :
刘忠满
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齐
报送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事宜(1个工作日)
市教育局语幼科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考核,并提出审批意见(5个工作日)
责任人:郭红艳、刘忠满
考核意见形成书面材料向主管领导汇报
教育局语幼科受理
责任人:
刘忠满
申请材料不符合审批条件的不予受理,并
说明理由
业务咨询电话:
4997537
内部监督电话:
4836304
外部监督电话:
申报材料:
1、申请单位的申请报告和规划;2、申请单位在管理工作、宣传工作、教学活动、工作成果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报告材料。
实施依据:
1、《辽宁省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2、《铁岭市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评定标准(试行)》
9
归
档
公示期间被举报,经审查确不符合条件者,取消资格
公示结束后,将名单上报省招考办
联合审查小组认定合格后,在市级日报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复查合格的,市招考委体优生认定联合审查小组(由市体育局、市监察局、市教育局、市招考办组成)召开联席会议,进行全
面审核
初审合格报送市招考办招生科,对考生基础材料进行复查(李凤义、姜丽莉,2个工作日)
学校及县、区招考办进行初审(2个工作日)
铁岭市教育局高考体优生认定审批流程图
相关材料:比赛秩序册、成绩册、比赛成绩证书、等级
证书等。
申请人向学校或县、区招考办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齐;申请材料不符合审批条件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业务咨询电话:
4846444
内部监督电话:
4836304
外部监督电话:
实施依据
《关于做好2009年体育竞赛优胜者及报考高水平运动员考生统一测试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2009]6号)
10铁岭市教育局教师津贴补贴审批工作流程
实施依据 :
《关于教师教龄津贴的若干意见》(劳人薪[1985]40号)
通过审批,交岗位负责人办理,并向市人事局备案和向社会公开
主管局长
审批
责任人:
陈宏宇
材料不齐全不合格,
责令补齐
科长复审
责任人:
张敬礼
材料齐全合格,4个工作日办结
教育局人事科初审
负责人:
崔艳玲
以原始档案记载有任教经历为准
单位上报材料
教育局人事科受理辞退材料
负责人:崔艳玲
(当日)
报送材料:
1、单位报告
2、送交人事档案
3、教龄审批表
业务咨询电话:
4997518
内部监督电话:
4836304
外部监督电话:
11铁岭市教育局特级教师评选推荐工作流程图
申报材料
1、 学历证书 4、述职报告及学科课件
2、 获奖证书 5、科研代表作
3、 申报表 6、廉政材料及任课证明
上报辽宁省特级教师评审委员会
将评选推荐结果在媒体公示
(七日)
将评选推荐结果提交市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审定
组建评委会和学科专家组。按照特级教师评选条件组织评选推荐工作
市教育局人事科审查申报资
格
负 责:
刘纪元
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齐
市教育局人事科受理申报 材
料
下发评选工作通知
报市教育局领导班子审定
市教育局人事科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特级教师评选文件,制定特级教师评选推荐方案
责任人:张敬礼
业务咨询电话:
4997560
内部监督电话:
4836304
外部监督电话:
实施依据
《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人事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12铁岭市教育局教师辞职审批工作流程
归
档
辞职教师须持《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30日内到区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里手续。
辞职者持所在单位的《证明》到教育局人事科开具《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并将辞职教师的个人档案、人事工资关系转移至区人才交流中心。
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辞职的,到所在单位办理辞职、工作移交等手续,并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开具办理完辞职、工作移交等手续的《证明》。
教育局人事科将提出辞职的人员名单提交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
负责人
崔艳玲
教师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后,在教育局批准之前必须继续在岗,如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作自动离职处理。
教师个人不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作自动
离职处理
教师个人提出辞职的,必须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经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送交市教育局人事科待批。
作自动离职处理的教师的档案、人事、工资关系均不作转
移。
业务咨询电话:
4997560
内部监督电话:
4836304
外部监督电话:
实施依据
《人事部关于印发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的通知》(辽调发[1990]19号)
13铁岭市教育局教师辞退流工作程图
报送材料
1、单位报告
2、送交人事档案
3、教龄审批表
归
档
材料齐全合格,4个工作日办结
通过审批,交岗位负责人办理,并向市人事局备案和社会公开
材料不齐全不合格,责令补齐
科长复审
责任人:
张敬礼
局长办公会议研 究主管局长审 批
以原始档案记载有任教经历为准
单位上报材料
岗位责任人受理辞退材料
负责人:
崔艳玲
(当日)
教育局人事科初审
负责人:
崔艳玲
业务咨询电话:
4997560
内部监督电话:
4836304
外部监督电话:
实施依据
《人事部关于印发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辽调发[1992]18号)
14(1)-(5)铁岭市教育局教师职务评审工作流程图
归
档
实施依据
关于试行《辽宁省中学教师职务任职条件的具体要求》的通知
关于试行《辽宁省小学教师职务任职条件的具体要求》的通知
关于试行《辽宁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条件》的通知
关于试行《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任职条件的具体要求》的通知
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齐
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审批发证
将学科组评选结果提交评委会表决
下发评审工作通知
市教育局人事科受理申报 材
料
组建评委会和学科专家组。按照评审条件进行审核并组织考试答辩
市教育局人事科审查申报资格
负 责 人:
邢 民
报市教育局领导班子审定
市教育局人事科根据省市职改文件,制定铁岭市教育系统教师职务评审文件
责任人:
张敬礼
申报材料
1、学历证书 4、继续教育证书
2、教师资格证书 5、考绩档案
3、职称证书 6、职称申报表
4、
业务咨询电话:
4997560
内部监督电话:
4836304
外部监督电话:
15(1)-(5)铁岭市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流程图
公示期间被举报投诉,经查实不符
合条件的,取消评选资格
归
档
下发文件通报全市
责任人:
李玉华
市教育局、团市委 审批
工作日:
30天
市、县(区)教育局、团市、县(区)委审 批
工作日:30天
学生所
在班级、学校推荐在学校公示1周上报所属教育局
下发市教育局文件公布评选条件
责任人:
李玉华
市教育局、团市委颁发荣誉证书
负责人:李玉华
业务咨询电话:
4997533
内部监督电话:
4836304
外部监督电话:
实施依据
1、《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通知(教基[1998]4号)
2、《铁岭市教育局 共表团铁岭市委关于评选铁岭市普通中小学三好学生 优秀团员 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团干部 三好班级的通知》(铁教办电[2009]5号)
16(1)铁岭市教育局师德标兵评选工作流程图
反馈意见
通报复审意见
交岗位责任人办理
材料不全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齐
监督科室
(监督)
当日办结
实施依据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教师[2005]1号).
确定评选结果,向社会公示七天后,交科领导办理
制作荣誉证书,办理表彰事宜
对评审意见进行审核,确定拟评定人员
根据评选条件,查阅评选资料,提出评审意见
铁岭市师德建设
工作领导小组
(确定)
当日办结
主管局长
(审核)
当日办结
科 领 导
(复审)
2个工作日办结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予以受理并进行初步审查
县(区)教育局
提出申请,集体报送本县(区)审查后的师德标兵候选人员
岗位责任人
(受理、初审)
市教育局高等教育与培训科:韩 铁
30个工作日办结
申报材料:
1.推荐(审批表)一式三份;2.个人事迹材料一式两份;
3.近五年市级以上教育教学或科研成果证书、先进个人和骨干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业务咨询电话:
4997527
内部监督电话:
4836304
外部监督电话:
16(2)铁岭市教育局师德建设示范学校评选工作流程图
反馈意见
实施依据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教师[2005]1号)
根据评选条件,查阅评选资料,提出评审意见
通报复审意见
交岗位责任人办理
对评审意见进行审核,确定拟评定单位
材料不全者,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补齐
监督科室
(监督)
当日办结
确定评选结果,向社会公示七天后,交科领导办理
制作奖牌,办理表彰事宜
铁岭市师德建设
工作领导小组
(确定)
当日办结
主管局长
(审核)
当日办结
科 领 导
(复审)
2个工作日办结
岗位责任人(受理、初审)
高等教育与培训科:韩 铁
30个工作日办结
对符合条件的单位予以受理并进行初步审查
县(区)教育局
提出申请,集体报送本县(区)审查后的师德建设示范
学校候选单位
申报材料:
1.推荐(审批表)一式三份;
2.单位事迹材料一式两份;
3.近五年市级以上有相关文件或奖牌证书复印件的荣誉,要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盖章确认
业务咨询电话:
4997527
内部监督电话:
4836304
外部监督电话:
17—43铁岭市教育局考试违纪、舞弊行为确认工作流程图
对超出管辖权的案件,按有关规定移送
对事实不清,反映问题不具体的不予立案
考试过程中发现
制定行政确认文书,送达当事人,并交代诉
权
归档,并报送招生办
听取当事人陈诉和申辩
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的案件,制定拟行政确认
书
核审
市招考委及市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1、对案件是否有管辖权;2、当事人情况是否清楚;3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4、定性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处罚是否得当;程序是否合法。核审后提出书面意见,上报省招考办。
调查取证
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开展调查,收集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诉。调查总结,执法人员出具书面调查总结报告,连同案件材料,提交到市招考委核审。
市招考办确定是否立案
行政确认来源
人民群众举报
事实清楚,问题具体,证据充分的予以立案
上级部门录像倒查后交办
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7号《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违规处理办法》
业务咨询电话:
4846444
内部监督电话:
4836304
外部监督电话:
44铁岭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考试违纪行为确认工作流程图
对超出管辖权的案件,按有关规定移送
对事实不清,反映问题不具体的不予立案
考试过程中发现
调查取证
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开展调查,收集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诉。调查总结,执法人员出具书面调查总结报告,连同案件材料,提交教师资格认定领导小组核审。
制定行政确认文书,送达当事人,并交代诉权
归
档
听取当事人陈诉和申辩
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的案件,制定拟行政确认
书
核审
教师资格认定领导小组进行审核:1、当事人情况是否清楚;2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3、定性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处罚是否得当;程序是否合法。核审后提出书面意见。
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领导小组
行政确认来源
人民群众举报
事实清楚,问题具体,证据充分的予以立案
上级部门录像倒查后交办
业务咨询电话:
4846444
内部监督电话:
4836304
外部监督电话: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7号《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一章第四条、第三章第十七条
45铁岭市教育局考试收费流程图
支出
(市财政局根据市招考办报表核拨经
费用于考试)
交费办理
(市招考办秘书科财务责任人按有关财务规定办理)
当日办结
审定
(主管领导)
审核登记
(业务科室)
当日办结
申报
(缴费单位提供考生人数、科目)
留存银行缴费回执单并向交费单位出具行政
收费票据,盖章签字
业务咨询电话:
4834474
内部监督电话:
4836304
外部监督电话“
12315
实施依据
《关于继续执行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辽价函[2008]70号
46(1)-(6)铁岭市中小学生收费工作流程图
1、作业本费:小学生10元/生/学期,中学生15元/生/学期;2、课本费:小学:一年级60元、二年级65元、三年级85元、四年级90元、五年级90元,初中:七年级120元、八年级95元;3、小学生课后看护费。看护范围由各市确定,具体收费标准每生每月最高不得超过8元;4、住宿费小学:50元/生/学期、中学:70元/生/学期;5、社会实践活动费。活动所发生的交通费、伙食费和住宿费据实收取,收支公开;实践材料费小学每生每学期不超过6元,初中每生每学期不超过10元;6、校服费:小学生每生二年两套(运动装、夏装各一套),每两套最高不得超过120元;初中生每生三年两套(运动装、夏装各一套),每两套最高不得超过150元。
市教育局对中小学收费情况进行监督
检查
学校将《收费通知单》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进行公示
学校将《收费通知单》印发给学生,学校凭单收费,全额上缴财
政
各县(市)区将每学期《市中小学收费项目及标准》下发到各
学校
市教育局会同财政局、物价局制定每学期《市中小学收费项目及标准》,并下发到各县(市)区
每学期国家、省下达有关收费文件通知
业务咨询电话 4190707
内部监督电话:4836304
外部监督电话:
12315
实施依据
辽宁省财政厅、物价局、教育厅文件(辽财非[2009]336号);关于印发《铁岭市2008-2009学年度下学期中小学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铁市教发[2009]43号)
47铁岭市高中学生体检收费工作流程图
铁岭市高中收费通知单:高中体检费:6元/生;六病防治费:9元/生。
每学期国家、省下达有关收费文件通知
市教育局对各高中收取学生体检费、六病防治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市教育局会同财政局、物价局制定每学期《市中小学收费项目及标准》,并下发到各县(市)区
各县(市)区将每学期《市中小学收费项目及标准》下发到各
学校
学校将《收费通知单》印发给学生,学校凭单收费,全额上缴财
政
学校将《收费通知单》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进行公示
业务咨询电话:4190707
内部监督电话:4836304
外部监督电话:
12315
实施依据
辽宁省财政厅、物价局、教育厅文件(辽财非[2009]336号);关于印发《铁岭市2008-2009学年度下学期中小学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铁市教发[2009]43号)
48铁岭市高中学生择校收费工作流程图
1、省级重点高中每生不超过1.8万元。个别办学条件较好,教学质量较高的学校可按上述原则和程序申请适当上浮择校收费标准,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20%。2、一般高中每生不超过1.2万元。3、县(含县级市)及县以下省级重点高中择校费每生一般不超过1.5万元。4、县(含县级市)及县以下一般高中择校费每生不超过9000元。
市教育局对高中择校生收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学校将《收费通知单》印发给学生,学校凭单收费,全额上缴财
政
学校将《收费通知单》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进行公示
各县(市)区将每学年《市高中择校生学费标准》下发到各学
校
市教育局会同财政局、物价局制定每学年《市高中择校生学费标准》,并下发到各县
(市)区
每学年国家、省下达有关收费文件通知
业务咨询电话:4190909
内部监督电话:4836304
外部监督电话:
12315
实施依据
辽宁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择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价发[2004]109号)
49铁岭市教育局初升高体育考试收费流程示意图
实施依据
《关于发布全省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辽财综[2003] 478号)
业务咨询电话:4997531
内部监督电话:
4836304
外部监督电话:
12315
年初下发初升高体育加试通
知
4月中旬组织报名工作,由各校组织考生照相、交费
4月末各学校将报名费上交到市教育局集中收付中心
市教育局集中收付中心将费用上缴市
财政
收费标准
每生10元
为各校出据非税收入统一收据
50心理学 38元
教育学 38元
交 费
(铁岭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财政非税窗口)
申请人持缴费通知单
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收费工作流程图
申请人考试报名
负责人
邢民
申请人持缴费收据登
记
提供1寸照片一张
铁岭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业务咨询电话:
4997560
内部监督电话:
4836304
外部监督电话:
12315
实施依据
《关于重新核定教师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辽价函【2008】202号
51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收费工作流程图
学校将收取的学费全额上缴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局
根据省有关收费文件,制订学校收费文件,并上报市物价、财政部门审批
实施依据
辽宁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校收费标准的通知》(辽价发[2003]15号)
学生缴费同时,为学生出据非税收入统一收据
向学生下发收费通知单,并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示
学生到学校财务处缴纳学费
经市物价局审批后,在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
业务咨询电话:
2217821
内部监督电话:
4836304
外部监督电话:
12315
52铁岭电视大学学生收费工作流程图
学校将收取的学费全额上缴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局
根据省有关收费文件,制订学校收费文件,并上报市物价、财政部门审批
实施依据
辽宁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校收费标准的通知》(辽价发[2003]15号)
学生缴费同时,为学生出据非税收入统一收据
向学生下发收费通知单,并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示
学生到学校财务处缴纳学费
经市物价局审批后,在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
业务咨询电话:
4832211
内部监督电话:
4836304
外部监督电话:
12315
53铁岭市信息工程学校学生收费工作流程图
学校将收取的学费全额上缴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局
根据省有关收费文件,制订学校收费文件,并上报市物价、财政部门审批
实施依据
辽宁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通知》(辽价发[2004]107号)
学生缴费同时,为学生出据非税收入统一收据
向学生下发收费通知单,并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示
学生到学校财务处缴纳学费
经市物价局审批后,在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
业务咨询电话:
4124494
内部监督电话:
4836304
外部监督电话:
12315
54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行为处罚流程图
日常检查
执行当事人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依法追究相关人责任,构成罪犯的移送司法机构处理
送达听证告知书告知当事人3日内提出听证
审查立案
结案归档
听证主持人依据听证情况向举办者提出意见
举行听证会
根据认定的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提出处理意见(3日)
调查取证
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开展调查、检查,作调查笔录,取得相关证据。承办人写出调查报告。(3日)
专家稽查
当事人逾期未缴纳罚款,未申请复议,也未起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日内听取当事人陈述
送达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拟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3日)
送达决定书,宣告后当场交付或7日内送达并交待诉权
主管领导决定,情节复杂的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7日)
群众举报
当事人60日内可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当地人民政府申请复议,15日内向辖区人民法院起诉
领导交办
业务咨询电话:
4997540
内部监督电话:
4836304
外部监督电话: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七章
55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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