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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琳所见《往五天竺国传》研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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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Journal of Capital Normal University2023 年第 5 期(Social Sciences Edition)(总第 274 期)古史新视野慧琳所见往五天竺国传研究 武绍卫摘 要:唐开元时期新罗僧慧超撰写的往五天竺国传早已佚失,但因被保存在敦煌藏经洞,故得以于 20 世纪初再次被发现;也因其传记标题、作者姓名以及一些词汇曾被慧琳编入一切经音义,所以才能被伯希和等人识别出来。慧琳所摘词汇,是研究往五天竺国传的关键线索。这些词汇,既有与敦煌本相合者,也有词义相合而文字有异者,更有超出敦煌本者。对慧琳所摘词汇的研究,不仅有助于理解敦煌本

2、往五天竺国传的内容及性质,也有益于深化对慧琳所见三卷本往五天竺国传之内容、篇幅以及形成过程的认识。关键词:敦煌本;慧超;往五天竺国传;慧琳;一切经音义中图分类号:B9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142(2023)05-0022-08作者简介:武绍卫,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历史学博士。基金项目:本文系山东省社科基金项目“山东地方碑刻文献目录整理与研究”(22CLSJ05)的阶段性成果,亦得到山东大学青年学者未来计划资助。Paul Pelliot,Deux itinraires de Chine en Inde la fin du VIIIe sicle,Bulletin d

3、e l cole fran aise d Extrme-Orient,Tome 4,No.1-2,janvier-juin 1904.该文曾被冯承钧译作交广印度两道考(1931 年初版,此据上海古籍出版社 2014 年版)发表,但译文有删略。伯氏对往五天竺国传发现之过程,亦可参王冀青:法藏敦煌本慧超往五天竺国传题名系由伯希和首定说,敦煌学辑刊2012 年第 4 期,第 151155 页。7 至 8 世纪,是中国僧人西行求法的一个高峰期,单就义净大唐西域求法高僧传所记,自 641691 年半个世纪间,便有多达 57 位僧人前往印度。可以想见,这些求法僧可能也都和玄奘、义净一样曾撰写过自己的行记,

4、但能流传于世者少之又少。本文要讨论的往五天竺国传是 8 世纪初新罗僧慧超根据其游历经历所撰写的行记,本来也早已佚失,但后来又被重新发现,并很快成为研究 8 世纪初中西交流史、印度史及中亚史乃至西亚史的重要文献。与其他片字无存的求法僧相比,慧超及其著作无疑是幸运的。之所以如此幸运,不特因其保存在敦煌藏经洞,也因唐代中期的僧人慧琳在编撰一切经音义时曾收录了传记标题、作者姓名以及其中的一些词汇。1904 年在研究古代中印交通路线时,保罗伯希和便关注到了慧琳一切经音义中收录的往五天竺国传之词汇,并认识到在 810 年之前,慧超曾取道南海前往印度,并经由突厥斯坦返回中国。因22此,1908 年,当他在藏

5、经洞翻阅到后来被编为 P.3532 的写卷时,便很快意识到它可能就是之前苦苦寻觅而不得的往五天竺国传。1909 年,伯氏将这个写卷带到北京,展示给罗振玉等人,并告知以发现过程。罗振玉据以影印和释录,并在解题及札记中,将伯氏关于音义词汇的研究推进了一步。他把慧琳一切经音义与敦煌本往五天竺国传进行了一一比勘,认为二者“合者凡十五条,其次第并与此一一吻合”,又指出这十五个词条分在一切经音义所标之中卷和下卷,且一切经音义所收词汇“有出此卷外者”,而敦煌本“首尾连接,中间无裁割粘合之迹”,故认为“此为一卷本,殆即删节三卷本为之”。这些结论都成为后续研究的基础。虽然其后不久,藤田丰八、大谷胜真等又对罗氏的

6、研究有所补正,大谷氏甚至提出了敦煌本并非删节本的观点,但学界更关注往五天竺国传本身的内容,对慧琳所摘词汇则措意无多。20 世纪 90 年代,高田时雄再次重新系统比对了慧琳摘词与敦煌本用词,不仅在二本相合词汇等方面对前人研究有所修正,更对敦煌本的性质提出了新的看法,即认为敦煌本不是慧琳所见本的删节本,而是初稿本。很可惜,这一观点在大陆近些年的研究中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很多文章仍然在沿用罗氏的旧观点。总之,就学界已有研究来看,虽然很早就已经意识到慧琳所见本和敦煌本之间存在着较大差异,但多是利用慧琳所摘词去探讨敦煌本,而很少探究慧琳所见本本身。本文首先拟对慧琳所见本与敦煌本相合之词汇进行补充性研究;

7、其后对一切经音义中不见于敦煌本的词汇进行系统分析,以探究慧琳所见本究竟多出了哪些内容,并试图讨论敦煌本如何扩充为三卷本;最后在对比慧琳所见本和敦煌本的基础上,拟对敦煌本的性质提出自己的看法。一、慧琳一切经音义与敦煌本相合之词汇罗振玉在残卷解题中提及他核对出敦煌本与慧琳所见本相合者 15 条,“裸形国、波罗痆斯、毛褐、土埚四条在中卷,婆簸慈、牦牛以下十一条则在下卷”,不过他并没有将这些词条一一列出,在后面的札记中也只是额外举出了“多爱吃虱、谢、播蜜、伽师祗离”。其后,大谷胜真在罗振玉的基础上有所调整,认为罗氏所举“裸形国”不应计入,并补充了“阿戍笴、插头、颓毁”等三条,合计 17 条。高田时雄又

8、进一步分析,认为罗振玉和大谷氏都指认的“毛褐”位置和敦煌本不合,应予剔除,并增加了“虮虱、憔杌”,但对大谷氏提出的“阿戍笴、插头、颓毁”未有回应,故他所统计的二本相合词汇计有 16 条。先来关注之前学者多有争论的“毛褐”。“毛褐”是慧琳摘录的中卷第 17 词,其前见于敦煌本者为第11 词“波罗痆斯”(对应于敦煌本第10 行),其后为第18 词“土埚”(对应于敦煌本第28 行)。因为敦煌本第 1028 行间没有“毛褐”一词,故高田先生认为“在慧琳所据本中,与敦煌本第 10 行到第 28行相对应之文本处另当有一毛褐”。也就是说,在他看来,慧琳摘抄词汇的顺序是没有问题的。这里就需要讨论“毛褐”是否应

9、该出现在这个位置。其实,与“毛褐”相类的,还有第 16 词“一毯”,它们都32武绍卫 慧琳所见往五天竺国传研究罗振玉、蒋斧:敦煌石室遗书之第 4 种慧超往五天竺国传残卷,诵芬室 1910 年初版,第 115 叶;慧超往五天竺国传校录札记,第 111 叶;此据黄永武主编:敦煌丛刊初集第 6 册敦煌石室遗书百廿种,新文丰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1985 年版,第 105156 页。藤田丰八:慧超往五天竺国传笺释,大日本佛教全书卷 113,佛教刊行会 1915 年版;大谷胜真:慧超往五天竺国传中一二就,小田先生颂寿纪念朝鲜论集,大阪屋号书店 1934 年版,第 143160 页。高田时雄:慧超往五天竺国传

10、言语敦煌写本性格,收入桑山正进编:慧超往五天竺国传研究,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 1992 年版,第 197212 页;此据高田时雄:慧超往五天竺国传之语言与敦煌写本之性质,收入氏著敦煌民族语言,钟翀译,中华书局 2005 年版,第 359385 页。大谷胜真指出一切经音义中的“裸形国”应该对应于南海寄归内法传所记位于南海的“躶国”,而敦煌本开头部分的“赤足裸形”之国应该是指“吠舍厘”。参大谷胜真:慧超往五天竺国传中一二就,第 148150 页。大谷胜真:慧超往五天竺国传中一二就,第 156 页。高田时雄:慧超往五天竺国传之语言与敦煌写本之性质,第 359385 页。高田时雄:慧超往五天竺国传之

11、语言与敦煌写本之性质,第 374 页。是同类物品,很可能出自同一地区或相近地区,在此对它们一并分析。慧琳所见之中卷诸词明确存在于敦煌本者只有两个,即第 11 词“波罗痆斯”和第 18 词“土埚”,前者属于“波罗痆斯国”,后者属于“中天竺国”。如果慧琳一切经音义的摘录严格遵循了慧超原文的顺序,那么第 11 和 18 词之间的诸词 包括第 16 和 17 词在内,应该都出于“波罗痆斯国”和“中天竺国”或两者之间的地区。根据敦煌本的记录可知,慧超是从波罗痆斯国向西行“两月至中天竺”,并没有向北或向南进发,所以,从地域上看,慧超这段行程都属于五天中的中天。根据慧超的描述,波罗痆斯国中“外道不着衣服”,

12、中天竺“土地甚暖,百卉恒青,无有霜雪”,这些都可说明此二国以及之间的地带俱为热带气候。热带气候便意味着这里人们的服饰穿着,与后面慧超于北天竺诸国所见迥异。北天竺诸国民众彼此间穿着虽然也多有差异,但因“土地稍冷于中天等”“土地极寒”,故多“披毛毯”“衣着毛褐皮裘”等。这种服饰传统也得益于当地物产,即“土地出铜铁、布、毛毯、牛羊”“土地出羊马、猫牛、毯褐之类”。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慧超从波罗痆斯国西行至中天竺国途中,所见所闻应该都是热带地区景象。那么,“一毯”和“毛褐”是否属于热带物产呢?“一毯”不辞,大谷胜真就怀疑该词或为“毛毯”之讹,可从。退一步讲,即使不是“毛毯”,也可断言它与“毯”相关。

13、敦煌本中“毯”字之使用共计 5 次,分别出现于“迦叶弥罗国”(2 次,“自外百姓,悉披毛毯”“土地出铜铁、布、毛毯、牛羊”)、“吐蕃”(1 次,“土地出羊马、猫牛、毯褐之类”)、“小拂临国”(1次,“土地出驼骡、羊马、迭布、毛毯”)、西域的“骨咄国”(1 次,“土地出驼骡、羊马、牛驴、蒱桃、迭布、毛毯之类”)。这些地区的气候无一例外都比中天竺寒冷,尤其是冬天,当地民众需要皮质衣物御寒,而当地所产牛羊等恰可提供所需毛皮。“毛褐”是兽皮所制之衣,大谷氏怀疑可能是“褐”之误,但敦煌本中就有该词,并且出现了 2 次,均是描述吐蕃民众穿着,“衣着毛褐皮裘”“为着毛褐,甚饶虮虱”。其实,就敦煌本来看,与“

14、毛”相关的物品都绝非中天所产,只见于北天、西域等地域。所以,起码在慧超的原文中,这两个词的位置绝非在“土埚”之前,而应在其后。并且,这两个词应该也是慧琳所见本和敦煌本相合用词。如果以它们在文中出现的第一次位置为准,“一毯(毛毯)”位于第 89 行(“悉披毛毯”),“毛褐”位于第 108 行(“衣着毛褐、皮裘”)。那么,又该如何理解它们在慧琳词汇表中的位置呢?限于史料,在此仅提出笔者的一些推想。其一,慧琳的词汇表顺序有误,与之类似的,还有下文分析的“颐贞”;其二,它们是慧超用于与中天竺民众穿着类比的词汇,根据下文的分析,诸如“荠苨”等本为中原物产,之所以出现在“于阗”条中,可能是为与于阗物产作对

15、比,故“一毯(毛毯)”和“毛褐”可能也是如此。高田先生的一大贡献,即指出慧琳所见本可能是经过再整理的本子,用词用字多有调整,比如他认为一切经音义中收录的“硗磕”与敦煌本的“憔杌”相比,虽然发音相差甚大,但词义却一致,所以一切经音义之“硗磕”当可与写本之“憔杌”对应。其实,诸如一切经音义中的第 13 词“毡装”、第 20词“颐贞”可能也是如此。“毡装”,慧琳解释为“以毡为衫也”,所谓“毡”即“羊毛或其它动物毛等压制成的像厚呢子或粗毯子似的东西”,故“毡装”和羊的饲养有密切关系。敦煌本中描述各地穿着时全无“装”字,但有“毡衫”这和慧琳的解释用语“以毡为衫也”十分接近。该词共出现 4 次,分别位于第

16、 152 行(犯引国)、第 191 行(突厥)、第 199 行(胡蜜国)和第 205 行(识匿国)。上述四国也都地处北方,出产羊牛马。再来看一下“毡装”在一切经音义中的位置。它位于“谢”和“匙箸”之间,前者属于“谢国”(敦煌本第 147 行)条,后者出自“小拂临国”(敦煌本第 167 行)条,故“毡装”也应该是慧超自谢国前往小拂临国路线上的某一地域内涉及的词,即对应于敦煌本的第 147167 行之间。而“毡衫”第一次出现的位42武绍卫 慧琳所见往五天竺国传研究大谷胜真:慧超往五天竺国传中一二就,第 156 页。大谷胜真:慧超往五天竺国传中一二就,第 156 页。高田时雄:慧超往五天竺国传之语言

17、与敦煌写本之性质,第 375、382384 页,注 23。汉语大字典(第二版)第 4 卷,四川辞书出版社 2010 年版,第 2152 页。置是第 152 行,正位于第 147167 行之间。基于上述理由,“毡装”应该就是敦煌本中的“毡衫”。“颐贞”,慧琳注“人名,安西节度使”,实际上是当时的安西副大都护颐贞,姓赵。敦煌本中虽然没有出现这一名字,但却有“赵君”(第 217 行:“至安西,于时节度大使赵君”),“赵君”即“赵颐贞”。在慧琳的摘抄中,“颐贞”位于“瀑布”(敦煌本第 197 行,胡蜜国)和“迦师佶”(敦煌本第 212 行,疏勒)之间,如果这一顺序无误,那么“颐贞”应该出现在第 197

18、212 行之间的“胡蜜国”“九个识匿国”或“疏勒”中。但考诸史籍,赵颐贞和这三个地区之间关联似乎不大。值得注意的是,慧琳还摘录了与战争胜利相关的“克捷”一词,将“克捷”和“赵颐贞”联系起来,很容易让人想到那场也许是赵颐贞一生中最重要的大捷:“(开元十五年九月)闰月庚子,突骑施苏禄、吐蕃赞普围安西,副大都护赵颐贞击走之。”这场大捷两个月后,慧超便到达了安西城。可以想象,慧超到达时,弥漫在安西城上空的硝烟尚未完全散去,众将士的英勇可能还在人们口中传唱。慧超当然了解到了赵颐贞的事迹,对此应该也有记录。所以,“颐贞”一词不应该出现在“迦师佶”之前,具体位置当和敦煌本的“赵君”一致,即出自安西都护府。此

19、外,敦煌本一些地方多有残缺,如果将残缺内容考虑进内,慧琳所见本中的一些词汇可能也会见诸敦煌本。大谷胜真最先意识到这一问题,并认为一切经音义中的“阿戍笴”“插头”“颓毁”应该就位于“波罗痆斯国”条残缺部分。在藤田丰八“慧超在波罗痆斯国所见塔幢,即玄奘于鹿野苑所见石窣堵波”观点的基础上,大谷氏继而指认慧超所记“上有师子”之幢即法显所见“精舍后立石柱,高三十肘,上作师子”。立石柱之人正是无忧王,也就是慧琳所摘“阿戍笴”,该词位置应该就在敦煌本“上有师子”之前的残缺处,也就是第 10 行残缺的下半部分。考虑到玄奘和慧超到达鹿野苑时,这一巨幢“基虽倾陷,尚余百尺”,所以慧琳所摘“颓毁”,可能也是描述此幢

20、之词。一切经音义中,“阿戍笴”和“颓毁”中间还有一词即“插头”,大谷氏可能是基于此种位置关系,便认为“插头”应该在敦煌本的残缺处。果真如此,那么该词应该也与石幢有关,但“插头”指义尚不明了,故在此不能遽下定论。最后,再来看一下一些慧琳所摘与敦煌本相合但写法不尽一致的词汇。关于此点,罗振玉、藤田丰八等很早已注意到,如“瀑布”被抄作“爆布”,他们认为此当是抄写者手误而致。不过,还有一些写法不一致实由慧琳偏好所致。如敦煌本中的“猫牛”,被慧琳写作“牦牛”,但慧琳在注文中又言“传作猫儿字,非也”,说明慧琳所见本即是“猫牛”。他之所以在正文中继续写作“牦牛”,是因为他认为“猫牛”是错误的。又如“虱”,在

21、他看到的版本中的作“風”,但是他认为该字“不成字也”,所以便在正文中写作“虱”;类似的还有“箸”,底本作“筯”,但他认为该字“非正,俗字”。此外,考虑到慧琳是疏勒人,故他在一切经音义中将敦煌本“伽师祇离”写作“迦师佶”,可能也是有意为之,并非简单的手民之误。所以,慧琳音义用词也非绝对忠于其所见慧超之书,而是多有改动,故其不一致处,应该多加辨析。综上,在前人研究基础上,我们认为,慧琳一切经音义和敦煌本相合之词可能有 22 个:波罗痆斯(10 行)、阿戍笴(10 行?)、颓毁(10 行12 行?)、一毯(即毛毯,89 行)、毛褐(108 行)、土锅(28 行)、娑播慈(103 行)、猫牛(107

22、行)、虮虱(111 行)、憔杌(114 行)、餧五夜叉(130 行)、谢(147 行)、毡衫(152 行)、匙筯(171 行)、胡蜜(193 行)、播蜜(198 行)、峭嶷(195 行)、擘地烈(196 行)、爆布(197 行)、52武绍卫 慧琳所见往五天竺国传研究旧唐书卷 8玄宗上,中华书局 1975 年版,第 191 页。大谷胜真:慧超往五天竺国传中一二就,第 151153 页。藤田丰八:慧超往五天竺国传笺释,第 5 叶下6 叶下。法显撰,章巽校注:法显传校注,中华书局 2008 年版,第 52 页。玄奘、辩机著,季羡林等校注:大唐西域记校注,中华书局 2000 年版,第 562563 页

23、。高田先生曾对这两个词进行了音韵学上的考察,认为慧琳用词更佳。参高田时雄:慧超往五天竺国传之语言与敦煌写本之性质,第 375376 页。伽师祇离(212 行)、赵君(217 行)、明恽(220 行)。二、从一切经音义多出之词汇看慧琳所见本的形成慧琳所见本与敦煌本相重合的部分中,有 11 个词不见于敦煌本,即卷中的“淼淼”,卷下的“作傔、手磋、盗捻、抛身、叆叇、膻秽、张莫、荠苨、囟沙、克捷”。下面拟对其中的一些词汇略加分析,以期能够观察到慧琳所见本比敦煌本多出了哪些内容。此外,因为敦煌本尾部残缺,尚不能判断一切经音义所收最后两条“姓麹、邵子明”是否为敦煌本原来所有,但对它们进行分析,也有助于对慧

24、琳所见本的认知。“淼淼”,慧琳注之曰“大水貌”,是一文学性的叠词,但通观敦煌本,可以发现慧超在行记描述中几乎没有使用过文学性的形容词,也不使用叠词。相反,他的感怀诗却使用了叠词和形容词,如“月夜瞻乡路,浮云飒飒归”。所以,“淼淼”一词很可能出自慧超的一首感怀诗。“淼淼”介于“颓毁”(出自波罗痆斯国条)和“土锅”(出自中天竺国条)间,故此感怀诗应该作于从波罗痆斯国至中天竺国这段巡礼时期。与“淼淼”类似的,还有“抛身”“叆叇”,也具有较强的文学性,可能也是出自感怀诗。二词介于“餧五夜叉”(出自犍陀罗国条)和“谢”之间,故此感怀诗当作于自犍陀罗国前往谢国之间的路途上。“膻秽”介于“谢”(敦煌本第 1

25、47 行)和“毡装”(即敦煌本第 152 行之“毡衫”)之间,敦煌本此处记有谢国和犯引国。故“膻秽”当是描述这两国。“膻秽”可能和当地蓄养牛羊等牲畜有关,而上述两国均“出羊马、布之属”。“张莫”,慧琳注文“番语,人名也”,此人可能是西域胡人。这里标出他的姓氏,表明他不是僧人。该词位于“颐贞”之后,也许说明他和赵颐贞有较多关联。“囟沙”,亦即“硇砂”。根据慧琳的注释,“囟沙”乃“白色石药也,镀金作用,似白矾而耎也”,显然是一地之物产。此物在敦煌吐鲁番文书中颇为多见,如 73TAM514:2/11高昌内藏奏得称价钱帐记录了多条囟沙交易,“康牛何畔阤买香陆佰伍拾斤、卤沙贰佰壹斤”,又如 P.4638

26、V后梁贞明二年(916)曹议金进献物状就记载曹议金曾向后梁政权进奉“硇砂五斤”等,但据曹议金所述,“伏以碛西遐塞,戎境枯荒,地不产珍,献无奇玩。前物等并是殊方所出,透狼山远届炖煌;异域通仪,涉瀚海来还沙府。辄将陈献,用表轻怀”,说明“硇砂”并非敦煌所产。根据研究,它是龟兹的物产,所以此词可能出于“龟兹国”条。“荠苨”,药物。北宋证类本草记“荠苨”:“陶隐居云:根茎都似人参,而叶小异,根味甜绝。图经曰:荠苨,旧不载所出州土,今川蜀、江浙皆有之润州尤多。”根据描述,“荠苨”当是内地物产,尤其集中于南方地区,而非西域所出。在注文中,慧琳将其描述为“阿魏根似此药,而臭如大蒜,煎成阿魏药”。根据陈明等研

27、究,“阿魏”乃西域之药物,或来自吐火罗语 B 方言,又可译作“兴渠、形虞、形具等”,原产地很可能是波斯,其后传播至印度以及西域。但在慧超西行时期,阿魏似乎只出产于于62武绍卫 慧琳所见往五天竺国传研究除此之外,慧琳所摘“手磋”,可能对应于敦煌本的“手把”,但“手磋”的摘抄位置是在“硗磕”(即敦煌本第 114行之“憔杌”)和“餧五夜叉”(敦煌本第 130 行)之间,而“手把”在敦煌本第 171 行,所以在没有进一步证据之前,不便将“手磋”遽然等同于“手把”。慧超所记僧人均是法号,不记俗姓。吐鲁番出土文书(图录本)壹,文物出版社 1992 年版,第 450452 页。李昀:公元 711 世纪胡药硵

28、砂输入中原考,敦煌吐鲁番研究第 18 卷,上海古籍出版社 2018 年版,第583601 页。唐慎微撰,尚志钧等校点:证类本草、重修政和经史证类备急本草,华夏出版社 1993 年版,第 266 页。陈明:汉唐时期于阗的对外医药交流,历史研究2008 年第 4 期;同参陈明:历代译名及其词义流变:阿魏的文化史之一,欧亚学刊新 8 辑,商务印书馆 2018 年版,第 143157 页。劳费尔:中国伊朗编,林筠因译,商务印书馆 2001 年版,第 178189 页。阗。比慧超稍早的慧日,也曾走海道西游,经陆路东归,路线与慧超大致重合,开元七年(719)至长安。根据他的观察,当时阿魏在“余国不见,回至

29、于阗方得见”,并对阿魏进行了详细描述:“根粗如细蔓,菁根而白,其臭如蒜,彼国人种取根食也。于时,冬天到彼,不见枝叶。”阿魏根有独特的臭气,又被称为“臭胶”,可以用作药物,也可以用来作为调味品。在一些地区,佛教徒甚至将它视作五辛,禁止僧人食用。中原僧徒“多迷”于阿魏,但又对阿魏是否为“五辛”多有顾忌。故慧日在西行途中对此物多有留意。在中原时,慧超应该对此也有了解。并且,联系到慧超几乎对所有路过地区的佛教僧人是否食肉及五辛都有记录,所以慧超关注到于阗,不可能不注意到阿魏根。综上,我们怀疑慧琳所见本中有“荠苨”,也应有“阿魏根”或“阿魏”。“阿魏根”或“阿魏”是记录于阗之物产,而“荠苨”是用来与“阿

30、魏根”作类比,慧琳在阅读时便只摘录了“荠苨”一词。果如此,“阿魏根”应系于于阗。“克捷”,如上文所述,应该是指开元十五年(727)闰九月赵颐贞取得的对吐蕃之胜利。“姓麹”,如所周知,入唐之前,西州的统治者便是有名的麹氏家族。唐灭高昌后,麹氏的重要成员多被迁至长安,但麹氏家族曾在此统治长达一百多年,其影响可能会长久存在。比如被唐朝大加鞭挞的麹文泰,很长时间内其威名却在高昌遗民中流传。同时,考虑到玄奘和麹文泰之深谊应该为每一位西行求法的僧人所熟知,所以当慧超离开龟兹继续东返,路过西州时,他应该会听到,也会想起麹氏家族的往事。故“姓麹”一词,很可能出自慧超对西州的记录。不过,因为敦煌本在安西四镇后便

31、完全残缺,所以目前还不能确定敦煌本就没有西州等地的记录。从上面的分析来看,慧琳所见本比敦煌本多出的内容可能包括了一些感怀诗、一些地区的风俗物产以及重要事件和人物。往五天竺国传的定本,最早也应该是在经过西州以后才完成的,最有可能的地点还是长安。当然,这不是说,在游历的途中,慧超没有写过任何文字,恰恰相反,文中的很多内容应该都是基于他在途中的记录而成,尤其是邦国位置、道里远近、重要时事以及朝圣巡礼时所见所闻所感等。否则,很难想象在游历结束一年乃至数年之后,他仍可精确地回想起从一地到另一地途经了几日行程,或还原出在某地看见神迹或接触人事时心间突然涌起的心绪。但这些最初的记录应该都是散乱不成体系的,如

32、要成书,便须按体例削删,有些内容若不准确,可能还需要藉助其他求法僧记录等材料加以调整和改动。以此来看,诸如使用了“淼淼”“抛身”“叆叇”等词的感怀诗,和传中的其他诗作一样,应该就是慧超在途中所作,而非他在长安的追思。至于敦煌本中为何不存这些诗句,限于史料,尚不能给予明确解释。或许是慧超最初时主观上就不愿意收录这些诗,亦有可能是慧超最初收录了这些诗,但后来抄手未录。不过,诸如“囟沙”“荠苨”等内容应该是在往五天竺国传最初成书之后增补进去的。因为根据敦煌本现在的记录形态看,龟兹国、于阗国的记录文字通顺,没有脱漏“囟沙”“荠苨”两个词条的痕迹。需要强调的是,于龟兹国和于阗国两处,慧超都是没有记录当地

33、物产的。其实不仅是这两国,自播蜜川以东的地区,他都没有记录物产。之所以如此,应该和慧超对各地国情的认知有关,因为过播蜜川后,以72武绍卫 慧琳所见往五天竺国传研究赞宁撰,范祥雍点校:宋高僧传卷 29唐洛阳罔极寺慧日传,中华书局 1987 年版,第 723 页。赞宁撰,范祥雍点校:宋高僧传卷 29唐洛阳罔极寺慧日传,第 723 页。如“吐火罗国”条记“行小乘法,食内(肉)及葱蕜(韮)等”,“疏勒”条记“行小乘法,喫肉及葱韮”,“龟兹国”条记“行小乘法,食肉及葱韮等”等。在敦煌本中,慧超也曾有将异域情况与中原类比之描述,如描述中天竺国房屋,提及“似于汉屋”。裴成国:故国与新邦 以贞观十四年以后唐西

34、州的砖志书写为中心,历史研究2012 年第 5 期。敦煌文献中就保存着一些在旅途中创作的诗文,可以反映出作者创作的过程,如 S.6234+P.5007、P.2672 便保存了翁郜行旅过程中利用废弃公文记录诗句并反复修改的过程。可以想见,如果翁郜后来整编诗集,定然是以这件文书的记录为底本加以修订和誊抄,而绝非是将它简单地与其他作品粘连起来。关于翁郜诗的研究,参荣新江:唐人诗集的钞本形态与作者蠡测 敦煌写本 S.6234+P.5007、P.2672 综考,收入项楚先生欣开八秩颂寿文集,中华书局 2012年版,第 141158 页。东地域“即属汉”,也就是唐朝。对于不属于唐朝势力范围内的国家和地区,

35、敦煌本的记录方式虽或繁或简,但诸如方位、民众族属、风土物产等最基本的信息都是要予以记录的。而唐朝控制的地区,或许是因为“大唐境界,诸人共知,不言可悉”,敦煌本便只重点记录了当地与中原佛教相异之处,以及慧超接触的人和事,而略过了物产。这应该就是往五天竺国传早期写本的原态。其后,可能因为其他原因,慧超将所有地区的记录方式全部加以统一,便在龟兹、于阗等条目下加入了当地物产。也在谢或犯引国等条目下加入了“膻秽”等词语,以丰富对当地情况的描写。这也就是慧琳所见到的写本形态。慧琳撰一切经音义(807 年完成)时,慧超当早已圆寂,所以慧琳看到的往五天竺国传很可能是最终的定本,也就是三卷本。不空的三藏和上遗书

36、曾提及“新罗慧超”是其六大弟子之一,而慧琳实际上也曾“始事不空三藏,为室洒”,故二人当早已熟识,这也许是慧琳可以为慧超作品作注的一大因缘。当然,作为西明寺僧人,慧琳编撰一切经音义所据各本,应该多是西明寺藏本。自建立以来,西明寺一直是长安乃至唐帝国重要的国家大寺,收藏经本十分丰富,不仅有完整的正规经藏,还有不少藏外文献。慧琳可以对荆州沙门无行从中天附书于唐国诸大德这种极为零散的书信作注,应该也是得益于西明寺藏书。这些藏本多是标准抄本,规格大致相同。唐代最为常见的纸张规格是一纸 28行,每行 17 字。一卷的规模虽没有严格约束,但一般也是 1020 纸,多卷本中的一卷尤以 17 纸左右为多。如果慧

37、琳所见往五天竺国传为三卷本,总纸张数也应该在 30 纸以上,总字数当不减 15000 字。并且从南海诸国与印度诸国同收录于中卷、印度及西域诸国与大唐境内地区同收录于下卷的分卷形态,可以看出,慧琳所见本的分卷依据不是路线节点,而是篇章幅度。如此则自出发以及南海部分的行程即有一卷多的篇幅,而印度及西域行程亦占有一卷多的篇幅,唐朝势力范围之内的地区,尤其是西州以东的地区很可能只占有小半卷的篇幅(其中可能还有慧超撰写此传的序文)。故“三卷本”也具有“大唐境界,诸人共知,不言可悉”的特点。敦煌本残存6000 字,如加上残缺的南海诸国以及于阗以东的游记,字数可能在 10000 上下。由此来看,三卷本扩充的

38、内容确实不少。三、敦煌本往五天竺国传的性质罗振玉将慧琳一切经音义与敦煌本往五天竺国传进行了一一比勘,指出慧琳所见本为三卷,而敦煌本可能只是一卷本,认为“此为一卷本,殆即删节三卷本为之”。这一观点为后来大多数研究者所认同。不过,也有少数学者对“敦煌本乃删节本”的观点有所反思。比如大谷胜真就认为慧琳所摘词汇基本上都见于敦煌本,故敦煌本的本来篇幅可能和慧琳所见本大致相当,之所以成为了三卷本,只是被后人人为根据篇幅分成了三部分。如上文分析,根据篇幅分为三卷的观点有一定道理,然而,若要82武绍卫 慧琳所见往五天竺国传研究慧超在行记中既使用了“汉”“汉国”,如“小勃律国,此属汉国所管”“过播蜜川,即至葱岭

39、镇。此即属汉,兵马见今镇押”“至疏勒,外国自呼名伽师祇离国。此亦汉军马守捉”“至龟兹国,即是安西大都护府,汉国兵马大都集处此龟兹国”;但同时,也使用了“大唐”:“(于阗)已东,并是大唐境界。”“汉”“唐”显然都是指唐朝,但二者确是有区别的。通过上述几例用法,可以看出,慧超所谓“汉”当是指那些属于唐朝管辖但仍存有国王的地区,也就是所谓的羁縻府州,而“唐”则是指属于唐朝正州、不设国王的地区。慧超生平,并无文献记载。高楠顺次郎最早将大乘瑜伽金刚性海曼殊室利千臂千钵大教王经序中提及的“慧超”比定为往五天竺国传的作者。根据经序,慧超最后的活动记录是“建中元年(780)五月五日”抄写大教王经。参高楠顺次郎

40、:慧超往五天竺国传就,宗教界第 11 卷第 7 号,1915 年,第 529537 页。代宗朝赠司空大辨正广智三藏和上表制集卷 3,大正藏第 52 册,第 844 页中。赞宁撰,范祥雍点校:宋高僧传卷 5唐京师西明寺慧琳传,第 108 页。王翔:集箧与结藏:唐西明寺经藏群初探,首届长安佛教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第 2 卷,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0 年版,第 123131 页。这一点可以通过对智昇开元释教录所据诸经纸张数以及敦煌寺院抄经用纸看出。慧超路线可以明显分为三段,即出广州至东印度的海上路程、东印度至西域的中段路程以及重回大唐国境的路程(即葱岭及其以东)。相关论述,参大谷胜真:慧超往五天

41、竺国传中一二就,第 144145 页。认为敦煌本和三卷本篇幅大致一样,则多有偏差。因为根据统计,与敦煌本重合内容中,慧琳共摘录 38词,其中有 11 词不见于敦煌本,也就是说超出敦煌本的比例高达 28.9%!虽然不能据此认为三卷本要比敦煌本多出近三分之一的篇幅,但敦煌本和慧琳所见三卷本之差异是不难看出的。后来的学者几乎很少有人承认大谷氏的观点,其原因,可能即在于此。高田时雄先生也对“敦煌本乃删节本”的观点提出质疑。通过对敦煌本用词的分析,他指出,缘于慧超的汉语能力,敦煌本多口语,颇为粗杂;并通过对比一切经音义摘词与敦煌本用词,认为二者间的用词差异,“不能简单地用节略来作解释”,而应该“考虑敦煌

42、本是草稿本,经增补润色之后,其结果方有音义所据本”;并且他还推论,P.3532 可能是慧超的草稿本,是慧超流寓敦煌时遗存下来的。高田先生的质疑是有力的,有些用词确实很难用“节略”来作解释。比如敦煌本中的“多爱吃虱”演变为慧琳所见的“牙啮虮虱”,又如敦煌本“憔杌”演变为“硗磕”,变化甚大。其实,这涉及在抄写过程中抄手自由度的问题,即底本用词以及文字顺序对抄手的约束力。这个问题可能会因人而异,但可以想见的是,在抄写过程中,有选择性地摘抄比较普见,但那种任意改变底本用词和文字顺序的现象应该不多见。这也许就是高田先生作此判断的逻辑。对此,虽有学者表示反对,但仍未提出有力的反证。对于高田先生提出的三卷本

43、是“增补润色”之后的版本,我们表示认同,但至于 P.3532 乃草稿本,甚至是慧超在敦煌的遗存之观点,不能认可。且不说仍身处旅途的慧超是否会在舟车劳顿之际静心整顿行箧、排比旧文,单说慧超是否会将“敦煌”视为行记的终点,就很值得怀疑。须知,开元十五年时的敦煌和西州一样,都是大唐正州。如果说西州多胡人,具有异域风情,那么敦煌的胡风其实也不遑多让,也是“华戎交汇一都市”。其西的凉州等地,也是如此。慧超记录了西州,为何要到敦煌就截止呢?对比一下其他游记,比如法显传北魏僧惠生使西域记等,都是以返回京城作为最终的结点。所以我们认为敦煌本不太可能是慧超在敦煌完成的,更可能是在长安写就,其后由人抄写后带至敦煌。如此,即使比之于慧琳所见本,敦煌本略显简略,甚至带有朝鲜语句式,但在最初完成之时,起码在慧超看来,敦煌本也是一个完整的且完成度甚高的本子,以至于可以允许它流传出去。只不过后来因为种种原因,慧超又进一步对旧文进行了补充和修订。所以,用“草稿本”来指称敦煌本并不合适,更应该使用“早期写本”之类的词语。(责任编辑:仲平)92武绍卫 慧琳所见往五天竺国传研究郑基先:往五天竺国传小考,退溪学与儒教文化第 28 卷,2000 年版,第 27730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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