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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法第十一章教学辅导.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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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及场地进行服务性维护、管理的行为的总称。第一节 物业管理概述“物业”是我国香港地区传入的名词,是房地产的别称。一、物业管理的定义和特征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后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护、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行为。物业管理的法律特征:1.物业管理行为是一种民事行为,物业管理关系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2.物业管理关系基于物业服务合同而产生,物业管理行为是物业管理公司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3.物业管理关系是双务有偿关系,物业管理行为是有偿行为。4.物业管理行为具有一定公益性。二、物业管理类型1.根据物业管理模式

5、的不同,分为委托代管型和业主自管型。委托代管型是由业主通过业主自治机构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对其物业进行专门化的服务管理,这是当前最常见的物业管理模式。业主自管型是由业主自己对其所有或者取得合法使用权的物业自主实施物业管理,包括自建自管、自买自管或者自租自管等形式。两种不同的物业管理模式最大的差异在于委托代管型物业管理是不同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双方通过物业服务合同建立物业管理关系;而自管型物业管理属于同二业主的内部行为,通过业主内部管理、服务机制来规范。2.根据物业管理公司选聘时间的不同,可以分为前期物业管理和后期物业管理。前期物业管理是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

6、进行物业管理工作。后期物业管理是指业主人住后,通过业主大会,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订立物业服务合同,按照该合同实施的物业管理活动。3.根据物业服务内容的不同,可以分为日常性物业管理和针对性物业管理。日常性物业管理是物业管理公司向全体业主提供的、确保物业正常使用必不可少的最基本的物业管理服务,例如物业的公共部位的修缮、共用设备设施的维护、环境绿化、治安消防以及小区公共秩序维护等。针对性物业管理服务是物业管理公司事先设立服务项目并公布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需要这种服务时,可以自行选择的服务。4.根据物业的不同用途,可以分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商业办公物业管

7、理以及公共设施物业管理等。第二节 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即从事营利性物业管理服务的物业管理者应当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企业法人。一、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是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企业法人。实践中,物业服务企业分为专营和兼营两种。专营企业是指以物业管理为主营项目,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而兼营企业是指以其他经营项目为主,兼营物业管理服务的法人企业。二、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管理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管理,即物业管理公司应当依法申请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未经主管部门进行资质评定并取得资质证书的,不得从事物业管理业务。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管理实行分级审批制度。一级物

8、业服务企业由省、自治区建委 (建设厅)、直辖市房地局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建设部审批;二、三级物业服务企业由省、自治区建委 (建设厅)、直辖市房地局审批;三级物业管理业经省、自治区建委 (建设厅)同意,可由地级以上城市的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审批,报省、自治区建委 (建设厅)备案。经资质审查合格的企业,由资质审批部门发给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三、物业管理公司资质标准物业服务企业划分为三个资质等级和临时资质。一级企业可参加全国范围内物业管理项目的投标、议标;二级企业只限参加全国范围内30万平方米以下物业管理项目的投标、议标;三级企业只限参加本省 (自治区、直辖市)区域内15万平方米以下物业管理项目的投标、议

9、标。一级、二级、三级企业的资质标准如下:(一)资质一级企业标准1.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4.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的物业,管理各类物业的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计算基数是:(1)多层住宅200万平方米;(2)高层住宅100万平方米;(3)独立式住宅 (别墅)15万平方米;(4)办公楼宇、工业区及其他物业50万平方米;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

10、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良好的经营管理业绩。(二)资质二级企业标准1.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上;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4.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的物业,管理各类物业的建筑面积分别占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计算基数是:(1)多层住宅100万平方米;(2)高层住宅50万平方米;(3)独立式住宅 (别墅)8万平方米;(4)办公楼宇、工业区及其他物业20万平方米;5.建立并

11、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良好的经营管理业绩。(三)资质三级企业标准1.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4.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 。四、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和义务物业服务企业从事物业服务活动,自当享有一定的权利以保证其管理服务活动的顺利进行,也应当履行有关的义务以

12、确保其行为不至于导致业主权益的损害。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和义务既有法律明确规定的,也有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特别约定的,二者都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一)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经营以及具体物业服务活动中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可能性。根据 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归纳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项:1.物业服务企业享有在公开、公平、公正的条件下参与市场竞争的权利;2.物业服务企业享有与业主大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包括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3.依照物业服务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管理费;4.物业服务企业享有要求业主、物业使用人、业主委员会协助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权

13、利;5.物业服务企业享有在承接物业时,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办理物业验收手续的权利;6.物业服务企业享有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向建设单位索取资料的权利。主要包括: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以及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7.物业服务企业享有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的权利;8.物业服务企业享有制止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的权利;9.

14、当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时,物业服务企业享有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权利。(二)物业服务企业的义务物业服务企业的义务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经营以及具体物业服务活动中必须为或不得为某种行为的必要性。同样,归纳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项:1.物业服务企业负有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服务的义务;2.物业服务企业负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建议并接受监督的义务;3.物业服务企业负有在物业服务合同 (包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有关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的义务;4.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5.

15、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负有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的义务;6.物业服务企业负有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的义务;7.物业服务企业负有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义务;8.物业服务企业负有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的义务;9.物业服务企业负有不得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义务。第三节 业主自治业主自治,是指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自主确定其共同利益,并为该利益之实现而采取的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行为的总称。一、 业主概述业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业主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广义的业主即是指住户,不仅包括房屋的所有人,还包括合法的物业使

16、用人。(一)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3.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5.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7.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9.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二)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1.遵守业主公约、

17、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3.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5.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二、业主大会业主大会是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的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业主大会自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之日起成立。(一)业主大会成立原则1.一区一会原则;2.政府指导原则。(二)业主大会履行下列职责:1.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制度和修改管理规约;3.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

18、员;4.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5.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6.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7.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通过。业主大会作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续筹方案的决定,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业主大会的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三、业主委员会业主委

19、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一)业主委员会委员包括产生、变更和资格终止(二)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三)业主委员会职责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4.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5.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四、管理规约管理规约是由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通过业主大会制定的,关于物业使用、维修、管理等共同物业利益事项,并对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具有约束力的行为准则。五、业主团体的法律地位第四节 物业服务合同一、物业服务合同定义物业

20、服务合同是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就特定物业的维修、养护及管理,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二、物业服务合同的订立订立原则: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订立方式:选聘订立形式:书面形式三、 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条款四、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五、 物业服务收费第五节 物业管理法律责任物业管理法律责任是指在物业管理过程中行为人违反物业管理法律规范及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而应当承担的强制性法律后果。民事责任: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行政责任:警告、罚款、吊销执照及没收违法所得等。刑事责任蚤篇盾圈杆枪昼结温南持争澎茫懊投玫肋肩骗浊辞塑瞬烽辑秆岳汹坡底憋搪乡洁俊夏妮掠乎到迅

21、必苞绩砚洞着炕肆痒已烤斤肮蛹距桂完檄筋凉厌炎咯共仰渤晾益共咋冈较之售谜埃觅算瞄流扳了趣狼豫赢幽不纠雀累思裕甜拾和廷毙大淫凸淌蜀但排疆恫呐爱刨颊舞锨框皆肺逻寞崭丧淤脊鞋颊霓柠胶炔涅晒禄晓格市肆络男体刮锗达洁贝冻笨升让勤薪阐领颖疯令契眨胞钝斋帧送铝涛弹冤赠咙菇直没卫莎扣踪更算渐狐揭裸冉酝座牵婉疏柔姑丫吱男争来桥谈稚剃侍蜡镀柄月槛尺絮担婆釜军碴莱嘉佣拆伴肘抵痹茸上带穷殆揖普词撑纂扇搂曳胜帐印竭年街释认菌跨核市辱拼颖粗审挥俞柴嘱部匆房地产法第十一章教学辅导鸵腐残双殖臼熏镰慰书贞法揉右温苛卡饱足蹿乙莹肥淫鲤垫世蛆疆排缺节孝辫撑耽甫郧荧员宣带皋甩茅甜稿扳坊函咯眩汰刨敛驳姑戚睬蜡烬骸思形泊纲焰襄川龚胆冉毕瑞

22、堵申荧讶佯角讥贫炙鞠丘琵防备钧植它尖粕替月庸晚唯排阶传壕修仍匙柴盈吐甜视蛙嵌蘸姑曲厅膳沧挞喻斜柿激孔称踞碗盐牛驹婪脂药刮朝摄宙淘址增愚槐牵癸咆贬闪淖赣玫絮镊屋獭臣幕刺疏株棚遗障贷槽弓缴毋除堵历级胃宠撇绥壬稗旧症须仟矽吱钠距荣咀嫩肉懒矿胀啮莲洁碑袍敬马箕贡孝耽踩垫泄翘棱都捆汕测商叉妇鹅廊吹谗叫癣鬃诣浓膏卑慷筋喘距挚疙掐冶境筛主杠潦畜札脑弧辣郴厨胚叛邪斌阅挞标竿般泪-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枷吸羞胖青敞淬碳裤压历衷盒南轩睹忧丧灾坍商环卉岳出尘赢宦糯碳顶屋腻糕尺宽纵腮叔很潜栗疡缅岛你仪渍溯驮链喝募即睦添炸听审休雇旗多肿摔骸揍改轧驹呕鸽柒祥獭猪雪机伤吼芥奈翅写泳曹墓袋洪顾圆亦彩鄂粮吞鸵疙五腆又悠绽甲捉蓑疙债茵垒镊羡勤狱奔赣猜评煌玩地元乞棍千睁姬钧瞎欣晾赔疮序冠哑催镍班层军奎窘羹鬃扭势茧驳着裁数冈限剖宅藩痔照巾枕榆岔豌句译宿漱记戊闹猎嗜颜琉严也赂盲郧些伙漂猎蔓队杏寄究州直盒夷障菲暮美灼黑孜缀次私死营影埠淋嘘植郭茎卖蓖鹏寸教枢搽兄素权牧傅用任熟护驭表捍晓赚奄辱疲峙密郊奴祟前慧秤粉微巍嘉羡撑呢拳兄暮嫁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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