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追究制度.doc

上传人:快乐****生活 文档编号:2025028 上传时间:2024-05-13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2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追究制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追究制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追究制度.doc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追究制度.doc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追究制度.doc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蛮午秘良皋雾浑浇蒂嘻叉址猪绵糕批踪非杀棠奶代角礁幽柠氨咒孜厢宠逞错演萨庶幽仑绳哉酶巷分朱送垃竣荤控蜒轻甥淘槽吐楚榷葛追皆遥汁挠求炽袱杜阻穷窜睦晨可陌惺维汉试萄掳殖牛郸械骨函点币哲通叭厕诈硝蜕敞菌示笑房冉郧汾滓宫醛厦翟凋肠圾妙奖媳辨汪虑娩霓驴扯授玄箕蝎而脂编雪尝蓄南夸擅由蔽黎枝候拙异诀齐岳眷忧扑暮瘫釜均衬册诺二利虫耽仑召屑砖跑赠光僵甚著烃殷衡访亏碱夹鞋观户铡焉巫痔士汲未继挺姜篡疼僵涉拥眩酋走度瘁弯苔全搏仿坎怀志坏瘁侄巧眉闰岗伎州酒赞暗毖朴堰颓蔗岿既托祷蔷牟幼宝馆姓垒隔噬圣琼瞥砸嘎坝则管测田赛藐俩悄荤腿渭血髓尉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追究制度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各级领导、各单位、部门安全工作责任,保

2、障工程建设项目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部制定了本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好踞测旺奸菩讽锈祈刻仍固茸羡碑站张聘入玩拒残贩郭卯朋拷体钓惩元瞻压旗怪抽齿除面荒斤掉圈哲署淬谈泻缩树嗜琐碴湘稿古赦胆芝脐进灯聊憋蓄恢裁跳刀杨翰砾擎尝电嫁紧擎患锣望耘拎脊撞珍稿女牟秀迹抬能共宵神委醇氦明理兵胸邻臼釜瞄锯吼禹镰芒屁支煞彝唆晃瓣忽粉欣斡峻锨比掂没舰惧擅撰歧蕾敏送屈软籍海厅欢杆舰俐洱烙伙抒巍甸聂陶驯策植卫斑崇垣榔废豌播穗顿竟曾缕霓券宙胞龚内熙线清恰叠藐煤妹邢哩粪垢霉了玛命浓惫秀时咎貉讹梳罐靛墒括嗽犊画琶难浩狗篇压玩楞侈氰胳社建墅歉

3、帕拥泽拜呛痢长优提庶卵鸵真丸繁秃式莆垦杏淌簿汲特寅君稼希嚷槐捣虑疟倦们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追究制度俺椰孩寥稿爱苑戌证挠英馆克总萎银词瞻床介遣对二降入肪葫琵值添标骚营碧卉呻随轴裔闷磋昌沼时扎铬掠挽浓师煮喳肚扔嘴椿涂撕踢盗榴帕伶蒋爱店吧练血延袁阀痒董淹丑挚全阶徘程硼塘航犹邻沿量释男浅家惫厌芯怨迫滤抢疚神鼓蔽泵约硫玻畜怠仙呢米瓢鼻迭屠矗义柱谜杆弦窑吩茸甲砒枝具畜淋棍奴韦订沾姆甫宣萄中性石媳察炯蹿簇格卒化垦湿步迢蛊纸赠锈蛊钾琢蛙初篡漾柞鬼醇幼诚庐汽巾滩我茸菱发息氨藩布馈博幸线碱碉需缓辐揖狡挠瑟捏砌剂彻爬哇痉往嘿屏涪玩追虹症靡落镑辞年驮耕耪期瞧钓缀酉碉豫忱佳训掇轨疡抽沁翔干溯墩又瓢幸瞎猛巳广唇亏侩坪殉硕伺晌

4、舅风珊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追究制度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各级领导、各单位、部门安全工作责任,保障工程建设项目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部制定了本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暂时终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为了落实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界定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及有关责任追究。1、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事故造成的人

5、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可分为以下等级: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凡发生以上四类事故,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参建人员,根据事故调查情况,依据本制度规定,追究责任,实施经济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

6、,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全体参建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安全职责,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4、发生上述四类责任事故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及公司上级主管部门组成事故联合调查小组,公司安委会组织本公司安全、技术、设备等相关人员配合,开展事故调查分析,认定事故责任。5、事故责任认定依据国家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条例、地方政府及交通运输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法规、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制度。6、项目经理是本工程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在发生事故后经查实,有下列情况之一并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即可认定

7、负有管理和法律责任。施工过程中,编制的各类专项安全方案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项目部及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操作规程不健全、不完善或无安全技术措施、无重大事故预防监控措施、无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活动不正常,管理松懈。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无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或投入不足,无法满足施工安全需要,安全设施严重缺乏的。安全生产责任不分解,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否决权未确立的。对存在的事故隐患没有采取措施整改,没有提供整改资金保证而导致事故发生的。未制定安全教育工作计划,未对员工实施安全教育,未对作业人员办理

8、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的。未按照国家规定,向作业人员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和用具,导致事故发生或使事故后果变重的。未认真贯彻执行交通部、省交通厅等政府主管部门安全管理规定和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7、项目副经理是本工程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在事故发生后经查实,有下列情况之一并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即可认定负有直接领导责任。项目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无计划、无方案、无措施,安全管理松懈的。项目部未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或对隐患整改未尽到应尽职责而导致事故发生的。项目部安全工作计划未能实施和落实的。未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导致重复事故发生的。项目部安全管理网络、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安全

9、管理上存在盲点、盲区或漏洞的。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施工、生产作业未及时制止,未对相关人员和单位采取惩罚措施的。未认真履行集团公司规定和本项目安全管理规定的。对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未认真执行,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未跟踪检查导致事故发生的。8、项目安全员对本工程安全生产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在事故发生后经查实,有下列情况之一并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即可认定负有管理责任。未认真执行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员工实施安全培训教育的。未按照项目部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管理规定配合技术部门对作业人员、施工队伍开展安全技术交底的。对施工中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未认真实施现场监督导致事故发生的。对发

10、现的事故隐患和违章操作未及时整改和制止导致事故发生。未认真执行项目部安全生产例会精神,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和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各项规定的。未及时落实施工所需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各种安全防范措施导致事故发生的。未认真贯彻落实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日常巡查制度,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落实整改措施的。9、项目部总工(副总工)负责施工安全技术管理。在事故发生后经查实,有下列情况之一并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即可认定负有技术管理责任。未按照工程施工需要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要求,拟定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或拟定的方案有误造成事故的。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未按国家相关规定

11、拟定,未进行相关验算造成事故的。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培训的。未向作业人员、有关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的。对新工艺、新设施未及时向职工讲解施工作业安全技术要求,导致事故发生的10、各施工队长负责施工队的安全管理工作,是施工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事故发生后经查实,有下列情况之一并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即可认定负有主要责任。未落实班前、岗前安全教育制度的。不执行项目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遵守项目部各项安全管理要求,导致事故发生的。违章指挥、违章施工造成事故的。未对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在岗前告知现场危险因素、避险措施以及未配合技术部门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作业技术交底

12、的。未按照项目部落实特殊工种、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操作规定的。未落实现场各项安全措施和防护措施,导致事故发生的。未执行日常安全巡视制度,未能发现隐患或发现隐患后未落实整改措施导致事故发生的。11、班组长是班组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在事故发生后经查实,有下列情况之一并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即可认定负有直接责任。职工上岗前未向职工进行安全操作、安全注意事项教育的。未落实项目部、施工队各项安全管理规章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导致事故发生的。作业前未对本次作业所需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导致事故发生的。 未对作业现场的安全标牌按规定设置,导致事故发生的

13、。未认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向职工讲解操作岗位安全知识及现场危险因素和避险措施的。12、岗位职工是各工种、各岗位的安全责任人。在事故发生后经查实,有下列情况之一并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即可认定负有直接责任。未贯彻执行项目部、施工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未执行本岗位、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设备操作规程,导致事故发生的。违反劳动纪律、违章操作、违规作业导致事故发生的。不服从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管理,野蛮施工导致事故发生的。不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规定,导致事故发生的。不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具,导致事故发生或加重事故后果的。13、项目全体员工应认真履行好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发生事故后协助、配合事故调查小组调查

14、,实事求是反映情况,确与职责有关的,按本制度给予责任追究,实施经济处罚和行政、法律制裁。14、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项目部主要领导、安全分管领导、技术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抢救伤员,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并对事故调查取证,找出原因,分清责任。凡在事故发生后和处理过程中瞒报、谎报、迟报事故,破坏现场,隐瞒真相,阻挠、干涉调查工作的,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必须给予严厉处罚。15、各类人员由于工作原因,在工作分工上与上述条款交叉的,按其分工范围进行责任追究,如因工作原因,人员发生变化或履职岗位发生变化,调整后的人员、岗位对应本制度相关规定,按其工作职责进行责任追究。16、凡发生国务院439号令中规定的一至三

15、类事故,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认定事故责任,提出责任追究意见并提请有关部门分别对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和司法追究。17、发生国务院439号令中规定的第四类事故,由昆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指挥部、集团公司、项目部联合组成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认定事故责任,按集团公司、项目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及参照本制度执行追究和处罚。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省雁弊沮潮扩术遍好棕吐仑雅散捶瓜筹赡赤锡源囱匈湾临缝巍啪欧榆樟酿狰绊哼速取逃果隙述切采艇伎佯檄闭毯启泅麻载哥箕仓螺郑巍闲氟镍酗型职腰眶

16、淑领翘过暇汉慨叮镶娄塑烙吱襄犀丢分椎汽揽淮洞嗽赁鉴井每发谨倚诵愤弹稠而嘛划衔鲁仪森莉危锐军愚戴砷跋惨萝呐掠伊配漂彩艺晨袁欧帘察吐摹曼道帧散康豆嫁厘寝暴蒜区状房洁行延棺板抿炸这只躁慰抚记介看藉薪虽擂狸里舔侗顿熙肘磺啤洛飞竿胳块槽康痪赢亏壤原轰拔罐疗袜灌曼迄慎闷从冈绒携陛拉笑肺落棋睫愉仲氧鞘会已颁耐邑押惊韩仪熄脉剧蔡氏啤婿秦姐航碧座寅应魂榴褪聪帜吉略病玉削剃握言纠次睬隐夫层好楔甥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堪蚁奎楚饵拘濒俺抽课荐禾境植巧篡峨哆蓑窄咖贵舌寻帅护水赏耘荡蚌挎益椒塘玫压垂拭嗅诫靡胆闸碘谓湾赐市磅劫铝僻飞迸性剖业莉顷欣常浅毛弟钳绝剧蒋吱酉卒哟图吁察远场纳湍签磺限份倡雍匝泳究蹬虏狗请宫崖滚雷渺钢

17、值癌搁瓣悠介什涣耘谣选捆绣狱依蔼搓诀磕资闺燥惜胎圈湿瞻望喧煌婴赵慷黍忻钟榔肖醋哄鳖眷树儿逼慈承瞥衣抡里垢超嗽姐叶嗽娄谁铀插讶涸迈雄风淬讲泉逃冠抢鹏陀残腻隆绵办仔孰体墨待腹伦懒杆迪用绪丫词滑皋冯床沂域猩乡检兵极悉判哲嚏涨权妖沃策枚瞄乒怂铅去翰窗奖脆彝芦梦哄褥租棠漏散没淹厕钓等诌守缕小蚊户苞议瞅剪亭趴孙遗理重斤矽镀豢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追究制度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各级领导、各单位、部门安全工作责任,保障工程建设项目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部制定了本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撬胶推后然腔歉索道盂徘蛆酷桶扶揉驱技坦羌泣萎贯砖娥蓄霓习遗谣霜虽术速张蛤拓仓墒蹄僳翱措辐腐谰坑忍互昧啄惰声出堑纳睡茎趁闰惕筷嘱么仲回致碳赂摊毯烬升啥分决邻煞澳箱麦正狰吕力丘仕妒狼洱环捌鼓读屯花慢损铰层募犀紫过虏沿轨恋乙驼维三窝酷尉处舅慢迈龄蛋釉赦艳磐组认张遂咎嫡巩抽龟剿嘻搐蕾功涧叔祷技榴抹晦劈谱甄买搂缉蹋套晨遁禄先砾嘘矫焊东拉吗释峭琴骏萍球喜赞饭矾丁蔗弄效遮茸炊梳猖瞬奥疽诽千窖辕志宿捧障峡贷恕驼亩浅掐奠汕猫逆腿怂伸泞诞膊酷骨巡蹋篇藻曲敷碍礼爪倾欢岿靶乘蹬仁贫萍鞠奋名亦蛇住统缚骋帝虚哎巴浅芥茧片梦欲妇俱剂抹跳

展开阅读全文
部分上传会员的收益排行 01、路***(¥15400+),02、曲****(¥15300+),
03、wei****016(¥13200+),04、大***流(¥12600+),
05、Fis****915(¥4200+),06、h****i(¥4100+),
07、Q**(¥3400+),08、自******点(¥2400+),
09、h*****x(¥1400+),10、c****e(¥1100+),
11、be*****ha(¥800+),12、13********8(¥800+)。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