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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一中后勤精细化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和办学效益,实施后勤岗位要求和过程考核精细化管理制度。
一、后勤岗位管理要求
(一)宿舍管理要求
1、值班人员要全面履行《宿舍管理员岗位职责》,不准私自调班、顶班,不准放(留)闲散人员、校外生在楼内,严禁脱岗。
2、按时交接班。每天8:00(餐后)、12:00(餐后)、14:30、18:00(餐后)交接班。其中早晨交班人员9:00离岗,做好交接班记录,交清财产,明确责任,手续清楚。
3、值班人员应每天6:20—7:00、12:00—14:30、18:00—19:00、21:10—23:40在楼道、宿舍巡查,排查安全隐患,督促学生就寝。
4、宿舍区管理实行财产包干制。管理人员要负责在岗时段宿舍财产的维护、维修工作,保证各类设施正常使用。
5、学校保卫科要督促宿舍管理人员严查住校生私自离开宿舍(班主任未批条),晚自习后夜不归宿、打架、吸烟、喝酒、偷盗、敲诈、用火和私藏管制刀具、棍棒等情况的发生,若有发生要及时处理,逐级上报。
(二)门房管理要求
1、门房值班人员要全面履行《门卫值班岗位职责》和《安全管理制度》,不准私自调班、顶班,严禁脱岗。
2、按时交接班。每天8:00(餐后)、12:00(餐后)、14:30、18:00(餐后)。开门时段要与值日师生在校门迎送师生。
3、门房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凡来校办事人员,必须经值班人员检查、登记,与被寻找人核实后,方可允许进入校园。
4、坚决杜绝没有住校生离校通知单和班主任批条的学生在校期间随便出校门。严禁在校门口停放车辆和摆摊设点。
5、当日值班应在校门中心20米范围内保持清洁,做到无纸屑、垃圾,校门设施干净整洁。
(三)茶炉房管理要求
1、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茶炉房岗位职责》和《茶炉房作息时间安排》。
2、按照学校当日执行作息时间供应开水,按照总务处安排时间表组织好寄宿生洗浴,并做好记录。
3、按照要求做好茶楼房和环境卫生,接受校医、值日人员检查,做好茶炉的日常清洗、维护和保养工作。
4、安全第一,严防烫伤、摔伤等安全责任事故发生。育人为本,时刻对学生进行良好行为习惯教育。
(四)食堂管理要求
1、食堂管理人员要严格履行《食堂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和《合同》,用好、管好学校炊具、餐具等财产,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2、食堂三餐要按照学校当日执行作息时间开餐,提供量足、质优的饭菜。每餐开够四个窗口,各窗口要标明供餐种类和价格。每月上报食谱、价格和用工工资。
3、总务处要组织校医室督查食堂管理人员严格落实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等十项制度和卫生许可证制度,严防食物中毒等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4、政教处要组织保卫科督促学生排队就餐,排查用电、用火、用气等安全隐患。
(五)商店管理要求
1、商店经营人要严格按照《工商食品管理条例》和《食品卫生管理条例》进行进货和销售。
2、商品价格必须低于市场销售价的10%。账目做到日清月结,每月上报进货单和价目表。
3、商店经营人要严格履行《合同》,按照学校规定的商品种类和范围经营。
4、学校总务处、政教处要协调保卫科、校医室落实好商店安全经营和食品卫生的相关制度,严禁“三无”商品流入商店。
(六)财产管理要求
1、财产管理人员要严格履行《财产保管人员岗位职责》,做到眼勤、嘴勤、腿勤、手勤。每天至少到教学楼、科技楼、公寓楼和餐饮楼等公共场所巡查一次,发现损坏物品及时维修,并追查责任。
2、外借财产必须经过总务主任批准方可借出。
3、新购物品必须及时登记上册,做到账目清、底子明。每学期要对各处室购买的固定财产分帐进行审查,并及时记入学校总帐。库房管理要做到整洁干净、分类摆放。
4、及时提出采购和维修计划,严格执行采购审批制和使用领用制。
(七)水、暖、电管理要求
1、水、暖、电工要严格履行《水、暖、电工岗位职责》,每天至少要到教室、办公室等场所巡查一次,发现损坏或安全隐患及时维修,并追查责任。
2、厉行节约,要做到水、暖、电的用量心中有数,随时记录在册。
3、发现问题及时向总务主任汇报,做好各项设施、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八)其他岗位管理要求
1、其他岗位人员要严格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必须按照教职工作息时间签到,外出办事必须向总务主任请假。出差回来必须向总务主任报到,是否补休视出差时间而定。
2、财会和公益性岗位人员均纳入后勤岗位考勤管理。
二、后勤岗位考核标准
1、不按时交接班、值班,没有及时填写交接班记录、清点财产、手续不清者,每发现一次扣0.5分。
2、私自调班、顶班,脱岗每发现一次扣0.5分,放(留)闲散人员、校外生在宿舍内者,每发现一次各扣1分。
3、对患病的住校生救治不及时,造成一定后果的,每一次扣1--3分,并负相应责任。
4、值班期间若因不负责任造成校门或宿舍楼内设施,财产损坏、丢失、失盗,追查不出当事人责任的,每出现一次扣0.5-1.5分,并按学校规定负经济赔偿责任。
5、值班期间没有按要求及时点名、查房、查铺、登记,没有及时排查安全隐患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每发现一次扣1-2分,并视情节承担一定经济责任。
6、未及时开锁校门、教学楼门和开关相关电灯,影响正常上课者,出现一次扣1-2分。
7、在岗期间发现供水、暖、电出现故障未及时维修,未及时向值日领导和相关人员汇报,造成损失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并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
8、没有彻底清查清退,私自滞留学生或将教职工锁在楼内,每发现一次各扣0.5分。
9、没有认真履行看护、管理、检查、控制、巡查、举报责任的,每发现一次各扣0.5分;出现问题,没有及时查看,如实反映,弄虚作假者,每发现一次扣0.5分。
10、外人进校门没有进行检查登记和放闲杂人员入校者,每发现一次各扣1分。
11、商店、食堂出现食物中毒等安全责任事故,相关责任人每人次扣1-3分,并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
12、登记财产或损坏财产过问不及时,库房不整洁、干净,发现一次扣1分。
13、不参加临时性或加班工作,根据工作量大小酌情扣1—3分。
14、发现个别住校生私自离开宿舍(班主任未批条),晚自习后夜不归宿、打架、吸烟、喝酒、偷盗、敲诈、用火和私藏管制刀具、棍棒等行为批评教育处理不及时,且造成后果扣1—2分。
15、总务处要根据情况每学年设立后勤岗位安全管理奖、管理创新奖和发明创造奖。
总务处要组织好每学期至少两次不定期的各岗位工作问卷调查,重点是对宿舍、食堂、门房、茶炉房和商店,调查结果纳入考核,并做好反馈和整改工作。各岗位工作要依据《肃南一中管理体制改革实施细则》,参照《肃南一中教职工综合考核量化办法》中服务岗位过程考核的扣分项,按以上岗位职责和考核标准逐项进行量化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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