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黔人社厅通〔2017〕 号
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建筑工程类初、中级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各大专院校,中央在黔单位:
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7〕260号)精神,经研究,现就做好2017年全省建筑工程类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全省建筑工程类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考代评”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会同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共同组织实施。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负责考务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全省从事建筑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凡需晋升建筑工程类专业助理工程师、工程师任职资格,都必须通过资格审查和参加考试,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方可取得相应资格。
(三)全省建筑工程类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试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评分标准和统一合格标准。
(四)全省实行统一合格标准,向基层一线倾斜。县(市、区)、乡(镇)专业技术人员在全省合格标准上中级降5分,初级降3分。
二、报考条件
凡需晋升建筑工程类专业助理工程师、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分别同时具备以下报考条件之一:
(一)助理工程师:
1、理工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建筑工程专业工作一年以上;
2、理工类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建筑工程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3、理工类中专毕业后,从事建筑工程专业工作五年以上。
(二)工程师:
1、获得理工类硕士学位;
2、获得理工类双学士学位(其中之一必须为相关专业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3、理工类大学本科毕业后,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四年以上;
4、理工类大专毕业后,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助理工程师五年以上;
5、理工类中专毕业后,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助理工程师七年以上。
(三)取得其他系列相近相关专业初、中级任职资格需要转任建筑工程类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新岗位工作一年经考核合格,可直接报名参加相应资格的考试。
(四)原在乡镇企业系统获得建筑工程类初、中级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需要晋升或转任的,可按照“报考条件”中相对应的报考条件进行申报。
(五)根据省政府《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2007〕102号令)和黔人社厅通〔2017〕260号文件精神,2017年申报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具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公需科目考试合格成绩。(今年公需科目为“大数据”,学习测试网站: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学习平台)。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还须提供《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申报中级继续教育每年32学时,5年累计达到160学时以上;初级继续教育学时累计达到60学时以上。乡、镇(不含城关镇)和民营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时要求适当放宽,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累计完成100学时;初级累计完成40学时。
三、专业设置及考试科目
(一)专业设置:建筑工程类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设11个专业,分别为:1、建筑工程管理;2、建筑结构;3、城乡规划;4、建筑专业;5、建设工程造价;6、风景园林;7、暖通与燃气;8、给排水;9、岩土工程;10、建筑电气;11、市政工程。
(二)考试科目:各专业初级考试设《基础理论》(含《专业知识》内容)一个科目,各专业中级考试设《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各科目具体内容详见《考试大纲》。
(三)《考试大纲》由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编制。请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人事教育栏下载(网址:)。
(四)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四、考试时间、地点及报名方式
(一)考试时间:2017年11月11日。
中级
上午9:00—11:30《基础理论》
下午14:00—16:00《专业知识》
初级
上午9:00—11:30《基础理论》(含《专业知识》内容)
(二)考试地点:全省在9个市、州设9个考区,考场均设在市、州所在地,全省考生可就近选择考试地点。考点分布详见考试准考证。
(三)网上报名。今年全省建筑工程类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报名,均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10月23日9:00—2017年10月26日17:00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或http://219.151.4.99),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选择省直入口,如实填写本人信息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属地原则,选择相应考区(考生选择的考区即为考场所在市、州)。同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大小10—20kb之间)。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注意: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审核未过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需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点击“提交报名申请”按钮后,审核部门才能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若不进行提交报名申请,审核部门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在报名截止前不提交报名申请的考生,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报名信息将不可再修改。
(四)现场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申请完成后,报考人员于2017年10月23日至2017年10月28日期间每日9:00至17:00按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到各现场资格审查点进行资格审查,应考人员只有在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且网上缴费确认后,才能视为报名成功。
现场资格审查点按照属地管理、方便考生的原则,设贵阳、遵义、六盘水、安顺、黔南、黔东南、黔西南、毕节、铜仁9个现场资格审查点。省直和各市、州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1、报考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下列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下载并打印《贵州省建筑工程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考代评”审查表》。报考人员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查填表内容,同意推荐报考后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报考人员属非公有制单位的,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推荐后,还需经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审查填表内容后,在人事档案存档单位栏中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与报名表同底照片1张(背面书写个人名字),(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需按规定进行年审)、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5)考试合格人员在证书颁发前须提供《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6)任现职以来的个人专业自述(加盖现工作单位公章);(7)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单位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在网上报名时下载)。
2、现场资格审查要求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由当地资格审查部门在《贵州省建筑工程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以考代评”审查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凡发现有伪造学历、资历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试、任职资格。并从认定之日起延期三年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五)网上缴费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上缴纳报名费,缴费时间为2017年10月23日9:00至2017年10月29日17:00。未按期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职称评审费的通知》(黔价行事字〔1998〕196号)审核的标准收取;中级每人250元;初级每人80元。
(六)准考证下载打印: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并缴费成功后,考生应于2017年11月7日9∶00—11月9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准考证。
六、证书发放
全省建筑工程类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的名单将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址:)、贵州省建设人力资源网(网址:http://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文确认任职资格,并颁发资格证书。(资格证书具体由各市、州人社部门或住建部门制作发放,具体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合格人员的《贵州省建筑工程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以考代评”审查表》由行文单位加盖公章后,存入申报合格人员档案。
全省建筑工程类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地、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将考试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要求及时通知到专业技术人员,以便考生报考。
附件:2017年建筑工程类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考试政策咨询电话一览表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0月9日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7年 月 日印发
共印25份
附 件
2017年建筑工程类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考试政策咨询电话及现场资格
审核点一览表
序号
考区
政策咨询单位
报名政策
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
技术咨询电话
1
贵阳考区
贵阳市人社局(贵阳市延安西路88号贵阳市人才市场13楼)
0851-87989196
0851-85741104
2
遵义考区
遵义市住建局(汇川区人民路241号)
0851-28217085
0851-23163875
3
毕节考区
毕节市人社局(毕节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西723)
0857-8222283
0857_8222949、8308201
4
黔西南考区
黔西南州住建局(兴义市沙井街71号)
0859-3238524
0859-3229260
5
黔南州考区
黔南州住建局(都匀市开发区枣园小区九楼培训中心)
0854-7109509
0854-8234166
6
六盘水考区
六盘水市住建局(六盘水市凉都开投大厦16楼)
0858-8239019
0858-8694440
7
黔东南考区
黔东南州住建局(北京东路11号)
0855-8261916
0855-8221416
8
安顺市考区
安顺市住建局(西秀区市府路48号
0851-33351001
0851-33281804
9
铜仁市考区
铜仁市住建局(东太大道382号建设大楼)
0856-5282387
0856-5234300
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
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根据我公司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内容,现与财务部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目标:
一、目标值:
1、全年人身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轻伤人数为零。
2、现金安全保管,不发生盗窃事故。
3、每月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到位。
4、安全培训合格率为100%。
二、本单位安全工作上必须做到以下内容: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必须模范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发布与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抵触的指令,严格履行本人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责任制在本单位全面落实,并全力支持安全工作。
2、保证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在本单位内全面实施,并自觉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3、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当“安全与交货期、质量”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4、参加生产碰头会时,首先汇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问题落实情况;在安排本单位生产任务时,必须安排安全工作内容,并写入记录。
5、在公司及政府的安全检查中杜绝各类违章现象。
6、组织本部门积极参加安全检查,做到有检查、有整改,记录全。
7、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对发现的各类违章现象负有查禁的责任,同时要予以查处。
8、虚心接受员工提出的问题,杜绝不接受或盲目指挥;
9、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召开事故分析会,提出整改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填写事故登记表,严禁隐瞒不报或降低对责任者的处罚标准。
10、必须按规定对单位员工进行培训和新员工上岗教育;
11、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十六项禁令,保证本单位所有人员不违章作业。
三、 安全奖惩:
1、对于全年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生产现场管理规定和工作说明书进行考核奖励;对于未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2、每月接受主管领导指派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状的落
10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