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三亚半岭温泉旅游度假区安置区工程监理管理制度
为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的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时纠正和处理工程建设中的不规范施工行为和管理行为,提高施工单位的质量、安全意识,确保工程顺利、有序的进行,特制定本项目工程管理制度。本管理制度自2013年 月 日起执行。
一、 施工单位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1、 施工现场的所有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施工各班组工人必须配牌上岗。若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无证上岗一经发现将对施工单位处以1000/人经济处罚,施工工人未戴牌上岗一经发现将对施工单位处以50/人经济处罚。
2、 施工单位应指派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管理人员组织施工,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必须是精通技术并善于管理的人员,若施工过程中发包人认为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不胜任本职工作的,发包人有权建议更换。施工单位更换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须提前半个月提出申请,未经建设、监理单位同意,施工单位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人员,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的将处以5000/人罚款。
二、 施工单位质量安全教育制度
1、 为加强质量管理,施工单位必须要求各班组按时开展班前质量安全教育,班前质量安全教育每天上班前进行15—20分钟。
2、 班前质量教育的内容为学习有关施工规范,操作工艺,总结上一天质量安全情况,根据当天施工安排提出质量安全要求、注意事项。
3、 班前质量安全教育应将参加人员、主持人、记录人、内容进行如实记录。质量安全教育记录应定期接受建设、监理单位的检查、指导。
4、 为提高工人素质,及时传达国家及主管部门制定的行为规范、标准,施工单位项目部每周(或旬)还应组织工人进行质量安全教育活动。
5、 每周(或旬)质量安全教育活动必须全体工人及管理人员参加,教育主题必须明确。内容必须严谨,必须有据可依,教育形式灵活多变。
6、 施工单位项目部技术负责人主持编写教案,教案应有记录。
7、 施工单位项目部必须在现场张贴质量安全标语,设置质量安全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栏。
8、 建设、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班前及每周(或旬)质量安全教育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如果施工单位未按要求进行或无记录将给与1000/次的经济处罚。
三、 材料管理及见证取样制度
1、 建设、监理单位见证人员对检测取样的全过程进行旁站监控并做好见证记录,对试样的封样和送检过程进行监督,做好取样后的把关工作,督促检测施工单位按要求建立和管理养护室,对工程现场检测进行旁站见证并做好旁站记录。
2、 施工单位必须设置专职试验员1人,从原材料到工程建设竣工的整个施工生产过程以及工程质量特性的检测,都必须有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用测量和试验设备来采集据以进行工艺和质量控制,严格执行见证取样送样制度。
3、 根据材料计划,原材料(钢筋、水泥、砂石等)进场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报验,并提供相关出厂合格证明材料,在建设、监理单位的见证下取样送检,并对进场材料进行标识。材料进场未及时报验、未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送检,初次罚款1000元,以后按累计次数加倍处罚。进场材料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不允许使用。擅自使用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材料,一经发现将给予5000---10000元的经济处罚。送检不合格的材料必须无条件俺规定的时间清退出场。
4、 安全材料及装饰材料:施工单位必须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工程师到厂商看货,鉴定其质量优劣,待大家达成共识,进货第二天应送检复试。送检复试不合格不允许使用,若施工单位擅自使用,一经发现将处以5000---10000元的经济处罚。送检不合格的材料必须无条件俺规定的时间清退出场。
5、 混凝土试块抽检:按设计图纸中的混凝土标号及按施工组织设计分层分段在施工现场进行见证留设混凝土试块,并由建设、监理现场工程师做好标识,到龄期后在建设、监理单位见证员的见证下送检。未经见证送检,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结果不予认可,现场鉴定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并给予施工单位1000/组的经济处罚。
6、 砂浆试块抽检:砌筑砂浆按每层不同强度等级各留设一组,当各种砌体超过250㎡时,按每超过250㎡增加一组试件,小于250㎡按250㎡计算。建筑地面工程砂浆面层强度试块组数,每一次(或一个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不应少于一组。
未经见证送检,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结果不予认可,现场鉴定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并给予施工单位1000/组的经济处罚。
7、 实测实量部分
(1) 土建部分:按试块所分的检验批,进行检测
(2) 安装部分:按系统进行检测
(3) 实测实量部分如不能满足要求,返工、返修、加固补强所发生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并给予施工单位5000---10000元/批(个)经济处罚。
四、 施工单位定期安全质量检查及对质量通病处罚制度
1、 为加强安全质量管理,施工单位必须在星期三上午(监理例会前)对施工项目进行每周定期安全质量检查。
2、 安全质量检查由建设、监理单位主持,施工单位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各安全质量管理人员参加组成安全质量检查小组。
3、 对施工项目发现的安全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其整改落实,整改应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4、 对存在重大安全质量问题、质量通病频繁的工程下达停工、整改通知,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汇报给建设、监理单位。
5、 砼浇筑前必须有浇筑令、拆模时必须有拆模令,擅自浇筑和拆模一经发现将给予5000---10000元罚款。
6、 施工单位对混凝土蜂窝、麻面、露筋、漏浆等质量通病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超过规范要求的按1000元/处罚款。混凝土拆模后存在质量缺陷须经建设、监理单位看后再行处理。未经建设、监理单位同意擅自修补和处理,一经发现给予200/处处罚。
7、 混凝土要安排专人养护,养护的方法和频率按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规定。建设、监理单位在巡视检查中发现施工单位未按要求进行养护,一经发现将给予1000---5000/元处罚。
8、 对于不合格工程分项工程,施工单位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彻底,达不到质量验收标准要求,存在质量缺陷和质量隐患的,或同一质量的问题重复出现,将对承包单位处以500---2000元处罚。
五、 施工现场会议制度
1、 工程监理例会制度
(1) 会议时间:每周周三下午五点。例会当天上午施工单位报书面的上周计划完成情况,下周计划安排
(2) 会议地点:工地现场会议室
(3) 会议组织: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
(4) 参加人员:
a. 建设单位:工程部有关人员
b. 监理单位:总监及监理机构人员
c.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
(5) 会议内容:
a. 检查上次例会提出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听取本周承包单位计划落实情况及人员组织情况。
b. 听取本周施工单位施工中遇到的设计,设备,建安施工交叉的问题及施工单位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法。
c. 建设单位和监理对施工单位反映的问题,分类,分部门限时落实,并协调各单位之间的施工关系。
d. 建设单位和监理对施工单位未完成的周计划协助分析原因,提出解决措施,以周计划保月计划的完成。
e.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总结周内的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同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6) 会议要求
a. 未参加会议或参加会议迟到者罚款100元/次;未参加会议的单位对会议及要求必须无条件执行。
b. 会议期间通讯工具应关闭或调成静音,如会议期间手机铃响或接听电话给予100元/次罚款
c. 每个参加会议的单位必须在会前统一意见,准备好发言提纲,在会上由一个人发言,发言以质量、安全、进度为中心,要抓住重点,涉及具体技术问题,则由专题会议解决;
d. 参加会议单位要顾全大局,互谅互让,团结一致,不得在会上扯皮;
e. 监理例会的决议和要求视同合同的组成部分,当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执行时,必须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单位报告,否则按不执行处理;
f. 参加会议人员必须签到,不得无故退场,有事退场要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2、 施工单位质量、安全例会制度
(1) 施工单位施工班组进场后,施工单位项目部必须召集新入场的工人开会,对新入场的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能正式上岗。
(2) 施工单位各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未按要求编制施工专项方案或作业指导书、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应召集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班组长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个施工班组长应召集各班组全体工人开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贯彻、宣传活动。
(3) 项目经理主持施工单位内部每周(月)安全质量例会,质检员、安全员及施工班组长汇报本周(月)的安全质量情况,并对安全质量进行深入细致的讲评,反映目前影响安全质量的不利因素、班组和工人的质量意识及奖罚情况等。指出施工中存在的安全质量问题根源及解决这些问题的具体措施,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根据质检员、安全员及施工班组长汇报的安全质量情况判断安全质量体系运行是否正常,及时调整安全质量控制措施,并指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整改落实。
(4) 施工单位质量安全例会不能流于形式,必须以保证质量安全为宗旨达到预期的质量安全目标。
(5) 施工单位未能召开质量安全例会或流于形式让质量安全问题得不到控制和解决,从而影响本工程的施工质量及施工安全,一经发现将对施工单位进行1000---5000元经济处罚。
3、 专题会议制度
(1) 会议时间:根据情况随时召开;
(2) 会议地点:会议室或临时通知;
(3) 参加人员: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有关领导及技术人员;
(4) 会议组织: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
a. 对超出设计内容的重大工程变更、设计变更及技术问题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
b. 对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及施工技术问题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主持;
c. 进度计划审查会、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审查会,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主持;
d. 现场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存在较大问题和隐患,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主持召开;
(5) 会议目的:沟通各方面情况,交流信息,协调各方面关系,研究并解决工程建设中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存在的技术问题;
(6) 由监理单位或承包单位在会后编写会议记录,经与会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发出;
(7) 各参加单位对专题会作出的决定和要求必须严格执行。
六、 隐蔽验收制度
为确保隐蔽工程的真实、可靠性,隐蔽工程必须遵守以下制度:
1、 凡涉及隐蔽的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各班组长必须按照设计图纸、设计变更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通知施工单位质检员进行检查。
2、 施工单位班组长、质检员、工程技术负责人必须加强隐蔽过程中的质量检查及质量控制,共同参与隐蔽验收,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各班组予以整改。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整改完毕并复检合格后填写施工报验资料给监理单位。
3、 监理单位接到施工单位提供的报检资料后安排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平行检验,监理单位在检查验收中发现施工单位不进行全面自检或发生错检、漏检、误检、标准掌握不严、自检无记录或记录内容不详实者,将对施工单位处200元/次罚款。
4、 监理单位现场工程师平行检验合格后上报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通知相关单位一起进行隐蔽验收。
5、 隐蔽工程在没有检查验收前,不得擅自隐蔽,对已确认无质量隐患的隐蔽工程应及时做好记录签字认可并留下影像资料。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施工技术资料必须及时整理,如整理不及时、管理混乱、与施工不同步;质量保证资料不齐全,各种检验及验收、试验资料及材料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缺项较多造成验收困难;资料填写不符合要求;资料涂改或弄虚作假,每发现一项对承包单位处以100---200元/处罚款。
6、 凡隐蔽工程未经监理和建设单位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隐蔽者,将对承包单位处以5000---10000元罚款。
7、 管道工程的管道试压、闭水试验等不经监理或建设单位验收,将对承包单位处以1000---5000元罚款。
七、 工程施工挂牌管理制度
1、 凡进入工地的作业人员必须在施工单位项目部登记,由项目部有关人员考核后发放上岗证挂证上岗。
2、 以每一个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为单位设置管理点进行挂牌,每一道工序经过该管理点,都应由质检员检验认可。工序管理点的监督由施工单位项目质检部门负责,每一道检验结果必须由负责人签字,经技术负责人认可。
3、 施工单位各班组长对操作工人每天的操作部位作挂牌,责任落实到具体操作工人。
4、 施工现场的钢筋原材、半成品、水泥、砂石料等进行挂牌标识,注明使用部位、规格、产地、进场时间、复试结果等。
5、 不合格品质量控制必须做到“六不准”
a. 材料、人力、机具、检测等准备不足不准动工。
b. 未经检测和试验的材料不准使用。
c. 未批准的图纸和设计变更不得施工。
d. 未批准的施工工艺不准采用
e. 前道工序未经检查验收,后道工序不许进行。
f. 不合格工程或手续不全不予计量。
8、 施工单位未按要求进行挂牌管理将处罚1000—5000/次。
八、 设计变更、技术交底及技术复核制度
1、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已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精心组织施工。施工单位未按上述要求组织施工,一经查出将对承包单位处以5000罚款。
2、 本项目五大责任主体无论哪家提出的设计变更必须以书面的形式报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沟通协商,建设(或设计)单位不同意变更不可擅自更改设计。同意变更设计的要求必须由设计单位出正式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施工单位以此为施工依据。凡不按图施工,擅自变更,一经查出将对承包单位处以5000元/罚款。
3、 各分项(部)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对现场管理人员、班组长和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书面技术交底,技术交底必须有被交底人签名。未对施工班组进行技术、安全交底;施工班组未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或施工人员未按技术、安全交底进行施工,一经查出将给予500元/次经济处罚。
4、 施工中所发生的技术核定问题必须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各个工程技术人员商讨确定最佳方案后以技术核定单的形式报建设、监理单位审查签认并由原设计单位批准后方可施工。
九、 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1、 施工单位应成立消防领导小组并张榜公布,制定消防人员的职责。
2、 施工单位应组织人员参加消防知识培训,并进行考核发证。
3、 施工单位应根据现场的需要,配备消防器材,现场设置专门消火栓,并保证长期供水。
4、 施工单位应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的完好性,需要更换的及时更换,并经常开展现场消防检查,经常保持与消防警察的联系,如遇紧急火灾隐患及时报告。
5、 施工单位应参与临边场所的消防救助。
6、 施工单位未按要求对消防进行管理(或管理不力)导致存在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建设、监理单位将视情节的严重性对施工单位处10000元罚款。
十、 安全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为确保工程施工正常有序,发生安全质量事故不隐瞒,施工安全质量公开化,特制订本制度。
1、 施工单位项目部所从事的各项施工活动必须坚持安全质量事故不隐瞒,施工安全质量公开的原则。
2、 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以书面的形式向各参建单位报告,征求各方的处理意见。
3、 安全质量事故隐瞒不报,一经核实后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将对施工单位处以10000---50000元罚款,事故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样板引路管理制度
为确保本项目质量达到预控目标,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实行样板引路。
1、 施工单位各班组在得到项目部施工任务后必须向技术负责人等技术人员了解该项工程的质量标准、施工工艺。
2、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技术员、质检员针对分项工程的具体情况、技术要求、成本制定具体施工方案,出具技术交底下发给各班组。
3、 施工单位班组长组织具有相应专长的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并演示操作过程,确定分项工程的小块样板,以此作为大面积施工的标准。并应得到建设、监理单位认可后再大面积施工。
4、 施工单位各分部工程必须实行样板引路,不得私自做主大面积施工。如未实行样板引路或样板未经建设、监理单位认可擅自大面积施工,一经发现将责令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处以10000---50000元罚款。
十二、工程进度管理制度
以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编制总施工进度计划,按施工总进度计划编制每月进度计划,每周进度计划按月进度计划编制。施工单位在每周监理例会上上报的周计划要认真执行和落实,如不能按时完成,在下周中应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把滞后的工期赶上去。施工单位上报的月进度计划经发包人及监理确认后严格实施,实际进度在月末检查时比月进度计划滞后,视进度滞后情况处以10000---50000元罚款。
十三、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在日常施工、生活过程中,建设、监理单位发现有违规现象的,将及时进行拍照或摄像,相关责任单位将予以处罚,造成违规责任的,按行政处罚追究责任;具体参见下表;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 100元/次
2、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50元/次
3、高空作业无证、不系安全带 100元/次
4、酒后上班作业 200元/次
5、电工违章作业 100元/次
6、电、气焊违章操作 100元/次
7、
5771001803090012095 579036822859633082
5771001803090012386 576137399735760696
5771001803090013594 578077579902515512
5771001803090012387 577164982601818051
5771001803090012138 572131192158918326
5771001803090012359 579036822361076053
5771001803090012356 576135286143791742
5771001803090012355 575087869704693279
17088100343355274 101229944325833379
17088100343355275 101866732938832008
17088100343356107 101581152501500522
17088100343356108 101000180059871732
17088100343354295 101074194142687017
17088100343356184 101878660869628802
17088100343356185 101775831174086674
17088100343356109 101086014373572846
17088100343356110 101152207216014916
17088100343355237 101027041605702709
17088100343355238 101229364861425414
17088100343356169 101862204402635718
17088100343354928 101760654089788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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