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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制造企业技改资金管理制度.doc

上传人:w****g 文档编号:1967036 上传时间:2024-05-12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91.50KB 下载积分:6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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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机械制造企业技改资金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根据国家要求,为了加强公司技改资金的监督管理,规范公司设备(物资)采购行为,防止资产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是公司技改、技措、基建、非标设备制造等项目涉及决算程序、价格监督、合同管理、付款规定等行为的基本规范。 2 技改投资决策原则 2.1 科学化民主化原则 2.2. 经济效益原则 2.3可行性原则 2.4 系统性原则 2.5 责任到人原则 3 程序 3.1 公司在计划年度内发生的技改、技措、基建、非标设备制造等项目(以下简称技改项目)应按技改项目投资金额的大小实行分级分权管理。 3.1.1 投资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技改项目,由工程部门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同时经相关部门论证后,由技术、财务副总经理共同审核批准。 3.1.2 投资金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至300万元的技改项目,由工程部门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同时经相关部门论证,由技术、财务副总经理审核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实施。 3.1.3 技改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技改项目,属公司重大技改项目。由工程部门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同时经相关部门论证,由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实施。 3.2 各个职能部门在决策方案论证中,职责分工如下: 3.2.1 工程部门负责编制书面的项目建议书,对项目名称、投资目的、投资依据、市场预测、拟建规模、生产性质和工作制度、人员设备及生产面积安排、工艺流程、总图贮运与公用动力、环境保护、投资估算、资金来源、经济效益等作出规划。 3.2.2 资产经营部门负责投资预算及经济效益预测的分析,并作出书面可行性报告。 3.2.3 销售、技术、生产、工程、设备制造、人力资源、质量、财务、工艺等部门及相关制造分厂须对两方面内容进行论证:对项目建议书在本职责范围内的内容进 共4页 第1页 行评价;对项目建议书总体方案提出意见。要求每个部门签注书面意见,并由每个部门的第一负责人签字后方能上报。 3.3 投资决策应当有充分的论证依据,因此各类技改项目投资决策之前的预算编制及相关部门的可行性论证是重要的环节,必须有准备地组织,以便在方案论证时,用数据提供决策依据,避免(减少)决策盲目性。 4 价格管理 4.1 经批准实施的技改项目,在设备(物资)采购价格的决策上,也必须制定相应的规定,以做到决策程序透明,价格内部公开。 4.2 工程承包项目、单台设备(物资),采购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必须实行招标采购。工程承包项目、单台设备(物资),采购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的,也应尽量实行招标采购。 4.3 招标采购工作要成立相应的组织,由技术、财务副总经理和工程部门、财务部门等职能部门成员组成,对招标采购工作实行集体研究,民主决策。 4.4 除招标采购以外的其他设备(物资),根据采购金额的大小实行分类价格管理: 4.4.1 工程承包金额、单台设备价格在5万元以下的,由采购部门负责人确定。 4.4.2 工程承包金额、单台设备价格在5万元至20万元以内的,由采购部门提出2个以上供货单位比质比价的方案,并提出倾向性建议。方案报财务部门价格审核,由财务部门根据所掌握的市场价格信息及分析情况,提供给技术、财务副总经理共同审核批准。 4.4.3 工程承包金额、单台设备价格在20万元以上的,由采购部门提出2个以上供货单位比质比价方案,由技术副总经理或财务副总经理直接参与价格洽谈工作。 4.4.4 委托威孚房开公司实施的技改项目,工程承包金额、单台设备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由房屋开发公司总经理审批后采购;5万元至20万元以内的,由威孚房开公司提供价格方案,报财务部门价格审核后,由技术、财务副总经理共同审核批准;工程承包金额、单台设备采购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由技术副总经理或财务副总经理直接参与价格洽谈工作。 4.4.5 为了确保技改项目的进度,凡价格方案由总经理办公会议确定的,应在一周内给予答复,其余的应在3天内给予答复。 共4页 第2页 5 合同签订与内部审核 5.1 凡工程承包金额、单台设备采购单价在5万元以上的原则上应签订经济合同。如因某些不确定因素不能事先签订合同,应及时与财务部门沟通,并在事后补办相应手续。 5.2 合同由采购部门负责对外签订,但在签订之前,必须执行公司内部的合同签订审批规定,即由采购部门填制内部合同审批单,内容包括供货单位名称、采购设备名称、单台价格、总金额、拟采取的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由采购部门按照管理权限逐级送审、签字,经批准后方能对外签订合同。 5.3 委托威孚房开公司实施的技改项目,其工程承包金额、单台设备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上也应签订合同。审批手续按公司规定进行,经批准后由威孚房开公司对外签订合同。 5.4 合同正本其中一份由财务部门保留。 6 资金付款管理 6.1经批准实施的技改项目,由工程部门按月编制用款计划,财务部门安排资金。 6.2 在技改资金的每项付款前,财务部门应当对原始单据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才能付款,审核内容如下: 6.2.1 是否有书面合同。 6.2.2 合同是否有授权签订的批准手续。 6.2.3 付款的单价、总金额、方式、期限是否在合同的范围内。 6.3 对审核不符合规定的采购行为,财务部门不予办理付款手续。 6.4 委托威孚房开公司实施的技改项目,资金由工程部门归口安排,财务部门将资金计划列入工程部门用款范围,由威孚房开公司按规定对外付款,并按月反馈至工程管理部门。 6.5 工程部门每月要对技改项目资金作出分析,分析内容主要有本月投入资金、累计投入资金、采购设备状态(包括已投入使用、设备已到位未安装、设备未到位预付款、设备已付款金额占应付款总额的比例)。 委托威孚房开公司实施的技改项目,由房开公司每月对技改项目资金作出分析,内容同上,并报工程管理部门。 6.6 财务部门每月要与工程部门核对资金付款金额,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协调处理。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负有监督责任。 共4页 第3页 7 有关责任 7.1 公司经营者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执行本制度,支持公司采购部门、质量价格监督部门履行职责。 7.2 公司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及责任部门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制度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执行中不断完善技改资金管理。 7.3 技改项目结束后,公司审计部门可根据需要组织专项审计。 7.4 对违反本制度,损害公司利益,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部门和有关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依法赔偿;对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帐外暗中收受回扣和收受贿赂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记过、调离岗位、解聘、除名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附则 8.1 本制度适用于威孚公司本部。 制订部门:财务处 负责人:窦钰 管理处审定:宣建清 制订部门:财务处 负责人:窦钰 管理处审定:宣建清 制订部门:财务处 负责人:窦钰 管理处审定:宣建清 制订部门:财务处 负责人:窦钰 管理处审定:宣建清 制订部门:财务处 负责人:窦钰 管理处审定:宣建清 制订部门:财务处 负责人:窦钰 管理处审定:宣建清 制订部门:财务处 负责人:窦钰 管理处审定:宣建清 制订部门:财务处 负责人:窦钰 管理处审定:宣建清 制订部门:财务处 负责人:窦钰 管理处审定:宣建清 制订部门:财务处 负责人:窦钰 管理处审定:宣建清 制订部门:财务处 负责人:窦钰 管理处审定:宣建清 制订部门:财务处 负责人:窦钰 管理处审定:宣建清 制订部门:财务处 负责人:窦钰 管理处审定:宣建清 制订部门:财务处 负责人:窦钰 管理处审定:宣建清 制订部门:财务处 负责人:窦钰 管理处审定:宣建清 制订部门:财务处 负责人:窦钰 管理处审定:宣建清 制订部门:财务处 负责人:窦钰 管理处审定:宣建清 制订部门:财务处 负责人:窦钰 管理处审定:宣建清 制订部门:财务处 负责人:窦钰 管理处审定:宣建清 制订部门:财务处 负责人:窦钰 管理处审定:宣建清 制订部门:财务处 负责人:窦钰 管理处审定:宣建清 制订部门:财务处 负责人:窦钰 管理处审定:宣建清 制订部门:财务处 负责人:窦钰 管理处审定:宣建清 制订部门:财务处 负责人:窦钰 管理处审定:宣建清 制订部门:财务处 负责人:窦钰 管理处审定:宣建清 制订部门:财务处 负责人:窦钰 管理处审定:宣建清 制订部门:财务处 负责人:窦钰 管理处审定:宣建清 制订部门:财务处 负责人:窦钰 管理处审定:宣建清 制订部门:财务处 负责人:窦钰 管理处审定:宣建清 制订部门:财务处 负责人:窦钰 管理处审定:宣建清 制订部门:财务处 负责人:窦钰 管理处审定:宣建清 制订部门:财务处 负责人:窦钰 管理处审定:宣建清 8.2 全资、控股子公司可参照本制度制定适合本企业的相应管理制度,经批准后实施。 5771001803090012095 579036822859633082 5771001803090012386 576137399735760696 5771001803090013594 578077579902515512 5771001803090012387 577164982601818051 5771001803090012138 572131192158918326 5771001803090012359 579036822361076053 5771001803090012356 576135286143791742 5771001803090012355 575087869704693279 17088100343355274 101229944325833379 17088100343355275 101866732938832008 17088100343356107 101581152501500522 17088100343356108 101000180059871732 17088100343354295 101074194142687017 17088100343356184 101878660869628802 17088100343356185 101775831174086674 17088100343356109 101086014373572846 17088100343356110 101152207216014916 17088100343355237 101027041605702709 17088100343355238 101229364861425414 17088100343356169 101862204402635718 17088100343354928 101760654089788804 共4页 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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