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DBS45∕ 016-2014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柿饼.doc

上传人:wp****g 文档编号:195084 上传时间:2022-12-09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11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DBS45∕ 016-2014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柿饼.doc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DBS45∕ 016-2014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柿饼.doc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DBS45∕ 016-2014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柿饼.doc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DBS45∕ 016-2014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柿饼.doc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DBS45∕ 016-2014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柿饼.doc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ICS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DBS45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DBS 45/ 016201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柿饼2014 - 12 - 30发布2015 - 02 - 01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前言本标准按GB/T 1.1-2009的格式编写。本标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本标准代替DB45/T 555-2008柿饼质量安全要求。 本标准与DB45/T 555-200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标准名称;修改了感官、铅、微生物项目指标值;增加了代森锰锌、吡唑醚菌酯、苯醚甲环唑项目及指标值; 调整了标准的结构、原料要求、标签、标志等内容;本标准起草单位

2、:桂林市产品质量检验所。本标准起草人:阳文琼、毛振宁、李 沛、莫浩越、申鸿丽、黄 健、石相莉、庾国新、邓华、阳志红、吕新印、刘保奇、农彦贤、谭冬明、张鸿斌、雷超海。柿 饼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柿饼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新鲜柿果为原料,去皮后经晾晒或干燥脱水、包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预包装柿饼。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

3、运图示标志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T 4789.3-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5009.3

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34 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GB/T 5009.36 粮食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 5009.218 水果和蔬菜中多种农药残留量的测定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2456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9648 水果和蔬菜中500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GB/T 20453 柿子产品质量等级GB/T 20769 水果和蔬菜中450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

5、谱法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SN/T 0711 出口茶叶中二硫代氨基甲酸酯(盐)类农药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SN/T 1541 出口茶叶中二硫代氨基甲酸酯总残留量检验方法SN/T 1975 进出口食品中苯醚甲环唑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气相色谱-质谱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柿霜柿饼内部糖分随水分向其表面渗出,水分散发后,在柿饼表面留下糖分凝结成的白色结晶物质。3.2白(霜)饼有大量柿霜覆盖,使其表面呈白色或灰白色的柿饼。3.3红饼色泽以棕红或棕黄色为主,允许表面附着少量柿霜的柿饼。4 技术要求4.1 原料要求4.1.1 柿

6、果应新鲜、无异味、无腐烂现象,且应符合GB/T 20453、GB 2762和GB 2763的要求。4.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项 目要 求红 饼白(霜)饼色 泽棕红色或棕黄色表层呈白色或灰白色霜,剖面呈橘红至棕褐色外 观完整,无虫蛀、无霉变、无染色组织和形态果肉致密,有韧性气味和滋味具有柿果固有的甜香味,无异味杂 质正常视力下无可见杂质4.3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项 目指 标红 饼白(霜)饼水分/(g/100g) 38.035.0总酸(以柠檬酸计)/(g/100g) 6.0铅(以pb计)/(mg/kg) 1.0代森锰锌/(mg/kg) 2吡唑醚菌酯/(m

7、g/kg) 0.05苯醚甲环唑/(mg/kg) 0.07二氧化硫残留量/(g/kg) 0.1其他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对水果制品的规定其他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对干制水果的规定4.4 微生物指标4.4.1 卫生指示菌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卫生指示菌指标项 目指 标菌落总数(CFU/g) 1000大肠菌群(MPN/100g) 30霉菌(CFU/g) 504.4.2 致病菌限量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 致病菌限量项 目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表示)ncmM沙门氏菌5 00-金黄色葡萄球菌5 1 100 CFU/g1000 CFU/g注: 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

8、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5 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使用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6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7 检验方法7.1 感官要求随机抽取3至5个样品,将被测样品置于洁净的白瓷盘中,用目测、鼻嗅、口尝方法进行检验。7.2 理化指标7.2.1 水分按GB 5009.3规定的方法测定。7.2.2 总酸按GB/T 12456规定的方法测定。7.2.3 铅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7.2.4 代森锰锌参照SN/T 0711、SN/T 1541规定的方法测定。7.2.5

9、吡唑醚菌酯按GB/T 19648、GB/T 20769规定的方法测定。7.2.6 苯醚甲环唑按SN/T 1975、GB/T 5009.218、GB/T 19648规定的方法测定。7.2.7 二氧化硫残留量按GB/T 5009.34规定的方法测定。7.2.8 其他污染物限量按GB 2762规定的方法测定。7.2.9 其他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按GB 2763规定的方法测定。7.3 微生物指标7.3.1 卫生指示菌指标7.3.1.1 菌落总数按GB 4789.2规定的方法检验,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7.3.1.2 大肠菌群按GB/T 4789.3-2003规定的方法检验,样品的采样及

10、处理按GB 4789.1执行。7.3.1.3 霉菌按GB 4789.15规定的方法检验,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7.3.2 致病菌限量7.3.2.1 沙门氏菌按GB 4789.4规定的方法检验,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7.3.2.2 金黄色葡萄球菌按GB 4789.10平板计数法规定的方法检验,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7.4 食品添加剂按所使用食品添加剂标准规定的方法检验。8 检验规则8.1 组批以同一原料、同一配方、同一生产线在同一生产日期加工的同一包装规格的产品为一检验批。8.2 抽样8.2.1 每批产品按生产批次及数量比例随机抽样,抽

11、样数量应满足检验要求。8.3 出厂检验每批产品应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水分、总酸、二氧化硫残留量、净含量。8.4 型式检验8.4.1 正常生产每年应进行两次型式检验,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产品正式生产时; 产品原料、工艺有重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产品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出产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8.4.2 型式检验项目为4.2、4.3、4.4及5规定的项目。8.5 判定规则8.5.1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时,判定该批产品合格。8.5.2 检验结果中若微生物指标有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不得复检;检验结果中微

12、生物指标检验符合本标准要求,其他项目出现不符合项时,允许按相关规定进行复检,复检仍有不符合项时,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9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9.1 标签、标志9.1.1 预包装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和GB 28050的规定。9.1.2 外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9.2 包装9.2.1 产品内包装材料应无毒、无害、无异味,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9.2.2 产品包装应密封、牢固、产品不得散漏。9.2.3 外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9.2.4 净含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9.3 运输9.3.1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干燥、无异味、无污染。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混运。9.3.2 运输途中应注意防潮、防雨、防曝晒。9.4 贮存产品应贮存在清洁卫生、通风干燥、无异味、无污染的室内,离地、离墙存放,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10 保质期在符合上述包装、贮存和运输条件下,生产企业可根据自身工艺确定保质期。_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物流/供应链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