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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登记业务办理指南与流程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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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批准成立证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北京市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一式两份。 2、持数字证书U盘到业务窗口填写《申请表》和《承诺书》(需盖公章),同时激活数字证书。 3、如共用地税、公积金的北京CA证书,请携带证书U盘、公章,到业务窗口填写《数字证书一证多用授权书》进行办理。 注意事项: 1、业务办理时间:每月5日—25日; 2、业务办理岗位:登记科“单位社保新开户”窗口; 3、选择银行缴费方式的社保新开户单位,在网上录入信息时找不到本单位开户银行名称,可暂时任意选择一家银行完成信息录入。但务必要在窗口办理开户手续时需将此情况告知工作人员,并同时进行单位银行信息变更业务; 4、用人单位提交的材料请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1.上网登记信息 提示:如共用地税的北京CA证书,请携带证书U盘,并填写《数字证书一证多用授权书》(业务窗口领取、需盖公章)。 业务办理完毕 需携带的相关材料: 1.《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2.《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及复印件一份;国家机关单位行政介绍信。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企业(或事业)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银行开户信息(银行全称、开户名称、账号、交换号)、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选择“社保缴费”方式的提交《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选择“银行缴费”方式的提交《北京市社会保险银行缴费协议》及《单位银行信息(附表)》、《银行缴费合作意向书》一式两份。 7.单位公章。 医疗保险: 名称:北京市 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账号: 开户行: 12位行号: 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工伤、生育): 名称:北京市 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账号: 开户行: 12位行号: 提示:开户银行是下列13家银行的参保单位,请选择“银行缴费方式”:北京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广发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 (1)选择“银行缴费”方式的,请在办理开户手续前,先到开户银行签订《银行缴费合作意向书》,并在开户业务办理完毕后再次到银行约定缴费方式。 (2)选择“社保缴费”方式的,请在办理开户手续前,持右侧所列信息先到本单位开户行签订《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 2. 到银行签协议 用人单位携带右侧所列相关材料到社保中心登记科“单位社保新开户”窗口办理单位社会保险开户手续,开户成功后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 3.办理开户手续 办理开户手续后,携带以下资料到数字证书窗口购买数字证书。①《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批准成立证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④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⑤《北京市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一式二份;⑥公章。 4.购买数字证书 持数字证书U盘到业务窗口,填写《申请表》和《承诺书》,同时激活新购买的数字证书。 5.激活数字证书 用人单位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依次选择“新参保单位网上登记→初次登录”后,输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和单位名称,点击“确定”。进入“单位网上登记-录入信息”界面后,准确录入单位信息,录入完毕后点击“保存”并打印《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选择“银行缴费方式”的还需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银行缴费协议》及《单位银行信息(附表)》一式两份。 用人单位社保新开户流程图 3.用人单位办理社保新开户流程图 注意事项: 1、业务办理时间:每月5日—25日; 2、业务办理岗位:登记科“单位社保新开户”窗口、数字证书购买窗口、数字证书激活窗口; 3、选择银行缴费方式的单位,在网上录入信息时找不到本单位开户银行,可暂时任意选择一家银行完成信息录入。但务必要在办理开户手续时需将此情况告知工作人员,并同时进行单位银行信息变更业务; 4、用人单位网上申报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通过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 5、用人单位提交的材料请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4.用人单位五险新参保人员增加办事指南 一、业务办理时间:每月5日至25日(节假日除外) 二、所需材料 1.《北京市社会保险人员增加表》一式两份; 2.《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及《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副表)各一份; 3.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不用粘帖); 4.增员报盘文件(注:以“网上申报方式”增员的无需提供报盘文件); 5.公费医疗人员增加须携带《工资审批表》或者《行政介绍信》,新招大学生提供《应届大学生报到证》,单位超编的还需提供编办的编制批复。 三、操作办法 1.网上申报方式 第一步:录入信息。使用CA证书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依次点击“申报业务管理→新参保人员登记申报”后,录入新增人员身份证号码点击确定,在个人基本信息中录入基本信息,蓝色项必填。然后点击浏览,选择参保人的电子照片点击上传,然后依次点击“保存→提交→确认”,显示导入成功。 第二步:打印表格。点击“业务报表查询→个人信息登记表”,选择起止时间,点击“查询→下载打印”,打印出新增人员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主副表。点击“人员增加表”,选择起止时间,点击“查询→下载打印”,,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人员增加表》一式两份。 注意事项: (1)网上申报人员增加如有疑问,请参照网上申报登录界面的《用户指南》。 (2)电子照片格式要求: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服装与背景的颜色反差要大的电子照片;jpg格式,宽度:358像素,高度:441像素;文件不小于9KB,不大于20KB;照片裁剪方法请参照上传照片栏下方的帮助。 (3)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 2.企业版软件报盘方式(不能使用网上申报的单位),具体方式参见《企业版软件操作指南》 四、经办流程 先在网上预约新参保人员增加业务,然后携带所需材料到社保大厅取号并到登记业务窗口进行办理,领取《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领卡证明》后,在社保大厅钢印放置处为《领卡证明》加盖钢印,并领取《社会保障卡领取告知》及《领取医保存折注意事项》。 五、注意事项: 1.业务办理岗位:社保中心登记业务岗。 2.在网上申报操作时间为每月5日至22日,早6:00至晚10:00;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 3.本市就业的外籍人提供: 护照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专家证》、《外国常驻记者证》、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留学人员)》原件和复印件(四证选一,一式一份);外国人居留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北京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4.本市就业的港澳台人员提供: (1)派号提交材料:要求派号情况说明(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港澳台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港澳台人员《就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港澳台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每页均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表》(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 (2)参保提交材料:港澳台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港澳台人员《就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港澳台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5.办理完新参保业务后,请持窗口打印的《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领卡证明》到大厅咨询台后方加盖钢印,并领取《社会保障卡领取告知》及《领取医保存折注意事项》。 6.办理业务所需提交的纸质材料请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7.预约取号网址: 1. 照片要求:本人近 期一寸、白底、免冠、彩照;JPG格式、宽358像素×高441像素、9KB<大小<20KB; 2.“月均工资收入”以该职工进入本单位工作第一个月的工资作为当年的缴费基数; 3.增员原因需选择“新参统/新参加工作”。 五险新参保人员增加流程图 业务办理完毕 表格及相关材料说明:1.参保职工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及《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副表)》各一份; 3.《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两份; 4.公费医疗人员须携带《工资审批表》或《行政介绍信》,新招大学生提供《应届大学生报到证》,单位超编的还需提供编办的编制批复。 网上申报方式(推荐) 安装BJCA数字证书后登陆网上申报系统:用人单位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选择“单位用户登陆”,使用单位数字证书(USB Key),进入网上申报系统。 查询业务办理回馈: 通过“查询管理”中的“申报信息状态查询”模块查询该职工医疗及四险是否导入成功。 报表打印: 通过“业务报表查询”模块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及《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副表)》各一份;并将《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中的“业务类型”选择“新参保”后,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一式两份。 预约办理增员业务: 请先在人保局网站根据业务内容进行预约登记,预约成功后请携带右侧所列相关表格及材料到社保中心扫描二维码取号办理业务。 个人信息录入并申报增员: 通过“申报业务管理”中的“新参保人员登记申报”模块录入新参保职工信息,并上传新参保职工电子照片后,提交。 下载并安装企业版软件: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下载专区,下载《五险合一采集软件安装程序(普通单位版)》及最新补丁,按照提示安装并升级软件后登陆。(用户名:admin,密码:1) 生成报盘文件: 在“数据交换”中选择“个人新参保信息报盘”,生成报盘文件,存至U盘。 报表打印: 在“报表打印”中选择并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及《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副表)各一份,《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一式两份。 软件增员操作: 在“基本信息管理”中录入单位信息、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后,在“个人变更登记”中选择“增员”,进行增员处理。 预约办理增员业务: 请先在人保局网站根据业务内容进行预约登记,预约成功后请携带存有新参保职工个人信息的U盘、左侧所列相关材料到社保中心扫描二维码取号办理业务。 企业版报盘申报方式 5.用人单位五险新参保人员增加流程图 注意事项: 1.业务办理岗位:社保中心登记业务岗。 2.在网上申报操作时间为每月5日至22日,早6:00至晚10:00;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 3.本市就业的外籍人提供: 护照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专家证》、《外国常驻记者证》、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留学人员)》原件和复印件(四证选一,一式一份);外国人居留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北京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4.本市就业的港澳台人员提供: (1)派号提交材料:要求派号情况说明(一式二份、盖公章);港澳台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盖公章);港澳台人员《就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盖公章);港澳台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盖公章);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每页均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表》(一式二份、盖公章); (2)参保提交材料:港澳台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港澳台人员《就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盖公章);港澳台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盖公章)。 5.办理完新参保业务后,请持窗口打印的《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领卡证明》到大厅咨询台后方加盖钢印,并领取《社会保障卡领取告知》及《领取医保存折注意事项》。 6.办理业务所需提交的纸质材料请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7.预约取号网址: 6.用人单位转入人员增加(续保)办事指南 一、业务办理时间:每月5日至25日(节假日除外) 二、业务办理需提交的材料 1.《北京市社会保险人员增加表》一式两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2.使用企业版软件增员的,需提供增员报盘文件。 三、操作办法:(要求:能使用网上申报的必须使用网上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方式: 使用CA证书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依次点击“申报业务管理→转入人员增加申报→普通增员”后,录入预增加人员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点击“查询”,可以看到该人员的参保状态等信息,根据信息选择是否可以在网上增员还是要到社保中心来增员。 选择增员原因为“外区或本区转入”,选择相应的缴费类别(只能按以前系统中的身份户口类别选择),录入申报工资,选择参加险种,农转非类别和工作居住证编码及有效期可根据实际需要录入(原则上不录)。 点击“保存→提交”,在显示成功的状态下,点击“业务报表查询→人员增加表”,依次选择“起止时间→普通增员→查询→下载打印”,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人员增加表》,核对无误后盖章自己留存即可,无需提交社保中心。 注:(1)网上申报人员增加如有疑问,请参照网上申报登录界面《用户指南》 (2)社保网上服务平台网址: 2.企业版软件报盘方式(不能使用网上申报的单位),具体方式参见《企业版软件操作指南》。 四、经办流程: 1.使用网上申报增员(外区调入、本区调入)的,系统审核成功并核对无误即可,无需再到社保中心 办理和审批。 2.使用企业版软件报盘的,先在网上预约人员增加业务,然后携带所需材料到社保中心三层取号办理增员手续。 五、注意事项: 1.业务办理岗位:社保中心登记业务岗。 2.网上申报增员原因为:外区调入或者本区调入。 3.公费医疗人员增加须携带《工资审批表》或者《行政介绍信》,单位超编的还需提供编办的编制批复。如基本医疗转公费医疗的还需携带社保卡做同步。 4.网上申报操作时间为每月5日至25日早6:00至晚10:00 5.办理业务所需提交的纸质材料请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业务办理完毕 软件增员操作: 在“基本信息管理”中依次录入单位信息、个人信息后,在“个人变更登记”中选择“增员”,进行增员处理。 生成报盘文件: 在“数据交换”中选择“个人续保、减员信息报盘”,生成报盘文件存至U盘。 报表打印: 在“报表打印”中选择并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一式两份。 预约办理增员业务: 请先在人保局网站根据业务内容进行预约登记,预约成功后请携带左侧所列相关材料到社保中心扫描二维码取号办理业务。 下载并安装企业版软件: 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下载专区,下载《五险合一采集软件安装程序(普通单位版)》及最新补丁,按照提示安装并升级软件后登陆。(用户名:admin,密码:1) 提示: 1.用人单位办理人员增加时,社保系统以该职工在上一家单位登记的个人信息确定为职工信息,如与事实不符,在增员成功后需办理个人信息变更业务。 2.“月均工资收入”以该职工进入本单位工作第一个月的工资作为当年的缴费基数; 3.增员原因需选择“外区/本区转(调)入”。 4.参保人员参保状态为“中断失业”时,只能通过企业版软件操作,增员原因选择“失业转就业”。 相关材料说明: 1.《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一式两份; 2.人员增加报盘文件; 3.公费医疗人员增加须携带《工资审批表》或者《行政介绍信》,单位超编的还需提供编办的编制批复。如基本医疗转公费医疗的还需携带社保卡做同步。 用人单位转入人员增加(续保)流程图 个人信息录入并申报增员: 通过“申报业务管理”中的“转入人员增加申报”模块录入转入职工信息,并提交。 查询业务办理回馈: 通过“查询管理”中的“申报信息状态查询”模块查询该职工医疗及四险是否导入成功。反馈导入成功后,参保单位无需到社保中心办理转入人员增加审核手续。 报表打印: 在“业务报表查询”模块,将《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中“业务类型”选择“普通增员”后进行打印,单位留存备查,无需提交社保中心。 安装BJCA数字证书后登陆网上申报系统: 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进入单位用户登陆入口,使用单位数字证书(USB Key),进入网上申报系统。 网上申报方式(推荐) 企业版报盘申报方式 7.用人单位转入人员增加(续保)流程图 注意事项: 1.业务办理时间和岗位:每月5—25日(节假日除外)、社保中心登记科(三层取A号) 2.网上申报操作时间为每月5—25日早6:00—晚10:00 3.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 4.办理业务所需提交的纸质材料请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8.用人单位参保人员减少办事指南 一、业务办理时间:每月5日至25日(节假日除外) 二、所需材料 1.《北京市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一式两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版软件减员的,需提交减员报盘文件。 三、操作办法 1.网上申报方式: 使用CA证书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点击“申报业务管理→普通减员→零星减员”,输入要减少人员的身份证号和姓名点击“查询”,减少原因默认为转往他区(一般情况下均选此原因),缴费截止月份默认为上月(就是上月已缴,当月不再缴费),停止缴费险种为参加的全部险种,点击“保存”并“提交”。 在显示成功的状态下,点击“业务报表查询→人员减少表”,选择起止时间,点击“查询→下载打印”,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核对无误后盖章自己留存,无需再到社保中心。 注:(1)网上申报人员减少如有疑问,请参照网上申报登录界面《用户指南》; (2)北京社保网上服务平台: (3)要求:能使用网上申报的必须使用网上申报方式 2.企业版软件报盘方式(不能使用网上申报的单位),具体方式参见《企业版软件操作指南》。 四、经办流程 1.使用网上申报减员的,系统审核成功并打印报表核对无误即可,无需再到社保中心。 2.使用企业版软件报盘或者需要手工操作减员的(失业转街道、转外国籍、死亡清算等),先在网上预约人员减少业务,然后携带所需材料到社保中心三层取号办理减员手续。 五、注意事项: 1.业务办理岗位:社保中心登记业务岗。 2.网上申报减少原因为:转往本区或者转往他区(无特殊情况减员均选此原因)。 3.死亡减员:需再提供北京市居民医学死亡证明书复印件或乡、镇及以上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复印件或火化证明; 转外国籍:需提供国籍证明复印件和户口注销证明; 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农保):需提供转入区县农保部门加盖公章《北京市养老保险基金城保转农保确认表》复印件(需注明转入区县农保部门账号、行号、开户名称、单位名称等信息)。 4.网上申报操作时间为每月5日至25日早6:00至晚10:00。 5.办理业务所需提交的纸质材料请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1.网上申报:减员原因为“转往他区”;缴费截止月份为上月;停止缴费险种为参加的全部险种。 2.失业转街道、转外国籍、死亡清算等网上申报不能做的业务,请用企业版操作减员。 相关材料说明: 1.《北京市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一式两份。 2.人员减少报盘文件。 3.死亡减员,需提供北京市居民医学死亡证明书复印件或乡、镇及以上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复印件或火化证明。 4.转外国籍需提供国籍证明复印件和户口注销证明。 5.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需提供转入区县农保部门加盖公章的《北京市养老保险基金城保转农保确认表》复印件(需注明转入区县农保部门账号、行号、开户名称、单位名称等信息)。 个人信息录入并申报减员: 用人单位通过“申报业务管理”中的“普通减员”模块,输入要减少的职工的信息并提交。 查询业务办理回馈: 用人单位通过“查询管理”中的“申报信息状态查询”模块查询该职工医疗及四险是否导入成功。反馈导入成功后,参保单位无需再到社保中心办理人员减少审核手续。 报表打印: 用人单位通过“业务报表查询”模块,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留存备查,无需提交社保中心。 用人单位参保人员减少流程图 网上申报方式(推荐) 安装BJCA数字证书后登陆网上申报系统: 用人单位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进入单位用户登陆入口,使用单位数字证书(USB Key),进入网上申报系统。 软件减员操作: 用人单位在“基本信息管理”中依次录入单位信息、个人信息后,在“个人变更登记”中选择“减员”,进行减员处理。 生成报盘文件: 用人单位在“数据交换”中选择“个人续保、减员信息报盘”,生成报盘文件存至U盘。 报表打印: 用人单位在“报表打印”中选择并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一式两份。 预约办理减员业务: 用人单位请先在各区人保局网站进行预约登记,预约成功后请携带左侧所列相关材料及报盘文件(U盘)到社保中心三层扫描二维码取号办理业务。 企业版报盘申报方式 下载并安装企业版软件: 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下载专区,下载《五险合一采集软件安装程序(普通单位版)》及最新补丁,按照提示安装并升级软件后登陆。(用户名:admin,密码:1) 业务办理完毕 9.用人单位参保人员减少流程图 注意事项: 1.业务办理岗位:社保中心登记业务岗。 2.网上申报减少原因为:转往本区或者转往他区(无特殊情况减员均选此原因)。如遇无法在网上申报系统办理的特殊情况,请通过企业版软件报盘,到社保中心办理。 3.网上申报操作时间为每月5日至25日早6:00至晚10:00, 4.死亡减员办理时间:在职职工死亡次月办理减少业务,退休人员死亡当月办理减少业务。 5.参保单位的最后一位正常缴费的职工的医疗减员可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办理,但四险减员,需携带《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一式二份)到社保中心办理减员手续。 6.医疗保险退休人员死亡减员的,如退休人员是办理减员当月之前死亡的,需向社保中心退回个人账户金额。 7.失业转街道的人员,需在减少表上注明需要转移的街道,到社保中心办理。 8.办理业务所需提交的纸质材料请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9.预约取号网址: 10.用人单位变更登记信息办事指南 一、业务办理时间:每月5日至25日(节假日除外) 二、变更项目所需材料:(使用企业版软件报盘操作的须携带“单位信息变更报盘文件” ) 1、变更单位名称(①②③④⑤⑧⑨;缴费方式为社保缴费需同时提交⑥;银行缴费需同时提交⑦) 2、变更单位的注册地址、营业执照号码、法人等(①②③④⑨) 3、变更单位组织机构代码(①②③④⑨) 4、变更单位办公地址(①⑨) 5、变更单位银行信息(①⑤;社保缴费还要⑥;银行缴费还要⑦;银行缴费变更为社保缴费还要⑩) 所需材料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请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①《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 ②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③《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复印件 ④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单位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者《开立单位银行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复印件 ⑥《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复印件 ⑦《北京市社会保险费银行缴费协议》(一式两份) ⑧工商局批准的名称变更通知书、有关部门或单位批准的变更证明复印件 ⑨《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 ⑩《终止银行缴费申请书》原件一份(从银行缴费变更为社保缴费,请加盖单位公章) 三、操作办法: 1.网上申报方式: 使用CA证书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点击“申报业务管理”—“单位基本信息变更”,在要变更项前面选“√”,在变更内容项中输入正确的内容,点击“保存”—“提交”。显示成功后,点击“业务报表查询”—“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选择起止时间,点击“查询”—“下载打印”,区分需要审批(带*号)和不需要审批的,分别打印出《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不需要审批的核对无误后盖章自己留存。 注:(1)网上申报单位信息变更如有疑问,请参照网上申报登录界面下方《用户指南》 ; (2)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 2.企业版软件报盘方式(不能使用网上申报的单位和网上申报不能变更的),参见《企业版软件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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