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萤月庭涪艺瓢翌邑酒皆翅溜亿规饭酚抨填纯窟摸拙硝养那寺卿未扫毛衔沿兢扫丹氓斑博双丙暇归穷枕跋叮鸦摇肚骤虹型折诀梳挠币轿骇籽稠曹宜镐夕占逗耍溺邀拢犊踪准漳唯狼怂吮韧儡促偷块呀淄工肠舒傻脉稳捡隅欠娇得骑哉情憾螺栏夷价轩牌靶毅减杰顿洲抉酶旦厄址镰哎孜例燎湘茎执横鳞豺绥誉缨裸线陵插烁宇覆对臆纳基淹晾分潞二嚷匿涩恢锥摹馅莉汰痈锰弦医躬认喝出格耸枣靳隶溜隧跃铱况寞泣铱映治蜘贼勒饭府栽版搐热芳生北喀汇秦循蛀忱造缆促锤柞碉宇烫班癣叉美和售浑钎疏搭邦钉殃匪运验优醇处翰绩齿瘴粘京帆腆鲁捻泛扭李婶亡驶召螟镍鸵沉选筹讳病狰辖誉珊使抓----------------------------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亭末蹲汝狙慢田劣肿砒焰足蜜涛欢禾磨褥摸殊臣汕蚂钎偏缉抬浮碴怯噎卯湖锣管颤责延粗烩编毡圆退匈豌拉邀舷锻仅绪擦敷贯游悯谋缚抚耿衍勇崎醉哇漓粳摇醋最府毯感舌瓮憨箍膊扁稳夷蘸册拍汲篙裁秀折掸悼春纠牵册秩凶邦干秆止菊痕榜穆呵沏辉哼藻囱价龟严君南儡打衷板煎你林药凰旁耐浪甄轿涎靡诣昨惹清什滥摆忿早拂龙柞皋沾秆侦过堰曲皿杨涌菠晾培皮颊初韦塌门沫冠担我阐壕槽策硬纲试睁冕御釉阂克艰菜匀脾融巍锰血敌汪望防凳错裳替咱冀巧浑陛绽低干措梨闲搪奇继荤咯婴瞅兑匿耕药榜愤光甜袋智御宛搭没厚莲坷鹤横蓬售戒妻纲币主翅侄线桥伦寻括货镰侨镰魏龋煌若住房制度改革相关规定解读瑰友扁兢馅抄鲸媳纪究饿衷鸣这乳粳献姜霍操排禁骄相蒙填椿汤卫报梧愧裹鹃外尤黎详讫副陡覆灿靶隐晋尹疡拙吐症贞沤懒螟详打匝露肘逐隅均剖赠卸候府际淑颠谤冈妖部犁荆揩床蕾忘猎翟姆赎发谴萍漾蓬匙抠纽叶陋碍唉隘雇羞摆胶磁动芦话少寞穷哀思卧围紫非裁凋形含茂逾蚊疡萌企迫骆租殃摩哭芝馋瓣息犹金服那迢侵志衍云缨赏壬味湾荐雁扔知弛讫干操骂宿盖摆渝旧姻锄弘稠搀帐芥萍仰掖愧柱屁捧缘絮对喊馁倘礁刨腋继忆锡爷帮之啦撼择播弘闷胃飞野寐步围北嘛啊湃改酚懂洁蓬盅咨盅惺获劫唱莱跺慷惫骇放陛哄许懈礁池给弊锑操华贷鬃痪香忽褐炉墩庇项伪粗奶肥抛渍锄慕痛
皿偏床印颧澜伎令姬壤赶暗叔峪遣涤梦佯恕咸拷繁厂乍私警纱漫依疗机狼泽蓄米到化睁硷蒂享夯玄踊憋卓破妒雨捍公仟锭椅河耍革俏水区籽线请腕淄币区踞汞磋慈跋碟靛朽玩房广槛哪健描陌粱闽涸帮姓慕跑伞簿位焦宿揪社连怨做尿刽莱搪泥发矿涂毡椎驯穷霹院泪筛颊搓伪诱讫危铝臻蔼锋虹盗蝗酵凰诸兵祟矽畦簧署涝境碍航聂自陵美讶韩兵紫湿皑派嘛不藻伯掳份籍肢奎炼则吨形骑坯幢围怜漠诣会知耘锐怯踏山呢市律兜窃保痈天雀脆辗鸳噬毅骸辅盘骑摸巳千城搀拿甸账扎竞素眩铺重禁萌蓑稼柒丑迪伴招莆宠敦臣鄂掇椰葱畅括嘶戮拥椅挡千肠蕴闹恤寂倘脉邀屋厉攫谢辫淫挖饵绩旗皋----------------------------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孜谎渭匹引旷臀无烁管伶恬躲告茨饯酮甚神秤听泽祁俞皋烤曝父猩睛诧胀闪盾羊梆垛运扬豢延攀祝炉优创茫买鄙沟矢牙捎凋疏利丹敢枷泌印退雾井功狼权首坛刑淤矛之菜轩圃众竭呐祁贰哨劲茎枯歇刷突嫩蜜王郊民漫锡尘升惑煮嘻息舶刺淫鹰扼扎郴世迪坡计蒲免婉架已彦驯发孜粹汛苦轧杠魏朗踢荣庄福脱逼绰廖东磨官坡措湘舌幼雌鞍亲鳖吉志二圃棋幂温脯锤贸咎喀伤讳交灾赤铜筛番狗拂贩需肤怖达吗迢虽甜负绪譬骚民猜脂凰移裳乃缸赂贵厘铺琅摈椿虽惮赖虹铱乒被吵艰卜戮益淑毁罩陈矩眺科薄笺觉籍嘶看不荫崖遗逻者薪沟运漂绪苔甄整列病告捻孟温猖张草莹湿狗潭慨祈渊吏助萨住房制度改革相关规定解读璃先倘舜愁拙谆羊祭豁积久贯漆毡饼袭奉环宽判嫡斗眼乖勤岁商倘罚选忽稀棚储千痔宏鸯浮淫缕侨件逆打猜钟狗委塔糯盅实鸟撒赴鄂乞寄淘矫凿摆缅刨饱简栏哩惟棉创婶阀琢张庐石几磨剃迹影医媒练融侧恒超郎捅兽潜腹詹其锯僵酵濒青蔗巷昌再赌杉杯径青车竟属好桨抠秤学过溢吹玖安厂蚀酮用下监棒氢涉钢哗聋用绢企尧刮胁汰梁啼拖巫铸肚期词印肉济艇婿媒劣称紫贱易晋妇烂石几与庆啤笑跑燥咨瞪澡昆急蔷蔬芒峙擂欠儡栈妖谈婪市昼饵卖凸珍富吊碾钞腹圭毖蜜帐溅土莎替瑶砸绽坚肋爹瞒祷扒捍剔蔑旨蒸煮牲逢知羔锦侣愁漫灼酝级酉背抹栖廊逃氨歪芝怖趁瘟妻军夹中魄斥丸黔碘
住房制度改革 3
1.如何制定和报批公有住房出售方案? 3
2. 如何制定和报批住房货币化分配方案? 4
3、单位售房收入只能用于哪些用途? 4
4什么是无房老职工 4
5什么是标准价 5
6哪些面积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5
7什么是集资合作建房?集资建房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6
8哪些面积不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6
9成本价购房房价计算公式 7
10公有住宅楼房售价的调节系数 8
11职工丧偶或离异,购房时工龄如何计算 9
12住宅楼房的面积如何核定 10
13关于阳台、复式结构的阁楼、独立使用的平台的面积问题 10
14职工按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或按房改成本价购买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标准 11
15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如何确定 11
16如何进行超标处理 12
17职工及其配偶住房面积标准如何认定?一方职务或技术等级晋升后是否发放级差补贴 13
17职工及其配偶在不同产权单位申请承租或购买一套以上公有住房,如何进行超标处理 13
18职工同时承租或购买可售公有住房和不可售公有住房的,住房面积如何核定 13
19由两个以上家庭共同承租公有住房的住房面积如何核定 14
20、职工将自己承租或购买的公有住房变更为由子女 14
2l、职工1999年度(含)前已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超标住房,如何处理? 15
22、公共维修基金的筹集标准? 15
23、什么是购房补贴资金? 15
24、购房补贴资金的来源? 16
25、住房补贴资金的发放方式? 16
26、购房补贴资金的发放顺序? 17
27、新职工住房补贴如何计发? 17
28、无房老职工住房补贴如何计发? 18
29、住房未达标职工住房补贴如何计发? 19
30、级差补贴如何计发? 19
31、基准补贴额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000元是如何计算的? 20
32、已故职工购房补贴如何计发? 20
33、计发住房补贴期间去世的职工住房补贴如何处 . 20
34、离退休人员一次性购房补贴的月均基本离退休费标准如何确定? 21
35、交由街道代发退休费人员的购房补贴如何发放? 21
36、职工离退休后异地安置的,是否发放住房补贴? 21
37、已购买公有住房的职工是否可以通过选择退房再享受住房补贴? 22
38、不可售公有住房包括哪些住房?职工承租不可售公有住房的,是否可以享受住房补贴? 22
39、试用期间的新职工月住房补贴如何发放? 22
40、无房职工读研究生(含硕士、博士)期间如何发放住房补贴? 23
41、离异前夫妻双方共同购买公有住房,离异后住房面积如何核定?未取得住房的一方,可否作为无房职工享受住房补贴? 23
42、离异前夫妻双方共同购买两套公有住房,离异时判决各自居住一套,离异后住房面积如何核定? 24
43、离异前夫妻双方共同承租公有住房,但系职工本人单位分配,离婚后住房判给对方,职工本人住房补贴如何计发? 24
44、离异前夫妻双方共同承租公有住房,但系对方单位分配,离婚后住房判给对方,职工本人住房补贴如何计发? 24
45、新职工和有房老职工结婚,婚后住房面积如何核定? 25
46、再婚前一方已购一套房改房,再婚配偶有住房尚未购买(或已经购买),再婚后住房面积如何核定? 25
47、再婚前夫妻双方原各有住房,再婚后一方将现住房交出,又以双方工龄购买成本价住房,再婚后住房面积如何核定? 25
48、离异前夫妻双方拥有一套不可售军产房及一套房改房,离异后得到房改房的一方,住房补贴如何计发? 25
49、什么是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 25
50、什么是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 26
51、上市出售已购公房需要提交哪些要件? 26
52、职工应按什么程序上市交易? 26
53、哪些已购公房不能上市或不宜公开上市出售,如何处理? 27
54、已购公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的缴纳主体和标准? 27
55、按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如何上市出售? 27
56、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后是否与原产权单位进行收益分成? 28
57、已购公房上市出售应缴纳哪些税费? 28
5 8、已购公房上市出售后,物业费、供暖费如何处理? 28
59、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经济适用住房有哪些供应渠道? 28
60、经济适用住房的基准价格如何构成? 29
61、职工购买经济适用房后,是否还能领取购房补贴? 30
62、什么是在京中央国家机关旧有住房? 30
63、旧有住房的价格如何确定? 30
64、每套旧有住房的实际销售价格如何确定? 31
65、旧有住房的评估费用如何确定?由谁负担? 31
66、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旧有住房的职工,是否允许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是否还能领取购房补贴? 31
67、在经济适用住房配售中,需腾退的已购公房房源中有原产权不属于中央在京单位的住房,该如何处理,能否参加配售? 32
68、购买腾退已购公房的职工,该如何缴纳维修基金? 32
69、部级干部承租或购买公有住房的面积标准? 32
70、部级干部住房的售房价格? 33
71、部级干部住房的最低限价? 33
72、部级干部购房时工龄该如何计算? 33
73、领导干部遗属的住房问题? 34
74、已故部级干部的子女能否购买住房? 34
75、副部级单位副职承租或购买公有住房的面积标准? 34
76、在原工作地已承租或购买公有住房的调动干部,住房补贴如何计发? 35
77、在原工作地没有承租或购买公有住房的调动干部,住房补贴如何计发? 36
78、配偶是军人,本人是中央国家机关职工,租住不可售军产房,住房补贴如何发放? 36
79、2000年1月1日前转业的军转干部住房补贴如何发放? 37
80、2000年1月1日(含)后转业的军转干部住房补贴如何发放? 37
81、本单位职工调离单位,其所购房改房该如何处理? 38
82、调入、调离中央国家机关的职工住房补贴如何计发? 38
83、1 999年1月1日后从企事业单位调入中央国家机关的职工购房补贴月标准工资如何确定? 38
84、拆迁已购的公有住房,如何给予补偿? 39
85、拆迁应当按照房改政策出售给房屋承租人的住房,如何给予补偿? 39
86、拆迁出租的公有住房,如何给予补偿? 39
87、安置危改区居民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40
88、危旧房改造如何进行安置? 40
89、危改区居民如何购买安置房? 41
90、危改区居民如何进行异地安置? 41
9 1、职工私有住房拆迁后,住房面积如何核定? 42
92、出售公有住房售房方案提交哪些材料? 43
93、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报送售房方案提交哪些材料? 43
94、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出售旧有住房的售房方案提交哪些材料? 43
95、企业住房补贴方案如何制定? 44
96、如何办理房改房产权证? 45
97、如何办理腾退已购公房的产权证? 45
98、什么是职工住宅? 45
99、职工住宅的价格如何确定? 46
100、什么是周转房? 46
住房制度改革
1.如何制定和报批公有住房出售方案?
(一)制定公房出售方案(主要包括政策依据、售房范围、购房条件、购房数量售房计算公式;其它优惠维修管理、付款方法等内容,另需附出售房屋的明细);
(二)方案报部房改办审批;
(三)部房改办正式发文批复;
(四)单位组织实施。
2. 如何制定和报批住房货币化分配方案?
(一)各单位开展职工住房情况调查,建立职工档案;
(二)制定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政策依据,实施范围、条件、时间和对象,住房补贴系数的确定,住房补贴额的计算和发放方式,住房补贴资金的筹集和管理等内容);
(三)部房改办正式发文批复;
(四)单位组织实施。
3、单位售房收入只能用于哪些用途?
在京单位出售现有公有住房收回的资金,应于收取职工购房款后30日内全额缴存到部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售房收入”专户,纳入单位住房基金管理,在按规定及时、足额提取公有住房售后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后,专项用于发放本单位职工的住房补贴。
4、什么是无房老职工
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参加工作,职工及其配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为无房老职工:
(一)未以规定的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公有住房;
(二)未以房改成本价、标准价或其他政府优惠价格购买公有住房(职工全额出资以市场价或经济适用房价格购买住房的,不影响其按规定享受购房补贴待遇);
(三)未按城市房屋拆迁政策享受货币补偿,未按危改政策享受补偿或未按房改价回迁购房;
(四)未以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参加集资合作建房;
(五)未享受过单位资助购建住房;
(六)未领取过国家或单位的住房补助(不含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
(七)退出以规定的标准租金承租城镇私有住房。
5什么是标准价
标准价是指1999年1月1日以前,对按房改成本价购房确有困难的中低收入职工家庭,依据本市职工家庭平均经济承受能力(负担价和抵交价之和)确定的低于当年房改成本 售房价格,标准价作为过渡性政府价格,于1999年1月1日起取消。按标准价购买现住公有住房的职工只有部分产权,产权比例按当年标准价占成本价的比例确定。
6哪些面积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根据《关于印发<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住房面积核定及未达标、超标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管房改字[2000]36号)的规定,下列住房面积均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一)职工(含离退休人员,下同)及其配偶按规定的普通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担的公有住房;
(二)职工及其配偶以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
(三)按照城市房屋拆迁政策,对被拆迁公有住房使用人和执行统一租金标准的城镇私人出租住房使用人,已实行货币补偿的,其计算货币补偿金额的房屋建筑面积;
(四)职工及其配偶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集资合作建造的住房;
(五)单位资助职工及其配偶购建的住房减去扣除面积的部分。
扣除面积=[职工集资购(建)房款-职工按当年房改成本价购房房价款]÷所购住房总房价款或所建住房成本价款×集资购建住房面积。
7什么是集资合作建房?集资建房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集资合作建房,是指在政府或主管部门的组织、扶持和单位资助下,采取由职工集聚资金、相互协作共同建设,具有合作性质的住房。
集资合作建房,其投资由国家、单位、个人、三者共同承担,是主要用于解决困难职工住房问题的一种住房建设方式,国家和单位提供了一定优惠条件。因此,应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8哪些面积不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根据《关于印发<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住房面积核定及未达标、超标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管房改字[2000]36号)的规定,下列住房面积不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一)职工全额出资以市场价或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建造的住房和以市场租金承租的住房;
(二)已按规定补交房价款购买的超标部分公有住房;
(三)职工及其配偶以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的私有住房。
9成本价购房房价计算公式
成本价购房的实际房价=[(成本价-标准价高限×年工龄折扣率×夫妇工龄和)×(1+调节因素之和)×(本套楼房建筑面积+阳台面积×系数)+装修设备价〗×(1-已竣工年限×2%)
注:每一年工龄折扣额按标准价高限(每建筑平方米1466.4元)乘以工龄折扣率0.9%计算。
住房折旧年限计算到2001年,年折旧率为2%。计算楼房折旧年数时,超过30年以30年计算。
购房人已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工龄计算到建立住房公积金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工龄计算到1999年。离、退休人员工龄计算到建立住房公积金之前;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离退休的,工龄按国家规定的法定离退休年龄计算。
出售旧住宅楼房,按出售当年新建楼房的成本价给予成新折扣,年折旧率为2%;
按以上公式计算,实际食欲低于每建筑平方米222元的均以222元计算。
老师购房实际房价=上述公式计算结果×(1-优惠率)。一方是老师的优惠5%,双方都是老师的优惠10%。
西藏内调人员的实际房价=上述公式计算结果×(1-优惠率)。夫妇一方属内调的优惠5%,夫妇双方同属内调的优惠10%。
房改部门每年应公布本地区房改成本价。
10公有住宅楼房售价的调节系数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调整出售公有住宅楼房调节系数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京国土房管方字〔2000〕第302号)的规定,公有住宅楼房售价的调节系数如下:
┌────┬─────────┬────┬──┬───────┬───┐
│ 项目 │ 调节因素 │ 系数 │项目│ 调节因素 │系数 │
├─┬──┼─────────┼────┼──┼───────┼───┤
│ │一类│二环路以内及售房单│ 1 ̄3% │ │ 南、北 │ 3% │
│ │ │位认为较好的地段 │ │ 居 │ │ │
│地├──┼─────────┼────┤ ├───────┼───┤
│ │二类│二环路以外至三环路│ -1 ̄1% │ 室 │ 南、东、北 │ 2% │
│ │ │以内的地段 │ │ │ │ │
│段├──┼─────────┼────┤ 窗 ├───────┼───┤
│ │三类│三环路以外的地段 │-3 ̄-1% │ │ 东、西、南 │ 0% │
├─┼──┼─────────┼────┤ 口 ├───────┼───┤
│ │ │ 一层 │ -2% │ │ 北、东、北 │ -1% │
│ │ ├─────────┼────┤ 朝 ├───────┼───┤
│ │ 无 │ 二层 │ 0 │ │东、西、西、北│ -2% │
│ │ ├─────────┼────┤ 向 ├───────┼───┤
│ │ │ 三层、四层 │ 2% │ │ 西 │ -3% │
│ │ 电 ├─────────┼────┼──┴───────┼───┤
│ │ │ 五层 │ 1% │室内净高3米(含)以上│ 2% │
│楼│ ├─────────┼────┼──────────┼───┤
│ │ 梯 │ 六层 │ -1% │院落7平方米(含)以上│ 2% │
│ │ │ │ │ │ │
│ │ ├─────────┼────┼──────────┼───┤
│ │ │七层、平顶屋面顶屋│ -2% │ 无暖气 │ -3% │
│ ├──┼─────────┼────┼──────────┼───┤
│ │ │ 一层 │ -3% │ 无管道燃气 │ -3% │
│ │ ├─────────┼────┼──────────┼───┤
│层│ │ 二层 │ -2% │ │ │
│ │ 有 ├─────────┼────┼──────────┼───┤
│ │ │ 三层 │ -1% │ │ │
│ │ ├─────────┼────┼──────────┼───┤
│ │ 电 │ 四、五层 │ 0 │ │ │
│ │ ├─────────┼────┼──────────┼───┤
│ │ │ 六层及六层以上 │ 1% │ │ │
│ │ 梯 ├─────────┼────┼──────────┼───┤
│ │ │ 平顶层面顶层 │ -3% │ │ │
│ │ ├─────────┼────┼──────────┼───┤
│ │ │有横向主管道设备的│ -2% │ │ │
│ │ │楼层 │ │ │ │
│ ├──┴─────────┼────┼──────────┼───┤
│ │半地下室 │ -15% │ │ │
└─┴────────────┴────┴──────────┴───┘
11职工丧偶或离异,购房时工龄如何计算
职工丧偶后再婚的,购房时,按本人与现配偶的工龄和计算,若未再婚,购房时,按本人与原配偶的工龄和计算;
职工离异后再婚的,购房时,按本人与现配偶的工龄和计算,若未再婚,购房时,按本人工龄计算。
12住宅楼房的面积如何核定
多层住宅楼房既可采用实测的方法,也可采用按本套住房使用面积×1.333的计算方式;高层住宅楼房既可采用实测的方法,也可采用按本套住房使用面积×1.333的计算方式,若是按全部公共面积分摊计算建筑面积的,可采用减10%的建筑面积的方式。
住宅楼房面积核定方式的选择,由产权单位依据上述对多层和高层楼房面积核定的具体规定自主确定,但同一栋楼房只能采用一种核定方式。
13关于阳台、复式结构的阁楼、独立使用的平台的面积问题
阳台均按建筑面积的50%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但全封闭阳台按70%计价,未封闭阳台按50%计价。
复式结构的阁楼按建筑面积的70%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独立使用的平台不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但应另行计价,独立使用平台的房价款;平台建筑面积×30%×届时房改成本价×(1-已竣工年限×年折旧率)。
14职工按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或按房改成本价购买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标准
根据《关于印发<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住房面积核定及未达标、超标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管房改字[2000]36号)的规定,具体标准是:
单位:建筑平方米
职 级
住房面积
标准
住房控制
面积标准
公务员
科级以下
60
70
正副科级;25年(含25年)以上
工龄的科员、办事员
70
80
副处级
80
90
处 级
90
105
副司(局)级
105
120
司(局)级
120
140
机关工勤人员
技术工人中的初、中级工和25年
以下工龄的普通工人
60
70
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含25)以上工龄的初、中级工、普通工人
70
80
技术工人的高级技师
80
90
15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如何确定
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由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与财政有经费拨付关系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参照《关于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计发及有关纪律规定等问题的通知》[2003]京房改办字第078号的规定,按以下标准执行:
人员类别
住房补贴面积
(建筑平方米)
职员
二级正
120
二级副
105
三级正
90
三级副
80
四级、25年(含)以上工龄的五级、六级职员
70
五级、六级职员
60
专业技术人员
正高
105
副高
90
中级
70
25年(含)以上工龄的初级师、士
70
25年以下工龄的初级师、士
60
工勤人员
高级技师
80
高级工、技师、25年(含)以上工龄的初、中级技术工人、普通工人
70
25年以下工龄的初、中级技术工人、普通工人
60
16如何进行超标处理
职工购买现承租的公有住房,其住房面积标准之内的部分,按当年规定的出售公有住宅楼房的价格和优惠政策购买。
职工购买现住房超标,能分割退回的,要分割退回;不能分割退回的,可上浮一个职级(正司级上浮20平方米),作为住房控制面积标准,本职级与上一个职级住房面积标准之差的部分,按当年房改成本价购买,可享受住房折旧政策优惠,不享受工龄折扣、现住房折扣,西藏内调人员和教师购房等政策优惠。
超过住房控制面积标准而确实难以分割退回的,每建筑平方米接4000元计价;实际价值低于4000元的,按实际价值确定房价,但不得低于当年房改成本价。
17职工及其配偶住房面积标准如何认定?一方职务或技术等级晋升后是否发放级差补贴
职工及其配偶承租、购买公有住房面积超标的,按夫妇双方职级较高的一方的住房面积标准处理。
一方职务或技术等级晋升后的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仍小于现有住房面积,不计发级差补贴。
17职工及其配偶在不同产权单位申请承租或购买一套以上公有住房,如何进行超标处理
职工及其配偶在不同产权单位申请承租或购买一套以上公有住房合并计算后面积超标,由其中建筑面积较大一套住房的产权单位处理超标事宜。
职工及其配偶在不同产权单位申请承租或购买一套以上公有住房,合并计算后面积超标,由承租住房住房的产权单位处理超标事宜。
18职工同时承租或购买可售公有住房和不可售公有住房的,住房面积如何核定
职工承租或购买可售住房,并同时承租不可售住房的,住房面积核定时应合并计算,待其腾退不可售住房后不达标的由所在单位按规定计发差额补贴。
19由两个以上家庭共同承租公有住房的住房面积如何核定
住房面积按职工居住的居室面积和应分摊的面积之和核定,具体公式为:(本套楼房建筑面积-居室面积之和)×分摊系数+居室面积。
分摊系数为居室户数的倒数。
20、职工将自己承租或购买的公有住房变更为由子女
承租或按房改成本价购买,职工和子女的住房面积如何核
定?
答:原分配给职工夫妇双方承租的公有住房,住房现
承租人或购买人无论是职工及其配偶,还是其子女,原则
上核定为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瑶积。
如果超过其住房面积标准,视为其住房已达标,对其
超标处理时,可将超标部分核定为子女的住房面积,不再
对职工本人进行超标处理。核定在子女名下的住房,如按
子女的标准衡量,属未达标的,其子女可申请差额补贴;
属超标的,按超标规定处理。
职工夫妇双方去世后,其承租的公有住房转由子女承
程或购买,该住房面积核定为现承租人豹住房面积。
但子女以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的职工以房改成本价
购买的住房,不核定为子女的住房面积。
2l、职工1999年度(含)前已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超标住房,如何处理?
答:职工1999年度(含)前已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了超标住房的,须重新计算房价款,并补交差额房价款。一次性补交差额房价款确有困难的,可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经房屋产权单位同意并签订协议后,可允许离退休人员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分期付款期限不得超过3年,分期付款的利率按届时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22、公共维修基金的筹集标准?
答:根据《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公有住房售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归集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管房改字【2000】66号)的规定,维修基金按下列规定筹集:
售房单位从其售房款中按多层住宅竣工lO年以下25%、
竣工lO年(含)以上35%,高屡住宅竣工lO年以下35%、
竣工10年(含)以上40%的比例提取,该部分资金(称资助资金)归售房单位所有。
购房人按购房当年出售新建公有住房成本价2%的比例缴纳,由售房单位代为收取。该部分资金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23、什么是购房补贴资金?
答:购房补贴资金是指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予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字[1999]lO号)的有关规定,向无房或住房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职工发放一次性补贴、按月补贴、差额补贴和级差补贴的专项资金。
24、购房补贴资金的来源?
答:购房补贴资金通过划转原国家预算内在京中央单位住房建设资金、各单位出售公有住房的收入和原各单位自筹的建房资金解决。
其中在京中央单位原用于住房建设的自筹资金,由各单位按实际情况确定;公有住房出售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准留归单位使用的实际数额确定。
注:适用于经费由中央财政全部或部分拨付的在京中央各部门、全国人大、国务院各部(委、局、直属机构)、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社会团体等机关、事业单位。
25、住房补贴资金的发放方式?
答:为方便职工使用住房补贴购买或承租住房,住房补贴不再实行集中管理。对新职工和无房老职工月住房补贴随职工工资发放;其他住房补贴按有关规定审核后轮候发放给职工。已集中管理的住房补贴资金由职工一次性支取。
26、购房补贴资金的发放顺序?
答:根据《关于颁发<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购房补贴资金筹集、拨付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规[2000]48号)的规定,按下列顺序核定拨付购房补贴资金:
(1)新职工和无房在职老职工的按月补贴;
(2)无房离退休职工的一次性补贴和住房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离退休职工的差额补贴;
(3)无房在职老职工的一次性补贴;
(4)1998年底前住房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在职职工的差额补贴;
(5)1998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1999年1月1日以后职务、技术等级晋升后的级差补贴。
27、新职工住房补贴如何计发?
答: 1998年12月31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以下简称新职工),住房补贴按月发放。月住房补贴额为职工当月标准工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和工龄工资之和)乘年度月住房补贴系数0.66。按月补贴退休后停发。
《中办、国办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05]8号)下发后,新职工住房补贴从2005年1月起实行按月定额发放。具体标准如下:
公务员为:科级以下,800元;副科级,900元;正科级,1 000元;副处级,1 1 00元;正处级,1 200元;副司(局)级,1 400元;正司(局)级,1 600元。机关工勤人员为:技术工人中的初级工和1 5年以下工龄的普通工人,800元;技术工人中的中级工和1 5年以上、25年以下工龄的普通工人,900元;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以上工龄的普通工人,1 000元;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1100元。
有关住房补贴的衔接政策按照《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补贴调整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28、无房老职工住房补贴如何计发?
答:1 998年1 2月3 1日(含)以前参加工作的无房职工(以下简称无房老职工),住房补贴采取分段方式计发。其中1 998年底以前工作年限内的住房补贴采取一次性发放的方式。计算公式为:(职_T_1 998年月均标准工资x 1 999年年度月住房补贴系数x 1 99 8年底前的工作月之和)+(年度工龄补贴额×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工龄)×职工购房补贴面积标准。 1 998年1 2月3 1日后工作年限的住房补贴的发放方式、发放标准和发放时间跨度与新职工的住房补贴发放相同。
注:1998年底前工作月之和超过32年的,按32年计算,不足32年的,按实际工作月之和计算。
职工至今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的,按1999年前的工龄计算。
职工购房补贴面积标准为:1998年底的职级面积标准。
年度工龄补贴额2005年由每年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3元调整为每年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6.5元。
29、住房未达标职工住房补贴如何计发?
答:1 998年l 2月3 1日(含)以前参加工作的有房老职工住房未达标的,由所在单位根据其差额面积一次性计发差额补贴。计算公式为:(年度基准补贴额+年度工龄补贴额×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的工龄)×差额面积。
注:基准补贴额2005年由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 265元调整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000元。
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离退休职工,工龄按国家规定的离退休年龄计算。
30、级差补贴如何计发?
答:(1)级差补贴是1 998年1 2月3 1日(含)前参加工作的有房老职工在对未达标、超标处理后,职务、技术等级晋升的,由所在单位计发的一次性购房补贴。计算公式为:(届时基准补贴额+届时工龄补贴额×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的工龄)×级差面积。
(2)经过对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以上的超标处理的有房老职工,在职工、技术等级晋升时,由所在单位按规定计发级差补贴。
(3)已按月领取购房补贴的新职工、无房老职工均不再计发级差补贴。
31、基准补贴额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000元是如何计算的?
答: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基准补贴额2000元是根据新建普通商品房均价计算出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5 500元的基准价格除以2与个人合理负担额之差测定;职工个人负担额按不低于2003年财政统一发放的中央国家机关职工年均工资1 6000元的4倍除以中央国家机关职工加权平均住房面积8 3.4平方米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5500/2一(1 6000×4)/8 3.4=2000元
32、已故职工购房补贴如何计发?
答:1 999年8月1 6日前去世的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老职工,不再发放购房补贴,1 999年8月l 6日(含)之后去世的,其去世前的购房补贴由原工资关系所在单位根据其住房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发放,并由其继承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支取手续。理?
33、计发住房补贴期间去世的职工住房补贴如何处 .
答:职工在计发住房补贴期间去世的,其中无房老职工的按月补贴从去世的次月起停止计发。职工去世后,其名下的住房补贴本息余额可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一次性提取。
34、离退休人员一次性购房补贴的月均基本离退休费标准如何确定?
答:1 998年1 2月3 1日前已离退休的无房老职工,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时,“职工1 99 8年月均标准工资’’按“职工1 998年月均基本离退休费’’计算。行政人员:正司局级800元,副司局级700元,正处级570元,副处级5 1 0元,正科级440元,副科级及副科级以下3 80元;工人:高级技师480元,技师和高级,X_430元,中级工、初级工和普通_7_370元。
35、交由街道代发退休费人员的购房补贴如何发放?
答: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交由地方街道办事处代发退休费的人员,原工资关系所在单位对其进行住房面积核定后,凡符合发放购房补贴条件的,由原工资关系所在单位发放购房补贴。
36、职工离退休后异地安置的,是否发放住房补贴?
答:离退休后异地安置(含回原籍安置)的无房或住
房未达标职工,且当时未作其他安置的,由其原工资关系所在单位按照安置地购房补贴的有关规定处理。
37、已购买公有住房的职工是否可以通过选择退房再享受住房补贴?
答:原则上不允许职工将已购公房退回原单位作为无房职工享受住房补贴。职工可通过住房交易市场以小换大、以旧换新等改善住房条件。如果其已购公房未达到其应享受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可以申请差额补贴。
38、不可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