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编号: 其它产品网络销售条款(除笔记本电脑以外)甲方: 乙方: 20*年*月26 / 26其它产品网络销售条款(除笔记本电脑以外) 本资料文件包含适用于您购买 产品的现行条款及条件。您确认您完全理解这些条款及条件的含义,并且,在您于本网站发出任何产品订购信息时已同意完全接受这些条款及条件并受其约束。 一、定义 1、“ ”,指 公司。 2、“产品”,指在本网站列为供选购项目,并且客户在订购信息中指明并经 接受的、成为协议标的的、使用“ (英文)”“ (中文)”商标的产品及其配套产品。 3、“客户”,指通过本网站选购产品并下达了订购信息的人。 4、“协议”,指包含这些 与客户相互同意的关于 销
2、售产品和客户购买产品的条款及条件的协议。 二、销售及购买 销售产品及客户购买产品均应依据协议。 三、协议设立 1、本网站的信息只能适用于中国大陆地区(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以及*地区)(下称“中国大陆地区”)的年满8周岁的居民希望在中国大陆地区内交货的 产品买卖交易。 2、针对所有由客户于本网站发出的订购信息, 有权自行决定是否接受。在 另行通过网站以外的包括邮件及电话等方式向客户发出接受客户发出的订购信息的通知时,此“产品销售条款及条件”即构成协议。除非 通过网站以外的方式通知客户接受该订购信息,否则不存在关于该产品买卖的有约束力的协议。 3、客户保证其签署和履行协议系
3、合法的,并已取得为此目的而必须取得的所有同意和授权。 四、价格及支付 、产品的价格以及运输费用(以下简称“货款”)客户发出订购信息当 网站列明的价格以及费用为准。价格包括按当时中国法律因协议交易而可能课征的应由 缴付的所有中国税金。 2、客户的支付方式包括现金支付、银行汇款支付以及邮政汇款三种。 、如以现金支付,客户应于协议项下的产品交付之时,向 指定的向该客户交货的人员支付现金;除非另有规定, 将在上述人员收到该客户应付货款后向客户交货。尽管上述人员依据有关第5条的规定向客户交货,但在客户不履行接收产品的义务或不支付产品的货款时, 有权立即解除协议。 、如以银行汇款或以邮政汇款支付,客户应于
4、协议设立后,立即将货款汇到 指定的帐户。除非另有规定, 只有在收到客户货款后才向客户交货。因汇款发生的所有银行费用及邮寄费用应由客户承担。在收到协议项下客户所订购产品的所有货款前, 没有发送产品的义务。如 在协议设立后的两周内仍未收到协议项下产品的所有货款时, 有权立即解除协议。 五、交货 1、 将尽力安排将产品运至客户在订购信息里指定的坐落于中国大陆地区的交货地点。 有权自行决定选择信誉良好的承运人及合适的运输方式。 或其承运人有权在交货之前,为证明和确认客户身份和办公地址,要求客户出示身份证、护照等证件和/或签署可能必需的资料文件;若客户拒绝该要求或客户出示的证件与订购信息中的信息不符,
5、或其承运人有权拒绝交货,同时 有权解除协议。 2、 通知的任何交货日期均仅为预计日期,该交货日期并不构成协议的一个条款。在任何情形之下 均无需就延迟或未交付产品所引起的客户费用增加、利润或商誉损失或其他任何特别的、或然的、直接或间接的或附随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3、 有权以其认为合适的任何次序进行分批交货。在分批交货的方式之下,每一批产品均应视为一个独立协议项下的标的物;在任何一批或几批产品方面的违约行为均不影响其关于此前已交付的产品或尚未交付的产品之协议的效力。如 向客户发出其将未能就某一批产品交货的通知,也并不影响客户已接受其已收取之产品批次的效力,但 将向客户退还已付货款中未能交付产品部
6、分的价款。 、如产品已为客户备妥而客户未履行收货义务,或客户未提交交货所需的准确指示、资料文件、证件、认可或授权, 有权在书面通知客户后将产品储存或委托他人储存。自储存开始之时,产品的毁损、灭失等风险转移至客户,并且应被视为已履行交货,客户应向 支付其违约行为引起的所有成本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仓储及保险费用)。 六、接受 在交货当时,客户应检验产品有无瑕疵。除非客户在交货当时提出异议,产品应被视为符合协议规定并已在良好状态下被客户接受。七、所有权及遗失或毁损的风险 产品的所有权及风险将在产品被实际交付(包括视为交付)至客户在订购信息上注明的中国大陆地区的交货地点时转移至客户。但是,关于软件
7、产品的所有知识所有权应属于关于许可人。八、免费电话电话支持1、在保修期内, 对用户提供免费电话技术支持(“技术支持”)。该技术支持将依照 即时有效的条款及条件为用户解答关于产品的任何问题,但不包括任何第三方软件产品关于的问题。随附产品提供的 应用软件产品及操作系统关于的技术支持亦将依照本条款免费提供给用户。、对用户自行从非 处购买或被第三方许可使用的第三方产品或软件, 不提供技术支持。用户应分别向各第三方的供应商或许可方联络,寻求支持。、产品的免费技术支持电话电话号码是: 。 将在每天上午9点至晚上9点(周日早点到晚点),365天为您提供服务。 在不通知用户的情形下可变更服务时间。九、有限保证
8、1、 产品的保证期为自交货(包括视为交货)之日起一(1)年(或产品保修卡中规定的期限,以保修卡的规定为准)。 保证,在保证期内产品不存在材料及工艺方面的缺陷,并符合该等产品的规格。2、如在上述保证期内产品被发现有材料、工艺方面的缺陷或不符合该等产品的规格,在客户在保证期内将产品自费送至 授权的修理修缮站的前提下, 将自行决定修理产品或以同等产品予以更换,并不向客户收取任何技术职工或员工费用、修理费和零件费。如发生修理或更换时,从有缺陷的产品上撤换下来的所有部件均归 所有。在进行保证的修理及更换产品时, 使用由不同厂商生产的全新及/或改装配件。即使 对产品进行过修理或更换,产品最初的保证期间并不
9、顺延。 3、本有限保证仅适用于产品中的硬件部分,不适用于对硬件或软件使用方面的技术服务,也不适用于产品中的任何软件产品;除非在任何所附软件中明示规定了有限保证,任何这类软件均为“依据有关现状”提供, 排除对随附产品提供的任何软件的任何明示或默示保证。 4、本有限保证不得转让。 5、本有限保证受本条第(1)款所限,其不包括(但不限于))随产品提供的任何消耗品(如电池)、任何非包含在产品自身之内的辅件、任何外观损毁、对任何软件程序或资料文件资料的损毁或损失以及因下列原因引起的损失: (1)天灾、事故、错误使用、滥用、过失、商业性使用或对产品的改装;(2) 对产品的不当操作或维护; (3) 连接至不
10、适合电压的电源; (4) 授权的服务机构之外的任何人的试图修理。 6、如故障造成或产生于产品与其他附件、产品、辅助件或配套设备的连接使用,或 确定产品自身并无缺陷,则本有限保证不适用。本有限保证仅在中国大陆地区有效。如厂商在产品上附加的序列号被改动或去除,本有限保证即失效。 7、除了上述有限保证以外, 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明示地排除所有其他明示的或默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适销性及适于某一特定用途的默示保证。 十、责任限制 在任何情形下,协议的一方均无须对另一方因协议的履行或未履行、或依据协议所销售或提供的任何货物或服务的供给、履行或使用而引起的任何间接的、特别的、或然的或附随的损失负责
11、,而不论上述事由的发生是由于违反协议、违反保证、过失或其他原因所造成。除任何一方就因其过失所引起的人身伤害或死亡事件应负的责任之外,任何一方均无须向另一方承担间接的或惩罚性的赔偿责任,或对任何第三人提出的任何索赔负责,除非协议另有明示规定。本条款及条件并不限制客户作为消费者依据有关中国法律本应享有的权利。十一、赔偿 对于因客户违反此条款及条件而使 所遭受之任何损失、损害、费用、开销、债务或索赔,客户同意就此向 赔偿并保证不使 遭受损害。 十二、紧急部件 客户应当依照产品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合理使用产品,产品不得用于生命救援系统或如产品失灵有可能引起使用者或任何第三方人身伤害或其他资产损害的场合。
12、十三、变更可随时更新、调整及取消在本网站陈列的供选购产品及/或其配套产品及/或产品的价格、运输费用。因此,客户确认,交付的产品可以与促销材料(广告、产品目录、规格说明书等)中所描述的产品有所改变的可能性。 向客户发出的表明接受客户的订购信息的通知依据此产品销售条款和条件做出,并取代任何其他出现在本网站或其他地方的条款,并且优于客户提供的或在其他交易过程中使用的任何其他条款。 十四、转卖 客户同意并保证购买产品的目的仅为供客户自己内部使用,而不为转卖。如客户违反此保证,或 有合理依据怀疑客户将违反此保证, 有权拒绝接受该客户发出的订购信息。客户并且不得将产品的部件拆下转卖。 十五、出口限制客户同
13、意遵守所有适用的中国和美国的出口法律、法规及法令。特别是((但不限于)),客户同意,除非事先得到 书面许可及中国及/或美国政府签发的适当的出口或转口许可,其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形式转口或出运任何产品或技术资料文件资料。 十六、不可抗力 对任何因天灾、火灾、洪水、事故、暴动、战争、政府干预、禁运、罢工、劳工方面的困难、设备失灵或其他任何 无法监控的事由引起的对协议义务的延迟履行或未履行, 均不负任何责任。十七、产品数量 交货数量将视可供程度而定。如遇短缺, 可自行决定分配销售及交货。十八、弃权无效 未坚持要求客户严格履行这些条款及条件中的任何规定的不作为不应被视为其对自己权利及补救的放弃。如这
14、些条款及条件中的任何条款被法院认定为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其他条款的效力应不受影响。 十九、准据法 协议应受中国法律管辖并依中国法律说明。任何因协议引起的或与协议关于的纠纷或争议应提交接受客户订购信息之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解决。 二十、标题 本条款及条件各条标题仅为方便及参考目的使用,各标题并不成为本条款及条件或协议的一部分,对这些标题不得作任何说明或引申。 二十一、整体协议 本条款及条件不应被当事人之间的协议为名的附属资料文件所变更、补充或修订,除非该资料文件是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客户及其 授权代表签署。除以上所述外,任何企图补充或修订本资料文件或以附带或被修改了的条款及条件发出订购信息的行为均属无
15、效。 二十二、协议履行 可委托任何第三方履行协议之所有或部分义务。 二十三、转让 可通过向客户送达书面通知而转让协议项下之所有或部分权利;客户只有经 事先书面同意,才能转让其协议项下之权利。二十四、进一步努力 客户同意,应 为实施协议或此条款和条件而可能有的要求,而做出进一步的事项,采取进一步步骤及签署进一步的资料文件和协议。附件 附件一: 产品延长保修条款 请注意在购买硬件上门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 产品硬件上门服务条款”。在确认您已充份理解了该条款并同意接受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再购买此硬件上门服务。 1、定义 “产品”:指作为本条款规定的延长保修服务对象的 家用视听产品。 “延长保修服务
16、”:指本条款所规定的产品延长保修服务。 “ ”:指 公司。 “用户”或“您”:指向 公司购买产品和延长保修服务的顾客。 “销售协议”:指 公司向用户出售产品的销售协议。 “延长保修卡”:指由 公司出具给用户的延长保修服务的凭证。 、效力 )本条款是您和 之间关于产品延长保修服务的协议。当 向用户发出接受用户的购买延长保修服务的订单的通知时,本条款即在销售协议设立的同时设立;但在销售协议不设立的情形下,本条款亦不设立。 2)延长保修服务为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或家用视听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或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称“三包规定”)以外的延长保修服务(以下称“延长保修服务
17、”),不同于三包规定的修理、换货及退货规则,且延长保修服务的内容仅以本条款的明示规定为限。 )延长保修服务的期限为自产品销售发票所注明的发票开具之日起两年,只有在中国境内大陆地区有效(除*、*、*地区)。 ) 有权在任何时间终止提供延长保修服务,但会保证为已经购买该项服务的用户履行本条款明确规定的相应义务。 3、价格和付款用户购买延长保修服务的价格将与购买产品的价格同时、以同样条件支付。 、服务内容和条件 ) 将通过 指定的修理修缮站(以下称“修理修缮站”)依照本条款所明示的条件为用户提供延长保修服务。2)当产品出现三包规定中所列的性能故障时,凭延长保修卡您将在延长保修期内享受到修理修缮站为您
18、提供的延长保修服务, 将视情形可以选择修理修缮原机或为用户更换同等性能或不低于原性能的产品。 )延长保修期内的产品和零部件的更换均不延长或重新计算其延长保修期限。4) 保留并不退还延长保修服务中更换下来的产品或零件。 5) 可能在延长保修服务的修理修缮中使用修理好的回收零部件。 不保证在延长保修服务中更换的产品或主要零部件为新品。6)延长保修卡丢失不补发,请妥善保管,在需要延长保修服务时请出示。) 不承担本条款所规定以外的其他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偶然发生的或随之而来的损毁或预计会得到的权益或利润的损失,由于使用或无法使用产品致使工作停止或损毁等情形下的任何责任。 )凭延长保修卡提出延长保修服
19、务申请时,请您事先备份自己的程序及数据。使用系统恢复光盘进行维护时,无法恢复用户安装的程序及制作的数据。在修理修缮期间,若发生产品硬盘上的内容被浏览、更换、删除或以任何形式被修改或灭失的的情形时,修理修缮站对此恕不负责。且对于该等程序及数据,修理修缮站无法恢复和保留。)如延长保修卡与三包凭证可同时适用时,应适用三包凭证。5、产品不适用延长保修服务的情形 1)未能出示有效发票和延长保修卡(但能证明产品在延长保修期限内的除外)。 2)延长保修卡有涂改痕迹或与产品不符。 3)产品或部件上条形码破损或有涂改痕迹。 4)使用盗版软件造成的损毁、使用过程中感染病毒造成的损毁。5)消耗材料或随机附件(包括电
20、池、耳机)的自然消耗、损毁、磨损及老化。 6)雷击或其它用电系统原因造成的损毁。 7)显然由用户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害,如液体注入、外力受损等。 8)事故,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毁。 )用户自行改装、修理、或由非 指定的第三方拆动、改装、修理修缮。10)与产品一同使用的非产品自身配置的外设、附件的软件故障及其致使的产品故障;非产品预装的第三方软件的使用故障及其因此而发生的及/或因与它们连接而发生的产品故障。 1)可适用三包凭证或超过延长保修有效期的。 12)未按产品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损毁的。 6、本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由 (地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实行诉讼管辖
21、。 附件二:产品硬件上门服务条款(一年)请注意在购买硬件上门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 产品硬件上门服务条款”。在确认您已充份理解了该条款并同意接受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再购买此硬件上门服务。 1、定义 “产品”:指本型号的 个人电脑产品。 “硬件上门服务”:指本条款所规定的产品硬件上门服务。 “ ”:指 公司。“用户”或“您”:指向 购买产品和硬件上门服务的客户。 “销售协议”:指 向用户出售产品的销售协议,其中已包含本条款。 “硬件上门服务卡”:指由 出具给用户的提供硬件上门服务的凭证。 2、效力 1)硬件上门服务应服从本条款。本条款构成销售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用户同意受其约束。 2)硬件上门
22、服务的内容仅以本条款的明示规定为限。) 有权在任何时间终止提供硬件上门服务,但会保证为已经购买该项服务的用户履行本条款明确规定的相应义务。 3、价格和付款 硬件上门服务的最终价格、付款条件在销售协议内书明。 4、服务范围 )适用期限:硬件上门服务的期限为产品销售发票所注明的发票开具之日起一年,此期限不同于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三包”)中规定的三包期限。 2)适用地区:仅在中国境内特定地区提供硬件上门服务。详细适用地区以您请求取得硬件上门服务当时在 网页上所列的城*及地区为准。 )适用故障内容: 产品硬件部分出现三包规定中所列的性能故障(不包括软件及促销产品或其它第三方产品)。
23、4)以下情形不属于硬件上门服务的范围: a未能出示有效发票、三包凭证卡和硬件上门服务卡。(能够证明产品在硬件上门服务有效期内除外) 硬件上门服务卡有涂改痕迹或与产品不符。c 不符合三包有关规定的情形。 超过硬件上门服务卡有效期。 5、服务提供1) 将通过 指定的修理修缮站(“修理修缮站”)按本条款所明示的条件为用户提供硬件上门服务。 2)请拨打 报修电话,只有通过 确认后才能为您提供硬件上门服务;若本地未开通 或是使用手机的用户,请拨打 进行报修。 3)在 通过电话电话确认您的上门请求后,修理修缮站将于个工作小时内与您电话联系确认上门事宜,并尽力在第二个工作日派出服务人员为您提供硬件上门服务。
24、但如您本地没有修理修缮站,硬件上门服务的响应时间将可能延长,详细响应时间将由 或修理修缮站与您电话确认。 4)硬件上门服务卡为享受硬件上门服务的必须的凭证之一,请妥善保管,丢失不补发,请在服务人员上门服务时出示。 5)服务人员将视详细情形选择对产品当场或将其带回修理修缮站依照三包凭证进行修理或更换。 6)在当场服务人员判断您的硬件故障不属于本条款第条第2)款所规定的适用故障内容时,您可以选择: a不要求该等服务人员进行修理或更换,此时您不需要再支付任何费用; 要求该等服务人员依照 售后服务标准进行修理或更换,此时您需要依照 售后服务标准另外支付有关费用(该等修理或更换已超越了硬件上门服务范围)
25、。7)标准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0至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6、本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由 (地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实行诉讼管辖。 、服务支援:)网上服务: 2)免费咨询电话: (周一至周六:021:00;周日9:00:00) 附件三: 产品硬件上门服务条款(三年)请注意在购买硬件上门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 产品硬件上门服务条款”。在确认您已充份理解了该条款并同意接受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再购买此硬件上门服务。 1、定义 “产品”:指本型号的 个人电脑产品。 “硬件上门服务”:指本条款所规定的产品硬件上门服务。“ ”:指 公司。 “用户”或“您”:指向 购买产品和硬件上
26、门服务的客户。 “销售协议”:指 向用户出售产品的销售协议,其中已包含本条款。 “硬件上门服务卡”:指由 出具给用户的提供硬件上门服务的凭证。 “保修卡”:指三包凭证或“延长保修卡”。、效力 )硬件上门服务应服从本条款。本条款构成销售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用户同意受其约束。 2)硬件上门服务的内容仅以本条款的明示规定为限。 3) 有权在任何时间终止提供硬件上门服务,但会保证为已经购买该项服务的用户履行本条款明确规定的相应义务。 3、价格和付款 硬件上门服务的最终价格、付款条件在销售协议内书明。 4、服务范围 )适用期限: 硬件上门服务的期限为产品销售发票所注明的发票开具之日起三年。此期限不同于微
27、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三包”)中规定的三包期限。 )适用地区: 仅在中国境内特定地区提供硬件上门服务。详细适用地区以您请求取得硬件上门服务当时在 网站 产品硬件上门服务条款(一年)上所列的城及地区为准。 )适用故障内容:产品硬件部分出现三包规定中所列的性能故障(不包括软件及促销产品或其它第三方产品)。 4)以下情形不属于硬件上门服务的范围: a 未能出示有效发票、保修卡和硬件上门服务卡。(能够证明产品在硬件上门服务有效期内除外) b硬件上门服务卡有涂改痕迹或与产品不符。c 不符合三包有关规定的情形。 d超过硬件上门服务卡有效期。 5、服务提供 1) 将通过 指定的修理修缮站(“修
28、理修缮站”)按本条款所明示的条件为用户提供硬件上门服务。 2)请拨打 产品硬件上门服务条款(一年)报修电话,只有通过 确认后才能为您提供硬件上门服务;若本地未开通 产品硬件上门服务条款(一年)或是使用手机的用户,请拨打 进行报修。 3)在 通过电话电话确认您的上门请求后,修理修缮站将于4个工作小时内与您电话联系确认上门事宜,并尽力在第二个工作日派出服务人员为您提供硬件上门服务。但如您本地没有修理修缮站,硬件上门服务的响应时间将可能延长,详细响应时间将由 或修理修缮站与您电话确认。 4)硬件上门服务卡为享受硬件上门服务的必须的凭证之一,请妥善保管,丢失不补发,请在服务人员上门服务时出示。5)服务
29、人员将视详细情形选择对产品当场或将其带回修理修缮站依照保修卡进行修理或更换。)在当场服务人员判断您的硬件故障不属于本条款第4条第2)款所规定的适用故障内容时,您可以选择: a 不要求该等服务人员进行修理或更换,此时您不需要再支付任何费用; b 要求该等服务人员依照 售后服务标准进行修理或更换,此时您需要依照 售后服务标准另外支付有关费用(该等修理或更换已超越了硬件上门服务范围)。)标准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至: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由 (地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实行诉讼管辖。 7、服务支援: 1)网上服务: 2)免费咨询电话: (周一至周六9:002:0;周日9:0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