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部)员工聘用与离职管理办法第一章 招聘申请第一条 招聘需求申请 计划内招聘:集团公司本部各部门根据年度人员需求计划和实际业务需要,提出员工招聘需求申请,并填写职位招聘需求申请表,注明职位描述、任职条件等。职位招聘需求申请表提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执行。计划外招聘:年度计划外的招聘,由需求部门填写职位招聘需求申请表,除说明职位描述、任职条件等信息外,还应注明计划外招聘的具体原因,依次提交本部门分管领导及人力资源部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第二条 岗位出现空缺时,人力资源部可向集团公司领导建议在集团公司内部调配,或由员工本人提出调岗,经集团公司领导批准
2、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落实。具体按照员工轮岗与交流管理办法执行。第三条 经内部调配仍有空缺的岗位,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部门联合开展公开招聘工作。第四条 招聘准备(一)用人部门填写拟聘岗位岗位说明书,内容包括拟聘岗位的主要工作职责、任职资格、工作经验、教育背景、知识技能等要求。(二)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说明书编制招聘信息,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工作地点、基本薪酬待遇等。第五条 招聘信息发布及管理(一)人力资源部根据拟聘员工的人数及具体要求决定招聘信息发布与招聘实施方式。(二)招聘信息发布与招聘实施方式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以下几种方式:1.在具有良好资质的互联网、公司网站上刊登招聘广告;2.
3、在人才市场发布招聘广告或委托猎头公司推荐;3.参加大型人才交流会或现场招聘会;4.开展高校专场招聘;5.公司员工或其他人士推荐。第六条 招聘信息的管理人力资源部负责在互联网或人才市场发布信息,定期检查信息收集情况,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反馈给用人部门。第二章 招聘程序第七条 初选人力资源部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对收集到的应聘者资料进行初选,用人部门负责对初选资料进行筛选,确定拟面试人员候选名单。第八条 笔试应聘者应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件供人力资源部查验;人力资源部组织安排笔试,应聘者在笔试阶段要进行岗位胜任力、心理风险因素评估等方面测试,通过笔试的人员可进入面试。第九条 面试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
4、部负责面试,面试官根据面试结果,在应聘人员登记表上填写面试得分,并确定录用意向者。对于重要岗位人员,还需由部门分管领导进行第二轮面试,并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进行性格评测和技能评测。第十条 证件审验及背景调查(一)人力资源部根据拟聘人员候选人名单,对应聘者详细简历、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明等相关证件进行审验(验原件,收复印件)。必要时,须由应聘者提供政府鉴证部门对其相关证件的验证材料,以证明其真伪与时效性。(二)对考评较好的应聘候选人,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安排背景调查与人事档案调查,了解应聘者工作经历、业绩和品德修养等参考信息。对于重要岗位人员,还可通过电话访谈或单位走访等
5、形式进行背景调查,或向原来单位申请查阅该人员的档案,如有需要,应对重要信息进行记录和摘抄,并填写背景调查报告或人事档案情况摘抄表,以了解其工作能力、犯罪记录和诚信状况等。第十一条 健康情况检查由人力资源部通知拟录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健康体检,如果体检结果显示可能对其工作产生不利影响,或可能影响其他员工的身体健康,将不予录用。第十二条 录用审批(一)报批材料的准备1.应聘者应提供的资料:(1)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明等相关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2)健康体检报告。2.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部门准备录用审批表。(二)审核、审批用人部门负责人在录用审批表中填写用人
6、部门审核意见,人力资源部对应聘者的岗位、职级、工资等提出审核意见后,提交人力资源部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如录用人员为部门正副职总经理,则报党委会审批;集团公司高管选聘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选聘办法执行。如上级领导机关对相关职位有任职规定的,应按其规定执行录用审批事宜。第十三条 报到(一)经公司审批后,人力资源部向录用人员发出录用通知。(二)办理入职手续:1.填写员工信息表;2.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照复印件;3.办理门禁系统信息录入、建立考勤档案;4.入职人员提供有个人签字的银行活期账号复印件(发放工资用);5.将计生档案交至行政办公室;6
7、.签订一式二份劳动合同;7.开具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如有需要);8.开具公积金转移函、调档函,办理公积金转移和调档(如有需要);9.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和社保增员。第十四条 新入职员工资料存档人力资源部将新聘用人员的劳动合同、录用审批表、员工信息表、计生档案,以及个人证照资料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和资格证书、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等)整理并归入员工档案存档。第三章 员工转正第十五条 试用期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经公司同意的,可缩短试用期或无试用期。第十六条 人力资源部在聘用人员试用期结束前,向其发放试用(见习)期满转正定级审批表。员工填写试用(见习)期满转正定级审批表后报所
8、在部门负责人审核,部门负责人根据其工作绩效和工作表现,提出转正意见,报人力资源部及其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总经理审批;如申请转正员工为部门正、副总经理,则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第十七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转正意见调整员工薪资福利费用。试用不合格的,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辞退手续。第四章 离职管理第十八条 离职种类(一)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自然终止的离职(合同期满离职):指劳动合同期满,集团公司或员工任何一方不愿续签劳动合同,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自然终止而致的员工离职。劳动合同期满,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国家有关工伤保险法规有特殊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1.员工患职业病或
9、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4.在集团公司(包括辖属企业)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劳动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关系的离职(合同期内离职,包括辞职、辞退、擅自离职)。1.辞职:指员工由于自身原因等,向集团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2.辞退:因下列原因,由集团公司提出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其中:(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集团公司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因员工过失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经济补偿金: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公
10、司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以欺诈手段与公司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非员工过失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集团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
11、动合同无法履行,经集团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因生产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需裁减人员的。3.擅自离职:指员工未申请辞职或辞职申请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公司工作岗位。擅自离职不给予经济补偿金,对公司造成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处理。第十九条 离职申请(一)辞职:拟离职员工提前30日,试用期内提前3日填写员工离职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递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复核并按相关程序办理审批手续。(二)辞退:用人部门提出辞退意见,人力资源部核查辞退情况,与员工进行沟通,在员工离职审批表中对沟通情况进行记录。用人部门负责人确认员工离职审批表上相关的沟通记录并审核后,报用人部门分管领导、
12、人力资源部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第二十条 离职交接员工离职审批表获批后,离职员工按照员工离职交接表的指引,到相关部门办理离职交接手续:(一)工作交接员工离职前,应到将本人经办或报告的所有资料移交至指定的交接人员,并要求接交人员在员工离职交接表上签字确认。(二)结算1.结算条件。交接事项全部完成后,方可对离职员工进行相关结算。2.结算部门。离职员工的工作、违约金等款项的结算由财务部、人力资源部、行政办公室办理。3.结算项目。(1)违约金。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违约金,包括服务期未满违约金和违反竞业限制违约金,由人力资源部进行核算。(2)赔偿金。包括物品损失赔偿金等,由财务管理部、行政办公室共
13、同核算。物品损失赔偿金是指公司为方便办公所配置的物品,离职员工不能归还的,按物品使用年限折旧后的余额赔偿损失。(3)工资合同期满离职人员,发放正常出勤工资。集团公司辞退的人员,发放正常出勤工资。(三)关系转移1.转移条件(1)完成工作交接。(2)完成违约金、赔偿金等的清算。2.转移内容:档案关系;工资、社保、公积金关系;党组织关系;工会及计生关系。第二十一条 离职员工按照员工离职交接表的指引,到相关部门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并获得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将员工离职交接表提交给人力资源部,签署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由人力资源部为离职员工开具离职证明。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