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武威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消防安保分公司企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行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公司名称:武威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消防安保分公司。第三条:公司性质: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第四条:分公司服务宗旨:为社会各单位提供专业化的消防安全有偿服务,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开展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整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消除火灾隐患,增强重点单位火灾防范能力。第五条:武威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消防安保分公司由武威市保安服务总公司组建。第六条:分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
2、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合法经营和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第七条:分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注册。第八条:分公司成立后,全面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服务,为重点单位提供优质、高效、安全、规范的消防安全服务项目。第九条:分公司日常事务由武威市消防支队和武威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共同管理。第十条:分公司住所:武威市凉州区西关中路19号邮政编码733000。第二章 公司注册资金数额及来源第十一条:武威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消防安保分公司的注册资金为 10 万元。第十二条:武威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消防安保分公司的注册资金来源由武威市保安服务总公司筹集。第三章 经
3、营范围第十三条:武威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消防安保分公司的经营范围:消防器材、防火材料、防火玻璃、防火窗、复合型钢质防火卷帘门、特级无机防火卷帘门、防火涂料、阻火圈、防火膨胀密封条、消防通风管的销售、安装、测试和维修、消防人员技术培训、消防技术服务、消防技术咨询、电气检测、承接各类消防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的安装和调试、对重点单位的物资仓库、易燃可燃易爆物品、电气设备、安全出口等重点部位进行日常检查。 第十四条:武威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消防安保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经总公司同意后,报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后生效。第四章 机构设置、公司负责人的产生、罢免与职权第十五条:武威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消防安保分公
4、司机构设置为:分公司经理、副经理、消防工程安装部、电气检测部、消防器材经营部、培训中心。第十六条:武威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消防安保分公司,业务工作隶属于武威市消防支队和武威市保安服务总公司统一管理。第十七条:武威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消防安保分公司的负责人由武威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委任。第十八条:武威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消防安保分公司的负责人对本分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负有全面责任。第五章 财务管理制度和利润分配形式第十九条:武威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消防安保分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财税部门的有关规定,建立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设立专职财务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帐目。第二十条:武威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消防安保分公司应当在
5、每年度终,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审验证照,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1、资产负债表; 2、损益表; 3、现金流量表; 4、财务情况说明表; 5、利润分配表。第二十一条:武威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消防安保分公司按国家规定上交利税,税后留成按有关规定执行,用于企业经营发展、发放职工福利、奖励基金。第六章 劳动用工制度第二十二条:武威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消防安保分公司的劳动用工指标由分公司确定,采取合同制劳动用工制度。第二十三条:根据消防工作需求,消防保安员由消防安保分公司统一招聘,并坚持按劳分配的原则,采取工资分配形式,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负担,公司统一管理,工资统一发放。第七章 章程的
6、修改与终止程序第二十五条:章程的修改需经武威市保安服务总公司研究决定,报工商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第二十六条:武威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消防安保分公司终止,本章程即行终止。第二十七条:分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终止:营业期限届满;因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需要终止的;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其他法定事由需要解散的。第八章 财务、债务清算方式第二十八条:武威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消防安保分公司,由主管部门保护其财产,依法清理债权债务。第二十九条:主管部门行使以下职权: 1、检查分公司财务; 2、分公司经理行使公司职权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时进行监督; 3、分公司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
7、的利益时,要求予以监督和纠正。 4、对分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做出决议。第三十条:在消防安保分公司终止时,财产清算由主管部门和武威市保安服务总公司监督,成立清算小组,对分公司的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算,并进行债务偿还。第三十一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末了结的业务往来; 4、清缴所欠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理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第三十二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
8、清算方案,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第三十三条:武威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消防安保分公司债务清偿以本企业全部资产为限,债务清偿后的剩余部分归主管部门所有。第三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第三十五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有关主管机构确定,并报送工商管理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第九章 附则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经主管部门和武威市保安服务总公司通过,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注册后生效。第三十七条:本章程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为准,涉及到企业法人登记注册事项的,以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由武威市保安服务总公司负责解释。 武威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消防安保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