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企科级干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含控股公司、子公司)科级干部的管理与监督、激励与约束,提高对科级干部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科级干部队伍,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科级干部是指公司各单位所管理的正、副科级人员。第三条 科级干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 党管干部的原则;(二)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三) 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四) 组织选拔与竞争上岗相结合的原则;(五)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第二章 管理权限第四条 公司各单位组织人事科具体负责本办法
2、的组织实施。第五条 公司组织人事部、纪委监察处负责指导、监督。第六条 公司各单位党委(总支)负责。第三章 职数设置第七条 各单位提拔科级干部不能突破科级职数,职数确定两年调整一次。第四章 任职条件第八条 提拔科级干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 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企业、具有一定引领企业科学发展的政策水平、政治素质、创新精神,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决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求真务实,工作业绩突出;(二) 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技术和管理知识,具有胜任岗位工作的能力,具有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三) 具有团队精神,善于团结同志;(四) 以身作则,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在群众
3、中有一定威信;(五) 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管理能力;(六) 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第九条 提拔科级干部应具备的具体条件。(一)提拔正科级应具备的学历条件:1、硕士研究生有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2、其他学历二年以上的副科级工作经历。(二)提拔副科级应具备的学历条件:1、硕士研究生学历;2、双学士学位有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3、大学本科二年以上的工作经历;4、大学专科三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三)正科级应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副科级应具备助理级以上技术职称;(四)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五)初次提任科级干部的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第十条 因管理岗位需要,特别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
4、员可以破格提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经组织人事部门考察可以胜任管理岗位的,可以破格提拔科级干部或参加科级干部竞聘。(一) 连续三年获公司级管理创新或技术创新奖励的;(二) 连续三年获得本单位先进或连续两次年度考核为优秀的;(三) 工作业绩特别突出,受到公司单独表彰的;(四) 破格提拔干部应向公司组织人事部报送破格提拔请示材料,经批复后方可执行。第十一条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是安全、环保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给本单位生产经营造成较大损失的,一年内不得提职。第五章 选拔程序第十二条 科级干部选拔应依据股份有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工作流程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选拔工作方案。第六章 考核与薪酬第十
5、三条 公司各单位制定出对本单位科级干部的绩效考核办法。第十四条 科级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归个人档案,作为薪酬、奖励、续聘、解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第七章 后备干部培养第十五条 加强对科级后备干部(1:1的比例)的培养考察工作,为干部队伍建设储备人才。培养考察工作要做到经常化,要有意识地进行业务对口培养,让他们在工作中增长才干,帮助他们提高从事管理工作、业务工作的知识和能力。经常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情况,主要责任在科级党政正职,组织人事部门要定期了解培养情况。第十六条 加强对确定为公司发展型青年人才的培养。各单位要制定出培养措施,半年向组织人事部做一次专题汇报。第八章 解 聘第十七条 科级干
6、部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解聘或调整。(一) 漠视安全生产和质量标准化工作的;(二) 破坏管理规定、管理秩序的;(三) 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的; (四) 有违法、违纪行为程度较轻的;(五) 班子中闹不团结的主要责任的;(六) 在职工民主评议中大多数人不满意的;(七) 发生较大事故,造成较大损失,应负领导或管理责任的;(八) 损害企业及职工利益,影响较大的有关责任的;(九) 在绩效考核中连续三次最后一名的; (十) 不思进取,有错不改,连续三次被诫勉谈话的;(十一) 在组织考察中被认定为不称职的。第九章 组织纪律第十八条 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必须严格执行下列纪律。(一) 不准突击提拔干部,选拔干部要有工作
7、方案,并严格执行;(二) 不准超职数配备干部;(三) 不准以代理等形式任用干部;(四) 不准在考察干部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泄露考察、讨论情况;(五) 不准在选拔任用干部中任人唯亲、权钱交易、拉帮结派、打击报复、违规用人;(六) 科级机构增减需经公司组织人事部同意后方可执行;(七) 拟提拔的副总、物资供应、工资、财务、纪委监察、组织人事、办公室等岗位的正科级管理人员,单位的党政正职须向公司主要领导汇报,在公司组织人事部备案。第十九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科级干部任免事项,公司组织人事部将予以纠正,并按照相关规定对主要责任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理。第十章 干部管理第二十条 科级干部应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干部素质,学习借鉴先进的管理经验,潜心钻研本职业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第二十一条 外派挂职人员挂职期间不参与原单位的安全风险抵压。第十一章 其 它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公司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至下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