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合同编号:
租琴服务合同
甲方(出租方):x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
地址:上x北闵路671号 地址:
A栋3楼
电话: 电话:
经甲乙双方相互协商,就钢琴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租用钢琴自己使用
钢琴品牌为: 型号: 编号: 颜色:
二·租用时间: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三·乙方在钢琴租赁期间只有钢琴使用权,没有钢琴所有权。
四·钢琴押金(人民币): 元整,协议签订即支付。
五·钢琴租金(人民币): 元整,租赁到期时支付。(租金从押金中扣除)
六·免费赠送调律 次(有效期 个月)
七·钢琴往返运输费用 元整(往返).A:( )客户出运费 B:( )厂家出运费。
钢琴单程运输费用 元整(单程).A:( ) 客户出运费 B:( )厂家出运费。
八·随琴配件:琴凳( )琴披( ),如有损坏或遗失,按原价(琴凳200元,琴披150元)赔偿
九·钢琴验收:包括租赁验收和退租验收,验收结果详见(验收单)验收单为此合同不可分 割的一部分
十·钢琴的保管 租赁钢琴达到乙方指定位置后,乙方应仔细检查验收,并在租赁期内妥善保管。承租人不得私自将所租钢琴转租·转借·转让给第三方。
如发生上述行为,公司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没收押金并保留诉讼权利。
十一·钢琴的调试维护,由于租赁钢琴的所有权未发生转移,为保证钢琴品质·分清责任,
租赁期间的售后服务由我公司专业完成,其中包括有偿服务(列如:钢琴调律收费:立式钢琴 200元/架1次,三角钢琴 500元/架1次)
十二·损坏赔偿:在租赁期内发生人为造成的钢琴配件损坏的,租赁人应负责赔偿,赔偿金额为维修所需材料和人工费金额的总和,租赁钢琴或配件损坏无法修复的,租赁人按所租赁钢琴或配件的全部价值加上租赁费后赔偿。
十三·本协议一经签订不能撤销。如乙方要求中途退租,租金将按合同租金收取(运输费调
律费将按《钢琴租赁协议》收费标准收取)。
十四·租赁业务附带的赠送业务不可折现,合同终止未使用的赠送服务自动作废。
十五·在租赁期间,承租方所发生的过失与出租方无关,包括人身安全问题。
十六·租用到期后,结清本期钢琴租金和运输费,乙方可提出续租,并订立《钢琴续租协议》,
如无意续租经甲方验收后,当日结清账务,收回此琴,退回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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