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权益类证券发行簿记建档工作规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权益类证券发行簿记建档工作规定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权益类证券发行业务的顺利开展,规范证券发行簿记工作,依据有关中国证券业协会第一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及公司有关制度,拟定本工作规定。第二条 资本*场部负责发行簿记建档工作,依据有关网下投资者的报价进行簿记建档,记录网下投资者的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簿记建档结果作为公司和发行人确定发行价格(或价格区间)的依据。第三条 资本*场部负责簿记场所的管理。簿记应使用与其他区域保持物理隔离,且具备完善可靠的通讯系统和记录系统的场所,符合安全保密的要求。第四条 负责发行簿记建档的工作人员(以
2、下简称“工作人员”)应于簿记日前布置好簿记现场,测试电脑系统、电话、传真号码、录音录像等设备,并于簿记日前一日复查完毕封闭现场。第五条 簿记建档期间,除公司负责本次发行簿记建档的工作人员、合规人员及对本次网下发行进行见证的律师(以下简称“现场人员”)外,任何人员不得进入簿记场所,资本*场部应于簿记建档前确定簿记现场人员名单。第六条 现场人员进入簿记现场前,须经工作人员确认并登记入场,如需离开簿记现场,工作人员应记录离开事由、时间等有关信息。现场人员均须上缴移动通讯设备(包括移动电话、平板电脑、移动WIFI等)并统一集中管理。第七条 非公开股票发行过程中,采取现场送达参加询价的情形,按以下流程提
3、交询价材料:1、投资者到达现场后填写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报价资料文件资料交接表并将全部申购资料文件资料(包括申购报价单)封存至信封内,然后由资本*场部专人陪同该投资者到达簿记室门口。2、到达簿记室门口后,由现场工作人员在门口接受资料文件,在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报价资料文件资料交接表中填写“申购报价资料文件资料交接时间”并在“接收人姓名”1 / 3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权益类证券发行簿记建档工作规定栏签字确认,同时投资者在“送交人姓名”栏签字确认交接时间,交接过程由见证律师拍照并全程见证。3、现场接收人员将资料文件资料送至簿记现场,由簿记人员进行拆封、簿记,同时对资料文件资料完备性进行审查。第八条 簿
4、记建档现场过程由律师全程见证,法律合规部指定专人对现场过程进行监督。第九条 工作人员和律师应各司其职,遵守簿记工作操作流程,不得越位和违规操作、不得大声喧哗。第十条 现场人员对申购报价材料需及时进行簿记处理,不得延误,不得对外透露申购报价关于的任何信息,不得擅自查阅、摘抄、影印、复印申购报价材料,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外提供的除外。第十一条 簿记建档期间,投资者咨询工作应当集中管理,咨询电话应当全程录音。第十二条 发行簿记工作终止后,工作人员应及时整理簿记现场,对反映簿记过程的书面、电子、语音、监控录像等形式的材料予以整理存档。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公司投资银行委员会负责说明。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公司发布之日起实施。2 / 3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权益类证券发行簿记建档工作规定附件: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报价资料文件资料交接表XXXXXX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报价资料文件资料交接表机构名称/送交人姓名送交人手机申购报价资料文件资料交接时间接收人姓名序号自然人姓名见证律师事务所名称见证律师签字见证日期3 / 33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