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类证券发行簿记建档工作规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类证券发行簿记建档工作规定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权益类证券发行业务的顺利开展,规范证券发行簿记工
作,依据有关中国证券业协会《第一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及公司有关制度,
拟定本工作规定。
第二条 资本*场部负责发行簿记建档工作,依据有关网下投资者的报价进行簿
记建档,记录网下投资者的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簿记建档结果作为公司和发行
人确定发行价格(或价格区间)的依据。
第三条 资本*场部负责簿记场所的管理。簿记应使用与其他区域保持物理
隔离,且具备完善可靠的通讯系统和记录系统的场所,符合安全保密的要求。
第四条 负责发行簿记建档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应于簿记
日前布置好簿记现场,测试电脑系统、电话、传真号码、录音录像等设备,并于簿记
日前一日复查完毕封闭现场。
第五条 簿记建档期间,除公司负责本次发行簿记建档的工作人员、合规人
员及对本次网下发行进行见证的律师(以下简称“现场人员”)外,任何人员不
得进入簿记场所,资本*场部应于簿记建档前确定簿记现场人员名单。
第六条 现场人员进入簿记现场前,须经工作人员确认并登记入场,如需离
开簿记现场,工作人员应记录离开事由、时间等有关信息。现场人员均须上缴移
动通讯设备(包括移动电话、平板电脑、移动WIFI等)并统一集中管理。
第七条 非公开股票发行过程中,采取现场送达参加询价的情形,按以下流
程提交询价材料:
1、投资者到达现场后填写《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报价资料文件资料交接表》并将全
部申购资料文件资料(包括申购报价单)封存至信封内,然后由资本*场部专人陪同该投
资者到达簿记室门口。
2、到达簿记室门口后,由现场工作人员在门口接受资料文件,在《非公开发行
股票申购报价资料文件资料交接表》中填写“申购报价资料文件资料交接时间”并在“接收人姓名”
1 / 3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类证券发行簿记建档工作规定
栏签字确认,同时投资者在“送交人姓名”栏签字确认交接时间,交接过程由见
证律师拍照并全程见证。
3、现场接收人员将资料文件资料送至簿记现场,由簿记人员进行拆封、簿记,同时
对资料文件资料完备性进行审查。
第八条 簿记建档现场过程由律师全程见证,法律合规部指定专人对现场过
程进行监督。
第九条 工作人员和律师应各司其职,遵守簿记工作操作流程,不得越位和
违规操作、不得大声喧哗。
第十条 现场人员对申购报价材料需及时进行簿记处理,不得延误,不得对
外透露申购报价关于的任何信息,不得擅自查阅、摘抄、影印、复印申购报价材
料,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外提供的除外。
第十一条 簿记建档期间,投资者咨询工作应当集中管理,咨询电话应当全
程录音。
第十二条 发行簿记工作终止后,工作人员应及时整理簿记现场,对反映簿
记过程的书面、电子、语音、监控录像等形式的材料予以整理存档。
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公司投资银行委员会负责说明。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公司发布之日起实施。
2 / 3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类证券发行簿记建档工作规定
附件:《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报价资料文件资料交接表》
XXXXXX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报价资料文件资料交接表
机构名称/
送交人
姓名
送交人
手机
申购报价资料文件资料
交接时间
接收人
姓名
序号
自然人姓名
见证律师事务所名称
见证律师签字
见证日期
3 / 3
3 / 3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