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附件2-3: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合同
编号:
申请人(简称甲方):
贴现人(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以下简称《票据法》)、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以下简称《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定义
1.银行承兑汇票:指由中国境内经核准经营银行汇票业务的机构所承兑,以人民币计价的汇票。
2.贴现:指甲方为了取得资金,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以贴现方式向乙方转让的票据行为。
3.贴现日:即贴现起息日,是指乙方将实付金额划至甲方的指定账户之日。
4.贴现期限:自贴现起息日起至票据到期日止,票据到期日为法定休假日时顺延。利息计算按照《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同城算头不算尾,承兑行在异地的应另加3天的划款日。
第二条 贴现金额及份数
根据甲方提交的票据与相关资料,乙方审核后,同意对银行承兑汇票(大写) 份,(小写) 份,合计票面金额 (大写)人民币 , (小写)¥ 办理贴现(详见本合同附件 号“银行汇票清单”,以下简称“清单”)。
第三条 转贴现日、利率及计息方式
贴现日:(大写) 年 月 日;
贴现利率:月利率 ‰,按30天/月计算;
公式:实付金额=票据总金额-票据总金额×贴现期限×贴现利率÷30。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A.甲方的权利
1.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B款1项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违约部分票据。
2.有权随时了解乙方的工作进度。
B.甲方的义务
1. 严格按照《票据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本合同项下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要式性和文义性、业务资料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并对交易合同、税务发票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全部责任。
2.甲方保证:甲方是本合同项下票据的合法持票人。
3.甲方承诺,其向乙方申请办理贴现的所有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被利害关系人申请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或被有权机关采取查封、冻结等保全或执行措施的情形。如发生乙方买入的本合同项下票据因挂失止付、公示催告、被有权机关采取保全、执行措施等原因而不能得到票据款项,甲方保证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所涉票据款项足额划入乙方账户,因不符合上述事项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而引起的任何损失概由甲方负责。
4.甲方办理贴现时,其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背书”栏中应加盖印章,并在“被背书人”栏中载明乙方的全称。
5.已贴现的票据存在任何危及乙方利益的事件时,应及时向乙方书面通报。
6.保守所了解乙方的商业秘密、业务信息、协议,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不从事有损乙方利益、信誉和形象的行为。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A. 乙方的权利
1.为乙方办理业务前,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自主决定是否办理。
2.托收本合同项下的银行承兑汇票时,如遇承兑行拒绝付款, 乙方将按《票据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第七条的规定向甲方追索。
3、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甲方或承兑人将要或已丧失付款能力的,乙方有权提前向甲方收回汇票金额及利息和费用。
B. 乙方的义务
1.经审查并同意办理贴现的票款应于约定的贴现日,按照实付金额划款至本合同约定的甲方账户。
甲方指定的银行账号为:
户名 :
开户银行名称:
2.保守所了解甲方的商业秘密、业务信息、协议,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不从事有损甲方利益、信誉和形象的行为。
第六条 违约责任
A. 甲方的违约责任:
1.违反第四条B款第1、2、3项的规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按违约期间所涉违约金额给予乙方每日万分之 的赔偿。
2.未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其它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乙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票据法》第七十条的费用,应涵盖律师费、公证费等追偿费用。
B. 乙方的违约责任:
违反第五条B款第1项的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按违约期间所涉违约金额给予甲方 每日万分之 的赔偿,并应将甲方要求返还的违约部分票据返还甲方。
第七条 追索和迟付利息的计算
1. 乙方在其为甲方办理贴现的每份银行承兑汇票项下对甲方具有追索权。
2. 乙方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若未收足票款,在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银行承兑汇票退票后,应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认真审定。
乙方应在收到有关拒绝付款证明和银行承兑汇票退票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发出书面追索通知。甲方应保证在收到乙方追索通知之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及迟收利息(按汇票金额日万分之 计算,自到期日或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足额划入甲方指定账户。
乙方在收到甲方上述款项后,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派员将银行承兑汇票原件和拒绝证明书原件取回。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由乙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所附的 号银行汇票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双方的其它约定
第十一条 提示
贴现人已提请申请人注意对本合同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申请人的要求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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