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术学院行政办公会议制度(* * 47号 *年7月15日颁发)根据粤办发200721号文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会议制度。第一条 行政办公会议是研究决定学校行政工作的重要议事形式。为提高会议效率,结合我校实际,有些需要常委会研究的行政工作,有时采用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形式。第二条 行政办公会议参加人员为学校行政和党委领导。学校办公室主任、监察处处长、工会专职副主席列席会议。根据会议需要,可安排有关部门负责人在讨论相关事项时列席会议。第三条 行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或研究决定下列事项: 1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党委制定的方针政策、工作指导原则、重大改革方案,提出具体措施、工作部署。2学校行
2、政规章制度,处室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的职责范围。3校长任期目标、年度行政工作计划、学期工作安排、招生计划和校长工作报告。4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教学和学科发展规划、年度教学和科研工作计划、教育教学水平评估。5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调入、聘任、调离、退休、延期聘任。6学校教学、科研成果,行政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表彰。7给予教职员工警告及以上行政处分、解聘,学生退学以及开除学籍处分。8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预算外新增项目的立项和使用,较大额度的投资、贷款或引资建设项目。9党委提出由行政办公会议研究落实的事项,以及校长提交的其他重要事项(包括复议事项)。第四条 在提交党委讨论决定之前,应由行政办公
3、会议研究、审议的事项:1学校发展战略与规划、基本建设规划、重大的专项工作计划和安排、联合办学等。2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专业设置、学生、医疗保险、人事、院办产业、后勤及其他行政管理方面的重要改革方案、工资福利分配方案及其他政策措施。3学科、专业重大改革调整方案和处级行政机构设置与调整方案。4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预算外新增项目的立项和使用,较大额度的投资、贷款或引资建设项目。5全校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6学校重大资源、资产的处置方案(包括对土地、房屋等有形、无形资产的处置)。7全校性各种委员会、校办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设立或调整方案。8党委认为应先由行政办公会议审议的事项;校长认为需要提
4、交党委讨论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第五条 行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实际需要由校长、党委书记商定随时召开。行政办公会议的参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第六条 校办要提前收集议题。一是对校领导批示提交行政办公会议研究的文件进行整理,二是向各位校领导征询需要提交会议研究的事项;学校有关部门如有提请学校会议研究的事项,应事先向分管校领导作出请示,分管校领导同意后,纳入会议议题;准备不足的议题不上会。校办汇总议题并根据校领导意见确定列席人员名单,提交书记、校长审定。会议不临时动议。第七条 凡需要提交行政办公会议审议的议题,有关部门应提交相关的书面材料,内容包括汇报要点、需讨论的问题以
5、及对所提出问题的解决办法或预定方案。涉及经费开支的事项,原则上应有详细预算方案等内容。对重大问题和重要议题,有关部门在会前要充分调研,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征求和听取分管校领导意见,达成共识。第八条 议题确定后,校办要提前将议题通知每位校领导。拟提交会议研究的文件,材料或方案,除需要保密的材料外,一般应在会前两天报送学校办公室,由校办呈送校长、书记预先审阅。涉及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的材料,至少提前两天交办公室送达与会领导和相关人员。第九条 凡涉及一个以上部门的事项,主办部门应主动并提前沟通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要提出书面倾向性意见;凡属于学校专门委员会、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组)职责范围的,应先通过专门委员
6、会、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组)讨论,提出明确意见后,再提交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第十条 校办人员应提前到达会场,检查会场准备情况,做好会议材料分发工作。会议记录人员应对会议讨论的全过程进行详细、如实的记录,并严格注意会议内容的保密。第十一条 会议讨论时要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在与会人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一致意见,作出决定。会议出现重大意见分歧时,应留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决定。对于必须进行表决的事项,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二分之一为通过。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举手、无记名投票和其他方式。对形成的决定有不同意见者,可声明保留意见或向党委、上级反映,但行动上必须无条
7、件服从和执行。在讨论有关议题和工作时,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有关人员必须回避。 第十二条 行政办公会议与会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会议纪律,严守保密制度,按照规定应该保密的讨论发言、表决、决议等,一律不得对外泄露。第十三条 校办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及时起草会议纪要,由校长、书记签发后,印发给每位校领导,按分工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和提交会议讨论的书面材料要及时汇集存档。建立会议纪要目录,以便查阅;建立借阅制度,以便做好会议资料的借阅。会议纪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校领导批示后,可印发至相关的职能部门。第十四条 对于需要贯彻落实的事项,会议应明确主办部门或牵头及协办部门,明确办理时限。会后办公室
8、根据学校领导审批的会议纪要,起草督办通知书,及时通知承办部门需要落实的事项、办理时限、相关要求及信息反馈的时间和途径。 第十五条 有关部门对会议的决定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的形式将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反馈给校办。在执行的过程中,如果遇到特殊的情况可向学校及时反映,但不能拖延不办。办公室按照督办工作相关规定做好督办工作,定期向学校领导反映贯彻落实情况。第十六条 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实施,原*美术学院行政办公会议制度(*字200110号)同时停止执行。行政办公会议流程图行政办公会议学校办公室通知出席及列席人员会议材料提前送交领导审阅提出议题党政领导审定议题书记和校长有关部门准备上会材料
9、部门负责人做好汇报准备学校办公室汇总议题(材料)校办督办注:1、拟提交会议研究的文件,材料或方案,除需要保密的材料外,须于会前两天汇总到学校办公室,由院办呈送书记和院长预先审阅。涉及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的材料,至少提前两天交办公室呈送校领导和相关人员审阅。2、凡涉及一个以上部门的事项,主办部门应主动并提前沟通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要提出书面倾向性意见;凡属于学校专门委员会、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组)职责范围的,应先通过专门委员会、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组)讨论,提出明确意见后,再提交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3、涉及经费开支的事项,原则上应有详细预算方案等内容。学校会议重要事项落实情况反馈表会议纪要文号:* 号 *关键词: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月 日议 题 负责单位 列席人员会议内容摘要督办书面督办*督办 号其他落实情况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