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班主任任期考核办法
(试 行)
为加强对班主任的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班主任在学生思想教育、日常管理与成才发展中的应用作用,根据《南京邮电大学班主任工作制度》(校学发〔2016〕17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班主任任期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班主任
二、考核原则
1.考核坚持“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
2.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
3.全面考核、综合评定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
班主任的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表现、工作能力、工作实绩三个方面。
四、考核方式
任期内需完成《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要求》工作内容,任期结束提交验收报告(工作总结)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考核合格或优秀,颁发班主任工作“合格证书”或“优秀证书”。如任期内未能完成《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要求》工作内容,可以申请延期认定(延期时长自任期结束1年内),否则不予认定。具体要求如下(“简称六个一”):
1. 每个月召开一次主题班会;
2. 每学期(本人或自行邀请其他专家、学者)为学生开设一次(含)以上学术科普讲座;
3. 任期内指导学生发表一篇(含)以上的学术论文;
4. 任期内组建、指导一支(含)以上的学生项目团队成功申报院级及以上项目;
5. 任期内所带班级的编级率不超过3%;
6. 任期内撰写一篇班主任工作的心得体会。
注:以上为合格认定必备条件,其中2、3、4点若完成3(次、篇、支)可认定为优秀。
五、奖惩措施
1.考核为优秀者,学院授予“优秀班主任”称号,并给予适当奖励;
2.考核为不合格者,将被取消班主任职务。
六、本办法由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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