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资本财务专用章管理办法
(xx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财务专用章的管理,保证用章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控制用章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xx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办法》的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xx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及附属公司。
第三条 定义和缩写
财务专用章:指经公司批准刻制、备案的,刻有财务专用章字样的印鉴。
人名章:指经公司批准刻制、备案的,刻有公司负责人姓名的印鉴。
第四条 公司及下属公司及附属公司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统一管理,实行专人管理、相互牵制、适当审批、严格登记的管理原则。
第二章 财务专用章适用范围
第五条 财务专用章用于银行开户预留印鉴,支票、汇票结算、网上银行用户申请、重要空白凭证领用以及公司费用托收账户预留印鉴等的银行结算,银行余额对账单的核对,会计报表,对外开出收据、发票,提供会计档案以及纳税申报和缴纳。
第六条 财务专用章严禁用于对外签署融资协议、担保协议及其他业务合同。财务专用章不能用于各种证明性文件、行政性文书、低风险性文书等行政类用章,如:酒店签约、各类介绍信、(公)函件证明、邮政证明、购房贷款、出国旅游的身份证明、员工身份证明、收入证明等。
第三章 财务专用章的启用、保管、交接
第七条 财务专用章的启用、交接应按照公司《xx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由运营管理部办理刻制手续后并办理启用后立即与财务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遇特殊情况,指定专人负责财务专用章刻制及前期保管,应按照
《xx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办法》规定及时办理启用,登记《印章启用/交接登记簿》,并严格遵守财务专用章使用规定,履行审批手续逐笔登记财务专用章使用登记薄。前期使用完毕后上交运营管理相关人员,由运营管理部及时与财务部门办理交接保管手续。
第八条 财务专用章的保管人必须与公司负责人名章或其他印章的保管人分离。 因业务发展或实际情况,需要分散保管或临时脱离专人保管的,应经公司总经理批准,财务部门应将批准文件存档备查。财务专用章管理实行“谁领用,谁负责”的原则。
第九条 财务专用章保管人因出差、休假等原因离岗时,应与工作代理人办理交接手续,将财务专用章交工作代理人保管,登记《印章启用/交接登记簿》
第十条 违反财务专用章使用、保管、登记规定的责任人,公司依据《xx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办法》予以处罚。
第四章 财务专用章的使用及审批
第十一条 按照不同公司主体分别建立《财务专用章使用记录簿》,用章申请人填写《财务专用章使用记录》时应严格登记日期、事由、致何单位、经办人签字、审批人签字、份数及其他应予注明的事项。财务专用章使用记录簿不得使用活页簿。
第十二条 使用支票、汇票等银行票据时,财务部出纳岗需要登
记《重要空白凭证保管、领用登记簿》,不再登记《财务专用章使用记录》。
第十三条 对于经常性发生的财务日常事务,如购买发票、纳税申报、开具收据、发票、支票、银行对账等,由财务负责人审批。对于除经常性发生的财务日常事务外的其他用章,申请人提交给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最终由总经理审批,用章事项涉及其他部门审核的,还需增加相关部门会签审批,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对违反财务专用章使用、保管、登记规定的责任人, 公司依据《印章管理办法》予以处罚。
第十五条 财务专用章的废止统一交由运营管理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统一办理。
第十六条 本办法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后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xx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管理办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