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完善财务制度体系,规范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行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二)做好财务预算、控制、预测等工作。(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三条 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财
2、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机密。 第二章 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第四条 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会计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至止。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第五条 从事会计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及必要的财会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统一的会计制度,遵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第六条 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原始凭证必须内容完整、来源合法、合规。 第七条 会计人员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的内容应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
3、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八条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九条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十条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账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数据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
4、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 第十一条 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二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三章 资本金和负债管理第十三条 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账。 第十四条 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
5、,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五条 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十六条 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十七条 加强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余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后处理。 第四章 流动资产管理第十八条 现金的管理:遵守国家颁布的现金管理条例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及公司下发的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根据本公司
6、实际需要,合理控制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九条 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计划财务部经理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第二十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账户及其他账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账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票据上加盖银行账户印签。 第二十一条 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会计在每月末
7、要做好与银行的对账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 应收账款的管理:对于超过三个月未收回的的应收账款,按照账龄情况,向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分析汇报,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账。 第二十三条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需按户分页记账,严格个人借款审批。借用现金,必须用于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专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条 短期投资的管理:短期投资是指一年内能够并准备变现的投资,短期投资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账、核算收入成本和损益。 第五章 长期资产管理第二十五条 长期投资的管理: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
8、资,分为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公司进行长期投资应认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认证,按公司审批许可权的规定批准后,由计划财务部办理入账手续。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及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都应采用成本法核算。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即对合营企业投资及对联营企业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固定资产是指公司经营中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且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办公设备及运输
9、设备等。第二十七条 计划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增减变动进行账务处理。综合部为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购建、验收、保管、调拨、出售、报废、组织实物盘点等有关事项,并设置固定资产实物台账。第二十八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和调入均按实际成本入账,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分类、按月计提折旧,其中: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固定资产的净残值率,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5%确定。第二十九条
10、已经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第三十条 对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要进行定期盘点,每年末由计划财务部会同综合部盘点一次,盘点中发现短缺或盈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编制盘盈盘亏表,报部门领导审核后,经董事长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 无形资产指被公司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入账,在受益期内或有效期内按不短于5年的期限摊销。 第三十二条 递延资产是不能全部计入当期损益,需要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
11、产的改良支出和摊销期限超过一年,金额较大的修理费支出。 第六章 收入管理第三十三条 公司的营业收入包括手续费收入、会员费收入及其他营业收入等。营业收入要严格按照收入确认原则,认真核实,正确反映,以保证公司损益的真实性。 第三十四条 营业收入日常管理的责任部门是业务部门,计划财务部负责收入的会计核算,营业收入要按照规定进行核算,不得截留到账外或作其他处理。 第七章 成本费用管理第三十五条 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业务有关的支出,按规定计入成本费用。成本费用是管理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内容。控制好成本费用,对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条 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包括:营业税金及
12、附加、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支出等。 (一)营业税金及附加:指按照国家相关税收管理规定计算营业税及其他附加税费支出。 (二)管理费用包括:是公司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而发生的各类管理费用,包含:职工工资、福利费、职工社保、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固定资产折旧费、房屋租赁费、通讯费、交通费、招待费、差旅费、车辆使用费、报刊费、会议费、办公费、董事会费等其他费用。 (三)财务费用:指公司为筹集和使用生产经营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公司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及金融机构手续费等。第三十七条 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14%控制,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2%控制,教育经费按工资总额2.5%控制。 第三
13、十八条 加强对费用的总额控制,严格制定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和审批许可权,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支出凭证,未经领导签字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对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第三十九条 公司各项成本费用由计划财务部负责管理和核算,费用支出的管理实行预算控制,财务部要定期进行成本费用检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第八章 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第四十条 公司利润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分别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
14、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收益(-投资损失)第四十一条 公司利润总额按国家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照缴纳所得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一)弥补公司以前年度亏损。 (二)按照税后利润弥补以前年度损失后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三)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四)根据股东会决议,支付股东股利。 第九章 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第四十二条 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分月报和年报,月报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营业费用明细表、利润分配表。公司财
15、务月报表应于次月10日内完成,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于次年90日内制作,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第四十三条 日常财务报告应定期向公司领导及主管部门报送,未经单位主管领导同意,任何部门、任何人员不得向外提供任务财务资料。第四十四条 财务分析是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计划财务部应按季编制经济活动分析,按年编制详细的财务情况说明书,随同有关报表报送集团公司。财务情况说明书至少要对下列事项进行说明:(一)公司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及所存在的问题。(二)利润的实现及分配情况,说明影响利润的主要因素及其影响程度。(三)资金的增加和周转情况。(四)对本期和下去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事项说明。第
16、四十五条 总结和评价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财务报告指标包括:1.获利能力指标:销售利润率、总资产报酬率、成本费用利润率;2.偿债能力指标: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3.营运能力指标:应收账款周转率;4.发展能力指标:销售增长率、总资产增长率、净资产增长率。 第十章 解散与清算第四十六条 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解散:(一)营业期限届满无意继续经营,或者因不可抗拒因素公司无法持续经营。(二)股东会决议解散。(三)公司因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们法院依法予以解散。第四十七条 由于上述原因需要解散,应由公司写出申请解散,及要求进行清算的报
17、告,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后,十五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开始清算。清算组股东确定的人员组成。第四十八条 清算组的主要任务和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剩余财产。(六)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第四十九条 清算费用主要包括清算组成员报酬、差旅费、办公费、公告费、诉讼费、审计费等。清算费用和清偿债务顺序是:(一)支付清算费用。(二)公司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法定补偿金。(三)所欠税款。(四)公司债券、银行贷款、其他债务。第五十条 公司清偿后按股东所占股权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第五十一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提交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第五十二条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第十一章 附 则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由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修订。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