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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施工现场物资、人员及车辆出入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施工现场物资、人员及车辆的出入管理,保证物资、人员及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安全有序,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公司所有施工现场及项目部所有机动车辆、物资、人员的出入管理。
第三条 施工人员出入施工现场
3.1 出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均应由项目办公室办理出入证或临时出入证,并应佩戴规范,主动出示证件,无证人员不得出入施工现场。《临时出入证》见附件一模板。
3.2 办理出入证应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交验个人二代身份证件。
3.3 设置门禁装备的项目部,施工人员进出施工现场应持
IC 卡,或通过人脸识别系统,以便工作考勤。
3.4 此工作由项目部考勤员负责管理并建立台账,离开项目部的施工人员应将出入证或 IC 卡交项目部办公室。
第四条 联系工作的外来人员出入施工现场
4.1 进入项目部联系工作的业务人员,应征得接待单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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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并在门卫登记后方可出入,进入施工现场应按公司规定佩戴安全帽。
4.2 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禁止进入项目部和施工现场。第五条 车辆出入施工现场
5.1 出入施工现场的施工车辆必须办理《车辆通行证》,并应自觉停车接受检查,同时主动出示相应证件或有效证明。未经许可不得强行进入施工现场。《车辆通行证》见附件二模板。
5.2 出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按有关规定按指定路线行驶、停放,严禁超速、乱行、乱放。
5.3 大型重载车辆必须由施工单位报项目工程部,并派专人指挥车辆按指定路线行驶;盛装散落物车辆应有防散落措施。
5.4 因送货等需要临时出入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人力三轮车、板车等由业务单位与门卫联系,登记后,暂留驾照或其他有效证件,发放临时出入证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5.5 无关人员或车辆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将小孩、亲友或其他人员及其车辆擅自带入施工现场。
第六条 对施工现场物资及设备出入的管理
6.1 项目物资及设备进入施工现场,需由相关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填写《物资(设备)登记备案表》。设备及工机具进场由项目工程部登记,施工材料由项目物资供应部登记,办公资产由项目办公室登记。《物资(设备)登记备案表》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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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模板。
6.2 物资及设备运离施工现场时,须由原登记备案部门办理填写《物资(设备)出门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申请、施工副经理审核,最后由项目经理批准;外加工或结余施工材料出门需由部门负责人申请、项目经营副经理审核,最后由项目经理批准。申请部门凭申请单办理《物资(设备)出门证》。《物资(设备)出门证》必须由项目办公室统一制作、编号、办理。出门申请单一式三份,申请部门、门卫、项目办公室各留存一份。《物资(设备)出门申请单》见附件四模板、《物资(设备) 出门证》见附件五模板。
6.3 项目办公室留存的《物资(设备)出门申请单》和《物资(设备)出门证》要存档备查,不得随意销毁。如业主有特殊要求或规定,按其要求执行。
第七条 违反本规定将根据公司有关制度作出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八条 本规定由公司项目监管部负责管理,由安全监管部监管执行。
第九条 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监管部和项目监管部解释,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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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临时出入证
正面
背面
XX 项目施工临时出入证
施工临时出入证使用说明
1、 本证只供出入本施工现场使用,不作其他
姓单
编
名: 性别: 位:
号:
证明。持证人应严格遵守规定,随身携带并佩戴于左胸前。
2、 本证不得涂改、转借、冒用或伪造;在有
身份证号:
有效期 :至 年 月 日止
(盖章有效)
效期内使用,过期作废。
3、 持证人员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检查时一并出示;本证应妥善保管。
附件二:车辆通行证
XX 工程项目
NO.
车
辆
通
行
证
有效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车牌号: 所属单位:
(盖章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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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物 资 ( 设 备 ) 登 记 备 案 表
填制单位: 填制人: 联系电话:
类别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进场时间
所属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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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物 资 (设 备) 出 门 申 请 单
申请部门: 申请单编号:
事由:
物资(设备)明细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车牌号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备注
申请人
审核人
项目经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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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五:
物 资 (设 备 ) 出 门 证
申请单位: 日 期: 年 月 日 NO.
出门物资
(设备) 明细
物资(设备)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出门事由:
车牌号:
签发单位(章):
签发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申请单位
经办人
签发人(章):
注:1、本单一式两联,第一联由申请单位于签发后接收,并于车辆出门时交门卫接收查验,第二联由签发单位留底并归档保存;
2、申请单位出场车辆须在本单签发时间后一小时内出场,逾时须重新办理出场申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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