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编号: 禽畜产品买卖协议甲方: 乙方: 0*年*月5 / 5禽畜产品买卖协议 订立协议各方: _食品公司(或食品收购站,以下简称甲方; _*乡_村村民(或专业户、或其它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生猪、鲜蛋、菜牛、菜羊、家禽购销协议实施办法的规定,经甲乙各方充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便各方共同遵守。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和数量 .产品的名称和品种:_ 2.产品的数量:_ (必须明确规定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第二条 产品的等级、质量和检疫办法 产品的等级和数量:_。(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关于部门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标准确定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关于部门
2、无明文规定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或依照通常标准。) 产品的检疫办法:_。 (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卫生检疫规定的,按国家或地方主管规定进行检疫;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无检疫规定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检疫办法。) 第三条 产品的价格,货款结算与奖售办法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内的产品,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购牌价。在协议执行期内遇有价格调整时,按新价格执行。 (2)不属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的产品,收购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货款结算办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1)对村民、专业户、个体经营户一般采取现金结算,钱货两清。()对按关于规定必须采取银行结算的,按银行的统一规定办法结算。
3、 第四条 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按派购任务签订的购销协议,原则上以一年为限,分季分月执行;不属派购或派购基数以外的产品,按当事人协商的交货期限执行。依据有关鲜活商品的特点,交货日期经协商一致可适当提前或推迟。交货地点和方式,可由当事人商定。) 第五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甲方未按协议收购或在协议期中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25%的幅度),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甲方如需提前收购,商得乙方同意变更协议的,甲方应给乙方提前收购货物总值的_的补偿。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收购的,除比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
4、管费和饲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实际损失。 对通过银行结算而未按时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乙方按协议规定交货,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物总值的_%(5-5的幅度)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第六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交货或交货少于协议规定的,如需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如数补交,并应向甲方偿付逾期货或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由甲乙方商定)的违约金;如甲方不需要的,乙方应按逾期或分交部分货款部分的_(10的幅度)的违约金。 2.乙方交货时间比协议规定提前,经关于部门证明理由正当的,甲方可考虑同意接
5、收,并按协议规定付款;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前交货的,甲方有权拒收。 乙方交售的产品规格、卫生质量标准与协议规定不符时,甲方可以拒收。乙方如经关于部门证明确有正当理由,甲方仍然需要乙方交货的,乙方可以迟延交货,不按违约处理。 甲乙各方都违反协议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对于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部分,当事人可以请求适当调整。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协议执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未能履行、未能完全履行或未能适当履行协议的,应向对方当事人及时通报,经关于机构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
6、解除协议。 第八条 其它 _。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当事人各方达成协议。接到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通知的一方,应在7天之内作出答复(当事人另有商定的,从商定),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变更或解除协议不得损害各方权益和影响国家收购计划的执行。 违约金、赔偿金应在关于部门确定责任后天内(当事人有商定的,从商定)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付货款来抵充。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各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效力。 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各方各执一份。 甲方:_(盖章) 代理人:_(盖章) 乙方:_(盖章) 代理人:_(盖章) 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