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编号: 珠海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甲方: 乙方: 20*年月15 / 15珠海*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示范文本)珠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修订印发珠海*物业服务协议(示范文本)的通知 (珠建物*号)横琴新区、各区(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全各建设单位、各物业服务企业、广大业主和业主委员会: 为贯彻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珠海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规范我*物业管理活动,减少物业管理矛盾纠纷,现对*年版珠海*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示范文本)珠海*物业服务协议(示范文本)进行修订,增加了垃圾分类职责、物业服务基本要求等内容,现印发全*,供
2、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协议时参照使用。 特此通知。珠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1*月8日 说明1本文本为示范文本,适用于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前,由建设单位与其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时参考使用。协议各方当事人在签订协议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的内容。 2.为体现协议各方自愿的原则,各方当事人可对本示范文本的内容进行选择、填写、修改、增补或删减。协议生效后,未被修改的印刷文字对协议各方均具备约束力。 3.本示范文本中有符号的为选择项,选用内容的,以划方式表示;对于实际情形未发生或各方不作商定的,应当在中及其它留有空格的部位打,以示删除。 4本示范文本未尽事项,各
3、方当事人可以在签订协议时另行补充商定,补充商定内容作为本示范文本的组建部分,与本示范文本具备相同约束力。5.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受益主体包括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受益主体享有协议明确商定的所有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协议商定的义务。第一章 总则 协议各方当事人 甲方(开发建设单位): 住所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乙方(物业服务企业): 住所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依据有关物业管理条例、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各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为物业管理区域(以下简称“本物业管理
4、区域”)提供前期物业服务事宜达成一致建议或意见,签订本协议,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物业项目基本情形 第一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形物业类型:_ 坐落位置:*区路(街道)号 四 至:东南西北 占地面积:平方米,其中绿地面积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所平方米(多层平方米,高层平方米); 商 业平方米; 写 字 楼平方米; 停 车 场平方米; 工业厂房平方米;。 本物业管理区域范围示意图详见附件一。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及配套的设备设备和有关场地构成详见附件二。第二条 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坐落于本物业管理区域_其中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坐落于本物业管理区域_物业承接查验办法_类 型幢(栋)数套(单元)数建筑面积(平方米)高层住所小高层住所多层住所别 墅商业用房办公用房设备用房车 库架空层会所学 校幼儿园卫生站邮政所公共厕所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用房防空地下室合计_共有部分共用设备设备序号名称序号名称数量1223445566781212 3114 1 15 16 1617 17 18 192 2 221 223 3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