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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定点救治服务协议书模版.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1919645 上传时间:2024-05-11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16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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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议编号: 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定点救治服务协议书甲方: 乙方: 20*年*月3 / 3 为顺利开展农村居民重大疾病救治工作,方便患者就医,在按病种限定费用的基础上,切实减轻农村居民重大疾病负担,依据有关农村居民重大疾病救治政策规定,经甲、乙各方协定,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所属*(区)新农合管理委员会选择确定乙方为本*的重大疾病定点救治医院。 2、实行定点救治的重大疾病病种: 各病种平均医药费用定额标准: 新农合基金按病种定额付费标准: 3、特例。因自动出院、转院、死亡等特殊原因,重大疾病患者中途退出主要治疗且医药费用未达到定额标准的5%,新农合基金按实际发生的住院医药费

2、用比例支付。4、甲方依据有关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和考核办法、重大疾病救治等政策规定,对乙方的医疗服务行为和收费标准进行监督,并将关于情形向乙方主管的卫生行政部门反映;对乙方违反规定的行为做出限期整改要求,直至解除本协议。 、甲方承诺及时审核乙方寄送的参合农民补偿资料文件资料和有关报表,并在一个月内付清乙方垫付的合理补偿款。 6、甲方定时与乙方进行沟通,主动了解和听取乙方对新农合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建议或意见,采纳乙方合理建议。、甲方不得以任何名义或形式吸收乙方为其会员或其它团体成员,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会费、管理费或要求赞助。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符合定点救治医院应具备的条件,并且

3、自愿遵守重大疾病救治按病种定额付费等规定,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具备重大疾病定点救治资格/资质。 、乙方承诺严格审查与确认患者参合身份、是否符合重大疾病范围;严格依照卫生部确定的重大疾病临床路径进行诊疗和收治患者;严格执行重大疾病平均医药费用定额标准,超出定额标准部分由乙方承担;保证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主动接受监管。 、乙方承诺不拒收、推诿危重重大疾病患者;不将重大疾病范围之外的病种(或治疗方法)升级或串换为重大疾病范围内病种(或治疗方法);不减少重大疾病规范化诊疗方案中包含的诊疗项目与服务内容;不将重大疾病规范化诊疗方案包含的医药费用通过外购处方、门诊处方、门诊检查、外院检查、分解住院、分

4、解费用等各种方式排除在住院医药费用之外。4、重大疾病患者入院时,乙方只按该病种定额标准的3%预收患者住院费用。患者出院时,按当次住院实际医疗费用及规定的患者自付比例,结清个人自付费用,其预交的住院费用多退少补。 5、乙方承诺重大疾病患者在乙方治疗发生的应由新农合支付的医药费用所有按规定实行直补(即时结报),新农合应补偿款先由乙方垫付。 6、乙方在每月头4个工作日,将上月住院参合农民补偿材料直接寄送甲方审核。 7、要求甲方及时拨付上月合理垫付的补偿款。 第三条 违约责任乙方违反定点救治医院管理、重大疾病按病种定额付费等规定时,甲方将依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修订稿)(赣卫农卫字

5、*3号)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考核办法(试行)(赣卫农卫字*19号)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向上级报告。第四条 争议处理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的,各方均可以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由负责审定乙方定点救治资格/资质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核实的情形和专家会审建议或意见裁定。第五条 其它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各方无论以何种理由终止协议,必须提前3日通知对方。 2、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以换文形式进行补充,效力与本协议相同。 、本协议一式三份,设区*新农合办、甲方、乙方各壹份。 甲方:新农合经办机构(签章) 乙方:定点医疗机构(签章) 法人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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