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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大学心平自立贷学金还款细则.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1916665 上传时间:2024-05-11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62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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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师范大学心平自立贷学金还款细则 段永平先生、刘昕女士夫妇热心支持祖国教育事业,积极培养青年学生自立自强意识,注重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诚信度,特筹集善款1000万元人民币,委托心平公益基金会自2011年至2015年定向捐赠至我校,专项设立“xx师范大学心平自立贷学金”(以下简称“贷学金”)。为了规范“贷学金”的管理,确定还款事项,依据《xx师范大学心平自立贷学金捐赠协议》的有关约定, 制定本还款细则。 一、还款金额 包括贷学金本金和自贷学金发放至还清期限内发生的贷学金使用费。其中,贷学金使用费按贷款协议中约定的利率计算。(特别说明:“贷学金”自发放之日起至毕业后4年内还贷的,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使用费(复利计算);毕业4年后还款的,按五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使用费(复利计算)。学生在本科阶段贷款,毕业时间以本科毕业时间为准,硕士阶段贷款,毕业时间则以硕士毕业时间为准。具体参见《xx师范大学心平自立贷学金实施细则》)。 二、还款期限 贷学金无最短还款时限,本科生应自毕业之日起10年内还清,硕士生应自毕业之日起8年内还清。学生在校期间可以一次还清,也可以分期偿还,学生毕业(离校)之后应在还贷期限内一次性还清“贷学金”本金及全部使用费。贷款学生在校期间还款,需与校基金管委会(学生处和研工部代)签订《xx师范大学心平自立贷学金还款协议(在校期间)》;贷款学生在毕业前不能偿还全部贷学金的,须于毕业离校前与校基金管委会(学生处和研工部代)签订《xx师范大学心平自立贷学金还款信息确认及承诺书(针对毕业生)》。具体参见《xx师范大学心平自立贷学金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1. 还款程序 1、 毕业前一次性还款 (一)借款本人填写《xx师范大学心平自立贷学金还款协议(在校期间)》(以下简称《还款协议》),一式四份,并到院系(所、研究中心)老师处签字并盖公章。 (二)借款人持还款协议至学生处或者研工部,确认所需归还的全部款项(本金和使用费)。 (三)学生处或者研工部根据还款人数,组织学生统一到基金会所在办公室还款,其中3份还款协议原件分别交予基金会、学工处或者研工部、院系(所、研究中心)留存,另外一份申请人自己保管作为还款凭据。 (四)一次性还清所有款项后,借款合同自动终结。 2、毕业后一次性还款 (一) 由借款人毕业前填写《xx师范大学心平自立贷学金还款信息确认及承诺书(针对毕业生)》(一式四份,分别交予基金会、学工处或者研工部、院系所留存,另外一份申请人自己保管作为还款凭据)。 (二) 借款人与学生处或者研工部确认所需归还的全部款项(本金+使用费)。 (三) 借款人将还款转入基金会指定帐户,确认到帐信息。 (四) 一次性还清所有款项后,xx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在确认收到还款后出具《xx师范大学心平自立贷学金还款证明》。 3、在校期间分期还款 (一)由借款人填写《xx师范大学心平自立贷学金还款协议(在校期间)》(一式四份,并到院系资助老师处签字并盖院系公章)。 (二)借款人持还款协议至学生处或者研工部,确认所需分期归还的款项(本金和使用费)。 (三)借款人将还款金额分期汇入基金会指定账户,确认到帐信息。 (四)还清所有款项后,借款合同自动终结。 四、其他 贷学金未还清之前,学生要定期、积极与xx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保持联系,及时通报本人工作及地址变动情况。对逾期拒不还贷的贷款毕业生,校基金管委会将在有关网站或其他媒体上发布催还公告,并公布其姓名、身份证号、原所在学院、班级、专业及目前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并书面告知其现工作单位、现居住地行政管理机构或现就读学校。对于其信息公布三个月内仍拒不还贷的,校基金管委会将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本《细则》未尽事宜,请参见《xx师范大学心平自立贷学金实施细则》执行。 xx师范大学心平自立贷学金还款协议(在校期间) 甲方:xx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 地址:xx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xx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 邮政编码:100875 联系电话:86—10—58802081,58802083 传真号码:86—10—58802082 电子邮箱:bnuef@ 网址:www.bnuef.org 户名:xx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开户行:中国银行xx文慧园支行;账号:324656015336 乙方:_____________(学生) 基本信息: 身份证号码: 所在院系、专业: 通讯地址(目前正在使用):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目前正在使用): 电子邮箱(常用邮箱): (以上为学生本人必填) 院系负责资助老师确认(签名,院系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为甲方和乙方签订的《xx师范大学心平自立贷学金贷款协议》约定的从属协议,用以明确乙方向甲方归还心平自立贷学金计划。经甲、乙两方协商同意后,订立如下还款协议: 一、 截止_____年 ____月____日,乙方从甲方获得心平自立贷学金共计_____元(大写),具体如下: 合同编号 借款时间 借款金额 合同中约定的利率 (1) 20__年__月 — 20__年__月 (2) 20__年__月 — 20__年__月 (3) 20__年__月 — 20__年__月 (4) 20__年__月 — 20__年__月 二、 乙方因___________原因于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离校,承诺从离校之日起10 / 8 年内(本科生和硕士生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长还款时限,请划“√”)归还贷学金本金及使用费; 三、 乙方采用以下第_____种方式归还贷学金本金及使用费: (一)一次性还清; (二)分期还款 于 年 月 日之前偿还第一期,偿还金额为__________; 于 年 月 日之前偿还第二期,偿还金额为__________; 于 年 月 日之前偿还第三期,偿还金额为__________; 于 年 月 日之前偿还第四期,偿还金额为__________; 于 年 月 日之前偿还第五期,偿还金额为__________; 于 年 月 日之前偿还第六期,偿还金额为__________; 于 年 月 日之前偿还第七期,偿还金额为__________; 于 年 月 日之前偿还第八期,偿还金额为__________; 于 年 月 日之前偿还第九期,偿还金额为__________; 于 年 月 日之前偿还第十期,偿还金额为__________。 四、 贷学金使用费按借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或五年定期存款利率计算,具体利率在每年的申请通告中载明并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具体见上表。 五、 乙方将还款转入甲方账户,还款时务必注明还款人姓名和内容,如:张三,心平自立贷学金。 六、 若离校后还款,乙方应及时将个人联系方式告知甲方,并承诺告知的一切信息属实; 七、 本协议所有条款甲方已经与乙方进行了充分的协商; 八、 本协议作为《xx师范大学心平自立贷学金贷款协议》的组成部分,与《xx师范大学心平自立贷学金贷款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和乙方所在学院、学生处(或者研工部)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 本协议未尽事宜,参照《xx师范大学心平自立贷学金实施细则》和《xx师范大学心平自立贷学金还款细则》办理。 甲方(盖章):xx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 乙方(签名): 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xx师范大学心平自立贷学金还款信息确认及承诺书(针对毕业生) xx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 本人在校期间曾申请并获得xx师范大学心平自立贷学金,在即将毕业之际,特对如下信息进行确认: 一、本人信息 (一)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学号: 身份证号码: 民族: 院系: 专业: 入学年份: 毕业年份: 常用电子邮箱: QQ号码: 家庭住址: 家庭邮编: (二)、毕业后联系信息(附“工作单位或者现就读院校的接收函(复印件)”) 有效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当前工作单位/再读院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当前工作单位/再读院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当前工作单位/再读院校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当前工作单位/再读院校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在校期间共申请并获得本贷学金___次,共计总额________(元)。具体如下: 1.合同号(1):_____________还款期限:20__年__月_ 日——20__年__月_ 日 2.合同号(2):______________还款期限:20__年__月_ 日——20__年__月_ 日3.合同号(3):______________还款期限:20__年__月_ 日——20__年__月_ 日 (四)、监护人及亲友联系方式: 监护人(父亲)姓名: 监护人(母亲)姓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亲 友 亲友姓名 身份证 与本人关系 住址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二、本人承诺: 本人承诺,贷学金未还清之前定期、积极与xx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保持联系,及时通报本人工作及地址变动情况,在还贷期限内一次性将“贷学金”本金及全部使用费汇入xx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指定账户(户名:xx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开户行:中国银行xx文慧园支行;账号:324656015336),并电话告知对方查收,绝不拖欠。 三、其他约定: 贷款学生若在规定还款期限内未能还款,校基金管委会将在有关网站或其他媒体上发布催还公告,并公布欠款人姓名、身份证号、原所在学院、班级、专业及目前工作单位(现就读院校)、住所等信息,并书面告知其现工作单位、现居住地行政管理机构或现就读院校。对于其信息公布三个月内仍拒不还贷的,校基金管委会将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xx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在确认收到还款后出具《xx师范大学心平自立贷学金还款证明》。 本《承诺书》一式四份,院(系、所)、学生处(研工部)、北师大教育基金会以及学生本人各执一份。 学生确认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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