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体系名称:战略计划
编 码:SP-08
版 本:-1
发布范围:普发
xx石油总公司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公司名称:xx石油总公司
批 准 人:xx石油总公司管理委员会
批准依据:《xx石油总公司内控制度体系文件管理办法》
(CG-20-01)
发布文号:xx风险办〔〕595号
发布日期:年8月26日
生效日期:年9月1日
战略计划内控制度体系-SP-08 xx石油总公司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目 录
1 目的 1
2 适用范围 1
3 编制依据 1
4 主要应对的风险 1
5 释义 1
6 职责分工 2
6.1 工程管理办公室 2
6.2 总公司人力资源部 2
6.3 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 2
6.4 所属单位 3
7 管理要求 3
8 附则 4
战略计划内控制度体系-SP-08 xx石油总公司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xx石油总公司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1 目的
明确xx石油总公司(简称“中国海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职能与分工,规范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要求。
2 适用范围
总公司及所属单位
3 编制依据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3.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国务院。
3.3 《石油石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规程》,2010,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4 国家及政府颁发的与本制度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4 主要应对的风险
a) 建设单位不按国家有关政策要求而造成违规建设;
b) 参建单位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强制性标准而造成质量事故。
5 释义
5.1 总公司
指总公司机关,包括总公司管理层和总公司机关各业务管理部门。
5.2 所属单位
指中国海油所属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包括上市子公司、其他有实际控制权子公司)分公司、事业部。
5.3 集团
指总公司及所属单位。
5.4 xx石油工程管理办公室
指接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授权,在集团内履行工程质量政府监督职能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xx石油工程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工程管理办公室”)设在总公司计划部。
5.5 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
指受工程管理办公室委托,具体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xx石油工程质量监督各中心站(以下简称“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如:渤海中心站、化工中心站。
5.6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指工程管理办公室和工程质量监督各中心站。
5.7 建设工程
指列入集团正式投资计划的海洋石油陆上终端、码头、油气管道、炼油、化工、LNG站线、新能源、工业与民用建筑等所有的建设工程项目和与其配套的辅助、附属工程(自营、合作开发建设的海上油气田建设工程项目除外)。
5.8 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简称责任主体)
指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参与项目建设的工程总承包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工程质量检测和试验单位以及具有与上述主体类似质量责任的其他单位。
6 职责分工
6.1 工程管理办公室
a)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
b) 制定、完善xx石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
c) 集团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指导、管理,审批报监手续;
d) 宣传、培训集团工程质量监督相关政策;
e) 管理考核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
f) 组织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培训考核和资格认定;
g) 审查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组织、协调和督促工程质量问题或争端的处理与仲裁。
6.2 总公司人力资源部
a) 制定完善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和人员的配套保障政策;
b) 审批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的级别设置和人员编制。
6.3 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
a) 贯彻执行国家和总公司有关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b)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订贯彻实施的保证措施;
c) 建立情况报告制度,及时通报有关工程建设质量动态;
d) 执行工程管理办公室下达的监督任务,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制订质量监督工作计划;
e) 检查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监督工程重要分部、中间交接和竣工验收等;
f) 监督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向工程管理办公室上报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
g) 编制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建立工程质量监督档案。
6.4 所属单位
a)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总公司有关规定;
b) 负责本单位建设工程项目向工程管理办公室报监和管理;
c) 接受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的监督;
d) 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上报工程质量事故;
e) 配合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开展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检查。
7 管理要求
7.1 凡列入集团正式投资计划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均应向工程管理办公室申报工程质量监督。
7.2 所属单位应主动向工程管理办公室申报工程质量监督,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管理。
7.3 建设单位应向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提供开展工作必需的办公、交通条件,以及查阅工程技术和项目管理文件的便利。
7.4 所属单位应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宣传工程质量监督政策。
7.5 建设单位应依照《关于建设项目投资编制中工程质量监督费科目计列处理的通知》(xx计〔2010〕116号)要求,缴纳工程质量监管费,保证监督工作的正常运转。
7.6 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应加强自身管理,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监督水平。
7.7 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应参加培训、考核,并持证上岗。
7.8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应公开、公平、公正。
7.9 工程管理办公室建立奖惩机制,激励先进,追究责任。
8 附则
本制度由总公司风险管理办公室组织解释。
【正文结束】
xx石油总公司 第 4 页 共 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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