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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基基础分部工程.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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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3 地基基础分部工程地基基础分部工程2014.1l【能力目标】【能力目标】l(1)能正确地划分为若干个符合要求的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l (2)对常见的土方工程、桩基工程、地下防水工程等子分部工程所包含的分项工程检验批,能按照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检验标准组织检查或验收,并能评定或认定该项目的质量。l (3)根据已验收通过的分项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能组织地基基础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判定该分部(子分部)是否合格。l【学习要求】【学习要求】l(1)掌握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基本规定。l(2)熟悉常见的土方工程、桩基工程和地下防水工程等子分部工程所含的分项工程检验批主控项目和一

2、般项目的验收标准;熟悉地基基础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3.1基本规定基本规定l建筑地基基础分部工程是建筑工程施工验收九大分部工程之一。l验收中,必须严格按照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和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2011)两个验收规范组织验收。建筑地基基础分部工程无支护土方工程有支护土方工程地基及基础处理桩基工程地下防水混凝土基础砌体基础劲钢(管)混凝土钢结构3.1.1资料收集与基本要求资料收集与基本要求l(1)资料收集l(2)施工企业的资质 l(3)检测与见证3.1.2 子分部的划分子分部的划分l根据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

3、准(GB 50300-2001)的规定,将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划分为9个子分部工程,64个分项工程,详见表3-1。3.1.3 施工过程中异常情况的处理施工过程中异常情况的处理l施工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停止施工,由监理或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共同分析情况,解决问题,消除质量隐患,并应形成文件资料后在进行继续作业。3.2 土方子分部工程土方子分部工程 l3.2.1土方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验收的一般土方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验收的一般规定规定 l(1)土方工程施工前应进行挖、填方的平衡计算,综合考虑土方运距最短、运程合理和各个工程项目的合理施工程序等,做好土方平衡调配,减少重复挖运。l(2)

4、当土方工程挖方较深时,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防止基坑底部土的隆起并避免危害周边环境。l(3)在挖方前,应做好地面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工作,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的措施,加快土方施工进度,以避免造成集水、坑底隆起及对环境影响增大。l(4)平整场地的表面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要求时,排水沟方向的坡度不应小于0.2%。l(5)土方工程施工,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l(6)对雨季和冬季施工还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3.2.2 土方开挖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土方开挖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l3.2.2.1 土方开挖的一般要求土方开挖的一般要求l(1)土方开挖前应检查定位放线、排

5、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合理安排土方运输车的行走路线及弃土场。l(2)土方工程在施工中应检查平面位置、水平标高、边坡坡度、排水、降水系统及周围环境的影响,并随时观测周围的环境变化;对回填土方还应检查回填土料、含水量、分层厚度、压实度,对分层挖方,也应检查开挖深度等。l(3)临时性挖方的边坡值应符合表3-1的规定。表中所列数值适用于附近无重要建筑物或重要公共设施,且基坑暴露时间不长的条件。l表表3-2 临时性挖方的边坡值临时性挖方的边坡值 l注:设计有要求时,应符合设计标准;l如采用降水或其他加固措施,可不受本表限制,但应计算复核;l开挖深度,对软土不应超过4m;对硬土不应超过8m;l本表摘自建筑

6、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l3.2.2.2 平整场地施工与检验平整场地施工与检验l(1)平整场地前应具备的资料和条件l 1)当地实测的地形图;l 2)原有地下管线、周围建(构)筑物的竣工图;l 3)土石方施工图;l 4)工程地质、水义、气象等技术资料;l 5)规划给出的平面控制桩;l 6)勘察测绘提供的水准点;l 7)根据施工图要求,施工方编制的土石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l(2)平整场地的施工要求及质量检查l 1)根据规划给定的建筑界线进行定位放线,做好轴线控制桩和高程控制点;l 2)平整场地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做成向排水沟方向不小干0.2%的

7、坡度;l3)平整后的场地表面应逐点检查。l3.2.2.3 土方开挖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和质量检验土方开挖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和质量检验l 一般情况下,土方开挖都是一次完成的,故大多土方开挖分项工程都是只有一个检验批。l 部分工程土方开挖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段施工,在检查验收时,形成两个或两个以上检验批。l土方开挖分项工程检验批的检验项目、质量检验标准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3的规定。l3.2.2.4 土方开挖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检验的说明土方开挖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检验的说明l见书49页 l3.2.2.5 土方开挖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土方开挖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格和填写表格和填写l土

8、方开挖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格和填写范例见表11-3。3.2.3 土方回填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土方回填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l3.2.3.1 土方回填的一般要求土方回填的一般要求l(1)土方回填前应清除基底的杂物,抽除坑穴积水、淤泥,验收基底标高。l(2)对填方土料应按设计要求验收后方可填入。l(3)填方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排水措施,每层填筑厚度、含水量控制、压实程度。l如无试验依据,应符合表3-4的规定。l表表3-4 填土施工时的分层厚度及压实遍数填土施工时的分层厚度及压实遍数 l(4)填方施工结束后,应检查标高、边坡坡度、压实程度等,检验标准应符合表3-5的规定。l3.2.3.2 土方回填分项工

9、程检验批的划分和质量检验土方回填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和质量检验l(1)土方回填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l按室内和室外划分为两个检验批l按轴线分段划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检验批。l若工程项目较小,也可以将整个填方作为一个检验批。l(2)土方回填分项工程检验批的质量检验l土方回填分项工程每一个检验批的质量检验项目、检验标准、检验方法和检查数量应符合表3-5的规定。l3.2.3.3 土方回填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检验的说明土方回填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检验的说明l见书见书50页页3.3 桩基础子分部工程桩基础子分部工程 l3.3.1桩基础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验收的一般规定桩基础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验收的一般规定l(1)桩位

10、的放线允许偏差为:群桩20;单排桩10。l(2)桩基工程的桩位验收,除设计有规定外,应按下述要求进行:l)当桩顶设计标高与施工场地标高相同时,或桩基施工结束后,有可能对桩位进行检查时,桩基工程的验收应在施工结束后进行。l)当桩顶设计标高低于施工场地标高,送桩后无法对桩位进行检查时,对打入桩可在每根桩桩顶沉至场地标高时,进行中间验收,待全部桩施工结束,承台或底板开挖到设计标高后,再做最终验收。对灌注桩可对护筒位置做中间验收。l(3)打(压)入桩(预制混凝土方桩、先张法预应力管桩、钢桩)打(压)入桩(预制混凝土方桩、先张法预应力管桩、钢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3-6的规定。

11、斜桩倾斜度的偏差不得大于倾的规定。斜桩倾斜度的偏差不得大于倾斜角正切值的斜角正切值的15%(倾斜角系桩的纵向中心线与铅垂线间夹角)。(倾斜角系桩的纵向中心线与铅垂线间夹角)。l表表3-6 预制桩(钢桩)桩位的允许偏差()预制桩(钢桩)桩位的允许偏差()l(4)灌注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3-7的规定,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0.5,桩底清孔质量按不同的成桩工艺有不同的要求,应按本章的各节要求执行。每浇注50m3必须有组试件,小于50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组试件。l表表3-7 灌注桩的平面位置和垂直度的允许偏差灌注桩的平面位置和垂直度的允许偏差l(5)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l(6)桩身质量应进

12、行检验。l(7)对砂、石子、钢材、水泥等原材料的质量、检验项目、批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l(8)除第5、6条规定的主控项目外,其他主控项目应全部检查,对一般项目,除已明确规定外,其他可按20抽查,但混凝土灌注桩应全部检查。3.3.2混凝土灌注桩施工质量验收混凝土灌注桩施工质量验收 l3.3.2.1 混凝土灌注桩施工质量检验的规定混凝土灌注桩施工质量检验的规定l(1)现场搅拌在施工前应对水泥、砂、石子、钢材等原材料进行检查;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的施工顺序、监测手段(包括仪器、方法)也应检查。l(2)施工中应对成孔、清渣、放置钢筋笼、灌注混凝土等进行全过程检查,人工挖孔桩尚应复验

13、孔底持力层土(岩)性。嵌岩桩必须有桩端持力层的岩性报告。l(3)施工结束后,应检查混凝土强度,并应做桩体质量及承载力的检验。l3.3.2.2 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和质量检验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和质量检验l(1)混凝土灌注桩钢筋笼检验批的质量验收l1)混凝土灌注桩钢筋笼检验批的质量标准l混凝土灌注桩钢筋笼检验批的质量检验标准和检验方法应符台表3-8的规定。l 2)混凝土灌注桩钢筋笼检验批质量检验的说明l见书53页 l(2)混凝土灌注桩检验批的质量验收l1)混凝土灌注桩检验批的质量标准l混凝土灌注桩的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3-9的规定。l2)混凝土灌注桩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检验的说明l见书54页3.3

14、.3静力压桩施工质量验收静力压桩施工质量验收 l3.3.2.1 静力压桩施工质量检验的规定静力压桩施工质量检验的规定l(1)静力压桩的方法较多,凡非冲击力沉桩均按静力压桩考虑。l(2)施工前应对成品桩做外观及强度检验,接桩用焊条或半成品硫磺胶泥应有产品合格证书,或送有关部门检验,压桩用压力表、锚杆规格及质量也应进行检查。l(3)压桩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桩垂直度、接桩间歇时间、桩的连接质量及压入深度。l(4)施工结束后,应做桩的承载力及桩体质量检验。l3.3.2.2 锚杆静压桩质量检验标准锚杆静压桩质量检验标准l静力压桩的方法较多,我们主要介绍锚杆静压桩的质量检验标准。锚杆静压桩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

15、表3-10的规定。3.4地下防水子分部工程地下防水子分部工程 l3.4.1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验收的基本规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验收的基本规定定l3.4.1.1地下工程的防水等级地下工程的防水等级 l地下工程的防水等级分为4级,各级标准见表3-11的规定。l表表3-11 地下工程防水等级标准地下工程防水等级标准l3.4.1.2 地下工程的防水设防要求地下工程的防水设防要求l地下工程的防水设防要求,应根据地下工程的施工方法不同按表3-12和表3-13选用。l3.4.1.3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前的技术准备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前的技术准备l施工单位应进行图纸会审,对设计质量把关,掌握地下工程防水构造设

16、计的要点,施工前还应有针对性的确保防水工程质量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l3.4.1.4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工序质量的控制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工序质量的控制l地下防水工程施工时,施工单位应建立各道工序的自检、交接检和专职人员检查的“三检”制度,并有完整的检查记录。l3.4.1.5 对施工资质的规定对施工资质的规定l3.4.1.6 对原材料的规定对原材料的规定l地下防水工程所使用的防水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地下防水工程所使用的防水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l对进

17、场的防水材料应按规范的规定抽样复验,并提出对进场的防水材料应按规范的规定抽样复验,并提出试验报告;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试验报告;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l3.4.1.7 施工地下水位的控制施工地下水位的控制l地下防水工程施工期间,明挖法的基坑以及暗挖法的竖井、洞口,必须保持地下水位稳定在基底0.5m以下,必要时应采取降水措施。l进行防水结构或防水层施工,应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这是保证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的一个重要条件。l排水时应注意避免基土的流失,防止因改变基底的土层构造而导致地面沉陷。l3.4.1.8施工气象条件施工气象条件l表表 3-14 防水层施工环境气温条件防水层施工环

18、境气温条件l3.4.1.9地下防水工程分项工程的划分地下防水工程分项工程的划分l表表 3-15 地下防水工程的分项工程地下防水工程的分项工程3.4.2防水混凝土施工质量验收防水混凝土施工质量验收 l3.4.2.1 防水混凝土分项工程验收的一般规定防水混凝土分项工程验收的一般规定l(1)防水混凝土的使用环境l(2)防水混凝土所用的材料应符合规定l见书60页 l(3)防水混凝土的配合比应符合规定 l见书60页l(4)混凝土拌制和浇筑过程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l1)拌制混凝土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用量,每工作班检查不应少于两次。每盘混凝土各组成材料计量结果的偏差应符合表3-16的规定。l表表3-16

19、混凝土组成材料计量结果的允许偏差(混凝土组成材料计量结果的允许偏差(%)l2)混凝土在浇筑地点的坍落度,每工作班至少检查两次。l表表 3-17 混凝土坍落度允许偏差混凝土坍落度允许偏差l(5)防水混凝土抗渗性能l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m3应留置一组抗渗试件(一组为6个抗渗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l抗渗性能试验应符合现行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 GBJ82的有关规定。l防水混凝土不宜采用蒸汽养护。l(6)防水混凝土的施工质量检验数量l应按混凝土外露面积每100抽查1处,每处 10,且不得少于 3处;细部构造应按全数检查。l3.4.2.2 防水混凝土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和防水混

20、凝土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和质量检验质量检验l(1)防水混凝土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l(2)防水混凝土分项工程检验批的质量检验l3.4.2.3 防水混凝土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检验的说明防水混凝土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检验的说明l(1)主控项目第一项:各种防水混凝土的原材料、配合比及坍落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l(2)主控项目第二项:本项是规范强制性条文,要求“防水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和抗渗压力必须符合设计要防水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和抗渗压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求”。l(3)主控项目第三项:本项是规范强制性条文,要求防水混凝土的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管道,防水混凝土的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管道,埋设件等设置和

21、构造,均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有渗埋设件等设置和构造,均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有渗漏。漏。l(4)一般项目第一项:地下防水工程除主体采用防水混凝土结构自防水外,往往在其结构表面采用卷材、涂料防水层,因此要求结构表面的质量应做到坚实和平整。l(5)一般项目第二项:工程渗漏水的轻重程度主要取决于裂缝宽度和水头压力,当裂缝宽度在 0.10.2左右、水头压强小于0.150.20MPa时,一般混凝土裂缝可以自愈。l(6)一般项目第三项:防水混凝土除了要求密实性好、开放孔隙少、孔隙率小以外,还必须具有一定厚度,从而可以延长混凝土的透水通路,加大混凝土的阻水截面,使得混凝土不发生渗漏。l(7)一般项目第四项:钢

22、筋保护层通常是指主筋的保护层厚度。3.4.3卷材防水层施工质量验收卷材防水层施工质量验收l3.4.3.1 卷材防水分项工程验收的一般规定卷材防水分项工程验收的一般规定l(1)本节适用于受侵蚀性介质或受振动作用的地下工程主体迎水面铺贴的卷材防水层。l(2)卷材防水层应采用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和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所选用的基层处理剂、胶粘剂、密封材料等配套材料,均应与铺贴的卷材材性相容。l(3)铺贴防水卷材前,应将找平层清扫干净,在基面上涂刷基层处理剂;当基面较潮湿时,应涂刷湿固化型胶粘剂或潮湿界面隔离剂。l(4)防水卷材厚度选用应符合表3-18的规定。l表表3-19 防水卷材厚度防水卷材厚度

23、l(5)两幅卷材短边和长边的搭接宽度均不应小于100。l(6)冷粘法铺贴卷材应符合下列规定:l1)胶粘剂涂刷应均匀,不露底,不堆积。l2)铺贴卷材时应控制胶粘剂涂刷与卷材铺贴的间隔时间,排除卷材下面的空气,并辊压粘结牢固,不得有空鼓。l3)铺贴卷材应平整、顺直,搭接尺寸正确,不得有扭曲、皱折。l4)接缝口应用密封材料封严,其宽度不应小于100。l(7)热熔法铺贴卷材应符合下列规定:l1)火焰加热器加热卷材应均匀,不得过分加热或烧穿卷材;厚度小于3的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严禁采用热熔法施工;l2)卷材表面热熔后应立即滚铺卷材,排除卷材下面的空气,并辊压粘结牢固,不得有空鼓、皱折;l3)滚铺卷材

24、时接缝部位必须溢出沥青热熔胶,并应随即刮封接口使接缝粘结严密;4)铺贴后的卷材应平整、顺直,搭接尺寸正确,不得有扭曲。l(8)卷材防水层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做保护层。保护层应符合下列规定:l1)顶板的细石混凝土保护层与防水层之间宜设置隔离层;l2)底板的细石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大于 50;l3)侧墙宜采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保护层,或砌砖保护墙(边砌边填实)和铺抹30厚水泥砂浆。l(9)卷材防水层的施工质量检验数量,应按铺贴面积每100抽查1处,每处10,且不得少于3处。l3.4.3.2 卷材防水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和质量验收卷材防水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和质量验收l(1)卷材防水分项工程检验批的

25、划分l卷材防水层分项工程检验批可根据建筑物地下室的部位和分段施工的要求划分。l(2)卷材防水分项工程检验批的质量验收l卷材防水层分项工程检验批的质量检验标准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19的规定。l表表3-20 卷材防水层分项工程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卷材防水层分项工程检验批的质量检验 l3.4.3.3 卷材防水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检验的说明卷材防水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检验的说明l(1)主控项目第一项:卷材防水层应采用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和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l(2)主控项目第二项:地下工程防水在转角处、变形缝、穿墙管道等处是防水薄弱环节,施工较为困难。l(3)一般项目第一项:实践证明,只有基层牢固和基层面

26、干燥、清洁、平整,方能使卷材与基层面紧密粘贴,保证卷材的铺贴质量。l(4)一般项目第二项:卷材铺贴根据不同的使用功能和平面部位可采用满粘法,也可采用空铺法、点粘法、条粘法。l(5)一般项目第三项:主体结构侧墙采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保护层或砌砖保护墙(边砌边填实)和铺抹水泥砂浆时,卷材保护层与防水层应粘结牢固、结合紧密、厚度均匀一致。l(6)一般项目第四项:卷材铺贴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卷材搭接宽度和允许偏差,在现场弹线作为标准去控制施工质量。3.4.4地下防水细部构造地下防水细部构造l3.4.4.1 细部构造的一般规定细部构造的一般规定l(1)本节适用于防水混凝土结构的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管

27、道、埋设件等细部构造。l(2)防水混凝土结构的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等细部构造,应采用止水带、遇水膨胀橡胶腻子止水条等高分子防水材料和接缝密封材料。l(3)变形缝的防水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l1)止水带宽度和材质的物理性能均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无裂缝和气泡;接头应采用热接,不得叠接,接缝平整、牢固,不得有裂口和脱胶现象。l2)中埋式止水带中心线应和变形缝中心线重合,止水带不得穿孔或用铁钉固定。l3)变形缝设置中埋式止水带时,混凝土浇筑前应校正止水带位置,表面清理干净,止水带损坏处应修补;顶、底板止水带的下侧混凝土应振捣密实,边墙止水带内外侧混凝土应均匀,保持止水带位置正确、平直,无卷曲现象。l4)

28、变形缝处增设的卷材或涂料防水层,应按设计要求施工。l(4)施工缝的防水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l1)水平施工缝浇筑混凝土前,应将其表面浮浆和杂物清除,铺水泥砂浆或涂刷混凝土界面处理剂并及时浇筑混凝土。l2)垂直施工缝浇筑混凝土前,应将其表面清理干净,涂刷混凝土界面处理剂并及时浇筑混凝土。l3)施工缝采用遇水膨胀橡胶腻子止水条时,应将止水条牢固地安装在缝表面预留槽内。l4)施工缝采用中埋止水带时,应确保止水带位置准确、固定牢靠。l(5)后浇带的防水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l1)后浇带应在其两侧混凝土龄期达到42d后再施工;l2)后浇带的接缝处理应符合规范的规定;l3)后浇带应采用补偿收缩混凝土,其强度等

29、级不得低于两侧混凝土;l4)后浇带混凝土养护时间不得少于 28d。l(6)穿墙管道的防水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l1)穿墙管止水环与主管或翼环与套管应连续满焊,并做好防腐处理;l2)穿墙管处防水层施工前;应将套管内表面清理干净;l3)套管内的管道安装完毕后,应在两管间嵌入内衬填料,端部用密封材料填缝。柔性穿墙时,穿墙内侧应用法兰压紧;l4)穿墙管外侧防水层应铺设严密,不留接茬;增铺附加层时,应按设计要求施工。l(7)埋设件的防水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l1)埋设件端部或预留孔(槽)底部的混凝土厚度不得小于 250;当厚度小于250时,必须局部加厚或采取其他防水措施;l2)预留地坑、孔洞、沟槽内的防水层

30、,应与孔(槽)外的结构防水层保持连续;l3)固定模板用的螺栓必须穿过混凝土结构时,螺栓或套管应满焊止水环或翼环;采用工具式螺栓或螺栓加堵头做法,拆模后应采取加强防水措施将留下的凹槽封堵密实。l(8)密封材料的防水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l1)检查粘结基层的干燥程度以及接缝的尺寸,接缝内部的杂物应清除干净;l2)热灌法施工应自下向上进行并尽量减少接头,接头应采用斜槎;密封材料熬制及浇灌温度,应按有关材料要求严格控制;l3)冷嵌法施工应分次将密封材料嵌填在缝内,压嵌密实并与缝壁粘结牢固,防止裹入空气。接头应采用斜槎;l4)接缝处的密封材料底部应嵌填背衬材料,外露密封材料上应设置保护层,其宽度不得小于

31、100.l(9)防水混凝土结构细部构造的施工质量检验应按全数检查。l3.4.4.2 防水细部构造分项工程检验批的质量检验防水细部构造分项工程检验批的质量检验l细部构造分项工程检验批可根据建筑物地下室的部位细部构造分项工程检验批可根据建筑物地下室的部位和分段施工的要求划分。和分段施工的要求划分。l3.4.4.3 防水细部构造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检验的说明防水细部构造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检验的说明l(1)一般项目第一项:中埋式止水带施工时常发现)一般项目第一项:中埋式止水带施工时常发现止水带的埋设位置不准确,严重时止水带一侧往往折止水带的埋设位置不准确,严重时止水带一侧往往折至缝边,根本起不到止水的作

32、用。至缝边,根本起不到止水的作用。l(2)一般项目第二项:穿墙管的主管与止水环以及)一般项目第二项:穿墙管的主管与止水环以及套管翼环都应连续满焊,对改变地下水的渗透路径、套管翼环都应连续满焊,对改变地下水的渗透路径、延长渗透路线是很有益的。延长渗透路线是很有益的。l(3)一般项目第三项:在地下工程防水设防中,变)一般项目第三项:在地下工程防水设防中,变形缝除中埋式止水带一道设防外,还应选用遇水膨胀形缝除中埋式止水带一道设防外,还应选用遇水膨胀橡胶腻子止水条和防水嵌缝材料。橡胶腻子止水条和防水嵌缝材料。3.5地基分部地基分部(子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工程质量验收 l3.5.1地基基础分部工程质

33、量验收地基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l(1)质量验收的程序与组织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规定执行。l(2)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l(3)对隐蔽工程应进行中间验收。l(4)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共同按设计要求和本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l(5)验收工作应按下列规定进行:l)分项工程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分别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l)隐蔽工程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于隐蔽前通知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并形成中间验收文件;l)分部

34、(子分部)工程的验收,应在分项工程通过验收的基础上,对必要的部位进行见证检验,检验项目和方法见表3-22。l(6)主控项目必须符合验收标准规定,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直至符合要求,一般项目应有合格。表表3-22 地基基础工程验收主要检测项目、方法地基基础工程验收主要检测项目、方法3.5.2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l3.5.2.1 地下防水工程验收要求地下防水工程验收要求l(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地下防水工程为一个子分部工程,应按施工工序或分项进行验收,分项工程按检验批进行验收,构成分项工程的各检验批应符合相应质量标准的规定。l(2)地下防水工程验收的文件和记录体现了

35、施工全过程控制,必须做到真实、准确,不得有涂改和伪造,各级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有效。地下防水工程验收文件和记录应按表3-22的要求进行。表表3-22 地下防水工程验收的文件和记录地下防水工程验收的文件和记录l(3)地下防水工程的变形缝构造、渗排水层、衬砌前围岩渗漏水处理等隐蔽工程需经过检查验收质量符合规定后方可进行隐蔽,其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l卷材、涂料防水层的基层;l防水混凝土结构和防水层被掩盖的部位;l变形缝、施工缝等防水构造的做法;l管道设备穿过防水层的封固部位;l渗排水层、盲沟和坑槽;l衬砌前围岩渗漏水处理;l基坑的超挖和回填。l(4)地下建筑防水工程施工质量进行观感质

36、量验收时,其质量应符合要求。l书71页 l(5)特殊施工法防水工程施工质量进行观感质量验收时,其质量应符合要求。l书71页l(6)地下防水工程验收时,应检查地下工程有无渗漏现象,渗漏水量调查与量测方法应按规范要求方法执行。检验后应填写安全和功能检验报告,作为地下防水工程验收的文件和记录之一。l(7)地下防水工程验收后,应填写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随同工程验收的文件和记录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存档。l3.5.2.2 地下防水工程验收地下防水工程验收l地下防水工程完成后,应由施工单位先行自检,并整理施工过程中的有关文件和记录,确认合格后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共同按质量标准进行验收。l(1)分项工程的验收l(2)子分部工程验收此课件下载可自行编辑修改,供参考!感谢您的支持,我们努力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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