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集中作业平台个人综合交易
业务操作规程
为了规范集中作业平台个人综合交易业务操作,防范操
作风险,根据《银行储蓄业务管理办法》、《银行
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业务处理操作规程》、《银行银
行卡安全管理规定》、《银行反洗钱工作实施细则(修
订)》等规章制度,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基本规定
集中作业平台可以办理的个人综合交易业务包括:个人
客户号建立、活期账户开立(包括存折开户、借记卡发卡,
下同)。
二、业务受理
客户申请办理个人综合交易业务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
份证件,同时须填写《个人业务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
表》)。若委托他人办理,还须同时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件。
三、业务审核
(一)身份证件
操作柜员须审核客户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是否符合《晋
商银行储蓄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若委托他人办理,
操作柜员还须审核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存款人、代理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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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为居民身份证的,还须进行联网核查。
(二)《申请表》
操作柜员须审核客户提供的《申请表》上填写内容是否
准确、齐全;如为代理人开户还须审核“代理开户”栏必填
项是否如实填写,同时操作柜员须依据代理开户的核实要求
将核实结果记录在“代开户核实”栏。
业务提示:
1.操作柜员须审核《申请表》上“账户申请”栏勾选的
“账户介质”、“币种”等与客户实际办理要求是否一致;对
于未在我行核心业务系统建立客户号的客户首次办理业务,
操作柜员还须审核《申请表》上“个人客户基本信息”栏必
填项是否填写完整(客户持居民身份证办理时可免填);
2.代理办卡须按照《银行银行卡安全管理规定》中
相关要求执行。
四、业务处理
(一)个人综合交易业务办理
1.客户持居民身份证
(1)客户本人办理
①操作柜员须审核客户提供资料,无误后点击“个人综
合交易”,根据《申请表》内容勾选系统界面“存折开户”
或“借记卡发卡”(如客户未在我行核心业务系统建立客户
号,还须同时勾选“客户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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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勾选完毕,点击“下一页”,将客户居民身份证放置
于身份证阅读仪上,系统自动进行客户号信息查询、客户身
份联网核查等;
③核对系统返回的客户信息、联网核查信息;无误后,
点击“下一页”,进入活期账户开立的交易主界面为客户开
立活期账户;如客户未在我行核心业务系统建立客户号,则
须手工输入客户“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职业”等信息;
提交成功打印业务凭证。
(2)代理人办理
①操作柜员须审核客户提供资料,无误后点击“个人综
合交易”,根据《申请表》内容勾选系统界面“存折开户”
或“借记卡发卡”(如客户未在我行核心业务系统建立客户
号,还须同时勾选“客户号建立”)、“代理人代办业务”;
②勾选完毕,点击“下一页”,将客户居民身份证放置
于身份证阅读仪上,系统自动进行客户号信息查询、客户身
份联网核查等;
③核对系统返回的客户信息、联网核查信息;无误后,
点击“下一页”,将代理人居民身份证放置于身份证阅读仪
上,系统自动进行代理人身份联网核查;
④核对系统返回的代理人联网核查信息;无误后,点击
“下一页”,进入活期账户开立的交易主界面为客户开立活
期账户;如客户未在我行核心业务系统建立客户号,则须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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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输入客户“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职业”等信息;提
交成功打印业务凭证。
2.客户持非居民身份证
(1)操作柜员须审核客户资料,无误后点击“个人综
合交易”,根据《申请表》内容勾选系统界面“存折开户”
或“借记卡发卡”(如客户未在我行核心业务系统建立客户
号,还须同时勾选“客户号建立”);
(2)勾选完毕,点击“下一页”,根据客户证件类型
下拉选择、手工输入证件号码,系统自动进行客户号信息查
询;
(3)核对系统返回的客户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
页”,进入活期账户开立的交易主界面为客户开立活期账
户;如客户未在我行核心业务系统建立客户号,则须手工输
入“性别”、“出生日期”、“有效期限”、“联系电话”、“联
系地址”、“职业”等信息;提交成功后打印业务凭证。
业务提示:
(1)使用身份证阅读仪读取的证件信息除“联系地址”
外均不可手工修改; “联系地址”应为客户的经常居住地。
(2)使用存折开户时,操作柜员须认真核对系统回显
的“凭证号码”与实物凭证最小号码是否一致。
(3)客户号建立时,“存款人信息”使用身份证阅读仪
读取无须授权;如选择手工录入则须授权;借记卡发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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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客户资产不达标,也须授权。授权柜员须按以下要求办理:
①对客户本人办理业务的,须核实客户提供的身份证件
信息,并认真核对客户本人与身份证件上照片是否一致;对
委托他人办理的业务,授权柜员按上述要求审核代理人身份
信息;
②须核对联网核查信息是否真实,与客户提供的身份证
件(含代理人)信息是否一致;
③须核对留存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信息与客户提供的身
份证件(含代理人)信息是否一致;核对留存的客户身份证
件复印件正面、非空白处是否加盖“本复印件仅限银行
办理业务使用”戳记;
④须核对《申请表》上填写的信息与客户提供的身份证
件(含代理人)信息是否一致;
⑤须核对《申请表》上填写的信息与系统显示内容是否
一致;手工输入的业务要素是否无误;系统显示的全部内容
是否正确;
⑥客户资产不达标申请发卡时,授权柜员须核对《
银行未达标贵宾卡发卡业务申请/审批表》上客户信息填写
是否正确;意见签署是否齐全。
(4)“个人综合交易”业务可同时办理个人客户号建立、
活期账户开立,也可分别办理;也可同时开立多个活期账户。
(二)凭证打印及客户签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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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综合交易业务办理成功,操作柜员审核打印内容无
误、清晰完整后,将《申请表》等业务凭证(如有其他打印
凭证,下同)一并交客户核对并签名确认。
业务提示:
1.若因打印机故障等原因需重新打印“活期存折”首页,
可通过“公共查询——业务汇总查询”交易点击查看详情界
面点击“打印存折信息”按钮打印。
2.客户签名确认时,操作柜员须认真关注客户签字的全
部过程,需要授权的业务,授权柜员也要关注客户签字的全
部过程。确保客户本人办理业务的,由客户本人亲笔签字;
代理人代办业务的,由代理人亲笔签字。
3.操作柜员须审核客户在业务凭证上的签名是否正确,
需要授权的业务,授权柜员也须审核客户在业务凭证上的签
名是否正确。确保客户本人办理业务的,是客户本人的签名;
代理人代办业务的,是代理人的签名。
(三)审核签名并加盖印章
审核客户签名无误后,操作柜员在业务凭证上加盖印
章。
业务提示:
凭证印章加盖规范要求:
《申请表》第二联为记账凭证加盖核算用章(如有“个
人综合交易凭证”,其作为记账凭证的附件在右下角空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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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盖附件章),身份证件复印件、联网核查信息表等作为记
账凭证的附件在左上角空白处加盖附件章。
(四)扫描凭证留存影像资料
操作柜员将客户签字确认且加盖柜员核算用章的《申请
表》第二联等业务凭证及开户时需客户留存的身份证件资料
作为附件,上传至集中作业平台。
业务提示:
1.若已读取客户身份证件,则无需上传客户身份证件;
若未读取客户身份证件,则须同时上传客户身份证件。若委
托他人代理,还须上传代理人身份证件。
2.上传的身份证件可为身份证件原件,也可为身份证件
复印件。若上传的是身份证件复印件,须在身份证件复印件
正面、非空白处加盖“本复印件仅限银行办理业务使用”
戳记,在左上角空白处加盖附件章。
3.若上传凭证失败,可通过“业务汇总查询”交易,点
击相应的定期存单开立业务任务号右边的“扫描”按钮,将
凭证扫描至集中作业平台。
五、整理、清分凭证及相关资料
操作柜员将客户身份证件、《申请表》第三联等资料交
还客户;《申请表》第二联(含附件)放入集中作业中心传
票中,随当日凭证送监督中心;《申请表》第一联、身份证
件复印件、联网核查信息表等留存营业网点专夹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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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客户信息档案建立
客 户
支
行
客户提出建立
客户信息申请
提供相关资料、填写凭证
审核相关资料
无误
录入信息
无误
授权
成功
打印凭证
成功
审核客户签名
加盖印章
交客户
身份证件等
整理清分凭证
传票联
监督中心
申请书第一联等
支行留存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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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客户信息档案建立—风险控制
风险环节
风险点
控制措施
文件依据
a.审核资料
a1.申请人提供身份证件无效
a1.操作柜员必须审核申请人身份证件真实有 基础文件
效,符合实名制规定;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审核 《银行储
代理人身份证件真实有效;核对客户本人或代理 蓄业务管理办
a2.申请人提供身份证件信息 人与提供身份证件上照片是否一致;
与填写《个人业务申请表》信 a2.操作柜员还应当对身份证件记载的有关信息 【2016】35 号)
息不一致 与客户填写《个人业务申请表》进行核对;
a3.联网核查业务滞后或不进 a3.客户身份证信息必须通过人民银行建立的联 相关文件
法》(银办
行联网核查业务
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进行核查、打印核查信 《银行业金融
息,并与客户提供的身份证件进行核对,无误后,机构联网核查
才能办理相关业务;
a4.身份证件信息与复印件的 a4.操作柜员将留存客户身份证件复印件与原件 业务处理规定》
信息不一致 信息核对,确保一致。 ( 银 办 发
b.核心业务系统录入信息与申 b.操作柜员应当对申请表记载的有关信息与核 【 2007 】 126
公民身份信息
b 录入信息
请人提供申请表信息不一致
心业务系统录入的信息进行核对,确保一致。
c.操作柜员必须审核客户在相关凭证上的签名
正确
号)
c.审核凭证及 c.客户签名不正确或漏签
客户签名
d.授权
d.授权柜员未按规定核实上述 d.授权柜员按上述 a、b、c 控制措施控制其对应
a、b、c 风险点 的风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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