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协议编号:
机柜租用协议
甲方:
乙方:
20**年**月
13 / 13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电话: 传真号码:
办公地址: 邮政号码:
甲、乙各方本着平等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开展机柜租用等事宜签订以下协议。各方申明,各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协议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协议。
第一条 协议术语定义
除非本协议中下文另有明确规定的含义,用于本协议的下列术语定义如下:
本协议中所述的机柜租用是指:乙方向甲方租用机柜,该机柜坐落于甲方服务器托管专用机房( )内,通过甲方的线路、出口接入互联网。使用此项服务时,乙方可向甲方选用其他的增值服务。
第二条 服务项目及价格
2.1 乙方向甲方( 租用) 机柜( )个安置于甲方( )机房内,办公地址( ),通过100M( SWITCH )端口接入Internet。甲方提供静态IP办公地址( )个供乙方做域名解析。
2.2 机柜租用费: 元/年。(以上费用包括流量费、Internet互联网端口通信费)
2.3 乙方选用的增值服务有:( )见附件四,首期支付( )个月费用共计( )元。
2.4 综上,首期费用总计( )元,协议期总费用为( )元,乙方需于本协议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于甲方。
第三条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 甲方提供以下帐号供乙方及时足额地将协议商定的费用划入并提供等额发票:
甲方银行帐户为:
户名:
开户银行:
卡号:
3.1.2 在协议商定的付费期限内由甲方负责通知乙方按协议标的额付款,乙方将费用划入甲方上述帐号,甲方负责出具发票。
3.1.3 本协议中甲方指定的业务联系人: (Tel: )24小时机房联系电话: ﻩ9:00-18:00 故障报修联系Tel:
3.1.4 如因非乙方原因(不可抗力事件除外)造成乙方网络不联通或电力中断,未能取得本协议项下所述服务,并符合附件二中第一、二条所述条件的,甲方至多以免收相应月份的服务费作为对乙方损失的赔偿。
3.1.5 如乙方在使用本协议服务时,违反关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以合法方式使用所有服务。乙方拒绝改正的,甲方有权在书面通知乙方后,立即终止向乙方提供有关服务,直至部分或所有解除协议,而甲方无须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如关于主管部门向甲方下达涉及本协议项下的服务的禁令或类似要求,甲方应立即予以执行,但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而甲方无须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1.6 甲方应依本协议规定向乙方提供所有服务,并向乙方提供《中国网通 IDC服务品质保证》(见附件二)。
3.1.7 甲方对乙方向甲方租用的硬件设备,应妥善保管(设备详情见附件三)。如租用的是机柜,则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机柜中所托管的自带服务器等硬件设备负责妥善保管(机柜中自带设备详情见附件三),如因甲方过错造成乙方机柜中自带设备的损毁,甲方予以赔偿,赔偿额以该设备的重置价格为限。每个机柜限制额定功率不超过2200W,功率超出部分依照每100W每年1000元收费。
3.1.8 本协议执行期内,如各方达成协议,须退还乙方费用,则由甲方依据有关各方补充协议的详细内容向乙方退还有关费用。
3.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 乙方应按协议的商定向甲方支付所有费用。
3.2.2 乙方须遵守《中国网通 IDC用户责任说明》(见附件一)及《用户使用须知》(见附件五)。
3.2.3 本协议中乙方指定的业务联系人: (Tel: E-mail: )
3.2.4 乙方应按商定的方式使用有关服务,甲方不承担因乙方使用或管理不当造成服务未能有效取得的后果。
3.2.5 本协议执行期内,乙方向甲方租用的机柜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只享有该机柜的使用权。
3.2.6 如乙方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须向甲方出示通信管理局颁发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及其复印件;如乙方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则需向甲方出示由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备案证明复印件。
3.2.7 乙方的网络服务范围如超出在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在通信管理局备案证明上规定的范围,则甲方有权中断对乙方的服务。
3.2.8 本协议执行期内,因乙方自身原因,要求提前终止部分或所有服务,须提前二十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向甲方支付该项服务费应截止至该项服务终止日,并按协议剩余期限应收服务费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从乙方已支付的服务费中扣除上述费用,不足部分,乙方应自提出申请后10日内补缴足。
第四条 服务期限
4.1 协议签署并于甲方收到乙方首期费用后,甲方于10个工作日内为乙方开通所有服务,服务费自开通之日起计算。
4.2 本协议一经签订立即生效,有效期为期 。新签约用户本协议有效期从所有服务开通之日算起;续约用户本协议有效期从200 年 月 日 - 200 年 月 日止。
4.3 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甲、乙各方应讨论是否续签。如乙方不再续约的,则乙方应在本协议期满前一周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过期未通知的,本协议期满后将自然终止;如乙方确定续约的,则新协议条款由甲、乙各方在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内共同商议并办妥续约事宜。续签协议期原则上为壹年,基本原则保持不变。
4.4 本协议某一项服务提前终止,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服务的执行。
第五条 付款方式
5.1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一次性预支付首期费用。若乙方未按约及时支付本协议首期费用,每迟付一天,甲方有权按应支付费用用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收取延迟履行金。若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擅自或突然无故终止本协议,则应向甲方支付本协议总款项50%的违约金。
5.2 之后每期费用每[ ]预支付一次,到期前20日之前甲方负责将该费用以付款通知单的形式传真号码给乙方,乙方以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单传真号码件为准,于3个工作日内按甲方付款通知单上的要求支付给甲方应付的费用。每迟付一天,甲方有权按应支付费用用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收取延迟履行金。如乙方迟延付款超过20天,甲方有权终止对乙方的部分或所有服务,待乙方补足乙方应补缴的欠费及应补支付费用用的千分之五延迟履行金后,再行恢复对乙方的服务。
第六条 保密
6.1 各方应对与本协议关于或通过本协议取得的他方商业秘密承担保密责任,保密责任的有效期为于协议终止后壹年。
6.2ﻩ 甲方在其服务范围内,对已知悉或获悉的乙方商业秘密有保密义务。
6.3 甲方如发现有侵犯乙方商业秘密的现象,应尽速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
第七条 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战争、罢工、政府行为、非因各方原因发生的火灾、基础电信网络意外中断造成的及其它各方未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未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原因,致使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该方不承担由此给他方造成的损失;该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其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协议义务的原因,并在30日内提供关于发生不可抗力的证明资料文件,按不可抗力原因对本协议的影响程度,各方协商是否终止本协议,免除或部分免除本协议的义务。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在协议执行期间如各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需要诉讼解决的,应向本协议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
9.1 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另行协商解决,写入“服务内容更改/补充说明”(见附件六),但必须经各方以书面形式更改、签字方能生效。
9.2 本协议文本、所有附件及各方不时发生的对本协议的补充资料文件均为本协议的组建部分。
9.3 本协议和协议附件壹式肆份,各方各执贰份,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肆份协议和附件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附件
附件一 中国网通_____IDC用户责任说明
附件二 中国网通_____IDC服务品质保证
附件三 乙方租用设备清单
附件四 乙方选用增值服务清单
附件五 新时空在线用户使用须知
附件六 服务内容更改/补充说明
甲 方: 乙 方:
公司办公地址: 联系办公地址: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一:
_____________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网通_____IDC用户责任说明
第一条 乙方必须遵守责任书中的所有规定。
第二条 乙方的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经营及发布,应遵守中国关于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第三条 乙方保证其使用软件的合法性。
第四条 关于电子邮件的发送
4.1 乙方不得发送:
·未经接收者许可的电子邮件广告、刊物或其他资料文件资料;
·没有明确的退信方法、发信人、回信办公地址等发信方信息的邮件;
·违反其他ISP安全策略或服务条款的邮件。
·其客户利用甲方分配给其的IP办公地址发布的上述邮件视同其行为。
4.2 甲方在接到上述邮件受害人申诉后三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提出警告,乙方应在接到警告后立即采取措施停止上述邮件的发送。若乙方被警告后仍发送上述邮件,甲方有权采取任何方式予以制止。
4.3 因乙方发送上述邮件致使甲方遭受国内和国外诉讼、索赔及其他处罚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若乙方违约情节严重,甲方有权移交关于执法机关处理。
第五条 关于乙方人员进出机房
5.1 乙方的授权人员需持有甲方发放的出入卡方可进入甲方机房操作时,每次进出人员不得超过两人,如有特殊情形需更多人员进入,需提前1小时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待。
5.2 乙方人员应遵守机房规定,对因违反规定造成设备损毁或运行中断的,应负责赔偿所有损失。
5.3 乙方设备进出机房需在法定工作日8:30~17:30,并提前1小时通知甲方,其他时间甲方有权拒绝接待。
甲 方:_____________网络有限公司 乙 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盖 章: 盖 章: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附件二:
_____________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网通_____IDC服务品质保证
甲方(_____________网络有限公司)就《_____________网络有限公司_____机柜租用协议》中的服务,提供如下品质保证。
第一条 网络联通性保证
1.1 “网络联通性”是指甲方分配给乙方的网络端口同ChinaNet的联通性。
1.2 甲方保证乙方网络系统99.9%的联通性,即每月不联通时间少于44分钟。
1.3 甲方如在任何一个月中未能达到1.2的服务品质,甲方至多以免收乙方当月托管费作为对乙方损失的赔偿。如乙方已经预付了费用,则在此费用使用期终止后,以延长使用时间的方式进行补偿(预付费用不予退还),但以下情形例外:
·甲方经乙方同意进行网络维护所引起的
·任何乙方的电路或设备所引起的
·乙方的应用程序或安装活动所引起的
·乙方的疏忽或由乙方授权的操作所引起的
·甲方上级骨干网络故障引起的
·因其他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起的
第二条 电力的延续供应保证
2.1 “电力的延续供应”是指:向乙方提供的*电或_____PS电源具备电力。
“电力中断”是指: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电及_____PS电源同时不具备电力。
2.2 甲方保证乙方租用的网络系统的电力延续供应达99.99%的可用性,即乙方租用的可用网络系统每月电力中断时间累积不超过4.4分钟。
2.3 甲方如在任何一个月中未能遵守2.2的服务品质,甲方至多以免收乙方当月机柜租用费的十分之一作为对乙方损失的赔偿。如乙方已经预付了费用,则在此费用使用期终止后,以延长使用时间的方式进行补偿(预付费用不退还),但以下情形例外:
·任何因乙方的电路或设备致使的中断
·乙方的应用、安装或维护活动
·乙方的疏忽或甲方按乙方授权进行的操作
第三条 设置保证
3.1 甲方的设置服务内容详细包括:
·电力供应的安装
·网络联接的安装
3.2 设置工作时间保证:乙方支付首期费用后10个工作日内。
第四条 紧急情形报告保证
4.1 甲方的标准程序将每5分钟ping一次乙方使用的IP办公地址。如这些IP办公地址在连续2次ping过程中没有响应,甲方将认为服务已经不可取得,已处于紧急状况。
4.2 甲方将通过电话、E-MAIL、传真号码或寻呼的方式联络乙方指定的业务联系人。
4.3 在取得乙方正式授权前,甲方无权对乙方系统设备进行任何操作。
4.4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指定的业务联系人的准确、有效联络信息。
4.5 由于乙方的疏忽造成乙方所提供的指定业务联系人的联络信息已经过时或不准确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4.6 由于甲方过错,未能依约履行紧急情形报告,甲方每次将至多以免收乙方当月托管费的三十分之一作为对乙方损失的赔偿。
4.7 不论甲方一天中有几次未能履行本项服务,乙方每天最多只能取得1次扣减。
第五条 服务保证
5.1 甲方向乙方提供如下服务:
·服务咨询
·初装工作受理
·服务变更受理
·申诉受理及处理情形反馈
·支付费用咨询及受理
·系统配置变更受理
5.2 保证为乙方指定至少一名业务联系人及一名技术联系人负责乙方的售前、售后服务工作。
5.3 甲方指定的业务联系人、技术联系人每个工作日提供8小时服务(自9:00-17:00)。
第六条 技术支持保证
6.1 甲方技术支持工程师向乙方提供如下服务内容(随乙方选择的服务项目不同而不同):
·网络联通状态监测
·紧急情形通知
·技术问题咨询
6.2 甲方保证为乙方指定2名技术工程师负责乙方的售后服务工作。
6.3 甲方技术工程师每天24小时,每周7天,每年365日工作。
第七条 其他增值服务保证
7.1 该保证的前提是乙方向甲方申请了其他增值服务。
7.2 甲方每月10日前向乙方提供所申请的增值服务统计资料文件资料和报告。
第八条 申诉保证
8.1 乙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对甲方某个职工或员工申诉。
·网络质量及增值服务质量
·客户服务质量
·技术支持质量
8.2 甲方设立申诉专线,受理乙方的申诉(Tel:________________)。
8.3 甲方在受理乙方申诉后的4小时内向乙方提供第一份书面形式的申诉处理报告。
第九条 机房开放保证
甲方数据中心机房全天24小时向乙方开放,在乙方遵守该机房管理规定的前提下,乙方可以随时提请进入机房进行合理的操作。
第十条 不可抗力
因《_____________网络有限公司_____机柜租用协议》第七条规定的不可抗力使甲方无法履行保证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赔偿保证
因甲方原因造成上述服务保证未能实现时,甲方应依约承担所有赔偿责任,但每月的赔偿额不超过当月的托管服务费。
甲 方:_____________网络有限公司 乙 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盖 章: 盖 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三:
_____________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自备设备清单
设 备 型 号:
配 置:
甲 方:_____________网络有限公司 乙 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盖 章: 盖 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四:
_____________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选用增值服务清单
增值服务:
甲 方:_____________网络有限公司 乙 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盖 章: 盖 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五:
_____________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用户使用须知
一、 协议签署完毕,乙方确定将设备托管于甲方“中国网通_____IDC”的同时,乙方须提前将有关信息通知甲方指定的业务联系人,如设备型号、尺寸、端口接入要求、是否带有其它附属设备一同进入机房等,以便甲方提前安排好机位等前期筹备。
二、 甲方为乙方配发一张机房通行证,以便乙方今后进入机房调试。每张机房通行证依照规定办妥后,仅供乙方指定1人使用。
三、 乙方第一次依照预先商定的时间进入甲方机房时,甲方将安排专人负责接待。
四、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所签署的协议内容携带有关设备进入机房,如有其它额外要求,请务必提前和甲方有关人员联系,详细步骤如下:
·设备进入机房,请乙方先在机房设备登记本上填写设备清单,以方便甲方对乙方托管的设备予以标识。
·如乙方要添加托管其他设备,请乙方先向甲方指定的业务联系人和甲方机房管理人员联系后,待各方认可后进行。
·乙方如有调换设备需求,应开具公司证明或介绍信,并请在甲方机房设备登记本上注明,以便日后查核。
·乙方如需暂停服务或因设备故障,要求暂且将设备搬出机房时, 应开具公司证明或介绍信,并结清所有欠款(如是暂停服务,请在搬离设备同时交还“进出机房通行证”于甲方)。
五、 乙方第一次进入机房没有事先预约,应随机房人员至用户休息室等待,待机房人员筹备完毕后方可进入机房。
六、 乙方若忘带《进出机房出入证》,则应开具单位介绍信并提前通知甲方指定业务联系人或技术联系人;若乙方已到机房,须补开单位介绍信并传真号码至甲方机房后,乙方方可进入机房调试设备,但是不可做设备的搬移。
七、 乙方必须严格依照指定的位置安置机器、接入指定的线路及用电设备,不得随意挪动或移用机房内其它的设备,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八、 乙方第一次进入机房调试时,可以将显示器带入机房,待调试完毕后请将显示器、机器纸箱等不有关设备带出机房,甲方不负责替乙方保管。
九、 乙方在主机托管服务期内如要进入机房调试,请依照甲方规定的时间进出。详细时间为每周一到周五AM8:30 - PM17:30的工作时间可以进入机房调试,非上述时间内进入机房调试,必须先通知甲方有关联系人,经同意后凭通行证进入。
十、 乙方须遵守甲方《机房进出规章制度》和《机房安全保障制度》,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将食品、饮料等带入机房,禁止吸烟, 不得在机房内随意走动,不得在机房内进行与调试无关的活动。
十一、 为保证托管机房内的整洁和安全,甲方机房谢决外来人员参观。
十二、 业务使用过程中,欢迎拨打甲方技术支持电话 / 用户申诉电话:
·AM 8:30 - PM17:30 技术支持电话Tel:_______
用户申诉电话Tel:_______
·PM17:30 - 次日AM8:30 机房服务电话Tel: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___网络有限公司 乙 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盖 章: 盖 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六:
_____________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服务内容更改/补充说明
甲方:_____________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甲 方:_____________网络有限公司 乙 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盖 章: 盖 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