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的科学化、现代化、规范化管理,根据国家《档案法》、《会计法》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结合本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2.1.1 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2.1.2 会计帐簿类: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固定资产卡片,辅助帐簿,其他会计帐
2.1.3 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2.1.4 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帐单,其他应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计算机备份资料等。
3 引用文件
GB/T1.1-2000 标准化工作导则
GB/T15498-1995 企业标准体系 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构成和要求
3.1 GB/T800-2001 电力行业标准编制规则
DL/T600-2001 电力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财政部会计司《企业会计制度》
(及其它上级部门颁布的标准、规定或文件)
4 术语与定义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5 职责
会计档案管理由分管领导负责。
财务部档案会计具体负责会计核算的立卷、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档案室会计档案管理员具体负责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6 管理内容与要求
6.1 会计档案归档要求:
6.1.1 对于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由财务部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各会计人员对本岗位产生的会计核算资料应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按照档案管理要求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并由立卷人签章,然后交互济妥善保管。
6.1.2 本年度的会计档案在年度终了后,暂由财务部保管一年,第二年由财务部档案会计编制移交清册向档案室办理移交。财务部必须按期将应归档的互济档案,全部移交档案室,不得自行封包保存。
6.1.3 档案室接受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重新整理的,应会同财务部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档案室对于违反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有权进行检查纠正。
6.1.4 会计核算资料应保证整齐、完整,符合归档范围要求,归档的各种档案,要有统一规定的会计档案案卷、卷皮。
6.2 会计核算材料归档方法:
6.2.1 会计凭证类:
6.2.1.1 每月10日前,将记帐凭证按顺序整理,连同所附原始凭证,装订成册,每册不超过2厘米,注册凭证类别、年度、月份、起止号、连续号,由经办人员及财务主管签字后,交档案会计保管。对于数量较多,不易同记帐凭证一起装订保管的原始凭证,如领料单、工资单、奖金单等,可以单独装订保管,但应在原记帐凭证上加以说明,以备查阅。
6.2.1.2 每月10日前,将增值税发票抵扣联装订成册,每册不超过25份。次年3月1日前,移交档案会计保管。
6.2.1.3 次年3月1日前,将上一年度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银行对帐单装订成册,移交档案会计保管。
6.2.2 会计帐簿类:应填写帐簿启用及交接表。将上年度帐簿装订成册,编写页号,加装封面,附上目录。次年4月1日前,移交档案会计保管。
6.2.3 会计报表在年度决算后装订,年报单独立卷,月、季报合并装订成册,次年4月1日前,移交档案会计保管。
6.2.4 对所有会计档案,财务部按本办法第四条要求,编制移交清册。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会计档案移交档案室。
6.2.5 各岗位归档内容:出纳:银行存款调节表、银行对帐单;审核:现金、银行收付款凭证;成本:领料单;燃料记帐凭证;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卡片;总帐:帐簿、报表;工资:工资册;税务:增值税发票抵扣联;档案:会计档案移交清册。
6.3 会计档案应严格执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归档,保管期限从角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6.3.1 月、季度财务报告保管3年,年度财务决算永久保管。(均包括文字分析)
6.3.2 现金和银行日记帐保管25年,明细帐、总帐、辅助帐簿保管15年,固定资产卡片在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
6.3.3 工资册永久保管。
6.3.4 记帐凭证、领料单保管15年,增值税发票抵扣联保管10年,发票存根联及登记簿保管5年,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保管5年。
6.3.5 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保管15年,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永久保管,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永久保管。
6.4 档案室对会计档案必须进行科学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档案室要保持通风干燥,放置温湿度计,定时记录湿度,平时要保持卫生、清洁。
6.4.1 各种会计档案归档后,要及时登记保管帐簿。
6.5 会计档案调阅:调阅会计档案应严格办理调阅,一律填写“调阅会计档案登记单”,并在指定地点调阅。会计档案一般不准外借,特殊情况需借出或复制,需经财务部主管同意批准后,档案室会计档案管理员才能交付利用者。查阅或复制会计档案,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6.5.1 财务部会计借阅时,凭登记单联系,用后及时归还。
6.5.2 厂内其他部门查阅时,应由财务部、档案室主管批准,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查阅。外单位查阅,需由财务部主管或分管领导批准,并由财务部会计陪同,办理登记手续,方可查阅。
6.6 会计档案销毁;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档案室会同财务部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由鉴定小组(由主管领导、档案室、财务部、监察部、保卫部组成)共同鉴定、清点,签署意见,报省电力公司批准后方可销毁,销毁时,由鉴定小组共同派员监销。销毁后,应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分管领导。
6.7 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6.8 财务部档案互济负责本部门各岗位归档考核工作,档案室负责财务部应归档工作的检查与考核,以及调阅工
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
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根据我公司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内容,现与财务部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目标:
一、目标值:
1、全年人身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轻伤人数为零。
2、现金安全保管,不发生盗窃事故。
3、每月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到位。
4、安全培训合格率为100%。
二、本单位安全工作上必须做到以下内容: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必须模范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发布与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抵触的指令,严格履行本人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责任制在本单位全面落实,并全力支持安全工作。
2、保证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在本单位内全面实施,并自觉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3、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当“安全与交货期、质量”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4、参加生产碰头会时,首先汇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问题落实情况;在安排本单位生产任务时,必须安排安全工作内容,并写入记录。
5、在公司及政府的安全检查中杜绝各类违章现象。
6、组织本部门积极参加安全检查,做到有检查、有整改,记录全。
7、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对发现的各类违章现象负有查禁的责任,同时要予以查处。
8、虚心接受员工提出的问题,杜绝不接受或盲目指挥;
9、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召开事故分析会,提出整改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填写事故登记表,严禁隐瞒不报或降低对责任者的处罚标准。
10、必须按规定对单位员工进行培训和新员工上岗教育;
11、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十六项禁令,保证本单位所有人员不违章作业。
三、 安全奖惩:
1、对于全年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生产现场管理规定和工作说明书进行考核奖励;对于未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2、每月接受主管领导指派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状的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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