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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商业银行员工管理办法模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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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x农村商业银行员工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x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员工管理,有效提高本行人力资源的综合管理和开发利用,依据(x农信联发x50号)等法律法规及上级各项制度规定,结合本行实际和发展要求,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员工管理贯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 第三条员工管理工作应达到以下目标: (一)做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培养和造就一支工作认真负责、业务过硬、积极性高的员工队伍。 (二)根据配置控制员工总量,优化人员结构,促进员工队伍整体素质与本行工作需要相适应。 (三)员工个人收入与其工作绩效相挂钩,建立、健全激励和问责机制。第四条本办法

2、适用于本行统一签订劳动合同的各类管理人员和一般员工。第五条员工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本行管理人员为:领导班子成员、各机构和各部门正副职、分理处负责人、委派会计,其中领导班子成员由省联社进行管理。 第二章 定岗与定编第六条 在监管、省联社等上级部门核定的岗位和编制基础上,根据本行经营发展情况,结合各机构自然条件、业务规模的差异,按照市场化和人力成本核算原则,合理确定本行员工总编制,划分类别,实行分类管理,按类别核定岗位并配备人员, 努力实现机构、岗位、人员的最佳配置。第七条 对机构编制不足或是有富余人员的,由总行统一调配。 第三章 干部管理 第八条 本行领导班子成员是指董事长、监事长、行长、

3、副行长及其他党委成员。 本行中的干部管理是指本行各机构和各部门正副职、分理处负责人、委派会计。第九条 明确选人用人职责。 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把充分发挥党委政治核心作用与建立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有机结合起来。 原则上党委书记兼任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兼任行长,纪委书记兼任监事长。 第十条 健全选人用人机制,规范选拔任用程序。坚持和完善民主推荐、人选提名、组织考察、集体研究、依法任免等选拔任用程序。坚持重操守、重能力、重经历、重业绩,不断提高选聘人才质量,做到人岗相适、人责匹配。 第十一条 加大竞争性选拔力度,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多种

4、竞争性选拔方式 第十二条 对干部逐步规范实行任期制。以任期目标为依据,完善综合考核机制、评价机制,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干部培养、使用、奖惩的重要依据。第十三条 对干部实行严格问责制。因工作不胜任或失误,造成管理混乱或经营损失的,依据党纪国法及上级部门制度等规定追究其行政和经济责任。 第十四条 对干部实行离任审计制。凡是任期届满或提前解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任期审计。对任期内有重大责任问题的,应先离任待岗,待问题查清并做出相应处理后方可另行安排岗位。 第十五条 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机制,完善干部职级晋升机制,畅通职业发展通道。 第四章 员工聘用 第十六条 建立“双向选择、竞争上岗、优化组合”的竞聘

5、机制。着力推行岗位资格认证制度,形成择优任用、优胜劣汰、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 第十七条 坚持信息公开透明,程序依法合规,结果公平公正的全员岗位聘用制。对未能上岗人员,采取必要的方式方法进行合理分流。 第十八条 严格把控进人关。员工招聘按照省联社统一确定的用工条件、标准、准入程序进行。 第十九条 新聘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和操守、劳动纪律、规章制度以及基本业务知识和技能。第二十条 新聘员工按照 劳动合同法 规定实行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第二十一条 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可以采取直接签订劳动合同或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

6、遣协议的方式,明确本行与员工、劳务派遣公司的权利和义务,依法确定劳动关系。 签订劳动合同以下是必备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五)劳动报酬;(六)社会保险;(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八)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九)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十)劳动合同除必备条款外,本行还可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第五章 岗位管理

7、第二十二条 员工岗位管理是指员工按规定进行的交流轮岗、强制休假、系统内调动、亲属回避、待岗、内部退养、辞职或辞退、退休等岗位变动行为。 员工岗位变动后,按新的工作岗位核定薪酬待遇。第二十三条 员工岗位变动,原机构或部门应监督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若因管理不善,致使离职人员带走财物或技术秘密等材料,追究原机构或部门负责人责任。 第一节 重要岗位定期交流、轮岗 第二十四条 对重要岗位人员进行交流和轮岗时,应处理好岗位轮换与提高工作效率的关系、优化人力组合与保证工作质量的关系、培养多岗位复合型人才与加强内部控制的关系。 第二十五条 重要岗位的交流、轮岗根据员工管理权限确定相应职责。本行主要负责人是第一

8、责任人,人力资源部门是重要岗位交流和轮岗的职能部门。 第二十六条 重要岗位交流、轮岗的时限要求按照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进行。 第二十七条 员工岗位交流或轮岗时,须办理交接手续,并接受检查或离任( 岗) 审计, 建立相应的检查台账或审计档案,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出相应处理。 第二十八条 现任岗位人员在交流、轮岗过程中发现前任岗位人员存在问题隐匿不报的,追究连带责任。 第二十九条 属于交流、轮岗范围的人员,不得拒绝调整或有意拖延时间,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交流、轮岗决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第二节 强制休假第三十条 积极落实强制休假制度,有效预防职务犯罪,保护员工身心健康

9、。 第三十一条强制休假实行临时决定制,不得提前告知休假人及其关系人员。强制休假人员确定后,有关领导于当天找其谈话,即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当天必须离岗。休假期间,所在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安排离岗休假人员到原岗位上班或代班。 第三十二条强制休假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强制休假期间工资待遇保持不变( 按业绩考核的绩效工资除外)。强制休假员工当年有未休年休假的,应先休带薪年休假。第三节 系统内调动第三十三条系统内调动指跨法人行或法人行与省联社之间的调动。 第三十四条系统内调动坚持“工作需要、双向选择,亲属回避,有序流动”的原则。第三十五条员工本人申请的系统内调动理由应正当、充分,并符合亲属回避有

10、关规定,经调动双方行协商同意后,报省联社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节 亲属回避第三十六条应予回避的亲属关系包括:(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指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指兄弟姐妹及其子女、表兄弟姐妹及其子女、堂兄弟姐妹及其子女; (四)近姻亲关系:指本人兄弟姐妹及其子女的配偶,本人配偶的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五)其他可能影响履职的亲属关系。第三十七条 亲属回避的原则: (一)双方不得在同一机构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同级职务; (二)双方不得在同一机构担任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 (三)双方不得在同一机构从事有相互利益或制约关系的岗位工作;

11、 (四)双方不得在有上下级管理关系的机构之间从事有相互利益或监督制约关系的岗位工作。 第三十八条 以下岗位之间应当实行亲属回避: (一)领导班子成员之间; (二)领导班子成员及总部审计、授信、风险、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岗位与支行负责人岗位之间;(三)总部与支行(分理处)中有相互利益或监督制约关系的岗位之间; (四)同一支行(分理处)各岗位之间; (五)同一支行所属不同营业网点中有相互利益或监督制约关系的岗位之间;(六)本行认为其他需要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第三十九条 因亲属关系回避被调整岗位的员工必须服从岗位调整决定。拒不服从或不在规定期限内到任新岗位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一律免职,一般员工作待

12、岗处理。第五节 待岗 第四十条 员工因年度考核不合格、不服从工作安排、竞岗落聘或因违规违纪等受到待岗处理的,待岗期限最长一年、最低三个月。 第四十一条 员工待岗期间须接受一定形式的培训,待岗期满,待岗人员仍不符合返岗条件或不能胜任工作、不服从管理的,或有其他不良表现的,可延长待岗期限、限期自谋出路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二条 员工待岗期间只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不享受其他薪酬性福利。待岗期满重新上岗的,按新岗位核定工资标准。第六节 内部退养第四十三条 员工在距法定退休到龄前 5 年,或者男员工工龄满 30 年、女员工工龄满 25 年,确因身体原因或能力无法适应本岗位履职要求

13、,又不适应单位重新安排的其他工作岗位需要,经本人申请,组织批准,可以内部退养。 未达到以上内部退养条件的特殊情况人员,如:确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安排其他工作的;因能力问题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经本人自愿、提出申请、总行批准,可以内部退养。但不含工龄较短在20年以下的员工经总行研究不实行内退的。 第四十四条 内退人员所在单位必须与内退人员签订正式内退协议,并对原有劳动合同中不适应部分及时予以变更,内退协议中对内退期间双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特别是涉及内退期间退养生活费的调整原则、各项社会保险的缴纳标准及代扣代缴等内容予以明确。第四十五条 内退人员在内退期间改发生活费。按我县的最低生活保障工资标准的2

14、倍计发。退养生活费随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变动而调整,直至内退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为止。 第四十六条 内退人员在内退期间不得与其他任何单位签订劳动用工协议,否则本行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及内退协议。 内退审批程序是:(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二)员工所在机构签署意见;(三)本行人力资源部初审提交总部会议研究;(四)总部研究审批通过后,签订内退协议。第四十七条 内退员工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缴纳。单位缴纳部分和内退职工个人缴纳部分,均由总部缴纳。缴纳的工资基数,第一个年度均按内退人员前一年度的工资标准执行,次年始,按照全省非城镇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作为基数。 第四十八条 内退员工住房公积

15、金及企业年金待遇。总部按照退养工资发放月停止办理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部分,单位和个人缴纳数由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缴纳金额按照企业年金合同约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 内退人员工龄可连续计算,直到符合法定退休年龄,对年对月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移交社保部门统筹管理。第五十条 内退人员工资及工资关系由总部管理发放,其组织生活和教育管理仍由原所在支行(机构)负责。第五十一条 内退人员在社会交往和生活中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本人负责,内退人员因违法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总部按在职员工有关管理规定处理。第五十二条 内退人员在岗期间经手的完全责任贷款应积极配合所在机构进行清收,作出书面还款承诺,并以

16、本人退养生活费作担保。第七节 辞退、辞职与退休 第五十三条 对劳动合同期满,本行不再需要,或违反劳动合同的员工, 应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四条 员工辞职,须提前 30 天( 试用期 3 天)书面通知本行。 第五十五条 员工符合国家法定退休条件的,应完成工作岗位移交手续,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劳动合同或内退协议即时终止。第六章 员工考核与奖惩 第五十六条 员工考核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领导评议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平时 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第五十七条 省联社对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年度与任期并行的考核方式; 本行对总部内设部门、支行正副职、分理处负责人可实行年度与任期并行的考核方式,对普通员工

17、一般实行年度考核。 第五十八条 考核的内容主要为德廉( 素质)、能力、勤( 态度)、绩效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员工的工作业绩和现实表现。 第五十九条 员工考核按照群众评议、领导评价、业绩等年度考核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六十条 管理人员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一般员工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第六十一条 考核结果作为员工奖惩、岗位调整、职务晋升、待岗培训、内退、辞退( 劳 动合同解除)等的依据。 第六十二条 员工在工作中表现突出、业绩显著的,机构(部门)或总行可给予相应的精神或物质奖励。 第六十三条 领导班子成员考核“不称职”或连续两年考核“基本

18、称职”,省联社将免去( 解聘) 职务。本行内设部门、支行正副职、分理处负责人、委派会计考核结果比照执行,具体依据年度考核办法。 一般员工考核“不合格”或连续两年考核“基本合格”的,合同期内作待岗处理,经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胜任工作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的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第六十四条 员工在工作中违规违纪,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应给予相应惩处。 对员工的惩处分为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解除劳动合同、开除等。在给予行政处分的同时并可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第七章 职称管理 第六十五条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应坚持岗位需要与专业技能相匹配的原

19、则。 第六十条 员工符合职称考试报考条件的,可根据所在岗位选择报考经济、会计、审计、金融、法律、计算机工程类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取得任职资格后,经单位考核合格的,根据本行职称聘任规定和工作需要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第六十六条 受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无违规违纪行为,最近三个年度考核均在“称职”或“合格”以上; (五)本行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第六十七条 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必须符合以下年限规定: (一) 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需取得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满1 年,从事金融工作满3 年;

20、(二) 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需取得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满 1 年,并已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满 3 年; (三)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需取得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 年。 第六十八条 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后,从次月起享受相应的岗位职称津贴。第八章 员工教育与培训 第六十九条 制定切合实际的员工教育规划和培训计划。坚持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相结合、文化知识和技能培训相结合、脱产学习和业余学习相结合、重点学习和自学成才相结合。 第七十条 积极整合教育资源,有针对性地对员工开展岗前、在岗、转岗、晋级等岗位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着力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和岗位胜任能力。 第七十一条 有组织、有计划

21、地开展对员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的政治思想觉悟、道德修养,培育诚实守信的职业操守,引导员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努力打造一支具有较高水准政治、文化和业务素质的员工队伍。第九章 劳动工资与福利保障 第七十二条 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兼顾效率与公平。 第七十三条 按照“基本保障、按劳取酬、绩效挂钩、风险控制”的原则,合理设置薪酬结构。 第七十四条 员工基本薪酬不低于当地现行最低工资标准。本行年度工资总额的增长幅度要低于综合效益增长幅度。 第七十五条 持续完善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办法。坚持薪酬总量与经营绩效密切挂钩、员工薪酬水平与其岗位责任及业绩贡献挂钩,并严格问责,奖优罚劣

22、。 第七十六条 本行根据省联社有关薪酬管理规定,动态制定具体的考核及分配办法。具体办法实施程序按省联社规定执行。第七十七条 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参保各项社会保险福利,并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第七十八条 员工在合同期内超过国家规定劳动时间安排的加班,不能正常调休或补休的,按规定给付加班工资。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公休假、婚丧假、生育假等福利待遇。 第七十九条 员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按国家和单位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条 实施薪酬延期支付,建立风险调节基金。 按不同岗位履职履责的风险匹配程度,对员工年度效益工资的10% -50% 实行延期支付,逐人建立帐户,专户存储,延期时

23、间不少于3年,高管和重要岗位人员按审计结论、其他岗位员工按考核结果决定支付。第八十一条 受到纪律处分人员的薪酬调整意见 (一)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其岗位层级应下降,薪酬系数相应调整; (二)受到降职或撤职处分的,单位在一个月内通过双向选择为其重新安排新的工作岗位,双向选择无法落实新岗位的,由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直接安排岗位,其薪酬系数按新的工作岗位重新核定。 第八十二条 因经济或刑事案件被立案查处不能正常履职的,自立案之日起予以待岗处理,并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 被逮捕的,自逮捕之日起停发一切薪酬、福利待遇,待查清事实后,根据处理结果再做决定。 第八十三条 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按

24、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被补偿人员在原单位有借款、借物或负有其他经济责任的,在补偿前必须还清借款、借物,数额较大暂时不能还清的,必须签订分期归还计划或做出书面承诺。负有其他经济责任的,按审计意见办理。第十章 员工档案管理 第八十四条 员工档案是记载员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档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八十五条 员工档案管理工作,在人力资源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的共同组织协调下,按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同时接受同级外部档案管理职能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八十六条 在员工档案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制度,确保员工档案的真实、完整与秘密、安全。员工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应坚守原则,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 第八十七条 员工档案应单独存放保管,档案如有人为涂改或保管不善等问题,将严格按照档案保管规定处理。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八十八条 本办法由x农村商业银行负责解释。 第八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原x农村商业银行人力资源管理办法即行废止。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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