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质量管理文件系统管理程序起草人: 起草日期: 年 月 日制订人: 制订日期: 年 月 日审核人: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批准人: 批准日期: 年 月 日分发部门:公司各部门 执行日期: 年 月 日1. 目的:制订本程序的目的建立一个经营和质量管理文件的制定、审查、批准、颁布、内审和废除的规程,规范本企业经营和质量管理文件的管理工作。2. 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令第90号)3. 适用范围:本程序规定了质量管理文件的制定、审核、生效、颁布、内审、修订、废除与收回的方法与要求,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适用于质量管理文件的管理。4. 责任: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
2、对本程序的实施负责。5. 程序:51本程序所称的质量管理文件是指:511各项质量管理制度;512各组织、部门、岗位及其人员的质量责任;513质量管理工作程序。514质量管量工作记录。52文件的起草制订和审核:521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用于管理的标准文件的起草负责。522被指定部门或人员依据文件编制申请及批准表指示起草指定文件,并将起草后的文件交质管部。质管部组织传阅文件,会同相关部门对编制的文件进行审查,审核的要点包括:5221与现行的GSP标准致性。5222与现行国家标准的致性。5223与国际通行惯例的一致性。5224与公司内其它已生效的标准文件的一致性及协调性。5225文件形式的规范性和内
3、容的可操作性。5226文件内容是否简练、确切、易懂,是否会引起理解的困难或误解。523经质量管理部门审核后的文件,如需进一步修改,返回原编制部门或编制人员修改。修改后仍需按5.2.4进行审核,直至符合要求。53文件的批准和生效:531经起草、制订、审核、批准确定的文件,由质量管理部门按标准的格式打印,经起草部门负责任人、质量管理部负责人签名后,送交质量负责人审核,企业负责人批准。532企业负责人审核批后,应在规定的空格内签章、生效日期并授权有关部门执行,该文件自规定的生效日期起生效。54文件的颁布与分发:541质管部文件管理员拟订批准后的文件需要复制的份数,经质管部负责人批准后,对文件进行复制
4、。542质管员将文件复制分送至有关部门一份,收到文件复制的各部门应在文件分发记录上签名。文件原稿由质管部部存档。543在文件生效日期前,各有关部门应组织文件的传达与培训,保证有关执行或操作人员明确文件的目的、适用范围、工作程序或相关要求。544自文件生效之日起,各部门应立即执行文件有关规定。545用于质量管理的记录,必须经质量管理部门批准生效,未经批准,有关部门不得印刷。55文件的检查和考核:551成立专门检查小组,每年对现行管理文件组织查一次。本部门人员不得参加对本部门的检查。552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必须实事求是,不是弄虚作假,走过场,严格按检查标准考核。553质管部对文件考核结果进行汇总
5、,审核后报质量领导小组审定。554质量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结果,做出是否对文件内审的决定。56文件的修订:561文件的修订是指文件的题目不变,仅对其内容进行修订。562在下列条件下应对文件进行修订:5621法定标准或其它依据文件更新版本导致标准发生改变时。5622根据本公司工作人员、用户或顾客意见,认为有必要修订标准时。563有关部门填写文件修订申请表提出修订申请。质量管理部门对修订申请进行审核批准后,由文件原起草部门对文件进行修订。564文件编制部门对文件进行修订后,填写文件修订记录,连同修订后的文件交质量管理部门,按文件的编制、审核、审定、批准、生效、颁布、分发程序进行。565自修订后的文件生效之日起,原文件应予以废除。566当现行规定与原规定变化差别较大时(如新的法规文件),可全部重新制定新的文件并收回旧文件。567文件的修订应在文件状态档案上记录备查。57文件的废除与收回:571在下列情况下,应对文件进行废除与收回处理:5711文件的题目改变。5712新版文件生效后,对原版文件应收回。5713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文件有错误。572文件的废除由质量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意见交质量负责人审核,企业负责人批准后执行。573质管员填写文件收回申请及记录表,质量负责人批准后,通知有关部门将文件交回。文件交回时,质管员应逐份检查并记录,保证废除或失效的文件不在管理现场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