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铁路(集团)公司高速(城际)铁路房屋构筑物维修养护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高速(城际)铁路房屋构筑物是保证高速(城际)铁路行车安全的重要基础设施。为加强管理,保证行车安全、房建设备安全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广州铁路(集团)公司管内高速(城际)铁路房屋构筑物的维修养护管理。第三条 土地房产公寓处在集团公司领导下,贯彻上级有关文件,制定有关规章制度,指导和监督房屋构筑物管理工作。第四条 粤海公司、各房建公寓段等 (以下简称房建单位)具体进行房屋构筑物的管理、修缮等工作,对辖内房屋构筑物的安全负责。要按照设计、相关规范或规定的要求、维护保养标准及设备的实际情况,通过定期
2、和重点的设备检查,全面、准确掌握房屋构筑物的数量、分布、技术状态、病害程度以及使用情况,并对辖内房屋构筑物进行安全监察和日常巡检、维护,组织修缮辖内房屋构筑物,修改、补充房屋构筑物技术台账资料,及时发现和处理房屋构筑物乱拆乱改现象,使房屋构筑物处于安全完好合用状态。房建单位要落实人员队伍和技术力量,健全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实施有效的安全风险管理,确保房建设备安全。对日常巡检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组织整治;对危及行车安全、旅客安全以及结构安全的,要立即采取措施排除危险,并积极做好后期的修复整治。对日常巡检没能发现问题,没有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隐患,发生影响行车以及其他安全责任问题的,均要追究房建单位相关
3、人员责任。房建单位要制订站房和站台雨棚屋面板、吊顶板、封檐板、站台下侧挡水板、吸音板、高站台以及位于线路上方的吊顶板、外墙玻璃和天桥栏板、干挂(贴)于飘檐(门洞)上方的石材等构件的管理细则,加强对重点设备设施的管理和监控。房建单位要定期组织高铁房建设备管理和维修人员进行高铁房建设备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专业知识以及应急抢修方法和技能的学习、培训。房建单位要对每个车站建立段(公司)、车间、班组包保制度,实行段(公司)包保领导定期检查各车站包保干部和车间负责人,车站包保干部、车间负责人定期检查工区和车站值守职工的检查监督机制。第五条 使用单位对所使用的房屋构筑物享有使用权,负有保管和爱护之责,接受
4、房建单位的监察和监督,对使用资产的完整性负责,并应加强使用过程中的观察和检查,发现危及安全和影响使用的病害,及时通知房建单位。使用单位应设置专(兼)职房建管理人员,协助房建单位做好房建设备管理工作,并对房建单位的房建大维修工作进行签认。未经房建单位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构筑物用途和主体结构,不得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减房屋构筑物的设施设备。对于确需改变原有房屋构筑物用途、主体结构以及增减其设施设备的,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报告,经房建单位批准后,方可施工。 由于使用单位的责任而发生事故的由使用单位负责,直至依法追究相关单位(人)的法律责任。第二章设备管理范围第六条 设备管理分工按照铁路房屋建筑
5、物大修维修规则(铁运1999146号)以及关于发布xx(集团)公司高速及城际铁路设备管理分工规定的通知(广师发201159号)、关于发布xx(集团)公司高速及城际铁路设备管理分工补充规定的通知(广师发2011221号)、关于发布xx(集团)公司高速(城际)铁路站车保洁和物业及房建工作分工办法(试行)的通知(广客发201120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 房建单位负责管理已经工程接管验收且质量合格,并办理了有关技术档案资料移交接收手续的房屋构筑物(实物资产),并实行专业技术管理。房屋的其它专用设施设备(如空调、通风、消防、动力、电梯专用设备、动车组停车位置标牌、站名牌、站台安全门系统等)由
6、使用单位或相关单位管理。第三章设备限界管理第八条 房屋构筑物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侵入铁路建筑限界。第九条 房建单位应加强房屋构筑物建筑限界的管理和检测,限界检测每季度不少于一次,遇发生影响限界变化时(如施工、站台变形和沉降等),应随时测量,发现侵限,及时处理,确保行车安全。第十条 房建单位每年应组织有关工务、车站等单位对管内房屋构筑物建筑限界进行联合检测,并在检测记录表上(见附件1、2)共同签字确认;发现限界不符合要求时,共同分析原因,并由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影响行车安全时,要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上登记,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行车安全。第十一条 房建单位在房屋构筑物建筑限界管理工作中要做到以下几点:
7、1成立限界管理领导小组,制订限界管理细则,明确限界管理及测量的责任,检查监督管内房屋构筑物建筑限界管理工作。2建立挡水板、吸音板、高站台检查以及限界检测制度,指定专门部门、专人负责对房屋构筑物建筑限界进行检测、对限界检测数据进行复核、分析、汇总上报。3建立完善房屋构筑物限界档案资料,与工务部门共同明确站台股道、线路曲线半径、外轨超高、曲线站台直缓点和缓和曲线中点等相关数据资料,绘制平面示意图,标明房屋构筑物与线路的相对位置、高度、形状及监测点位置(最不利点)、线路中心线距站台边缘的距离等数据;对于站台曲线部分,还要标注出曲线部分的起始点、曲线长度、曲线半径、内外轨高差、直缓点和缓和曲线中点,注
8、明线路股道号等。4站台雨棚的限界测量实行定点测量、点间观测的监控制度。站台直线部分每20米测一个点,曲线部分每5米测一个点,对突变位置要选择最不利点并适当增加测点密度且不少于2米测一个点,对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的特征点必须要测量。5测量站台、雨棚限界要使用正式厂家生产的规范限界检测工具,并在测量前对检测工具按规定进行校验。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在翻修站台、雨棚、天桥和临近站台、雨棚、天桥进行线路起拨道等施工时,要在施工前会同房建单位确认限界现状,制定施工中防止侵限的措施。竣工验收时要会同房建单位共同复查限界情况,一旦发生侵限由责任单位及时处理,达到建筑接近限界要求。第四章 大维修管理第十三条 高速
9、(城际)铁路房屋构筑物按一类设备进行管理和维修,技术状态原则上不得低于一级。第十四条 巡检1巡检工作应由责任心强,技术熟练,经验丰富的人员担当,原则上要保持巡检人员的稳定。且必须要做到“三到四固定”,即“巡到、查到、记到”和“固定巡检人员、固定巡检路线、固定巡检设备、固定巡检时间”,并配备必要的检查工具(如高强光手电筒、检查锤、螺丝刀、高清摄像机、高清望远镜、雨衣等)和登高机具。2高速(城际)铁路房屋构筑物的巡检周期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一次,其中站房、站台、雨棚、天桥等重点设备每周不少于一次,并作好记录(见附件4)。对车站站房、站台、雨棚、天桥等重点设备按照“一站一档”方式建立相关管理档案,主要内
10、容包括:上级及本单位有关管理办法、文电、会议纪要、应急预案;按“一站一案”要求建立应急预案;按“一站一检”要求编制巡检方案及巡检固定线路平面示意图;高铁管理有关的与相关单位的来往电函;技术资料(建筑面积,屋面板、吊顶板、封檐板结构形式、安装固定形式,站台建筑限界等),维修用材料要求、设计及相关规范对维修养护的要求,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以及联系方式;日常检查资料:检查人员、检查时间、检查内容、发现问题、处理措施和方法、相关图像等记录资料以及巡检(检修)记录表;维修施工要(给)点台账,包保、值守人员安排和检查记录台账,干部下现场检查记录、签认台账;对每次整治的情况要登记造册,包括整治时间、位置、数量
11、,整治材料、工艺、方案,整治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信息以及隐蔽工序的写实记录、照片等图文(影像)资料;其他相关管理资料。3车间主任每月、技术科长每季度、主管段长(总工程师)每半年原则上至少要参加一次全过程的巡检,并在有关记录上签认巡检情况。对车站站房、站台、雨棚、天桥等重点设备,段(公司)包保领导每月检查不少于2次,包保干部和车间负责人每周检查不少于2次。对具备上屋面检查条件的,房建单位必须要全部巡检到位,对屋面板进行详细检查,包保领导必须每月上屋面检查不少于一次。4遇恶劣天气(如大风、大雨、大雪天气等)时必须提前进行全面巡查和监控,实行零报告和固定交路,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和加固工作。恶劣天气期
12、间,要安排专人对所有高铁车站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进行包保。值守人员到岗后第一时间与车站值班站长和行车调度人员联系,双方留下联系电话(值守期间必须保证手机电话有足够的电能)。天气正常时,每日不少于3次(分早、中、晚三个时段)对站台、雨棚、站房、天桥巡检一遍。在大风、大雨或大雪过程中,每个站台原则上不少于2人,在站台对向行走,实行不间断来回巡视,密切监控房建设备状态(特别是站房和站台雨棚屋面板、吊顶板、封檐板和站台下侧挡水板、吸音板以及位于线路上方的吊顶板、外墙玻璃、天桥栏板等构件)。发现危及行车安全和旅客乘降安全的问题,立即向车站值班站长和行车调度人员以及本单位值班室报告,并立即采取有效的
13、措施,同时,房建单位值班室要立即报告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恶劣天气过后,要立即组织全面巡查(包括必须到屋面上检查),对受损的房建设备进行修复。5巡检的重点:站房和站台雨棚的结构构件、屋面板、吊顶板、封檐板、檐沟和站台下侧挡水板、吸音板以及高架站房线路上方的吊顶板结构是否松动、开裂、变形以及有无脱落危险,板间连接和板与龙骨固定件有无松动、破损、变形、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连接扣件刚度是否合格,压条是否扣紧,固定螺丝是否锈蚀、松动,天沟是否积水;候车室以及旅客进出站通道、天桥玻璃幕墙、吊顶板、干挂石材、玻璃护栏(特别是位于线路上方的吊顶板、外墙玻璃、天桥栏板和干挂(贴)于飘檐(门洞)上方的石材等构件)是否
14、松动、开裂、变形以及有无脱落危险;房屋、雨棚屋面板与屋面结构构件连接处是否开裂以及有无脱落危险及渗漏;房屋、雨棚结构有无冻胀、位移、变形、腐蚀、节点漏(开)焊;站房ETFE膜充气系统和具备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采光天窗及股道间的采光天窗是否破损、松动;有行车设备的机械室以及“四电”房屋是否渗漏;站台墙、站台帽(含抹灰等)是否变形、松动、开裂及有无脱落危险,建筑限界是否变化;房屋的电照线路系统有无破损,房屋构筑物安全接地(防雷、电照系统)是否完整有效、接地电阻是否满足要求;钢结构防火涂料及房屋构筑物安全接地是否完整有效;护坡、挡墙有无变形、开裂及排水设备是否畅通等。6对无人值班的AT所、AT区分所
15、、中继站、通信基站等房建设备,房建单位应与相应的供电、电务、通信等使用单位建立设备病害互控联检以及信息沟通机制,原则上每季度进行联合检查,并对房屋构筑物存在的设备病害,在巡检记录登记簿上共同签字确认。7坚持边巡边检边修边清疏,巡检人员要携带必要的维修工具和材料,对巡检中发现的零小破损要及时修理,把病害消除在萌芽状态,对一时无法处理的较大病害,巡检人员要详细记录病害情况。发现危及行车安全和旅客乘降安全的问题,立即向车站值班站长和行车调度人员以及本单位值班室报告,并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同时,房建单位值班室要立即报告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房建单位对检查发现的所有问题要建立问题库(见附件3),对存在问题要
16、积极组织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并定期上报土地房产公寓处。第十五条 请修1房建单位要设立24小时用户报修受理电话,并在显著位置公布。2对使用单位的报修应提供及时优质的服务:电照、给排水项目在24小时内完成,土建项目在3天内完成。第十六条 大修、整修1高速(城际)铁路房屋构筑物大修、整修以整治病害、消除危险为主,确保房建设备安全和正常使用。2房建单位根据房屋构筑物春检及巡检资料、房屋技术状态和现场勘查、结合使用单位的申请,按照轻重缓急、重点整治病害,先危险后一般,先整治病害后改善条件的原则,于10月底前编制次年大维修计划,报相关合资公司、财务处和土地房产公寓处备案。房屋构筑物的大维修根据相关委托
17、管理细则和铁路房屋建筑物大修维修规则(铁运1999146号)有关规定执行。3大修按照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大修管理办法执行。4按照高速(城际)铁路管界划分,高速(城际)铁路房屋构筑物的大维修预算由集团公司和相关合资公司分别向国铁房建单位、合资公司房建单位下达,各房建单位依据年度预算和设备状况依法合规地组织日常大维修工作,杜绝无预算施工。高速(城际)铁路房建设备的防洪抢险、应急抢修等工作,由房建单位先行组织抢修,确保安全和正常使用,并将提报有关图文、影像和预算资料,报相关合资公司、财务处和土地房产公寓处,审批后下达补充费用计划。第十七条 质量标准1房建设备大维修管理工作质量要求必须满足相关设计、施
18、工及验收规范、标准和铁路房屋建筑物大修维修规则(铁运1999第146号部令)有关规定。2工程开工前房建单位组织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等工作;工程开工后房建单位要实行旁站监管;工程完工后房建单位组织验收工作。3房建单位要建立大维修工程质量验收和跟踪、考核制度。4土地房产公寓处定期组织对房建设备大维修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第十八条 房建单位应定期组织对房屋构筑物(特别是站房、雨棚)的网架结构、防火防腐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检测周期原则上不得大于10年。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在房建设备上进行施工必须向房建单位报送施工方案,经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前由施工单位与房建单位签订安全(配合)协议,完工后提请房建单位
19、进行验收。第五章安全防护与应急处理第二十条 维修施工作业人员和设备检查人员必须遵守集团营业线和高速(城际)铁路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开展工作,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安全。第二十一条 房建设备大维修施工,必须严格执行高速(城际)铁路安全施工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严密的施工方案、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工具、机械设备和材料进行编号登记管理,完工后要进行清理、检查确认,实行施工全过程监控。一般整修施工,车间主任(或技术科长)必须到岗指挥和监护;接近线路施工和大修施工,主管段长(总工程师)必须到岗指挥和监护,确保施工安全、人身安全和运输安
20、全。第二十二条 限界测量及网架检测,必须坚持安全预想制度,制定详细防护方案,参检人员必须身穿防护服,按规定设驻站防护员和现场防护员。作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操作规程,车间主任和段技术主管人员必须到岗指挥和监护。第二十三条 在距接触网带电部分不足2米的建筑物上作业时,接触网必须停电。停电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由供电部门验电和装设可靠的临时接地线,设专人监护接地线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准许开工。作业结束,施工单位需确认所有人员、工具、物料都已撤离停电作业场所、进入安全地点后书面通知供电部门,供电部门要确认接触网设备安全及所有作业人员都已进入安全地点后才能办理送电手续。第二十四条 在接触网带电时,严禁用竹竿
21、及较长金属物件等进行房屋构筑物限界量测。第二十五条 应急处理1房建单位要针对高速(城际)铁路房屋构筑物的特点和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制定“一站一案”的应急预案,细化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人员和工机具配备、处置流程、通讯联络、信息收集和上报等措施和方案,报土地房产公寓处备案,并适时组织做好演练。相关车间、班组必须成立应急抢险队伍,储备应急处理常用材料,配备必要的登高作业、交通运输车辆和作业工具,保证预案可行,应急有序。房屋构筑物一旦出现突发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处理,确保安全。2房建单位要设置专用值班室,安排专人,实行24小时值班,要与工务部门建立信息沟通和联系联动机制,设专职信息员
22、收集相关地区的天气信息,并做好记录,及时、准确掌握每天的天气预报,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与相关单位的值班室建立信息沟通机制,保证信息传递畅顺、可靠,提前做好预想和应急准备。3发生影响铁路行车的运营房产设备故障、火灾爆炸事故,房建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立即报告土地房产公寓处负责人。同时,房建单位值班室要立即将安全信息快报报集团公司工务调度室,并尽快将详细情况和原因分析书面报土地房产公寓处,由土地房产公寓处报铁道部运输局工务部。第六章接管验收第二十六条 房屋构筑物的接管验收,由房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组建接管验收小组,并由单位主管领导带队,派专业人员按照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移交办法(办档20028号)
23、、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铁建设200823号)、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办法(铁建设2012107号)、铁路房屋建筑物大修维修规则(铁运1999146号部令)和关于发布xx(集团)公司高速及城际铁路房屋构筑物接管办法(试行)的通知(xx房发201291号)有关规定进行接管验收,验收组员在接管验收报告上签字。第二十七条 对经过接管验收合格,且技术档案资料完整的房屋构筑物,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单位移交。由房建单位负责接管,建立台账进行专业管理,并分别在接管验收报告上加盖“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段(公司)高速(城际)铁路房屋构筑物接管专用章”、在移交交接记录上加盖接管单位公章。房建单位每季度末将盖章后的房屋构筑物接管验收报告及移交交接记录表复印件以及汇总表各一份报送土地房产公寓处核备。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土地房产公寓处负责解释。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