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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水电站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xx水电站工程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保护建设者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使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结合工程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依照有关法律及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
第三条 工程安全检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保证工程建设的人身、设备和工程安全为目的,使安全工作最终实现“主动参与、杜绝事故”的目标。
第四条 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接受上级安全生产检查监督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 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实行“逐级责任制”,xx水电站工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xx水电站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领导机构。
第六条 本检查制度适用于xx水电站工程建设参建各方。
第二章 检查分类及要求
第七条 工程安全检查分类及要求如下:
1.术和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执行状况,为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工作计划提供切实可靠的依据。一般安全检查,xx公司安全监察部门管理人员至少每周不定期抽查一次,监理单位安全负责人和承包商项目部安全负责人每日至少进行一次检查。监理单位和承包商项目部专责安全管理人员时刻巡视各自管辖的施工现场,对施工人员起到督促和监护作用,施工单位班(组)兼职安全员在每日班前、中、后都必须进行安全检查,以确保本班(组)施工安全顺利进行。各参建单位检查人员要经常保持联系,发现问题及时相互通报,协调解决。
2.专业性安全检查。主要是指调查了解施工用电、各种焊接、施工机械设备(包括各类起重机械、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运输车辆、空压机等)、油库或油罐、民爆器材、施工环境、地质条件等专业性安全问题的技术状况而进行的检查,该类型的检查必要时可请地方政府的相关部门参加。检查时间根据需要由安监部门确定。
3.季节性安全检查。主要是根据施工特点进行春季和秋季安全检查。春季安全大检查主要是进行防雷击、防触电、防爆和防火、防汛等检查。秋季安全大检查主要是进行防触电、防火、防爆等检查,除了一般的防触电、防火、防爆检查外,还应注重因取暖等原因无序使用电源、无序燃烧等造成触电、引燃油库和油罐的油料、民爆器材及其他化学药品等造成火灾、爆炸等。
4.节日前后的安全检查。节日前后需进行安全生产、消防、治安保卫、文明生产等工作的综合检查,特别是要解决施工区不安全、食品和住所不卫生等问题。节日期间和节日后,为防止职工纪律松懈,应进行遵章守纪的检查和对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的检查,杜绝各种形式的违章违规行为。
第八条 安全检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做好自身的安全防护工作,必须按照相关规定着装和穿戴好防护用品,不准违规违章进入施工区,不准单独进入施工区检查(要求两人以上),不准冒险检查。
第三章 检查目的及内容
第九条 工程安全检查主要目的:
1.发现并纠正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
2.发现施工区设备管理问题及地质环境隐患,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3.检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予以整改和完善;
4.借鉴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并予以推广;
5.检查国家、国电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法规、方针、政策和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落实情况,并予以加强;
第十条 安全检查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查管理到位情况
重点检查各参建单位安全管理机构是否建立健全,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是否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定期或不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教育培训是否收到良好效果;各单位领导是否亲自批阅、组织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是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重大安全问题;安全投入是否满足工程需要,是否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是否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职工劳动防护用品是否定期发放,安全工器具是否齐全,是否定期检验合格;有没有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同时检查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施工人员掌握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程度,是否牢记“安全第一”的思想。
2.查规章制度完善落实情况
(1)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要检查各参建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否切合实际地根据各种不同岗位、不同专业、不同工种而制定,参建各方的每个参建人员的责任是否明确。
(2)查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情况。各参建单位除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规、条例和上级制定的相关规定和制度外,还应根据合同规定,制定符合xx水电站工程实际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标准。
(3)查安全活动开展情况。检查各标段是否定期参加至少每季度举行一次的安委会活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健全;各施工班(组)是否设立兼职安全员,是否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活动,是否召开班前、班后会,安全活动是否务实进行,是否及时将安全生产活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隐患及时告诉或提醒全体施工人员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是否作好了记录。
3.查隐患整改情况
检查施工现场的机械作业、施工用电、洞室和高边坡作业、临空和临水作业、爆破作业等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是否落实;检查施工现场坑、洞、高边坡、变压器、压力容器等地方是否加盖板、设围栏等,凡是存在危险的施工场所是否安装或悬挂醒目的危险标示牌,在有危险的通道上,夜间是否有醒目的危险信号灯或警示标志;检查施工现场各种临时仓库是否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是否具备防火、防爆炸、防泄漏、防盗等措施;检查施工人员是否存在习惯性违章,是否按规定着装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机械操作和车辆驾驶等是否存在隐患,各种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各种施工机械是否定期检修和维护,是否具备各种定期检验合格证。
第十一条 安全检查出的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并监督落实,形成闭环。
第四章 检查原则及方法
第十二条 安全检查必须坚持积极参加、相互配合的原则;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承包商自查与互查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专业性检查与全面性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安全检查与安全文明施工考评相结合的原则。
第十三条 综合性、专业性、季节性的安全检查必须成立安全检查小组,有计划地进行。明确检查具体内容和检查的目的,对检查内容要用安全检查表的形式一一列出,并报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检查表的格式如下:
XXX安全检查表
单位:
工程名称:
施工标段:
序号
检查项目
标准分
检查方式
评分标准和办法
实得分
备注
1
2
第十四条 各参建单位安全检查人员必须积极深入施工现场检查,通过询问或听汇报、查看、综合分析等,对人的检查主要是检查施工人员有无身体缺陷、违章违规作业等;对物的检查主要是检查设备和装置有无缺陷、作业现场有无隐患、物资和环境有无安全隐患等。
第十五条 各参建单位安全检查人员必须将检查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作好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签字。拒绝签字的,应通知承包商项目经理或负责人亲自签字认可。
第十六条 对查出的问题,在详细记录的同时,应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逐条逐款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间。整改后要实行复检,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必须进行经济处罚或通报批评,同时要求再次进行整改,直至满足要求。
第十七条 对检查中发现安全文明施工做得好的单位要及时奖励和表彰,值得推广的安全管理办法和安全工作经验要及时进行宣传推广,达到树立典型、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国电大渡河xx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安全监察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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