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木材加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doc

上传人:可**** 文档编号:1870517 上传时间:2024-05-10 格式:DOC 页数:16 大小:39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木材加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木材加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 木材加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防火安全委员会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本单位的消防工作计划,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2.督促本单位各部门、车间、班组确定消防负责人,落实消防责任制。 3.根据季节特点和消防安全需要,组织本单位各部门、车间、班组开展群众性的防火宣传、检查。 4.督促本单位各部门、车间、班组消除火险隐患。 5.其他有关消防事项。 防火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 2.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把消防工作列入工伤、生产、施工、运输、经营管理的内容,划分消防责任区,指定各责任区的消防负责人,逐级落实防火安全任务。 5.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6.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7.领导专职或义务消防组织; 8.组织制定灭火方案,带领职工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 9.追查处理火警事故,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专兼职防火干部职责 1.督促本单位各部门、车间、班组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建立健全消防组织; 2.进行消防宣传,督促消除火险隐患,及时制止有可能引起火灾或爆炸危险的行为; 3.指导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开展防火检查。制定重点部位的灭火方案,并定期演练; 4.参加火警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处理意见,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义务消防队的任务 1.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厂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2.保管、维修、保养消防设备和器材; 3.平时要进行灭火技术训练,制定灭火作战方案,进行灭火演练; 4.发生火警、火灾立即出动,积极进行扑救,并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 用火用电制度 1.各种火源、电源的设备及装置地点要合乎防火要求,并要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定期检查维修。用火设备附近及热源管道上,不得挂搭电线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以防发生火灾; 2.火源、电源要有专人管理,下班时要进行全面检查,做到人走断电灭火,防止留下隐患; 3.电器设备由电工安装、维修,不许私拉电线和使用电热器具; 4.不经批准,不能在车间和室外动火,有五级以上的大风时不准用火,严禁在禁止吸烟的地方吸烟。 值班值宿制度 1.更夫、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不准擅离职守; 2.严格门卫制度,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厂区和严禁外来办事人员携带火种入厂(场),并对外来人员做好登记; 3.值班期间不准喝酒、睡觉,要经常巡逻查看,及时发现火情,及时向消防队报警,并做好扑救火灾的准备工作; 4.严格检查厂区内的火源、电源安全情况,对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 5.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对在值宿期间存在的一般问题要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向厂领导和接班人交待清楚。 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做到及时检查发现存在的隐患; 2.坚持执行厂月检查、车间周检查、班组日检查、职工班前班后检查的(四检)制度; 3.单位月检查要有领导和安全委员会成员参加; 4.要做好防火安全检查记录。 火险隐患整改制度 1.对检查出的火险隐患及时登记、立案、整改; 2.单位安全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研究火险隐患的整改工作,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3.对一时整改不了的重大隐患,建档立案,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定出整改负责人和整改时间,同时报消防机关备案。 火警、火灾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1.对本单位所发生的火警、火灾事故及时报告消防部门,并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2.对每起火警火灾坚持(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领导和职工不受到教育不放过,不制定出防火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不断提高群众的防火警惕性,自觉地做好防火工作。 防火宣传教育制度 1.对全体职工群众要经常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消防法规,定期进行考核将其列为评选先进,晋级的一项内容。 2.对新工人和变换工种的工人都要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工作。 3.对电工、焊接工、保管员、更夫等特殊工种人员要经常进行专业性的消防训练,定期进行考核。 4.通过教育和训练,使每个职工达到“三懂”、“三会”。既:懂得本岗位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 建筑防火送审制度 1.凡是本单位自筹资金或居里在计划内设计施工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设计图在施工前分别送消防部门审核,并参加选址、设计审核、施工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2.对未经消防监督机关审核的工程项目,并在本单位进行建筑工程施工的施工单位负责督促建筑送审,并通知消防部门。 3.建筑工程施工单位的包工人员,在施工前必须报到消防科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1.对厂内配备的各种消防器材,设置的消防水源,指定专人检查、维护。 2.根据不同生产和或者危险分类确定设置不同灭火器材和数量,根据防火的危险程度确定灭火器材的存放位置。 3.各种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准损坏和擅自挪用,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奖惩制度 1.对认真遵守消防规章制度,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单位、车间、班组和个人给予奖励。 2.对于违反消防规章制度的车间、班组和个人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对造成事故的单位、车间、班组和个人给予严肃处理;对防火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值班人员撤离职守或失职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1.能自然的物品,化学易燃物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2.能自然的物品和化学易燃物品堆垛应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 3.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和容易积水的地点。 4.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在露天存放。 5.闪点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准露天存放,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6.化学易燃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7.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对可能带有火险隐患的物品,应当存放到观察区,经检查无危险后,方准入库或归垛。 8.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房,露天堆垛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 9.装卸化学易燃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10.储存化学易燃物品的库房,应当根据物品的性质,安装防爆、隔离或密封式的电器照明设备。 11.易燃可燃物品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以及库房结构和位置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电工岗位防火责任制 1.凡从事电业工作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持有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 2.严格遵守电工的各项操作规程,按技术要求安装、使用、维修各种电器设备。 3.未经有关部门审核的电气线路、设备和不符合规定的供电设施,电工人员应拒绝安装。 4.变电室应保持整洁卫生,室内不准存放杂物及化学危险物品,保持通风良好,防止潮湿及动物进入。 5.经常检查和维护电气线路、设备,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 6.变电室的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手续,认真监护,做好运行记录,工作时间内不准喝酒,操作间(台)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 焊接工岗位防火责任制 1.电、气焊工人应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发给证件才能操作。 2.在焊接、切割作业前,应本单位领导和消防、安全技术部门同意,发给动火证。 3.要选择在安全地点进行焊接。作业现场内的一切可燃物品要清理干净。因条件限制或必须在可燃物品附近从事焊割作业时,如在天棚、木地板和可燃墙壁附近焊割,应采取周密的防火措施,并指定专人看护。 4.在没有火灾爆炸的车间内,装置移动式乙炔发生器时,电石不宜加得过多,室内要通风良好,并要离明火及高温物体远一些。电石灰应经过处理倒在安全地方。 5.凡盛过易燃和可燃液体的容器和设备,在没有进行彻底清理前,不能进行焊接、切割作业。 6.装有氧气或乙炔气的钢瓶应当放置稳固,移运和搬运时,应防止撞击和震动。 7.乙炔发生器要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8.进行气焊或气割时,应该先用乙炔气将导管内地空气排除后才可点燃喷嘴。 9.乙炔发生器及其配件,输送导管结冻时,应该用热水或蒸汽加热,不要使用明火加热或用可能发生火花的工具敲打。 10。测定气体导管及其它分配装置有无漏气的现象时,要用肥皂水检测,禁止使用明火。 11.在生产和储存易燃液体,气体的房间内,禁止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油脂或沾油的工作服、手套以及其它沾油的物品,禁止与氧气瓶、导管、软管等接触。 焊割作业结束后,要仔细检查现场,如发现有焦味等可疑现象,必须查明原因彻底清除隐患。 干燥室岗位防火责任制 1.干燥过程中,不要使用木料接触或靠近热源。更不能将烘烤的木材紧靠烟道放置。 2.被烘烤的木材摆放要牢固,防止支架或阁板变形后,木材掉在蒸汽管道或烟道上。 3.及时清除残存在干燥室中的粉尘,锯末和碎片。 4.严格控制干燥温度和时间。经常检查温度计的准确性,室内温度要严格控制在70摄氏度,水平烟道的表面温度不得超过100摄氏度。 5.禁止在干燥室内使用明火和吸烟。 6.烟道炉出灰时,应当水浇湿炉灰,并把它倒在安全地带。 7.干燥室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每班都要注意检查烟道有无裂缝,一旦发现裂缝应立即停止使用,必须修好后才能使用。 8.干燥后开门白易过早,待温度大幅度下降后再开。 细木车间岗位防火责任制 1.禁止在车间、木工房等不准用火的场所用火吸烟、用火熬胶、烧火取暖等。用火熬胶要在单独安全的场所或房间进行。 2.在生产中留下的锯屑、刨花和其它废料要及时清除,下班时应清扫,保持清洁。 3.禁止从散热片山取下保护物,禁止在散热片上或蒸汽管道上烤抹布、工作服、木料等其它可燃物质;禁止把半成品堆放在散热片上和把材料放在散热片附近0.5米内的地方。 4.在生产车间和木工房内严禁保存超量的材料,严禁存放易燃可燃液体和用挥发溶剂的胶以及各种油漆。 5.禁止在设备上、电动机上积存灰尘或者在它的附近放可燃的木材和锯屑、刨花,应定期经常打扫,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在锯材过程中要注意控制电锯、轴承和电动机运转摩擦部分的温度;不要使用钝锯和弯扭的锯片,以免强烈摩擦生热;机器的运动部分要勤检查、勤注油;电锯片的冷却剂应当用水,不准用油。 7.对成品涂漆、喷漆要按漆工的防火规定进行操作。 8.管理好电源和电器设备,停止生产时必须断电。 9.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使用带锯机、钻孔机、开槽机、压刨机、砂光机等机械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掌握进钻、进刀速度,防止速度过快,因刀锯与木材的摩擦加剧而产生火花,引燃刨花和木屑。 10.要会使用灭火器材和懂得扑救火灾的基本常识。 锅炉工岗位防火责任制 1.锅炉操作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并考试合格,否则,禁止进锅炉房操作,值班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2.应经常检查锅炉水位计、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它们的可靠性必须确保。 3.禁止在锅炉房内堆放其他可燃物,也不准在锅炉本体和蒸气管道上烘烤任何物品。 4.排出的热炉渣必须放置在炉渣场地上,并再洒水熄灭。 5.禁止在锅炉内焚烧废纸、废木材、废油毡纸等,以防造成烟囱飞火,引着可燃物。 6.冬季要注意收听天气预报,在严寒天气要尽职尽责,烧好锅炉,防止暖气管道被冻堵塞。如被冻堵塞,需要烘烤管道作业时,必须做好以下几项防火工作: (一)烘烤管道作业前,要将现场清理干净,清除管道周围的易燃可燃物,防止由于热导作用,把靠近管道的易燃可燃物烤着起火。 (二)在易燃易爆场所或在其它禁火区域不准用明火进行烘烤作业。 (三)作业结束时,要认真检查现场,彻底消除火种后方能离开。 (四)作业现场要准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一旦起火能及时扑救。 制材车间岗位防火责任制 1.在木材加工操作时,应注意锯条角度,控制进锯速度。 2.锯末和废料应及时清除,应定期经常打扫电气、机械设备上和车间内的积屑和粉尘,并对电气、机械设备经常检查维修。 3.维护机器用的油棉纱及油抹布,应存放在专用金属箱内。每天工作结束后,应有专人收集存放好 4.带锯跑道的电源线,应有可靠的保护装置,防止与其他物体摩擦、破损,引起短路,产生火花。 5.原木不应存放在车间内,可在入口附近留有空台,以存放原木,贮存在车间内的原木不应超过一个班次的需用量。车间内严禁存放易燃可燃液体和用挥发溶剂制的胶以及各种油漆。 6.车间内各种机械设备,木料与暖气设备,管道的距离不应少于1米;疏散用的出入口应保持畅通;不准阻塞通向灭火工具和室内消火栓通路。 7.在车间内外使用电焊、气割或动用明火时,必须经过批准,并采取防火安全措施,应将焊割部位的可燃物质彻底清除,并准备好灭火器材,焊接后也应该有专人检查。 8.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岗位责任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车间内严禁用火炉或高压蒸气采暖;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在工作结束时,要将动力线的总闸拉开,切断电源。 仓库保管员岗位防火责任制 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严格执行防火责任制度。火线、电源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熟悉和掌握贮存物质的性能,尤其对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懂得其性质,危险程度,保管和灭火方法。 3.库房内物品要分堆贮存、堆垛与堆垛之间应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不应小于库房木的宽度。库存物品的垛距、柱距、等距和梁距必须符合规定要求。没幢库房应规定贮存限额。 4.库内物品要根据不同性质分类 ,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要分库分类存放。化学危险品与非危险品要分开存放,贵重物品与一般物品要分开存放。 5.能自燃的化学易燃物品和闪点在28摄氏度以下的易燃液体,应贮存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库房内。对能自燃物品堆垛,应定期测温,发现温度升高可能引起燃烧时应立即采取安全措施。 6.发现化学物品的包装、容器破损、残缺以及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并进行安全处理 7.在贮存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的地点,禁止进行试验、分装、封焊、修理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动作。装卸易燃易爆、氧化剂、强酸等化学药品,必须轻拿轻放,避免震动、撞击产生火花和倒置。 8.仓库区域内严禁烟火,并设有明显的宣传标志,库房内不得设办公室。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库房。 9.库房内电气设备应按规格安装,并定期检查,不准拉临时线,不准使用高功率灯泡,不准使用电钟交流收音机和电视机、移动式的照明线路应采用软质胶皮线,须架空固定。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切断电源。 10.仓库内要经常保持清洁,库房内及其周围的包装纸箱、稻草、碎纸头、木板条和杂草等易燃物品要及时清除。油棉纱、油抹布和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在工作结束后,要放到库房以外的安全地点。 11.学习和掌握一般的消防知识,经常检查和保养好消防器材,懂得各类灭火器材的性能及其使用方法。 - 16 -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