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项目建设管理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 部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部门管理,使部务管理做到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部门会议制度。
第二条 部门会议每周召开一次,由专人记录,制作部门会议记录。
第三条 部门会议根据工作计划及上级临时安排,布置工作。
第四条 部门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传达和通报公司内外重大时事,传达公司重要会议及精神。
第五条 部门内评选先进、工作调整、管理方式改进等重大问题,都要通过会议民主讨论。
第六条 部门会议应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表扬先进,批评落后。
第七条 部门会议应根据个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汇报。
第二章 政治学习制度
第八条 为了加强部门精神文明建设,提供项目建设管理部人员的政治素质,特制订本部门政治学习制度。
第九条 政治学习的主要内容为党中央政策方针,重要时事、公司重要事件的宣传。
第三章 计划、总结工作制度
第十条 为使本部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计划、总结工作制度。
第十一条 本部门工作实施计划管理,按公司要求,年度、月度计划由部长主持制定。
第十二条 本部门各项工作,均纳入工作计划。每个工作岗位都要按工作计划进行,努力创造优质工作成果。
第十三条 本部门工作通过计划、总结做到管理工作规范化、业务工作条理化,不断提高部门管理水平。
第四章 业务学习与培训制度
第十四条 为适应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需要,不断提高本部门人员的业务素质,特制订本部门业务学习与培训制度。
第十五条 根据工作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在部门内举办相关岗位业务知识培训,讲解相关知识,讨论、交换工作技巧。
第十六条 根据工作情况,定期安排部门员工参加建设管理相关专业的社会公开课,提高员工知识水平,培养高素质的企业队伍。
第十七条 本部门鼓励每位在岗人员勤奋刻苦、自学成才,并为其创造一定的学习条件。
第五章 考勤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 本部门实行打卡与个人签到相结合的制度,签到簿由专人保管。
第十九条 本部门一律不许迟到、早退。病假,事假需要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第六章 项目建设管理部工作廉政建设制度
项目建设管理部员工应服从党的领导、客观公正、依法管理、严于律己、廉政奉公,具体做到:
第二十条 认真学习和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省水利厅和集团公司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进一步增强廉政建设的自觉性和抵御不正之风的能力。健全各项制度,积极预防腐败。
第二十一条 坚持依法开展工作,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规范工作流程,按流程和时限认真负责办理,不符合规定的事项坚决不予办理。
第二十二条 在项目建设管理的各项工作中,坚决执行集团公司领导班子的决定,积极听取各方意见,态度谦虚,工作诚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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