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甲方(用人单位): 住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文化程度: 籍贯: 住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二条 劳动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无试用期。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以下工作: 第五条 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从 时 分到 时 分。每天不超过 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 小时。第六条 甲方不得安排乙方超时工作。乙方可以同时与 个或 个
2、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七条 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后,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标准为每小时 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的周期不得超过 日。第八条 乙方按照自由职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规定,自主参加社会保险。第九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甲方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如实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防护技术和安全生产规程,并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第十条
3、甲乙双方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结清劳动报酬,交接相关物品和事宜。第十一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支付的小时工资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第十四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负责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