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制度编制人: 编制日期: 审核人: 审核日期:批准人: 批准日期:分发部门:公司各部门 执行日期:1、目的:为了保证医疗器械质量,确保消费者使用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创造一个优良、清洁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2、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3、适用范围:适用于办公场经营场所、仓库环境卫生状况和员工健康状况。4、职责:质量管理员对本制度实施负责。5、制度内容:5.1、卫生管理制度5.1.1、医疗器械办公场所、经营场所不得设于居民住宅区内,军事管理区(不含可租赁区)以及其他不适合经营的场所。经营场所应当整洁、卫生。5.1.2、医疗器械仓库周围环境整洁,远离垃圾堆放场,地势干燥,无粉尘、有害气体及污水严重污染源。5.1.3、库房内墙光洁,地面平整,房屋结构严密,不得有蜘蛛网、鼠洞鼠迹。5.1.4、库房内不得烹煮和存放食物。5.1.5、仓库区内外排水沟畅通,无垃圾、无粉尘。5.2、人员健康状况管理规定5.2.1、医疗器械从业人员应身体健康,患有传染病、皮肤病的人员不得上岗从事业务。5.2.2、质量管理、验收、库房管理等直接接触医疗器械岗位的人员,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5.2.3、健康检查结果及健康证(复印件)应归档保存备查。5.2.4、以上岗位人员如发现身体条件不符合相应岗位特定要求的,不得从事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