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课老师工作流程(试行)为了进一步加强教风xx、规范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质量、加快教学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进程,特制定本工作流程。一、申报任课老师向拟开设本课程的院(部)提交申请,分别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审批表。在职老师填写xx工学院老师任课老师审批表;外聘老师填写xx工学院外聘老师聘任申请表。 2、个人资料文件资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老师资格/资质证、专业技术职位资格/资质证、与本课程相关的专业背景状况等。3、本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案等教学资料文件。经院(部)负责人同意后,院(部)支配老师试讲时间、地点进行试讲。二、试讲 1、教务处、人事处相关人员,院(部)负责人,相关教研室主任、专业老师等组建考核小组,对新开课老师进行试讲考核。试讲过程中,考核小组人员分别填写听课记录评价表。2、老师试讲内容自行支配,时间监控在20分钟45分钟左右。3、考核小组评议后,当场宣布考核结果。三、审批若新开课老师通过试讲,可办理审批。 1、院(部)形成老师试讲总结报告,经院(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2、审批表经本课程所在教研室主任、院(部)负责人,校人事到处长、教务到处长,分管教学校领导签属建议或意见。3、试讲总结报告、审批表、听课记录评价表、个人资料文件资料依次装订成册,提交至教务处教务科(2110办公室)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