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大学青年特聘教授岗位聘任协议书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xx大学委托人事处(甲方)聘任 (院系) 同志(乙方)担任xx大学青年特聘教授,聘期 年,聘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乙方在聘期内必须履行xx大学青年特聘教授条例规定的职责,同时享受xx大学青年特聘教授条例中规定的待遇。2聘期内,乙方承诺全职在甲方青年特聘教授岗位上工作(退休除外),不得调离甲方教学、科研岗位。如聘期未满,因个人原因调离、出国、辞职、离职者,需提前一个学期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辞聘,并视具体情况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3乙方每年须向其岗位所在院系学术委员会汇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及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聘期结束前一个月,须向其岗位所在院系全体教师汇报聘期内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并提出今后的工作目标;同时向学校提交书面总结报告,进行聘期考核。4乙方在聘期内如不能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职责,考核不合格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甲方有权予以解聘,终止本协议。5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6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所在院系、乙方各存一份。 甲方:xx大学人事处 乙方(签字): 乙方所在院系负责人(盖章) (签字): 乙方所在院系(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