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园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营造一个和谐、平安的校园环境,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和学校、学生的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校门 1、 学校实行封闭管理,非特殊情况,学生不准随意离开校园。出校门,必须持学生科批准的假条和佩戴胸卡方可。 2、 周日下午学生休息,要求学生一律不准回家。有特殊情况的,须经学生科批准方可离校,但不准随意离开学校,周末外出要请假。周五下午全校各班级大扫除,召开班会,17:30经学生科验收批准后,解散全体学生。 3、 学生离校后,必须迅速上车回家,不准在外边逗留。如在外边闹事、打架、违法乱纪,学生科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违法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4、 学生开学下午6:30前返校,走读
2、生周一8:00前赶到学校。学生进入校园必须穿戴校服,自动打开箱包,掏出箱包和衣裤内的物品,接受管理人员的检查。拒不接受检查,送交学生科处理。 5、 学生不准将以下物品带入校园: (1) 烟、酒、各类化妆品; (2) 烟花、鞭炮、打火机、各类易燃易爆品; (3) 各类电器和炊具; (4) 致人兴奋的食品或药品; (5) 各类毒品;(6)铁棍(条)、铁块、各类刀具、匕首、剪刀、榔头、木棒; (7) 各类能伤人物品; (8) 自制火枪、枪支、弹药、爆炸品等。 发现以上物品,立即没收。对携带学生进行违纪处理。携带各类凶具、火器、枪支、弹药、爆炸品、毒品等高危险品进入校园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二、教室
3、1、 不得私自拉线、接线、加装插座,使用大功率电器。 2、 不得站、坐在走廊护栏上、窗户上玩耍或打扫卫生,注意人身安全。 3、 推拉窗户用力平缓,防止窗户滑出砸伤他人。 4、 按规定通道上、下楼梯,做到不奔跑,不玩耍、不下蹲、不拥挤、不推搡、不起哄、不打闹。如遇到楼道堵塞,不要惊慌,及时停下脚步或向后退离,严禁继续向前拥挤。 5、 严禁玩耍、偷盗、损毁消防设施,情节严重送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6、 楼道应急明照灯光是遇停电时师生紧急撤离的照明设施,严禁拔下插头,损坏该设施。一经发现视情节进行纪律处理,并追究经济责任。 三、实习操作室 1、 上实习课前,必须认真学习实习操作规程。 2、 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实习操作,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学校经济损失必须照价赔偿。 3、 实操室工具、工件不得带出,否则进行纪律处分。造成后果的,追究经济责任。 四、宿舍 1、 学生必须按规定时间佩戴胸卡进出宿舍,校外人员未经学生科批准不准入内。 2、 上课时间,学生不准进入宿舍。遇有特殊情况的,须经学生科签字批准方可入内。 3、 严禁在宿舍私藏如下物品: (1) 烟、酒、各类化妆品; (2) 烟花、鞭炮、打火机、各种易燃易爆物品; (3) 各类电器和炊具; (4) 致人兴奋的食品或药品; (5) 各类毒品; (6) 铁棍(条)、铁块、各类刀具、匕首、剪刀、鎯头、木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