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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动产融资业务管理办法-正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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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xx银行动产融资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我行动产融资业务管理,防范信贷风险,促进业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总行授信担保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动产融资业务,是指借款人以其自有或第三人所有的存货类动产作抵(质)押担保,我行通过控制物流和资金流而开展的授信业务。以下将抵(质)押动产统称为押品。所有动产融资业务须纳入我行动产融资业务管理系统进行统一管理。第三条 追加和附加动产抵(质)押的授信业务除非经过有权审批人审批,否则须执行本办法相关要求。第四条 根

2、据存货动产的货权表现形式不同,动产融资业务可以分为现货融资和货权凭证融资。(一)现货融资:借款人以其自有或第三人所有的现货动产作抵(质)押担保,从我行获得融资的授信模式。(二)货权凭证融资:借款人以我行认可的货权凭证作质押担保,从我行获得融资的授信模式。货权凭证包括标准仓单、非标准仓单、提单等,相关管理要求详见对应的产品方案及操作规程,不符合产品方案及操作规程的非标准仓单质押授信,须对仓单所载明的货物按照本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第五条 按照抵质押法律关系不同,动产融资业务可以分为动产抵押和动产质押。(一)动产抵押:是指借款人以其自有或第三人所有的现货动产作抵押担保,向我行申请融资的授信模式。动产抵

3、押须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二)动产质押:是指借款人以其自有或第三人所有的动产作质押担保,向我行申请融资的授信模式。第六条 押品原则上须由我行认可的第三方监管方进行监管。根据监管方对监管场地的所有权及控制权的差异,监管模式分为监管方自有仓库监管和监管方输出/派驻监管。第七条 动产抵押和动产质押模式的选择。分行应根据业务需要,按以下原则合理选用监管模式:(一)原则上,监管方输出/派驻监管模式下必须采用动产(浮动)抵押模式。(二)自有仓库监管动产融资可选择动产(浮动)抵押或动产质押模式,但在能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况下,应优先选择抵押模式。(三)原则上对同一押品不得同时设立质押和抵押两种担

4、保方式。采用动产抵押模式的,须按要求签订相应的抵押担保合同及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动产抵押与动产质押的监管和管理要求一致,不得降低标准。无论采用何种担保方式,经营单位应确保相关合同文本、单证和操作程序合法、合规。第八条 根据我行对押品出库控制方式的不同,监管模式分为动态监管和静态监管。动态模式:在不低于我行监管下限的前提下,监管方可以直接为抵押人/出质人办理押品的提取和置换手续,无需另行征得我行的同意。静态模式:无论何种情况下,未经我行同意,监管方不得办理押品的提取和置换手续。第二章 职责分工第九条 总行环球交易服务部负责制订分行营销指引和目标市场指导;负责制订动产融资业务产

5、品方案、业务操作规程或细则;负责指导分行对监管方进行选择、管理;负责主要押品市场价格的发布及走势预测;提出押品准入及抵(质)押率修订建议;负责动产融资业务管理系统的建设及维护;向总行风险管理部通报风险情况等。第十条 分行环球交易服务部门负责辖内动产融资业务及产品的营销管理,包括制订区域发展规划、业务培训、推广宣传;负责监管方的准入发起和客户关系维护等;协助经营单位开展业务,并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负责收集辖内业务运行情况并反馈到总行环球交易服务部;按本办法要求参与对监管场地的现场勘察;在动产融资业务出账环节审核监管协议签订情况、融资费率等;协助分行信贷管理部开展授信风险监测预警工作,并向分行

6、信贷管理部报告风险情况。分行环球交易服务部门应按总行要求设立动产融资业务产品经理,负责履行部门对动产融资业务的职责。第十一条 经营单位客户经理负责动产融资业务营销与客户关系维护,授信业务项目申报、落实出账条件,授信风险监测预警等;监管场地的现场勘查;提交动产融资业务出账申请;负责其所管辖监管项目核库管理等;负责押品权属确定与品质检验;开展动产融资业务授信风险日常监测预警工作,并向分行信贷管理部报告风险情况。客户经理和经营单位是押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第十二条 总行风险管理部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全行动产融资业务的管理办法、风险政策等规章制度;对动产融资业务或产品相关的操作规程、产品方案、实施细则等进

7、行风险性审核;核定押品清单及抵(质)押率标准;制订监管方的准入、评级和监管额度标准;对动产融资业务进行现场专项检查、非现场监测及监管限额执行情况监控;向总行环球交易服务部通报风险情况等。第十三条 各级信贷业务有权审批人在审批权限内负责动产融资授信项目的审查、审批。第十四条 分行信贷管理部应设立动产融资管理岗,或根据动产融资业务量,设立专职的动产融资管理团队。分行信贷管理部负责建立动产融资业务台账,并与监管方核对;负责押品价格核定、盯市;负责监管下限管理及跌价补偿;参与押品权属确定与品质检验,现场核库管理;在动产融资业务出账环节出具专业意见;动产融资业务风险监测预警;对于预付款融资业务,负责与上

8、游厂商对账;组织、推动动产融资业务风险管理培训等。第三章 市场选择及授信准入第十五条 分行开办动产融资业务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专业的管理人员。分行应根据本办法以及我行动产融资管理职能及岗位设置的相关要求,在分行信贷管理部配备专业的动产融资管理人员,在环球交易服务部门配备专项产品经理,搭建业务支持平台,形成岗位协作机制。 (二)良好的市场环境。当地市场专业化程度高,仓储、物流等配套服务发达,规模效应明显,在地区内具备一定集散功能;商户具有一定资金实力,信誉良好;有符合我行要求的仓储、监管单位,能够为我行开办动产融资业务提供有效监管服务。第十六条 动产融资业务的借款人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

9、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第十七条 借款人准入的基本条件: (一)成立一年(含)以上,或实际控制人行业从业经验三年(含)以上;(二)在我行的信用评级在7级(含)以上,业务评级C级(含)以上;(三)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周转率、盈利能力等财务指标稳定 ;(四)销售渠道畅通,与上下游厂商有良好的交易纪录,在当地行业中有一定的比较优势,所经营的商品无长期积压现象,商品周转快,有稳定的现金流;(五)借款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信用记录良好,与其他单位或个人无重大诉讼或纠纷,银行授信无逾期或欠息,无其他逃废债记录;(六)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第十八条 监管准入(一)监管方

10、准入按照我行监管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二)监管场地准入动产融资监管场地应达到以下条件:(1)监管场地相对封闭,能保证押品独立堆放,港口、码头及针对特定商品存放另有规定的除外;(2)监管场地具备必要的消防、安全等基础设施,监管项目中如押品为特殊商品,监管场地应具备相应的存储条件;(3)在自有仓库监管模式下,监管场地具备必要的对押品数量或质量进行计量或检测的工具;(4)在输出/派驻监管模式下,监管场地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和通讯设施,保证现场监管人员可以有效对押品进行监管和对外信息联络;(5)其他与具体监管项目相关的必要条件。第四章 业务的受理、申报及审查审批第十九条 借款人向我行申请动产融资授

11、信时,应按我行要求提交申请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一)基础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二)财务资料:审计报告、近期会计报表等;(三)交易资料:购销合同(订单)、增值税发票、收发货凭证等;(四)我行要求的其它资料。第二十条 新增涉及现货抵质押的动产融资(含厂商银预付款转动产融资)的项目,在调查阶段,经营单位客户经理应对监管场地进行现场勘察,填写项目监管方案审核表(附件1),由经营单位客户经理双人签名,作为调查报告的必要材料之一。对于拟申请授信额度超过5000万元(含)人民币的项目,对监管场地的现场勘察应由经营单位客户经理与分行环球交易服务部门动产融资业务产品经理共同参与,并填写

12、项目监管方案审核表。如为续做项目,由信贷审查人员结合上一授信期监管执行情况确定是否需要项目监管方案审核表第一部分。如为“仓贸银”业务或参照“仓贸银”业务模式的非标准仓单融资业务,以及押品为汽车的监管项目相关人员可以不对监管场地进行实地勘察,也无需提交项目监管方案审核表第一部分。第二十一条 经营单位客户经理受理客户申请后,应进行尽职调查,撰写业务调查报告,调查报告除符合一般授信业务调查报告的要求外,还应分析以下内容:(一)借款人经营循环/周转分析,主要对采购及销售环节进行分析。1、列举上下游关系及合作情况,包括对购销渠道、结算方式、回款周期等进行分析;2、进行经营周转周期(订购-销售-回款)分析

13、,评价周转能力。(二)押品分析,包括价格走势,抵(质)押率核定,变现能力等。(三)对监管方案进行描述及评价,包括监管场所、监管业务模式、巡核库要求及频率等。(四)资信情况分析,通过征信和工商查询调查借款人有无在他行办理同类授信业务,如有应重点了解和披露在他行的授信业务模式,押品监管场地和监管方等情况,同时应分析我行押品是否可以确保权属清晰和完整,能否与他行押品作区分,监管是否可以有效开展等。第二十二条 信贷审查人员应结合尽职调查情况,对动产融资授信项目进行认真审查,并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审查的重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借款人生产经营情况,与上下游厂商的业务开展情况,自身存货的流转能力,应

14、收/应付账款的周转情况等。(二)押品的变现能力,价格的波动,以及拟设定的抵(质)押率等。(三)业务操作模式的合理性,动静态模式、抵质押模式等。(四)监管模式选择的合理性审核,输出监管与监管方自有库监管。(五)监管场地、监管方、监管方案选择的合理性、必要性、安全及风险隐患等。对于续做的动产融资项目,信贷审查人员应了解巡核库、价格管理、下限管理、对账等操作记录是否正常,如存在异常,应对授信额度、操作模式等进行调整和优化。第二十三条 完成尽职调查和审查后,动产融资业务授信方案须经各级有权审批人在权限内审批。批复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基本要素:借款人、抵押(出质)人(如为第三方出质)、授信金额、品种/

15、业务模式、期限、抵(质)押品、抵(质)押率等;2、监管条件:如监管方、仓储方(如有)资质要求,业务操作模式、监管模式、监管场地要求(如需)、监管方案等;3、追加抵质押的,还要明确是否需要执行现货融资管理规定;4、其它特定要求。第五章 合同签订与监管项目启动第二十四条 合同签订出账前,经营单位客户经理应按我行合同管理制度要求,结合动产融资业务批复方案及监管方案签订相关合同。合同签订要求如下:1、经营单位客户经理根据授信批复与出质人/抵押人、监管方签订监管合同,并根据授信批复要求增加相应的约定条款或补充协议。实际操作中所用印鉴需与监管合同预留印鉴一致。2、在监管方输出/派驻监管模式下,监管方需与监

16、管场地所有权或使用权人签订场地租赁协议,协议必须明确监管场地详细范围,且注明为我行监管业务使用,保证监管方对监管场地的使用权和落实监管方对货物的实质性监管。3、如监管场地为港口、码头、期交所指定交割仓等公共仓库,无法签署场地租赁协议的,可通过合同约定监管方为存储人(货主),或约定押品的出入库仅凭监管方指令的方式进行操作。经营单位应确保合同签订手续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在实现在线签订合同的前提下,可不签订纸质监管合同。第二十五条 监管项目启动(一)通知监管方在授信业务首笔出账前或预付款转现货担保模式下到货前,经营单位应根据业务模式和客户用款计划确定监管项目启动时间,向监管方发出监管通知书(附

17、件2),通知监管方入驻监管场地,按照监管方案和授信批复要求做好押品接收与监管的准备工作,并完成业务系统开通或对接工作。(二)监管项目准备1、经营单位客户经理与监管方落实监管人员及项目流程等安排,并准备与监管项目对应的监管标牌、标签、单据、凭证等资料。2、在监管方输出监管模式下,监管方监管人员应进行监管场地调查和整理,准备安全、消防、计量和生活等日常监管设施,确保监管人员对押品实施有效监管。(三)监管项目正式启动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后,抵押人/出质人与监管方直接办理押品移交手续,监管方按照监管合同约定,对押品的数量、品种、规格、外观等进行清点和核实,对质量、权属进行审核或协助收集相关权属、品质等资料

18、(如监管合同有相关约定),监管方审验无误后签发或确认押品清单(附件3)。首次移交押品的,原则上须由经营单位客户经理和分行动产融资管理岗进行共同核库,我行核实无误后确认押品清单,并据此核定初始监管下限。动产融资业务可按照动产监管合同的约定由监管方代替我行办理接货及验收等手续,我行有权采取现场全面核查、抽查及事后核实等手段对押品进行核查和验收。我行押品在监管场地内应独立存放(能有效区分对应押品的公共仓库除外),悬挂、粘贴我行所要求的抵(质)押标识,确保对押品监管的真实性与有效性。押品入库后,相关方应及时将入库信息录入到动产融资业务管理系统。第二十六条 押品入库后须办理抵(质)押手续。采用动产抵押方

19、式的,须在出账前按以下要求办妥抵押登记手续:1、抵押登记部门为抵押人住所地所在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采用动产(浮动)抵押登记的,应在动产抵押合同中特别约定“公司(借款人)以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全部动产抵押予xx银行”;以部分特定的存货动产抵押的,应约定“公司(借款人)以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动产抵押予xx银行”;3、动产抵押登记书应列明抵押物的具体品种、存储地点等。具体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的动产抵押登记办法和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订的实施细则及我行的授信担保管理办法执行。第二十七条 出账审核办妥授信合同签订及监管项目启动后,且完成核价、权属审查、品质检验和保险审查等流程后,经营单位客户经理

20、可申请出账。出账审核人员应按照我行对公信贷业务出账审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进行出账审核。分行环球交易服务部门产品经理应重点审核监管协议签订情况、融资费率等。分行信贷管理部动产融资管理岗应重点审核押品是否已按要求进行核库(首笔出账)、抵(质)押率是否符合批复要求、监管方是否已出具押品清单、是否按要求购买保险、核价已核价等。项目监管方案审核表第二部分为出账审核要件之一,分行环球交易服务部门产品经理及分行信贷管理部动产融资管理岗应在项目监管方案审核表第二部分就动产融资业务监管方案是否符合业务出账条件发表书面意见。第二十八条 授信发放后,经营单位客户经理应严格按照我行对公客户授信风险监测预警管理办法和批

21、复要求监测授信资金流向,确保授信资金用于借款人主营业务,并符合规定。第六章 动态管理授信发放后,经营单位、分行相关管理部门须对押品及监管情况进行动态管理,确保操作环节合规有效。条件成熟并确保系统数据准确、及时的前提下,本办法的动态管理要求可通过动产融资业务管理系统或系统间对接和直联完成各类操作,并实施相关管理活动。第一节 货权管理第二十九条 经营单位客户经理应通过货权资料及单证审查并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特点、交易习惯、货物监管动态跟踪等情况对押品权属进行辨别和确认,避免货权出现法律瑕疵。第三十条 押品所有权权属认定标准(一)在购销合同中约定所有权转移时间的,按照约定;对于未付清全部货款的货物,只要

22、所有权实际已经转移、买方与卖方没有权属纠纷、不影响我行对押品变现的,可以用来设置抵(质)押;如购销合同约定买方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货物的所有权属于卖方的,不得接受作为买方的出质,但卖方同意出质的除外。(二)购销合同中未约定货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按照购销合同的交货方式来确定:属于买方自提货物的,货物的所有权转移时间从买方自提货物时起转移;属于卖方代办运输的,在卖方将货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时起货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属于卖方送货的,卖方将货物送至买方指定地点时发生货物所有权的转移。第三十一条 押品权属审查资料与方法(一)非进口货物 1、审查资料 为审查客户抵(质)押给我行的国内采购货物的权属

23、,原则上应要求客户提供以下凭证: (1)购销合同 (2)运输交接单 (3)增值税发票 (4)付款凭证(包括汇款凭证、收款凭证) 2、审查标准(1)购销合同:购销合同货权转移方面的约定,销售产品的规格型号和价格应与押品相符,购销合同应经交易双方盖章签字等。(2)运输单据:运输单据收货人应与抵押(出质)人相符,交货型号应与押品相符,交货数量应大于或等于押品数量。(3)增值税发票:发票中货物品种应与押品相符,提供的发票数量应大于或等于押品数量,购销合同的品种和金额应与增值税发票相对应,发票出票日期不应早于购销合同签订日期。(4)付款凭证:总金额应大于或等于押品价值。(二)进口货物1、审查资料为审查抵

24、(质)押给我行的进口货物的权属,原则上应要求客户提供以下凭证:(1)购销合同(2)货运单据(3)报关单(4)国内完税发票(包括关税发票、增值税发票)2、审查标准对进口货物权属的审查参照非进口货物的审查方法进行审查,同时,还应审查相关资料的一致性,如船名、数量、金额等信息。(三)生产型企业产成品生产型企业产成品权属审查,必须从贷前、贷中、贷后三个维度进行:1、在贷前调查环节以及授信审查环节,调查、审查人员应重点了解借款人是否存在委托加工和代销、赊销的情况,防止借款人将不具有所有权的产品抵(质)押给我行,从源头防控所有权纠纷发生的可能。2、在出账环节,经营单位客户经理应要求借款人出具所生产产成品原

25、材料来源的合同、发票、付款凭证或者货运单据等,参照非进口货物的审查方法进行审查。3、分行动产融资管理岗在每次巡库过程中应对所有权进行重点核查。第三十二条 权属审查流程(一)首次业务出账前,经营单位客户经理应连同分行信贷管理部动产融资管理岗到现场核查,核对货权资料和押品类型、规格、数量等是否一致。(二)出账后的日常管理,分行信贷管理部动产融资管理岗及经营单位客户经理应不定期对新入库押品的权属进行核实,原则上不得低于巡库频率。第三十三条 经营单位客户经理可要求监管方负责新入库押品的货权资料收集和形式审查,经营单位客户经理负责押品权属审核,分行信贷管理部动产融资管理岗在日常巡库时对押品的权属情况进行

26、抽查: (一)我行与监管方签订的监管合同或其补充协议,应明确要求监管方负责收集货物权属资料。 (二)监管方收集权属资料范围原则上包括运输单据、发票或付款凭证、采质单、过磅单、入库单等。监管方在日常审核中,一旦发现押品权属存在瑕疵,应立即通知客户经理。 (三)经营单位客户经理在授信风险监测预警工作过程中对新入库押品的权属进行审查核实。 (四)分行信贷管理部动产融资管理岗进行日常巡库时,对监管方权属资料的收集情况及新入库押品的权属进行抽查,如有必要,可将权属资料带回分行进一步审查核对。 如果监管方不配合完成以上工作,经营单位客户经理负责对新入库押品货权资料的收集和审查,由分行信贷管理部动产融资管理

27、岗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货权法律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海关、工商、商检以及环保等方面的法律瑕疵。若出现上述瑕疵,我行有权立即停止借款人授信额度的使用,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已使用的授信敞口。第二节 品质核验第三十四条 经营单位客户经理可协同分行信贷管理部动产融资管理岗对押品实施品质管理,防止押品出现以次充好、假冒伪劣、超过保质期等风险。第三十五条 根据押品可鉴别难度的高低以及实际情况,分行应选择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对押品进行品质检验:(一)提高业务人员质量鉴别能力;(二)选择具有押品质量鉴别能力的监管方;(三)引入第三方合格质检机构。第三十六条 品质检验方法:全面检验、检查,比例抽查,随机抽查等。

28、第三十七条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押品可以免检:(一)列入国家质监总局免检目录的;(二)进口商品已取得商检报告,或国际独立第三方质检报告的;(三)厂商生产的且出厂时已提供质量证明的;(四)品质差异较小的大宗商品。不符合上述(一)-(四)规定的即为不能免检。第三十八条 押品品质检验要求如下:(一)非进口货物1、企业自产货物押品为企业自己生产的货物,货物品质应由第三方质检机构进行检验。2、非自产货物:(1)生产厂家出厂提供产品质检证明的,入库时应提供随车的质量检验报告单,并与押品相对应。(2)生产厂家出厂不提供产品质检证明的,货物品质应由第三方质检机构进行检验。(二)进口货物进口货物的品质检验方式通

29、常包括装船地的质检和国内的商检。1、列入国家商检部门进口商检种类表的进口货物,品质检验以国内商检报告为准。2、未列入国家商检部门进口商检种类表的进口货物,要求出具国际独立第三方质检报告或国内商检机构质检报告。(三)第三方质检要求1、如引入第三方质检机构进行抽检,质检机构必须经分行认可,且与借款人、抵押(出质)人不存在关联关系。2、在第三方质检机构进行质检时,我行经营单位客户经理或我行委托监管方进行现场监督,包括对质检机构现场抽样过程、送检过程进行监督。如有必要,可由分行信贷管理部负责监督第三方质检机构进行质检。第三节 价值管理第三十九条 对押品的价值管理包括价格核定、盯市、下限管理和跌价补偿等

30、方面。第四十条 价格核定是指我行对押品价格的审核。分行应综合考虑押品的成本价、市场价、变现费用等因素,并按不同的押品类型、交易模式等选择适当的核价方法。基本原则如下:(一)按照成本价与市场价孰低原则审慎核定押品价格;(二)成本价的认定以购入价格为基准,除发票价外,还可以包括合理的运输费用;具体核定根据购销合同、增值税发票、入仓单据、发货单据、运输单据等凭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调整;(三)在产品可按照原材料市场价与成本价孰低的方法认定,产成品以其销售成本价作为依据。(四)必要时可由分行指定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第四十一条 价格核定流程如下:(一)在授信业务办理出账前分行信贷管理部动产融资管理岗须

31、对押品进行价格核定。(二)分行信贷管理部动产融资管理岗应通过抵押(出质)人提供的购销合同、采购或者销售发票、我行盯市价格等途径了解押品价格信息,按照第四十条的原则进行价格核定。(三)分行信贷管理部动产融资管理岗核定价格后,填写押品价格确定/调整通知书(附件4),发送监管方执行,并取得回执。第四十二条 盯市是指我行对押品价格的持续跟踪。总行环球交易服务部负责主要行业及主要规格型号的押品价格信息发布,不在总行发布范围内或者区域性押品的价格信息需要分行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开展盯市工作。各分行动产融资管理岗和经营单位可通过我行动产融资业务管理系统、百川资讯网等途径查询相关价格信息。此外,还可查询中华商务网

32、、商品专业网站、各地贸易市场价格行情、现场了解到的当地市场情况等获取市场价格。动产融资管理岗应结合当地市场行情,对不同渠道获取的信息进行筛选和判断,并对押品价格给予合理核定。对押品价格当日或累计跌幅过大可能导致押品不足值的(一般为监管下限的110%),应进行价格风险提示和预警,并通知辖内经营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第四十三条 我行对押品实施监管下限管理。监管下限(货值)动产担保的授信敞口金额/核定的抵(质)押率,或监管下限(数量)动产担保的授信敞口金额/核定的抵(质)押率/押品价格。出账前办妥押品入库和抵(质)押手续后,分行信贷管理部动产融资管理岗应根据申请出账金额核定监管下限,如为非首次出账,需

33、根据本次拟出账授信敞口加上之前敞口余额确定监管下限。客户补充保证金、偿还授信敞口等情况下,分行信贷管理部动产融资管理岗应通过核对还款凭证、核实我行管理系统中保证金数额等手段准确计算授信敞口,调整和核定最新的监管下限。确定监管下限后,分行信贷管理部签发监管下限通知书(附件5)并发送到监管方,要求监管方提交相应回执,由监管方按最新的监管下限执行。分行信贷管理部动产融资管理岗还应将调整后的授信敞口通知出账审核人员。第四十四条 跌价补偿是指押品跌价导致押品价值跌破监管下限时,抵押(出质)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补充相应价值的押品或保证金。跌价补偿流程如下:(一)分行信贷管理部动产融资管理岗通过对押品的盯市发现

34、押品价值跌破监管下限后,由分行信贷管理部向借款人发出跌价补偿通知(附件6),要求借款人按要求补足押品或保证金。根据借款人的资信与经营情况、核定的抵(质)押率、押品的品种及价格稳定性等情况,原则上跌价补偿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二)跌价补偿的具体要求及罚则条款须在我行与借款人、抵押(出质)人签订的有关合同或三方合作协议中明确约定。如借款人未能按跌价补偿的要求操作时,我行可宣布授信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融资本息,或由我行处置押品,所得款项用于清偿融资本息。第四十五条 跌价补偿计算方法跌价补偿时应补充保证金或货物价值的计算公式为:应补保证金货押担保的金额-(存量押品数量现核定价格抵(质)押率)

35、应补货物的价值应补保证金/抵(质)押率第四节 核库和巡库管理第四十六条 核库是指我行在授信业务出账前对押品进行现场核实的行为,重点核实押品的权属、品质、数量、价值、留存形态及监管场地是否符合我行要求。第四十七条 核库工作由经营单位客户经理与分行信贷管理部动产融资管理岗单独完成或共同完成。完成核库之后,核库人员须填写核库报告书(附件7),作为出账审核的资料进行归档留存。 第四十八条 核库要求如下:1、首笔业务出账首笔业务出账前,由经营单位客户经理与分行信贷管理部动产融资管理岗共同现场核库,分行信贷管理部动产融资管理岗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进行全面盘库或抽样盘库,如进行抽样盘库,抽查量不得低于押品价

36、值的30%。厂商银预付款转动产融资模式下到货后的首笔出账视同动产融资首笔出账进行核库。2、非首笔业务出账分行信贷管理部动产融资管理岗根据借款人的资信与经营情况、押品价值稳定性、监管方监管记录等,决定是否进行核库。3、每次出账前,经营单位客户经理须进行核库。第四十九条 核库主要内容如下:(一)押品的品种:不得接受授信批复之外的押品;(二)押品的权属:通过检查相关的购销合同、货运单据、发票或付款凭证等资料,核实货权是否为抵押(出质)人所有;(三)押品的数量:通过检查企业存货账务、货运单据、监管方的盘点报表等资料,并结合现场清点,核实押品价值是否低于监管下限;(四)押品的品质:根据本章第二节的相关要

37、求,检查押品是否存在变质、过期、以次充好等情况。第五十条 巡库是指我行对监管方及押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巡查的行为,重点检查仓储监管条件、监管方内部管理规范性,押品权属、质量和数量是否符合我行要求。巡库工作由分行信贷管理部动产融资管理岗与经营单位客户经理共同完成。巡库的流程及要求按照我行监管方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执行。第五十一条 如总行授信批复、信贷政策,或监管方资格准入批复对核库、巡库管理有其他要求的,应遵照执行。第五十二条 根据核库和巡库情况,分行信贷管理部应按照我行监管方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每季完成监管方监管情况报告,作为对监管方授信风险监测预警的资料进行归档留存。第五十三条 如核库和巡库发现

38、借款人、押品、监管方等方面出现风险问题,分行各相关单位应按照我行对公客户授信风险监测预警管理办法及监管方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对信贷业务及监管方进行跟踪管理。第五节 赎货和换货管理第五十四条 赎货是指授信期内借款人通过补充保证金、归还授信或提供我行认可的银行承兑汇票、存单等有价证券作为质押担保等方式置换相应价值押品的行为,办理赎货手续时应遵循“先打款后放货”的原则。在动态监管模式下,如押品价值高于监管下限,对于超出部分,抵押(出质)人可以直接向监管方申请提货,无需向我行申请。其他情况下,赎货均需经我行审核。具体流程如下:1、出质人/抵押人须提前通知经营单位客户经理,并交存相应的保证金或清偿部分授

39、信本息。计算公式如下:保证金或归还贷款金额提货数量*现核定价格*抵(质)押率2、经营单位客户经理确认保证金到账或归还贷款后,报分行信贷管理部调整监管下限,经分行信贷管理部审核后签发监管下限通知书,并发送给监管方。3、监管方根据新的监管下限为出质人办理提货。第五十五条 换货是指在现货抵(质)押授信模式下,授信期内抵押(出质)人以货易货的行为,具体要求如下:1、原则上,同一种类押品可允许换货,不同种类押品换货须报原有权审批人进行审批。2、经营单位客户经理对新换入货物应收集对应的购销合同、增值税发票等货权资料,并按要求进行权属、品质、价格等的核定,必要时应进行现场核库。3、办理换货手续时应遵循“先入

40、库后出库”的原则,入库押品价值相应提高,高于监管下限的部分,抵押(出质)人可以直接向监管方申请换货。具体流程参照赎货相关规定。第六节 对账第五十六条 为防范业务风险,分行信贷管理部动产融资管理岗应建立动产融资业务台账,并与监管方进行核对,并确保押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一)对账方式对账方式为可采用传真、电子邮件、邮寄等方式,也可通过我行动产融资业务管理系统或监管方业务系统对账。1、采用传真、纸质原件邮寄方式时,纸质动产融资业务库存对账表(附件8)须签章。2、采用电子邮件或通过我行动产融资业务管理系统进行电子对账时,动产融资业务对账资料可不签章。3、使用传真、电子邮件时,其传真电话和邮箱

41、须事先在相关协议中约定。(二)对账时间和频率(1)定期对账。分行信贷管理部动产融资管理岗须建立与借款人/出质人/抵押人、监管方、上游厂商(若有)的对账机制,原则上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对账。对账工作可与巡核库工作一并进行,对账资料须按季度归档。(2)不定期对账/自行对账。厂商银预付款转动产融资模式下,若上游厂商由于强势而不参与或不配合日常对账,我行应坚持与借款人、监管方进行对账。我行有权随时发起对账,同时也应配合其它方的对账要求。(三)对账内容核对监管方实际在库监管货值与我行的监管货物下限要求是否相符。同时,对账信息应及时反馈给借款人(出质人/抵押人)。若通过对账发现账目存在差异或账面记载与实际不

42、符,押品价值低于监管下限,分行信贷管理部动产融资管理岗应立即上报部门负责人,并通知经营单位客户经理,立即查找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各单位应按照我行授信风险监测预警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进行跟踪管理。第七节 押品清单管理第五十七条 当抵(质)押库存发生变动时,分行应要求监管方根据出入库情况向我行提供最新的押品清单。具体处理方式如下:(一)监管方在发生出入库当天出具最新的押品清单,最迟于次日到抵押(出质)人处履行签字、盖章等确认手续。(二)监管方不按出入库情况出具或更新押品清单,但可以提供发生出入库当天最新的监管物清单或类似文件,此种情况须在监管合同中约定最新的监管物清单作为抵(质)押担保合同的附件,

43、且等同押品清单效力。但在我行调整监管下限或我行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要求监管方出具最新的押品清单。(三)如监管方信息与我行动产融资业务管理系统实现实时对接,可采用系统导出清单代替押品清单。此种情况须在监管合同中约定系统导出清单作为抵(质)押担保合同的附件,且等同押品清单效力。如采用纸质押品清单,监管方应将更新后的押品清单(或监管物清单)于次日传真至经营单位,并于次月5个工作日前将原件交付经营单位。第八节 授信额度结束或中止第五十八条 如出现以下风险情形,我行可单方面中止监管合同,并向监管方发送书面通知。(一)监管方未能对我行押品实施有效监管,累计三次出现被突破监管下限、台账混乱(账账不符、账实不

44、符)、监管缺位等情况;(二)监管方未按我行监管方案进行监管,我行根据监管合同约定向监管方提出整改意见,监管方拒绝或在一个月内未能落实整改要求;(三)我行认为影响我行押品监管的其他情形。第五十九条 授信期满前一个月,或出现我行规定应中止或终止监管合同情形的,我行和监管公司应相互照会对方,提示做好监管中止和结束工作。若授信额度正常终止,或出现本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应中止监管合同情形的,经营单位应向监管方提交书面通知,监管公司根据通知解除押品的监管。第六十条 监管合同到期或中止后,经营单位客户经理、抵押(出质)人和监管方对存量押品进行盘点。(一)若正常终止监管合同,监管方应解除对押品的监管,并做好监管

45、撤离及押品移交等工作。(二)若我行单方面中止监管合同,经营单位客户经理应要求借款人存入保证金或归还贷款,或使用新的监管方继续承担监管职责后,监管方方可解除对押品的监管。(三)使用新的监管方继续承担监管职责,各单位应按照本办法第四章规定的业务流程办理。第六十一条 如出现以下风险情形,我行应行使抵(质)押权,及时提取抵(质)押财产,依法进行处置,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清偿债权:(一)借款人未能按时足额偿还我行融资本息,导致融资发生逾期的;(二)借款人、抵押(出质)人申请或被申请破产、重组、停业/关闭等其他类似的情形;(三)未按我行要求进行跌价补偿;(四)我行可以宣布授信提前到期的其它情形。第六十二条

46、 动产融资业务如形成不良贷款,应严格按照我行不良资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处置。第九节 保险和档案管理第六十三条 原则上,动产融资业务的押品应严格按照我行授信担保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购买保险。对于体积较大难以由单人盗抢的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矿石及制品可以免购保险,但方案须获得有权审批人审批。第六十四条 动产融资业务的档案管理严格按照我行档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执行。动产融资业务管理系统中按照正常业务流程生成的各类通知书及相关凭证可作为业务审批要件由相关人员登陆系统进行查证,不必打印留存。未在动产融资业务管理系统操作的动产融资业务须留存上述材料的纸质件归档。第六十五条 在我行占有监管期间,押品出现保险事故的,经营单位应及时通知保险人进行现场勘察,并及时向保险人提出正式书面索赔申请。成功索赔后,保险赔偿金直接用于偿还授信本息及相关费用,多余部分退还借款人。如索赔失败或赔偿金不足以覆盖我行风险敞口的,借款人仍需承担授信偿还责任。第七章 附则第六十六条 电子化操作及业务系统管理要求按总行相关办法执行。第六十七条 原则上应使用我行统一下发的附件文本,如确需使用非我行统一的文本的(附件1、7、8除外),按照本行合同管理办法及其他管理规定,须经法律与合规部门进行审定。第六十八条 本办法由总行风险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第六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xx银行预付款及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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