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私募基金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模版私募基金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私募基金对外投资管理行为,保护投资人权益,提高投资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私募基金外部投资,应当遵循诚信、合法、公平、保密、风险可控的原则,秉持稳健、谨慎的投资态度,择优而行,回避潜在风险,防范投资风险。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指私募基金通过对外投资的方式,获得股权、债权等投资收益的行为。第四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秉持守法合规的原则下,制订投资策略、控制风险、保障投资人权益,确保风险控制和投资收益的平衡。第五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定期对投资组合进行监测、分析和评估,修订
2、投资策略和风险控制措施,提高投资收益、控制投资风险,保护投资人权益。第二章 投资范围第六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有权选择投资范围,但应保证所选范围的交易对手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七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可选定的投资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一)股票、股票指数、基金综合指数、期货、股票期权、股指期权、股票期货、国债、企业债、债务证券、信托投资、基金投资、房产投资等。(二)其他批准的证券和金融产品。第三章 投资风险管理第八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制定严格的投资风险管理制度,建立风险分类制度和风险预警系统。第九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遵循“适当投资、分散投资、多层次投资”的原则进行投资,避免对同类目投资过份集中投资
3、的现象。同时,应当对股票、股指期货、股票期权、期货、期权等高风险商品的投资进行特别控制。第十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在投资时应在一定程度上分散风险,通过分散不同市场和行业的投资来控制风险。第十一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制定适当的投资额度限制制度,最大限度控制单项投资风险程度,确保投资人权益。第十二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各种情况下的风险进行测算和分析,合理评估风险的影响程度,做好风险应对措施、并通过各种手段如风险自有承担或购买保险等方式进行减轻或转移风险。第四章 投资决策和投资执行第十三条 对于专业投资机构或个人,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其基础上更加谨慎周详,及时披露投资情况,给投资人足够的信息支持。第十
4、四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为投资基金设定投资目标和投资政策,并及时入选和更改相应的投资组合。第十五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成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对每一次投资进行讨论和决策,并将投资决策内容及时通报投资人。第十六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结果执行投资决策,确保投资行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风险控制。第十七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准确地记录投资决策,参与投资决策的人员应当依据相应制度及时披露投资决策报告上报公司高层领导,确保投资款项使用合法。第五章 报告制度第十八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定期、及时向客户通报有关投资管理活动和投资业绩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一)基金的投资环境和运作情况;(二)基金的投资收益及风险情况;(三)基金管理人的综合报告第六章 附则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管理人于_年_月制定并执行。如对本制度有任何疑义或建议,请及时向公司管理人反馈。2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