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 梯 买 卖 合 同 合同编号: 卖方:买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合同标的之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价格和包装:序号 品牌、型号 规格、产地 层/站/门(扶梯提升高度)倾斜角度 (扶梯) 数量 (台)单价 (元) 合计 (元) 货价合计(元):运 输 费(元):保险费(元): 合同总价(元): 大写:费税) 元 (¥: 元) (已含应纳税合同标的之技术要求详见技术附件。 合同标的包装由卖方负责,按适合铁路、公路或海运的条件设计。 二、 技术标准和技术资料: 1、技术标准: 电梯执行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
2、) 和电梯技术条件 GB10058标准。 2、技术资料:买方应当在 _ 年_ 月_日前将所有土建等技术资料盖章确认后交给卖方。 三、 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1、付款方式:买方以_方式支付合同价 款。买方付款时,应当注明付款单位、用 途、银行帐号 及合同编号,并 立即将付款凭证 传真给卖方的合 同经办 人。 第 162 页 2、付款期限: (1) 买方应当在年 月日前支付合同总价的_%(¥_元)b) c) 给卖方作为首期预付款,其中合同总价的_(¥_元)作为合同定金。 卖方于交付货物前 日内发出结算通知书,买 方在接到结算通知书日起天内支付合同货价的 %(¥_元),款到按合同规定发货。 货到工地
3、,检验齐备并符合安装要求后第 天买方向供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 (¥_元)给卖方。 四、 交货期限: 1、交货时间:卖方应于年月日向买方交付合同标的。 2、交货时间顺延:卖方在下列情况之一下,得顺延交货时间。 (1)买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 2 款提交技术资料。 (2)买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 2 款履行付款义务。 五、 履行地点:1、卖方应当按期交货,买方应当按期办理提货。买方提货的方式是: 卖方负责运输,运达港站: 。 。 卖方负责运输时,安装现场如需办理特种公安运输许可证或其它手续的,由卖方负责。2、注意事项:买方收到卖方代办托运的货物后,若发现包装箱损坏和缺件,应即时记录缺损情况,并要求
4、运输部门出具有效证明,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卖方,卖方同时联系当地保险公司实地勘查,在 天内向当地保险公司备案并索赔,买方予以必要协助。 六、 检验: 1、双方在安装前另行约定开箱日期,并由双方共同进行检验。 2、在包装箱体完好无损的情况下,货物数量与约定不符,由卖方负责补足、或更换。 卖方如期交货后经检验需补足、修理或更换的,只要卖方在合理期限内进行且不影响安装,不视为延迟履行。 七、 土建及安装要求: 1、 买方对井道、机房的土建必须按卖方确认的电梯或扶梯井道设计图纸及其图上的技术说明设计和施工,土建图纸由买卖双方代表签字确认,与卖方提供的电梯井道设计图第 163 页 同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5、2、 本合同电梯应当由卖方负责安装,双方另行签订安装合同。 3、 买方加装电梯附属设备须经卖方确认,否则,由此引起的安全事故及其他不良后果, 卖方概不负责。 4、合同标的由于买方原因放置时间过长(超过 个月)或保管不当(如未防盗、防腐、防高温等)而影响正常安装,或者出现质量问题,由买方负责。 八、 保修: 1、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自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卖方负责三包保修年(三包指零部件的包修包换包退),保修期间每季度巡检一次。如因买方原因不能于交付货后 个月内完成安装,或者因买方原因不能按时报检的,则保修期从交付货物起 个月后失效。未经卖方同意,买方自行安装或委托第三方安装的,卖方不负责保
6、修,由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买方负责。在保修期间,由于买方或电梯使用单位管理使用不当造成的故障,不属于保修的范围,卖方予以有偿修复。 2、卖方在保修期内提供抢修热线服务(电话:),在接到买方及电梯使用人的抢修电话后,卖方应在小时内到达现场作出应急处置,并保证在小时内修复。如卖方不履行抢修及保修义务,则质保金不予支付,且卖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九、 违约责任: 1、卖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应双倍返还定金给买方,买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2、卖方逾期交货,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买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以逾期部分价款总额每日%计算。 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对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
7、同。 3、除不可抗力 外,卖方不能交货或者 买方中途退货应向对方 支付不能交货或退货的货价总额的%作为违约金。 迟延履行超过天可以视为不能交货或中途退货。 4、买方未按照第第五条第 1 款办理提货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支付仓租;电梯每台每月元;扶梯每台每月元,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十、 解决纠纷的方式: 双方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第 164 页 1、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 其他约定事项: 1、 合同供货期后 月内,卖方免费为买方存放合同标的物。供货期后第 天起, 因买方原因逾期提货的,买方应按第九条第 4 款支付仓租及滞纳金。 2、十二、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名盖章时起成立,在买方根据第三条第二款第(1)项支付定金及预付款之日起生效。 十三、 与本合同不可分割附件: 电梯产品技术要求。 十四、 其他: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 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经办人: 安装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