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存量房买卖协议
协议各方当事人:
出卖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号码:
法定代理人(一):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号码:
法定代理人(二):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件类别:
证件号:
联系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号码:
出售信息挂牌登记表编号:
居间代理机构:
居间代理委托协议编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纪机构备案证号: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国籍:
联系电话: 邮政号码:
房地产经纪人: 户籍:
身份证号: 资格/资质证号:
联系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号码:
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出生日期: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号码:
法定代理人(一):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号码:
法定代理人(二):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件类别:
证件号:
联系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号码:
(买受人若为成年人,填写以下信息:)
配偶【有】【无】
姓名: 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未成年子女【有】【无】
姓名: 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姓名: 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姓名: 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买受人若为未成年人,填写以下信息:)
父亲【有】【无】
姓名: 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母亲【有】【无】
姓名: 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未成年兄弟姐妹【有】【无】
姓名: 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姓名: 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姓名: 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出生日期: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号码:
法定代理人(一):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号码:
法定代理人(二):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件类别:
证件号:
联系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号码:
(买受人若为成年人,填写以下信息:)
配偶【有】【无】
姓名: 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未成年子女【有】【无】
姓名: 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姓名: 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姓名: 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买受人若为未成年人,填写以下信息:)
父亲【有】【无】
姓名: 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母亲【有】【无】
姓名: 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未成年兄弟姐妹【有】【无】
姓名: 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姓名: 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姓名: 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承购信息挂牌登记表编号:
居间代理机构:
居间代理委托协议编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纪机构备案证号: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联系电话: 邮政号码:
房地产经纪人: 户籍:
身份证号: 资格/资质证号:
联系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号码:
以上所列各方办公地址均为履行本协议期间之法定送达办公地址,若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所有各方。
依据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城*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及其他关于法规、政策之规定,出卖人通过 ,自愿将以下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卖给买受人,各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守法和诚信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存量房买卖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形。
⒈坐落:* 区 。
⒉房屋登记簿记载所有权证编号: 。
⒊土地使用状况: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 】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 年 月 日。
⒋所有权登记建筑面积: 平方米。
⒌房屋用途: 。
⒍建筑结构: 。
7.房屋建成年份: 年。
8.所有权登记附记内容: 。
第二条:房屋其它情形及商定。
⒈该房屋其它所(共)有权证状况为下列第 项。(仅选一项)
【1】出卖人保证该房屋没有其它所(共)有权证。
【2】该房屋登记簿记载其它所(共)有权证号为 ,出卖人保证已就该房屋出卖事由征得其他各位所(共)有权人的同意。
⒉房屋抵押状况为下列第 项。(仅选一项)
【1】出卖人保证该房屋在本协议生效之前并未设定抵押权。
【2】该房屋在本协议生效之前已经设定抵押权。出卖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办理抵押注销手续,有关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⒊房屋租赁状况为下列第 项。(仅选一项)
【1】出卖人保证该房屋在本协议生效之前并未租赁给他人。
【2】该房屋在本协议生效之前已经租赁给他人,承租人是 。如买受人不是该房屋承租人,出卖人保证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⒋房屋物业管理状况为下列第 项。(仅选一项)
【1】该房屋目前由 负责物业管理。
【2】该房屋目前尚未纳入物业管理范围。
5.房屋户籍状况为下列第 项。(仅选一项)
【1】目前没有落户于该房屋的有关户口。
【2】目前有落户于该房屋的有关户口。出卖人保证自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履行之日起 日内,将原先落户于该房屋的所有户籍关系迁出。逾期迁移原户口的,自本条商定的迁移原户口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原户口实际迁移之日止,每逾期一日,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本协议第三条商定房屋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造成买受人其它损失的,出卖人另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 房屋修理修缮资金状况为下列第 项。(仅选一项)
【1】未曾交纳该房屋修理修缮资金。需要补交的房屋修理修缮资金,按下列第 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1〗买受人承担。
〖2〗 。
【2】已经交纳该房屋修理修缮资金,按下列第 目方式处理。(仅选一目)
〖1〗该房屋修理修缮资金账户余额无偿划转到买受人名下。
〖2〗买受人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履行之日起 日内,按该房屋修理修缮资金账户余额一次性如数支付给出卖人。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参照本协议第五条处理。
7.随同该房屋同时转让给买受人的房屋附属物饰详见本协议附件一。
8.该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垃圾清运费已支付至 年 月 日,自 年 月 日起,上述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三条:房屋价款。
该房屋(包括本协议附件一明确的房屋附属物饰)的价款为人民币(¥ 元) 元整。
买受人实际支付的房屋价款应当等同于出卖人实际收取的房屋价款。
第四条:房屋价款应当在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依照有关规定缴入相应的房产交易资金托管账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获准以后,出卖人按房产交易资金托管关于规定收取房屋价款。
房屋价款详细支付方式商定为下列第 款。(仅选一款)
【1】一次性付款:
买受人于 年 月 日前,按本协议第三条商定房屋价款,一次性支付人民币(¥ 元) 元整。
【2】分期付款:
买受人于 年 月 日前,按本协议第三条商定房屋价款的 %,支付人民币(¥ 元) 元整;
买受人于 年 月 日前,按本协议第三条商定房屋价款的 %,支付人民币(¥ 元) 元整;
买受人于 年 月 日前,按本协议第三条商定房屋价款的 %,支付人民币(¥ 元) 元整。
【3】贷款支付:
。
【4】其它方式:
。
第五条:买受人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1.买受人未能按本协议第四条商定支付相应房屋价款的,按逾期时间处理如下:(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_日之内,自商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缴入规定交易资金托管账户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______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日(该日期应当与第〖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协议。出卖人解除协议的,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协议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日内依照本协议第三条商定房屋价款的_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并由出卖人退还买受人所有已付款;出卖人不同意解除协议的,自商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缴入规定交易资金托管账户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条第1款第1项中的对应比率),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______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2.如本协议商定买受人是以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存量房贷款协议并致使存量房买卖协议未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协议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各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存量房贷款协议并致使存量房买卖协议未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协议,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本条所称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本协议第四条商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依照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第六条:房屋所有权及详细状况的承诺
出卖人应当保证该房屋没有所有权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未能办理所有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责任。
出卖人应当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备设备、装饰装修情形,附件一所列的该房屋附属设备设备及其装饰装修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买受人,买受人对出卖人出售的该房屋详细状况充份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屋。
出卖人应当保证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履行,对已纳入附件一的所有房屋附属设备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原有的状况。
第七条:房屋交付。
买卖各方商定房屋交付日期为下列第 款。(仅选一款)
【1】 年 月 日。
【2】买受人付清房款之日起 日内。
【3】房屋所用权转移登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完毕之日起 日内。
出卖人应当于上述日期腾空该房屋,并会同买受人,共同对房屋及其本协议附件一明确的房屋附属物饰状况进行查验。查验情形符合各方商定的,出卖人应该当场将该房屋和房屋附属物饰以及房屋钥匙移交给买受人,以示房屋交付。交付时,买卖各方应对房屋及其钥匙、房屋附属物饰、装饰装修、有关物饰清单上进行签字确认。房屋毁损、灭失风险责任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时交付房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
第八条:出卖人逾期交房违约责任。
出卖人未能按本协议第七条商定的房屋交付期限将该房屋及其附属物饰交付给买受人的,按逾期时间处理如下:(不作累加)
⒈逾期在______日之内,自第七条商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并于该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______日内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⒉逾期超过______日(该日期应当与第1款的日期相同)后,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_日内退还所有已付款,并依照本协议第三条商定房屋价款的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不同意退房的,自第七条商定的交付期限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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