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商行法人客户授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农商行(以下简称农商行)法人客户风险管理,提高信贷管理水平和金融服务水平,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实施统一授信制度指引(试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以及农商行信贷业务管理基本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农商行授信管理必须遵循严控风险、严格标准、先授后用、动态管理原则。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法人客户授信管理,是指农商行对单一法人客户、集团性客户核定流动资金授信额度,并在额度内办理授信业务,实行集中控制客户信用风险的信
2、贷管理制度。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授信额度是指农商行在客户授信额度理论值之内,结合客户的经营管理、所处行业、发展阶段、实际需求以及还款能力等因素,核定客户办理各类流动资金授信业务的限额;是农商行对该法人客户最高风险承受能力的量化指标。授信额度理论值是指农商行根据公式测算法测算的客户能够承受的最高风险限额。授信额度是指农商行在授信额度理论值项下,向客户提供的各类表内外信用业务。第五条 农商行授信方式分为内部授信和公开授信两种。内部授信是指对客户不公开授信额度,农商行内部掌握控制使用额度,以此控制客户信用总量的信贷管理方式。对客户确定的授信额度是农商行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公开授信是指农
3、商行与客户签订授信合同,向客户承诺在一定期限和一定条件下使用授信额度的信贷管理方式。第二章 授信对象及条件第六条 农商行授信对象是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与农商行已建立或拟建立信贷关系的客户。第七条 农商行的授信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1、在农商行已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自愿接受农商行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2、持有有权部门颁发并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3、生产经营合法合规,财务制度健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农商行的信贷政策;4、有稳定的经营收入和良好的信用记录;5、授信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6、客户信用等级在BBB级以上(含
4、);7、农商行要求的其他条件。第八条 信用等级BBB级以下的客户,不予授信。县级联社要制定清收方案,逐步压缩贷款。 第九条 农商行对客户提供的贷款、承兑、贴现等表内外信用余额之和不得超过所核定的授信额度。第十条 公开授信方式严格限定于AAA级客户。第十一条 集团性客户原则上由母公司所在地有信贷业务关系的农商行提出授信方案。母公司与所在地农商行没有信贷业务关系的,由信贷业务量最大的子公司所在地的农商行提出整体授信方案。第十二条 农商行不允许对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授信。第三章 授信额度的核定办法第十三条 经营期已满2个会计年度并能提供2个完整会计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
5、收入支出表、资金平衡表等)的客户,以客户有效净资产为核心,综合考虑客户负债与权益控制比例、信用等级、或有负债、流动性偿债能力等因素测算客户授信额度理论值。各类客户授信额度理论值测算公式如下(原则上应使用经中介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一)农业、工业、商业、房地产开发、建筑安装综合类等客户:T=(E*L-D-M)* K其中:T=最高授信额度E=报告期有效净资产=所有者权益-无效资产=所有者权益-待摊费用-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待处理财产损益-(1年以上的预付账款+1年以上应收账款+1年以上其他应收款)-存货总额5%。L=农商行对客户负债与权益最高控制比率(参照农商行可接受的行业最高资产负债率计算)
6、;D=剔除报告期客户在农商行用信余额后的负债总额;K=信用等级调节系数;M=或有负债调整额度,即或有负债总额乘以或有负债调节系数;信用等级调节系数:信用等级AAAAAABBBK10.90.80.7或有负债调节系数:信用等级AAAAAABBB或有负债调节系数0.10.20.40.6(二)事业单位客户:T(EL-D)K其中:E为客户的有效净资产(同上);L为农商行对客户负债与权益最高控制比率(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客户为1.85,执行事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为1.2);K为客户信用等级调节系数(同上);D为客户报告期负债总额减去报告期在农商行的信用余额。第十四条 对经营期不足两个会计年度或根据公
7、式测算法测算授信额度理论值不足以满足客户实际需求的A级(含)以上客户,可采用担保法测算客户的授信额度理论值,即根据客户提供的符合农商行信贷业务担保管理办法规定的有效担保,在不超过确定的抵押、质押、保证担保的最高比率或最高值之内测算授信额度理论值。第十五条 集团客户按照合并报表计算授信额度理论值,同时,充分考虑集团客户的整体信用状况、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并结合各子公司的授信额度进行调整。农商行集团各子公司核定的授信额度之和不得超过集团客户整体最高授信额度。第十六条 在客户授信额度理论值之内,根据客户年度生产经营计划、销售收入、行业性质及地位、管理水平等因素计算客户的实际信用需求,核定客户授信额度(
8、原则上不得超过授信额度理论值)。客户授信额度根据以下方法测算:AAA、AA、A级客户授信额度(上年度资产销售百分比预计本年度新增销售额)(上年度流动负债销售百分比预计本年度新增销售额)预计本年度销售净利率预计本年度销售额(1预计本年度股利支付率)+上年度末在农商行的用信总额BBB级客户授信额度=上年末在农商行用信总额第十七条 特别规定:(一)授信额度有效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二)办理低风险业务可不受最高授信额度理论值限制。(三)授信额度用足后,法人客户的资产负债比率一般不得超过60%。第四章 授信业务的权限及流程第十八条 授信权限按照省联社规定的信贷业务权限执行。第十九条 客户向农商行提出授信
9、申请,填写农商行法人客户授信申请书(附件1)。第二十条 农商行客户部门按照信贷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客户进行调查,出具授信调查报告(附件2),制定授信方案。第二十一条 信贷管理部门审查客户部门报送的授信材料,包括:1、审查授信资料的完整性、信息的充分性、内容的一致性;2、审查授信调查报告及授信方案;3、审核客户信用风险状况、经营、财务信息;4、对授信业务风险、风险控制及规避措施等进行全面的审查分析;5、出具授信审查报告(附件3),提出授信意见,提请贷款审查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6、对于不符合授信条件的,将材料退回客户部门或申报单位。第二十二条 贷款审批委员会对信贷管理部门报送的授信项目审议时,应充
10、分考虑授信调查报告和授信审查报告。审议内容主要包括:授信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信贷政策;授信方案的风险、效益、定价、期限等;授信项目的风险防范措施等。集团客户还应审议授信分配方案是否合理。第二十三条 授信业务的基本流程。县级联社权限内的,由县级联社客户部门调查,信贷管理部门审查,贷款审批委员会审议(可视客户的实际情况,调整授信额度),有权审批人审批,最终核定客户的授信额度。超县级联社权限的,由县级联社客户部门调查,信贷管理部门审查,贷款审批委员会审议,有权审批人初审同意后,逐级上报上级管理部门咨询。第二十四条 农商行客户授信业务实行主责任人与经办责任人制度。办理授信业务
11、各环节的有权决定人为主责任人,负主要责任,经办人为经办责任人,负次要责任。调查责任人对授信业务调查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调查结论负责;审查责任人对授信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合理性和审查结论负责;审批责任人对授信业务的审批负责。第五章 授信额度的使用第二十五条 各县级联社可按照已批准的授信方案,经调查、审查、审议,落实限制性条件后,由有权审批人自主决策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经上级管理机构咨询的授信业务,客户用信时需要逐笔报备。第二十六条 授信额度使用期内,申请人可以在不超过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及各单项授信业务品种的额度范围内,循环使用相应额度,双方在授信额度使用期限内所实际发生的单笔业务的最后发放日不得超过授信
12、期限的截至日期。第六章 授信后的管理第二十七条 授信方案实施过程中,应按照相关信贷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执行,否则不得使用授信额度。对授信方案的实施情况要实行动态监管,填写农商行客户用信情况登记表(附件4),及时预警并处置授信风险。第二十八条 客户部门、信贷管理和风险管理等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授信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分析与评价。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客户授信额度的复测、客户整体风险状况、农商行综合收益水平等。第二十九条 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按照规定权限流程申报办理。第三十条 集团客户已核定授信额度的子公司从集团中退出的,客户原审批授信额度自动核减。第三十一条 已授信客户出现危及贷款
13、安全的下列预警信号之一的,经有权审批人审批同意后,对客户的授信额度予以取消或核减,不得对客户提供新增信用。1、出现国家宏观政策、产业政策重大变化;2、出现授信对象变更、重组、市场环境、财务状况重大变化;3、出现客户挪用信贷资金、擅自处理抵(质)押物;4、出现客户不能正常结息还本的;5、出现农商行认为的其他重大不利影响情况。第三十二条 客户授信到期前,县级联社客户部门应及时提醒客户重新申报授信,原授信方案到期后自动终止,新的授信方案审批后,按新方案执行。第七章 罚则第三十三条 授信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1、超权限审批,或不按规定程序审批客户授信
14、方案;2、未按本办法规定对客户情况进行分析而制定授信方案;3、与客户勾结提供虚假情况或财务资料;4、未落实贷款审批委员会确定的授信条件,而办理授信业务;5、未执行贷款审批委员会提出的授信管理要求致使形成授信风险的;6、故意向外泄露客户授信额度;。7、不按规定执行,未经评级授信而擅自发放贷款或者超限额授信;8、授信过程中弄虚作假,导致发生重大信贷资金损失的。第八章 附则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农商行负责解释。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附件:1、农商行法人客户授信申请书2、授信调查报告内容要求3、授信审查报告内容要求附件1:农商行法人客户授信申请书编号: 单位:万元申请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注
15、册地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信用等级营业范围基本存款账户行(社)农商行开立账户性质是否在农商行有借款是 否贷款余额其中:逾期贷款余额结欠利息余额经营及财务状况指标本期上年同期指标本期上年同期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所有者权益流动比率销售收入利润总额销售利润率申请授信内容授信业务品种金额期限备注申请人在此声明: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并愿意按农商行要求提供其他有关资料。建立信贷关系后,愿遵守有关信贷政策,保证按期归还贷款,保证兑付到期票据,接受有关信贷检查。现申请贵社按有关规定进行授信。 申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年 月 日 附件2: 农商行法人客户授信情况简表第一部分
16、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申请人全称成立时间法人代表经营范围所属行业注册资金实收资本营业执照号有效期末次年检组织机构号有效期末次年检贷款证号末次年检税务登记国税证号完税情况地税证号完税情况特殊行业许可证件证件名称证件号码有效期末次年检.关联企业企业名称与申请人关联关系第二部分 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市场份额设计产能实际产能实际产值项目年年年年月最近三年经营情况1、产量2、销量3、收入4、利润第三部分 财务情况资产负债表(简表) 单位:万元项目年年年即期项目年年年即期一、资产总额二、负债总额1、流动资产1、流动负债其中货币资金其中短期借款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存货其他应付款2、固定资产2、长期负
17、债三、所有者权益其中长期借款财务指标项目年年年即期偿债能力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营运能力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盈利能力主营业务利润率资产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现金流量 单位:万元项目年年年即期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第四部分 银企关系开户情况基本户开户行上年存款月均额本年存款月均额一般户开户行上年存款月均额本年存款月均额贷款情况农商行贷款其中:不良贷款欠息情况它行贷款其中:不良贷款欠息情况承兑情况农商行承兑承兑敞口余额垫付金额它行承兑承兑敞口余额垫付金额担保对外担保金额其中:不良贷款第五部分 评级授信评级情况打分情况信用等级授信情况根据公式测算额度拟授信额度第一
18、部分 基本情况一、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人名称、性质、成立日期,重大变化(原企业名称、注册资本、股东、高管层级主要技术人员变更情况),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注册地、经营地、股东组成、股东入股资金和比例、出资形式、股东间的亲属关系、法定代表人;各类证件(包括特殊行业许可证件、环保证件)的申领和使用情况(完税情况、有效期、年检情况等),是否符合行业要求。二、申请人员工情况和经营者素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人数、占比,学历水平结构,企业整体素质状况;管理团队人员基本情况,专业资质、资历、学识背景,特别是品行、从业经历、业绩、经营管理能力评价,是否团结协作,是否重合同、守信用,在其他公司任职情况等;主
19、要领导人员中是否有人曾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是否有人曾在已破产企业担任过领导职务。三、申请人管理情况。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贯彻执行情况;企业管理模式,如重大经营决策机制如何、是否建立了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内部组织构成(用图表或文字表述),剖析组织结构的特征、沟通效率和协调能力;企业的经营风格与企业文化;财务管理;近三年受到有关部门(政府主管部门,税务、工商等部门)的重要嘉奖或处罚情况。四、关联企业情况。简要说明企业所有子(母)公司、分公司等其他关联企业(要说明与申请人的关系)的基本情况,主营业务、经营能力、财务状况等,目前的生产经营状况、负债状况及对外担保情况;关键要说明关联企业与申请人的关联交易
20、情况。第二部分 经营情况一、生产情况。企业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权属(租赁、自有),所属行业,经营范围,目前主营业务、主导产品、附属产品、知名品牌及市场份额等,表明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和竞争实力;企业的年设计生产能力、实际生产能力,实际生产能力提升的空间;是否符合国家的产业和环保政策,是否通过了国际质量认证或其他认证。二、销售情况。产品用途、特点、科技含量,市场供求状况、占有份额及变动趋势;企业的营销策略、销售模式(是否有出口权、出口占比,各主要产品销售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销售渠道);经营所在地自然资源禀赋、政策环境和发展前景;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合作情况、购售方式;主要销售地理分布、合作情况、年
21、需求量、货款结算方式,分销渠道、需求情况。三、盈利情况。通过对企业销售、经营情况的调查,结合近三年及当期企业利润表详细分析说明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经营效益情况。主要包括:企业成立以来(特别是近三年)产品与原材料的市场状况;近三年产量、销量、收入、利润的增长率及未来变动趋势;产品市场占有份额与变动趋势;经营周期和产品销售季节特点等。第三部分 财务状况一、财务报表分析。对其近三年的财务指标进行比较分析,重要科目重点分析,对占比较大和变化较大的科目进行详细分析,并说明情况和原因。应注意根据调查的实际情况,核定借款人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真实性。(一)资产类重点分析以下项目1、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说明
22、欠款单位的户数、金额以及较年初增减变化情况,按账龄(1年以上和1年以下)划分,说明其构成情况。重点说明主要欠款单位(前3户)的名称、金额、账龄、还款时间及欠款单位生产经营情况。2、预付账款:说明预付账款的单位名称、预付时间、金额、增减变化情况。3、存货:分类说明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的数量、金额、所占比重大小、变化情况;与生产特点结合分析结构是否合理及形成原因;原材料是否为当前生产所需、报废数量、原材料存货是否适中;产品不足或积压的原因,产品的质量如何,是否过时或滞销;价格变动趋势对存货成本的影响。4、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具体包括哪些,在总资产的占比是否较大,是否影响到资产变现和偿债能力;房屋建
23、筑物要重点说明实际的面积。5、无形资产:如是土地使用权,应说明所处的位置、购入时间、价值等,重点说明该地段取得的方式,如政府挂牌拍卖、转让、划拔等,以此来分析企业取得该地段的未来受益程度、增值空间等;是否已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证书面积、实际面积等。(二)负债类重点分析以下项目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账款:说明企业应付账款余额、单位名称、户数、应付时间、期限、账龄、较年初增减变化及原因,近期需偿付的款项、数额;1年内不需要支付的款项及原因。(三)所有者权益分析以下项目1、所有者权益总额、近三年增长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其中各项余额、占比。2、实收资本:说明实收资本的构成、入股户数、占比、注册形式;要说明是
24、国家资本金、个人资本金还是集体资本金等;和注册资本不一致的要说明原因。3、资本公积:说明资本公积的形成时间、原因。4、盈余公积:说明盈余公积的形成时间、原因。5、未分配利润:说明未分配利润形成的时间、积累的数额、原因,拟分配的具体方式,分配方案是否通过股东决议等。二、财务指标分析财务指标分析包括企业偿债能力分析、营运能力分析和盈利能力分析。主要指标要和当地同行业水平、前两年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分析企业指标值的高低情况和变化趋势,并分析企业在同行业的水平和发展潜力。三、现金流量分析对现金流量表的分析,可简要说明即期的流量构成和流动性分析以及三年变化趋势、成因。如果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大于0,且经营活
25、动现金流入量大于短期借款总额,说明目前企业短期借款第一还款来源充足;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与投资活动现金流入量之和大于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说明项目贷款第一还款来源充足。如果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小于短期借款总额,则说明目前企业短期借款第一还款能力肯定不足,必须依赖第二还款来源才能偿还到期债务。第四部分 银企关系一、企业的开户情况,在农商行是否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二、企业及其法人代表、股东、家属、主要管理人员现有长短期贷款情况,尤其是在农商行贷款情况(余额、贷款时间、期限、方式、用途、五级分类形态),以往借款的还款付息情况(不良贷款比率和收息率)、说明欠贷欠息的具体时间、金额以及形成原因。三、银行承兑汇
26、票:笔数、签发银行、金额、到期日期、缴存保证金数额,要与货币资金中缴存的保证金数额相一致,较年初增减变化情况,并说明理由。四、在开户行(社)的月均存款余额、账户占比,货款回笼的主要行(社);农商行结算资金与贷款比是多少。五、申请人对外担保情况:户数、笔数、金额,按金额列出最大前十户,重点分析被担保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是否正常、贷款本息能否按期归还,判断代为清偿的可能性。六、已经提供担保情况以及其他或有负债情况。第五部分 授信情况详细写出计算授信额度的具体过程(写出公式、代入原始数字);结合以上对企业调查所了解实际情况,对测算出的授信额度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调整。第六部分 调查综合性结论一、对申请人信
27、用的综合评价。二、对企业实力综合评价。三、对授信额度提出明确意见。附件3:授信审查报告内容要求第一部分 资料审查情况首先审查客户部门提出的报告内容及资料是否齐全、完整,其次分析资料是否合法、有效,概括性地说明审查情况。如:申请人证件(是否年检)、项目有关批复、证明类资料是否齐全、有效;申请人提供的复印件与原件是否相符;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是否合法、有效;授权委托书、董事会决议是否合法、有效;企业借款申请书的内容是否完整、合理等。第二部分 资信审查情况一、审查申请人主体资格、法定代表人有关证明材料是否符合规定,产权关系是否明晰;是否在农商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户;资产负债率是否
28、符合要求等,确定是否具有符合建立信贷关系的条件。二、审查企业近三年及近期财务报表、近三年经营情况及或有负债情况,有关基础财务数据等资料,审查财务报表数据之间钩稽关系是否正确,评价该企业的经济实力、偿债能力和经济效益。三、审查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股东、家属、主要管理人员的征信记录、以往贷款的还本付息情况,评价企业整体信用状况和企业与农商行的合作关系。第三部分 信息核实情况对不明确的事项,信贷部门可要求客户部门调查核实,并对核实情况进行说明。1、核查对企业经营、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但又缺乏佐证材料的事项。2、核查授信调查报告所反映的企业重要信息,如关联授信、关联担保、企业竞争对手、市场排名等。3、核查变动或占比较大、但解释不清或不合理或不正常的报表科目。4、根据项目和企业情况抽查其他相关信息,如有股权关联和实际控制关系的企业、上下游企业等。5、根据经验核查存有疑问的其他相关信息。第四部分 授信审查根据借款人实际资金需求、偿债能力、资金用途和担保情况,结合农商行的有关管理规定对授信公式使用是否正确,计算是否准确,根据审查情况是否需要调整授信额度提出审查意见。客观、公正地评判授信风险分析及防范措施是否有理有据、切合实际、准确无误第五部分 审查综合结论对授信额度提出明确意见,如有调整应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