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银行法人客户授信业务审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授信业务审查管理,保证授信审查质量,提高授信工作效率,根据《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及《x银行授信工作尽职实施细则》等我行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授信业务是指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在我行办理的各类本外币贷款、贴现、透支、保理等表内信贷业务以及贷款承诺、保证、票据承兑、贸易融资、保函等表外信贷业务。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授信审查是指在授信前调查的基础上,审查人员通过审阅相关调查资料(必要时可以进行实地核实),对授信申请人情况、担保情况、授信用途、授信综合收益情况、授信方案安排等事项进行尽职阐述和分析, 运用合理的方法预测企业的发展前景,并对授信投向合理性或项目的可行性、政策合法合规性、风险及防范措施等内容进行分析和判断,提出审查意见,为授信审批决策提供依据的行为。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行各级信用风险评审部门审查的所有授信项目。对符合我行低风险担保条件的授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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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审查内容和报告(附件六)等可适当予以简化,而侧重于贸易背景真实性和低风险担保条件的审查。
第五条 所有授信业务都必须经过授信审查,没有经过授信审查的授信业务,不得进入审批决议或出帐程序。
第六条 授信审查遵循全面、审慎、准确、客观、公正的原则。
授信审查是防范信贷风险的重要环节,必须对授信业务的各类风险点进行全面的分析,对涉及企业现金流量的各种因素进行多角度分析,对授信业务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与披露;对发现的问题或风险点,要按照审慎性的原则,进行深入的分析判断。
授信审查人员应在全面、审慎分析的基础上进行逻辑论证,客观、公正地提出审查意见,不受任何因素干扰,在论证过程中应逻辑严密、力求准确。
第七条 授信审查的职能由信用风险评审部门独立行使,不得由信贷经营部门办理。授信审查人员独立审查并独立出具审查意见,不受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干扰。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强令、授意或暗示授信审查人员做出不客观的审查结论。
第二章 授信审查的管理
第八条 信用风险评审部门岗位设臵
各分行应设立承担授信业务审查职能的部门或岗位(以
下简称信用风险评审部门),负责对辖内业务部门申报的授信业务进行审查,并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合理配备专职授信审查人员,提倡各分行按行业设臵审查岗位和配备审查人 员,实施专业化审查。
如因业务需要,支行需设立授信审查岗的,应经总行或上级行批准并由上级行委派独立的授信审查人员。
第九条 信用风险评审部门基本职能
(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货币信贷政策、产业政策 和我行的信贷政策以及有关制度、办法对受理的送审项目进行审查分析,揭示主要风险点,提出防范和规避风险的具体措施,形成授信审查报告,按程序报有权审批部门审议。
(二)向有权审批部门汇报授信业务审查情况,回答有权审批人提出的问题,补充、落实审批人认为应该补充的资料或问题。
第十条 授信审查人员任职资格
对授信审查人员任职资格应从严要求,不具备资格的授信审查人员无权审查授信业务,无签字权。
授信审查人员资格由分行认定,原则上应具备以下条 件:具有三年以上的银行或金融、法律等相关工作经验,其中从事银行信贷工作应一年以上;具有正规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熟悉金融、财务专业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对行业、专业有较为深入的认识,责任心和风险意识强。
第十一条 授信审查人员管理
各分行聘任或解聘授信审查人员应向总行信用风险评 审部备案。
分行应采取各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对授信审查人员进 行培训,以丰富知识,开阔视野,提高审查人员的审查质量和效率。
第十二条 授信审查流程
(一)业务受理
1、授信业务审查受理应建立登记制度,信用风险评审 部门收到各送审单位的送审材料,要进行编号和登记《授信项目审查受理登记薄》(附件一)。
2、受理人员应对照送审资料清单对送审资料当场进行 清点并进行初审,对资料的完整性和流程合规性进行核实, 如果资料缺漏或不符合要求,可不予受理;对特急项目,在不存在重大缺漏或不符的情况下,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受理。
3、送审单位应将送审材料进行影像扫描,并与纸质材 料同步报送信用风险评审部门。
(二)任务分配
1、受理后,受理人员填写《授信审查任务分配表》(附件二),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在一个工作日内分配给授信审查人员;对资料缺漏或不符合要求但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受理的特急项目,应在《授信审查任务分配表》上说明缺漏的要件清单及催报情况。
2、授信审查任务的分配应遵循轮流、专业、回避的原则。每一个授信项目分配一个授信审查人员主审,且无特殊、合理理由,原则上不得半途更换审查人员。分配时按项目上报时间顺序轮流分配给审查人员,对一些专业性要求较高的项目,则应考虑审查人员的专业特长进行调整;如按照我行相关规定,轮流到的审查人员应回避的,也应进行调整。
(三)专业审查
1、授信审查人员收到分配的项目后,要及时审阅相关 资料,按本办法第三章规定对项目相关内容进行审查。
2、审查中,如发现授信前调查或送审材料有缺漏、疑点的,填写《授信审查反馈通知书》(附件三),要求经办机构补充、完善或做出解释。
3、必要时,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授信审查人员可对 项目实地核实,但应有经营部门的陪同。实地核实的应填制
《授信项目实地核实工作底稿》(附件四),对现场核实的过程、内容、发现的问题等予以记载、签名后归档。
4、审查中如发现送审内容、程序严重不规范、送审材 料有重大缺陷,经两次以上补充仍然不符合要求的,授信审查人员可填写《授信项目退卷通知书》(见附件五),经评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将项目资料予以退回。
5、经充分分析后,对审查人员审查同意的授信项目, 应撰写《授信审查报告》(格式见附件六),报信用风险评审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将项目及有关资料提交有权审批部门审
批。
6、审查人员应登录影像扫描系统,审核授信资料是否 经系统影像扫描,未扫描的应要求客户经理进行扫描。
部门负责人应对审查人员的审查报告进行审核,对审查报告的客观性、全面性,风险提示和化解措施的全面性、客观性、可行性及是否同意提交审批等提出明确意见。
(四)提交审批
经信用风险评审部门审查符合我行规定可以提交审批 的授信项目,应按我行有关规定将《授信审查报告》、《授信项目实地核实工作底稿》、审查反馈资料和审查过程中形成 的其它资料及经营部门申报的资料提交有权审批人(部门) 审批。审查人员授信审查报告报出后,不得在原稿上作原则性更改;如需补充说明的,应另附资料。
审查人员应对有权审批人(部门)提出的质疑进行解释, 对有权人要求落实的问题或补充的资料进行落实或补充。
(五)审批后管理
授信项目经有权审批人审批后,审查人员应将审查审批资料(原件)连同授信申报资料进行整理,填加封面(格式 见附件七)后,在两个工作日内向授信档案管理人员移交。 对有权审批人否决的授信项目,审查人员应及时将审批意见反馈经营部门并在两个工作日内将授信申报资料退回经营 部门。
第十三条 信用风险评审部门对存在不符合我行信贷
政策、授信条件、风险不可控等情形的授信项目,应列清主要理由填写退卷通知书,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退回提交部 门。经办单位对审查部门的审查如有争议并坚持办理该笔业务应书面说明理由,按照原送审程序报原受审部门复审。经二次审查后仍不同意的授信项目应退回提交部门,且半年内若授信条件无实质改善不得再次提报。
第十四条 授信审查时限的原则性要求
(一)授信审查受理人员收到材料应当场对资料进行初审,如要件齐全应在当日或第二个工作日分配给授信审查人员。
(二)审查时限是授信审查人员审查授信项目的最长期限,自信用风险评审部门受理授信项目的第二个工作日起开始计算,至提交本级有权审批部门之日起终止。若在授信审查过程中审查人员签发了《授信项目审查反馈通知书》,则 审查时限自经营部门补充材料符合要求之日起重新计算。
(三)在在审项目不超过三个的情况下,对中短期流动资金类授信业务,评审时限原则上不超过五个工作日;对银团贷款、集团公司综合授信、固定资产贷款等复杂业务,评审时限原则上不超过八个工作日。每增加一个授信项目,新增项目的评审时限可相应增加二个工作日,如需现场核实, 则评审时限可再增加一个工作日。
(四)对超审查时限的授信项目,信用风险评审部门负责人应及时跟踪和督办,并责成相关审查人员就超时限原因
进行书面说明。
第三章 授信审查内容
第十五条 授信审查内容从总体上分为两大部分,一是对企业历史经营、财务状况及现有情况的分析;二是对企业未来(主要是授信期限届满时,下同)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发展变化趋势的预测与推断。
第十六条 审查人员应对经营部门送审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流程合规性、逻辑可行性等进行审查,以对授信业务的审查结论提供可靠的依据,审查人员不对经营部门授信调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经营部门是送审资料的真实性的责任人。
第十七条 审查人员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以及我行有关信贷制度,根据《授信审查报告》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分析,应区别不同的业务品种,有重点地开展审查工作,并重点对《授信审查要点》(附件八)中的风险点进行分析、评估。
第十八条 审查人员要对客户的非财务因素(要点见附件九)进行分析评价:对客户成立发展、经营和履约记录、公司治理、管理层素质、生产装备和技术能力、产品和市场、行业特点以及宏观经济环境等方面的风险进行识别,对客户的履约能力(要点见附件十)进行分析评价,并根据企业的经营规划、行业市场变动趋势预测其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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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审查人员要根据《x银行法人客户财务报表审核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认真评估客户的财务报表, 对影响客户财务状况的各项因素进行分析评价,并运用因果分析法、趋势预测法等论证客户未来的财务状况。
第二十条 审查人员应对授信资金用途和第一还款来源情况进行审查,审查授信资金用途是否符合客户的真实需求,是否合法、合规及审查第一还款来源的可靠性和充分性等。
第二十一条 审查人员要对授信方案安排是否合理进行审查,分析授信额度是否与企业偿债能力相匹配,授信期限是否与企业经营周期相匹配,授信品种、用途是否和企业经营特点、实际需求相匹配,担保方式是否与风险缓释能力相匹配等。
第二十二条 授信业务审查时要对第二还款来源进行分析评价,应按照《x银行授信业务担保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重点审查担保是否具备代为偿还我行授信的资格和 能力。
(一)担保方式为保证的,对保证人的审查要求跟受信人的审查要求相同,重点审查保证人的保证资格、保证能力、信用状况、保证的有效性等。
(二)采取抵质押方式的,应对抵质押物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分析,分析评价抵质押物的价值并对抵质押物价值的充分性进行审查,并充分分析抵质押物变现的可行性。第
三方保管的,应分析评估保管人是否具备对抵质押物保管的能力及资质。
(三)信用免担保的,应分析免担保的理由,分析企业是否具备免担保资格,第一还款来源是否充分。
(四)对第三方提供担保的,还应对担保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包括但不限于审查担保人与授信申请人之间的关系
(包括债权、债务关系、互保关系、关联关系等)、担保是否有附加条件等。
第二十三条 风险因素的审核
分析该笔业务的潜在风险,同时提出相应的避险措施。应全面分析各种风险,如政策法律风险、行业风险、市场风险、偿债风险、利率汇率风险、管理风险、财务风险、关联交易、关联客户风险等,充分揭示主要风险点,并提出相应的避险措施。
第二十四条 审查人员要按我行有关规定对客户的信用等级和最高授信额度进行复评并予以记载。
第二十五条 审查人员要根据经营部门提供的资料和调查报告结合以上对授信项目的分析,形成书面的审查报告,出具独立的审查意见。审查报告应详细注明客户的经营、管理、财务、行业、环境和担保等状况,内容应真实、简洁、明晰;在严密的逻辑论证基础上,提出明确的预测观点;充分进行风险提示并提出风险化解措施;出具明确的审查意见。
第四章 其他
第二十六条 授信审查人员应在经营部门授信调查资料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本行规定的审查程序、方法等有关要求开展审查工作,做出审查结论,授信审查人员不对审查结论的准确性负责。
第二十七条 审查人员运用合理的方法通过严密的逻辑论证得到的预测性判断,审查人员不对其可靠性承担责任;但对因逻辑不严密、论证方法不科学所做出的错误预测, 审查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各分行可根据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制订具体的操作流程或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 总行信用风险评审部在对授信项目进行审查时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x银行信用风险评审部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附录:1.授信项目受理登记薄
2. 授信审查项目任务分配表
3. 授信审查反馈通知书及回复
4. 授信项目实地核实工作底稿
5. 授信项目退卷通知书
6. 审查报告示范格式及要求。
7. 封面格式
8. 授信审查要点提示
9. 非财务因素分析要点提示
10. 客户履约能力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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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1
授信项目审查受理登记薄
序
号
日期
项目编号
送审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
客户名称
金额
担保方式
受理人
主审人/日期
项目结果
备注
1、登记簿应附授信项目分配表
2、审查结果包括审查否决、审批否决、审批通过,否决项目应附否决意见书,如授信项目退卷通知书、授信审批结果通知书
3、项目编号可按年度+经营单位简称+顺序号,如 2008 南京 005、2008 二部 016
附录 2
授信项目审查任务分配表
项目编号
呈报时间
呈报部门
客户名称
业务种类
申报金额
备注
受理人员意见
资料齐全,可以分配○
资料不齐,缺件分配○,缺漏资料清单如下:
1、
2、
3、
上述缺漏资料已于 年 月 日通知送审单位补充。
签字: 日期:
部门领导意见
签字: 日期:
授信审查人员意见
签字: 日期:
一式两联,一联受理人员附在《授信项目审查受理登记薄》后,一联审查人员留存。
附录 3
x银行授信审查反馈通知书
项目编号: 第 次反馈
送审单位
受理日期
企业名称
业务种类
金额
期限
需要落实及说明的问题
需要补充的材
料
以上资料或问题请在 年 月 日前提供或做出解释,待资料补齐、有关问题得到合理解释后重新计算审查时限,否则将退回本项目。
审查人:
年 月 日
送审单位签收: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两份,审查人员和送审单位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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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银行授信审查反馈通知书回复
项目编号: 第 次反馈
经办部门
企业名称
业务种类
金额
期限
根据 (项目编号)第 次审查意见反馈通知书,现将资料补充情况和问题反馈情况说明如下。
补充落实及说明的问题
补充的材料清单
调查人员:
负责人:
年 月 日
附录 19
授信项目实地核实工作底稿
项目编号:
客户名称
借款人○担保人○
业务种类
金额
担保方式
期限
客户参与人员:
我行参与人员:
时间
地点
核实过程及内容:
与经营部门调查不符的项目及存在的问题:无□。有□,如下:
核实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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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5
x银行授信项目退卷通知书
项目编号:
送审单位
受理日期
企业名称
申请业务种类
授信申请金额
申请期限
退卷理由
审查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附录 21
审查报告示范格式及要求
1. 《审查报告》以A4白纸打印,正文字体为四号仿宋,表格字体根据需要可适当缩小,可加附页。
2. 审查报告正文按要求逐项详细说明报告内容。
3. 审查报告除主审查人签字外,信用风险评审部门负 责人应出具意见并签字。
4. 审查报告应有页眉页脚,审查人员应在页脚处逐页 亲笔签名。
5. 审查报告正文如下,在撰写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增减 相关内容,不要将无关内容放在报告中,影响报告质量。固定资产贷款将项目评估部分引入正文第五部分,其它部分视项目实际情况增减。
6. 对集团客户授信首先应将集团客户相关的总体情况 进行汇总介绍,再将拟授信主体的情况按报告框架逐一介 绍,并按集团客户授信管理办法的规定增加相关分析内容。
7. 打印审查报告时不必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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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的审查报告(参考格式)
(本格式为参考格式,各分行可在客观、全面反映和评价揭示客户及授信业务风险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微调)
一、授信方案基本情况
(一)本次申请方案
申报机构: 分行 支行/部
申请人名称
信用等级( 年度)
授信性质
□新增 □续作± □展期 □借新还旧 □重组
授信币种/敞口金额
额度有效期限
授信申请方案综述
(至少应包括:具体业务品种及相应敞口金额、期限、利费率、担保方式/内容/保证人信用等级(年度)、限制条款、管理要求等)
适用审批权限
集团名称(虚拟)
集团母公司或核心企业
集团信用等级( 年
度)
集团申请总授信敞口
授信性质
□新增 □续作± □展期 □借新还旧 □重组
申请人一/主办行
信用等级( 年度)
授信性质
□新增 □续作± □展期 □借新还旧 □重组
授信币种/敞口金额
额度有效期限
授信申请
方案综述
(至少应包括:具体业务品种及相应敞口金额、期限、利费率、担保方
式/内容/保证人信用等级(年度)、限制条款、管理要求等)
申请人二/主办行
信用等级( 年度)
授信性质
□新增 □续作± □展期 □借新还旧 □重组
授信币种/敞口金额
额度有效期限
授信申请
方案综述
(至少应包括:具体业务品种及相应敞口金额、期限、利费率、担保方
式/内容/保证人信用等级(年度)、限制条款、管理要求等)
若为集团授信,应对集团客户及拟授信企业按照上述要求逐一填列。参考如下格式。
x银行 分行授信审查报告
企业名称:
(二)原授信方案及新旧方案变动说明
原授信方案
申请人
信用等级( 年度)
授信性质
□新增 □续作± □展期 □借新还旧 □重组
授信币种/敞口金额
额度有效期限
授信申请方案综述
(至少应包括:具体业务品种及相应敞口金额、期限、利费率、担保方式/内容/保证人信用等级(年度)、限制条款、管理要 求等)
最终审批人
目前业务
情况
存量品种/金额/起止日期
新旧方案差异
说明
原授信方案
集团名称(虚拟)
集团母公司或核心企业
集团信用等级(
度)
年
集团总授信敞口
申请人一/主办行
信用等级( 年度)
授信性质
□新增
□续作+0
□续作± □展期
□借新还旧
□重组
授信币种/敞口金额
额度有效期限
授信申请
方案综述
(至少应包括:具体业务品种及相应敞口金额、期限、利费率、担
保方式/内容/保证人信用等级(年度)、限制条款、管理要求等)
最终审批人
申请人二/主办行
„
目前业务情况
申请人一
存量品种/金额/起止日期
申请人二
存量品种/金额/起止日期
„
新旧方案差异
说明
若为集团授信,应对集团客户及拟授信企业按照上述要求逐一填列。参考如下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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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借款人情况
若为集团授信,应按下列框架首先介绍集团总体情况,再按下述框架逐一介绍拟授信企业及集团主要企业基本情况。其中对虚拟集团,则首先参照下列框架介绍集团总体情况,重点介绍虚拟集团的股权、组织、关系框架;集团主要成员企业的生产经营、财务等基本情况及在集团的地位;集团管理、控制模式(包括在人事、财务管理、资金融资、原材料采购、销售模式等方面);集团产业链情况、主要产业、产品及产能、产量、收入利润等;集团总体经营发展规划、重大在建、投资项目等。再按下述框架逐一介绍拟授信企业及集团主要企业基本情况。
(一)概况
客户经济性质、成立时间、地理位置、注册资本、规模、所属行业、经营范围及历史沿革等。
(二)股东及控股企业情况
客户的组织形式、产权构成情况及关联人情况(包括股东、控制人、下属企业及其他关联企业)介绍,经营者与所有者的独立性,是否我行关系人或关联客户等。
(三)管理情况
公司治理机制的建设与运行情况、内控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企业文化、人事激励机制;经营管理模式、财务管理模式;质量、技术和信息管理,否存在家族式管理情况等。
核心领导层(包括实际控制人、法人代表、总经理及财务总监或负责人) 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业内工作经历及主要业绩情况、专业技术水平、综合素质、
x银行 分行授信审查报告
企业名称:
经营管理能力及运作风格,历史经营记录及其经验、品德与诚信度;领导层后备力量和中层管理人员的素质水平;近一年内高管层是否出现人事变化及影响等。
职工(工人、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人数、构成(说明年龄、学历、专业技术等)及近年变动情况等。
(四)经营情况
若为集团客户,应先重点分析团内关联企业间产业分布及相互关系,其次要重点分析各主要关联企业间关联交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关联交易种类、金额、付款方式、周期、定价原则等。
1、生产经营基本情况
(1) 企业生产经营范围,主要涉及的产业,及产业之间的相互关联程度; 对企业主营几项业务的生产经营情况、经营模式、特点、产品特征、主要用途等的总体描述,主要生产加工、销售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拥有的经营资质情况、许可证书、核心技术或专利等情况;
(2) 拥有的主要生产技术装备、生产线及技术装备的先进性;设计生产能力、最终产品可调整能力、设计年限及剩余年限;产品质量及市场品牌情况;对企业及集团主营业务产业链、工艺流程等的描述;
(3) 近三年开工率、主导产品、服务的产、销量、销售收入、利润贡献及未来发展趋势;市场份额、产品的品牌效应;产品出口的,介绍主要出口国家、出口量、结算方式、周期、是否涉及壁垒、反倾销等,并与海关公开数据进行比较;
单位:吨、升/万元
年份
上二年
上一年
当 年 月
主导产品(产
业)名称
产量
销量
销售
收入
毛利
润
产量
销量
销售
收入
毛利
润
产量
销量
销售
收入
毛利
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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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不同类型的客户还应根据行业特点进行重点分析
(4) 用电、用水、用工等信息及核实情况
年份
上三年末
上三年 月
上二年末
上三年 月
上一年末
当 年 月
用水量情况(吨)
用电量情况(度)
用汽量(立方)
员工人数
(5) 是否符合国家及我行信贷政策、环保政策,有关法律法规等
借款人经营是否符合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产行业政策、安全生产、区域发展政策、环保政策和外部监管要求、有关法律法规等;凭资质或许可经营的, 是否取得相关证书并年检有效;是否列入国家限制类、淘汰类、区域限批、流域限批名单内,是否符合我行信贷政策;对我行实行名单制管理的客户,应说明是否按照我行名单制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借款人环保情况、环保设施的运行状况及环保分类结果,绿色类需说明相关理由等。
2、上下游客户情况
(1)原材料及设备供应情况(上年度):
(单位:吨、升、平方米/万元)
主要原材料或设备(主要指固贷)供应商
所需主要原材料或商品种类/数量
主要供应商(按金额大小排名)
供货量
金额
结算方式
结算周期
(天)
商品 1/X
商品 2/Y
„
供应商总体评价
1. 分析供应商的分布和集中度风险;
2. 主要供应商的名称、供货种类、供货量、价格、质量、付款条件、结算方式与周期等,供货的稳定性,近期供货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x银行 分行授信审查报告
企业名称:
及定价机制;
3. 供应商的竞价能力,申请人是否很容易转换到别的供应商,供货关系的稳定性;
4. 是否存在拖欠供应商款项的问题等。
(2) 产品销售情况(上年度):
主要买方客户
主导产品种类
/数量
主要经销商(按金额大小排名)
销量
金额
结算方式
结算周期(天)
销售占比
商品 1/X
商品 2/Y
„
1. 分析公司产品的销售模式、销售网络建设、营销策略及对市场变化的应变措施;
2. 买方或分销商总体评价(从需求稳定性、付款条件、集中度等方面)
主要买方的名称、销售金额、结算方式、周期、付款条件,买方的竞价能力, 代理销售关系的稳定性等;买方客户的集中度情况。
以上以工业企业为主,其他类型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分析。
3、所处行业及市场分析评价
对多个产品处于不同行业的企业,应对主要行业(总资产、净资产、销售收入或利润占比较高的行业)进行分析评价。
4、对外投资及回报情况
分析评价客户对外投资项目,包括股权投资(未纳入合并的投资)、债权投资项目投资等资本运作情况、资金到位进展及投资回报情况;是否涉足股市、期市,近年来资金投入、盈利、持仓、止损等情况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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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经营规划和发展前景
通过分析企业近期及未来的经营发展规划,对企业未来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发展前景等做出分析判断。
(五)财务状况
对集团客户授信,应逐一分析集团公司及拟授信企业的财务状况并分析集团客户关联交易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情况。
1、财务数据背景
对申请人近三年财务报表类型如为合并报表,合并范围、是否经审计、审计意见、会计准则、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等对财务状况的影响状况等进行说明和分析评价。
2、财务数据审核分析
――需列示完整的原始财务报表(以企业提供的原始报表为准,从系统中导出),对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客户,由于评级时需转换为旧会计准则的报表,不能列示转换后的报表,而应直接列示按新会计准则编制的原始报表。
――对财务报表间勾稽关系进行审核,主要是对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分配表(旧准则)/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准则)四者之间科目对应关系的审核。
――对重要会计科目的审核,主要是对企业提供的即期财务报表和非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的说明段和强调事项涉及的科目、客户财务报表中异常变化的科目和重要科目(按《x银行法人客户财务报表审核办法》)进行审核。
――对财务报表异常情况的审核,是指对财务报表数据所反映的财务状况超过了正常情况下的置信区间或者表明财务状况恶化等的异常情况进行的审核。
x银行 分行授信审查报告
企业名称:
――对审核发现的问题,在授信计算及财务分析时,要将不确定金额的50% 及存在虚假情况所涉金额的100%从有关财务报表中剔除,对相关数据作相应调 整,并以调整后的数据作为财务分析的数据。如难以估计或难以做出相应调整, 则应在财务分析中予以揭示,并分析判断该因素对财务评价的影响程度。
(1) 资产负债分析
资产负债表(完整) 单位:万元
项 目
上三年
上二年
上一年
当年 月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应收票据
应收帐款
预付帐款
应收帐款净额
其他应收款
存货
应收补贴款
待摊费用
流动资产合计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投资合计
固定投资:
固定资产原价
减: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净值
固定资产净额
固定资产合计
无形及递延资产:
无形资产
无形及递延资产合计
资产总计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应付票据
应付帐款
预收帐款
其他应付款
应付福利费
应交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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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未交款
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对比分析客户近三年及近期资产负债状况及变化情况,首先应对企业资产结构、资本(负债)结构及变化情况、趋势等进行分析,并对重点科目、异常变动科目进行分析,对异常变动的要做出合理解释,并说明造成变动的因素是有利还是不利。
(2) 损益状况分析
损益表 (完整) 单位:万元
项 目
上三年
上二年
上一年
当年 月
较上年同期
一、主营业务收入(净额)
减: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二、主营业务利润
加:其他业务利润
减: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三、营业利润
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四、利润总额
减:所得税
五、净利润
1、分析评价近年来收入的真实性、变动情况和趋势,分析关联交易(如有) 对销售收入和利润的影响
2、分析评价近年来成本和费用是否真实和变动情况
3、分析评价利润总额来源结构、变动情况及趋势,分析评价主营业务或产品的盈利能力和稳定性
4、结合当前收入、利润完成情况及企业经营计划、市场行情等对全年的收
x银行 分行授信审查报告
企业名称:
入、利润指标等进行预测。
对损益情况进行总体分析评价,包括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来源结构、变动趋势等。
(3) 现金流分析(现金流量表原则上要求企业提供)
现金流量表(完整)
单位:万元
项目
上三年
上二年
上一年
当年 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的与其他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入小计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所得税款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出小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收到的现金净额
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收到的现金净额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现金流出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所支付的现金
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结合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分析评价客户近三年的现金流量结构、质量及变化情况和趋势,注意三表间勾稽平衡及相关科目间的辩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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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主要财务指标分析
指标
上三年
上二年
上一年
当年 月
偿债能力
资产负债率
流动比率
速动比率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
EBITDA
盈利能力
销售利润率
净资产报酬率
总资产报酬率
营运能力
总资产周转率
流动资产周转率
存货周转率
应收帐款周转率
发展潜力
销售收入增长率
利润增长率
总资产增长率
资本积累率
通过以上指标横向比较(与同行相比)和纵向比较(与自身相比),评价客户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和发展潜力。
3、财务状况总体评价
对企业的总体财务状况进行总结评价,并结合企业的经营规划,运用回归分析法、因果分析法、趋势分析法或其它合理的方式,对授信到期时企业的主要财务指标和现金流量情况进行预测。
(六)信用状况
通过以下对借款人和民企法人代表、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授信、评级、或有负债、执行信息、纳税、资本市场融资渠道等方面的分析,评价客户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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