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公司 滨江大楼停车管理办法 编号:HG-07批准: 制订部门: 后勤管理公司 批准日期: 年4月 1 总 则 1.1 为加强公司停车的管理,合理利用停车场车位资源,规范停车场使用和车辆停放,特制订本规定。 2 停车管理规定 2.1 公司停车场是为本公司单位公车、在职员工私车和前来公司办事的外来车辆停车的场地。 2.2凡驾车进入公司区域内的司乘人员,必须服从车辆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车辆行驶、停放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对不服从管理人员指挥的车辆,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当事人停车并视情节停止其停车资格。 2.3 地下车库严禁吸烟,严禁装有易燃、易爆、有害、有毒污染物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车辆进入大厦范围
2、停车区域,如违反规定擅自进入,发生事故的,除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外,将追究司乘人员的责任。 2.4 员工凭车辆行驶证和驾驶证到后勤管理公司办理停车证和蓝牙卡,凭蓝牙卡和停车证进入道闸和指定车位,停车证要求放置于左挡风玻璃前,便于管理人员识别,如遇限行、车辆保养、维修等临时原因换车,必须将蓝牙卡和停车证同时置于替换车辆中。对非临时性的车辆更换要求及时前往后勤管理公司办理信息变更手续后方能继续停车。 2.5 停车位安排 2.5.1地面停车场主要为前来公司办事的外来车辆、公司商务公车、公司中巴车和公司大客车使用。其中公司大楼南面 20个停车泊位为前来公司办事的外来车辆专用,公司车辆不得停放。 2.5.2
3、地下一层停车场车位为公司专用泊车位,定人定车定泊车位。 2.5.3地下二层、地下三层停车场为员工停车泊位。员工停车泊位先到先停。 2. 5.4无特殊原因不得把车辆长时间停放在车库。 2.6 车辆请自觉按指定位置停泊,自觉遵守场内指示牌行车,车头统一朝外, 车辆不得停泊在划定车位界线以外的任何地方。不听劝告和指挥,强行乱停乱放、影响他人泊车或影响泊车安全的,后勤管理公司可以采取必要措施,恢复正常秩序。由此产生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2.7 保持停车场内清洁,注意保护停车场内设施,不得随意动用消防设施,不得在停车场内加油和维修车辆,不得在停车场内弃置垃圾。停车场内设施如有损坏,当事人需承担赔偿责任。 2.8 泊车后请自行锁好车辆,关好门窗。 3 附 则 3.1 本制度由后勤管理公司负责解释与修订,经董事长批准后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14-07-2